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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都是PR, 但是丈夫长期在国内,可以申请孩子牛奶金么?

2018-11-5 19:17| 发布者: baobaotutu | 查看: 10040| 原文链接

拿到PR4年了,明年计划年初带孩子长登,但是我先生不和我们一起,将继续留在国内工作,只是长登时送我们过来。因为我要带着两个小孩,短时间内不大可能找工作,在澳洲是没有收入的。我们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孩子的牛奶金么?

逛了逛论坛,看的有朋友说需要提供我先生在国内的收入证明,我们登陆以后需要申请税号,但是我先生在澳时间加总没有超过半年,是不是不需要申请税号,他就按照非税务居民对待。

还有提供我先生的海外收入,是提供他税前的收入还是税后的收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每年的税单和银行流水么?

问题有些多,多谢各位热心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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