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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参加读书会:林妹妹、宝姑娘和贾母

2018-11-9 00:25| 发布者: gracewoo22 | 查看: 4454| 原文链接

       人生的第一次,总是那么激动人心。
      
       十月的最后一个周末,在素来关注的公众号上,突然看到有关“悉尼读书会”的消息,无与伦比地兴奋。立刻联络请求加入,得偿所愿。
      
       移居悉尼近四年,第一个身份当然是孖仔之母,陪伴孩子们快高长大、身心健康、考OC、考精英中学,视为头等大事。然于我个人而言,土澳每一天的生活都是煎熬。数十年岁月在沪港度过,不曾洗衣做饭扫地吸尘,美好时光消磨在与孩子们打球游泳、参观科技馆和最新地铁线、访问工厂和有机农庄,与闺蜜一起high tea、欣赏电影听音乐,假期周游世界,那才是我心目中的 lifestyle。
       感谢美丽版主虞老师的热心筹划,如久旱逢甘露般,有一种终于找到组织的喜悦。美丽老师,妳劳心劳力,为爱书之人在南半球乡野村妇的生活增添了一抹高光,实在功德无量!
      
       第一次参加读书会活动,主题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小说---《红楼梦》。
   
      “开讲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也枉然”。据说全世界的共识是,中国对于现代世界的三大贡献分别是:麻将、《红楼梦》和中医。可见《红楼梦》作为中国文化集大成的一部作品,是多么地了不起!
   
       我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大约十岁左右。那天放学后在邻居家玩,一眼瞅见桌上的连环画,是画家戴敦邦的手绘本《红楼梦》。不同于那个时代普通小人书,这本《红楼梦》是大开面的,纸质厚重、印刷精美、色彩鲜艳,人物优雅,一书在手便不能自拔。从此,戴敦邦的《红楼梦》连环画便成为童年记忆中的美好一页。之后阅读文字版已是六年后,遵老师嘱要大量阅读、要读经典。虽然不很懂,但惊叹于曹公的人物刻画。《红楼梦》任何一个人物,即使是小人物,只要一开口便活了。我们现在说乡下人,印象最深的可能就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吧。
   
       百年《红楼梦》,最得世人怜爱的当仁不让是林黛玉,大约曹公也最偏爱黛玉。“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是世间少有的才女,心思灵巧细腻,芙蓉一般惊才绝艳的姑娘,无怪乎曹公说她“堪怜咏絮才”。
      
       而立之后再读《红楼梦》,渐渐地读懂了宝姑娘的心酸。相比林黛玉的率性坦荡和清高孤傲,薛宝钗普遍被认为是精明世故、圆滑现实的心机女。一个写出“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姑娘,她的幼年生活是怎样的呢?曹雪芹是这样写的:“父亲在日极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安慰母心,她便不以书字为念,只留心针黹家技等事,好为母亲代劳。”少年读书总忽略掉这些闲笔,年纪渐长才发现,人物的命运其实全在这些伏笔里。宝钗生在皇商之家,从小锦衣玉食,怎么就窥探得到人性幽暗,品得出世间疾苦?原来,宝钗与探春一样,都是夹缝中求生存的人。宝钗的夹缝中求生存,是因为哥哥薛蟠太不争气,偏偏母亲又极度宠溺,家里一团乱麻,她不得不在父亲去世后,成为家里唯一的扛事人。宝钗之懂得上下各色人等心思,连贾母都称赞:“我就说那孩子细致,事事想得妥当。”是因为一直以来她就与这些人打交道,日积月累出一种“周全”。林妹妹固然可怜,但她的凄苦是显而易见的,几乎没有俗世污染,林黛玉任情任性地活在自己的童话世界里;而宝姑娘的“懂事”,是她深谙人性,试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建立一种秩序和更加完善的制度。所以在薛宝钗身上,我们渐渐体悟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苍凉感。
      
       《红楼梦》是一本自我反省的巨著,是中文版的《追忆逝水年华》。我们每个人的成长历程中,大致有一部分是林妹妹,有一部分是宝姑娘,钗黛合一才是真实人生吧?
      
       人到中年再读《红楼梦》,竟然越发喜欢贾母了,喜欢老祖宗热爱生活,喜欢她的豁达通透。贾母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个老废物,却最爱与年轻人扎堆,有着超越年龄与身份的灵性和鲜活。贾母绝没有沾染上油腻之气,更不会变成贾宝玉所说的鱼眼睛。呵呵,希望二三十年后也能有贾母的那份洒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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