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决定不再对plebscite进行辩论,而直接进行邮政投票,调查澳洲选民对同性婚姻的看法。虽然还有几位议会要上法院挑战邮政投票的合法性,但是目前来看postal vote很大可能会进行,而且这次由澳洲统计局而不是选举委员会来主持这个投票(或者说民意调查)。 postal vote的结果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postal vote的结果是超过一半的选民投了赞成票,那么联盟党政府就会允许他们的议员跨越党派按照自己的心意投票,也就是所谓的良心投票。如果议员投赞成票的过半,这个时候的结果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性婚姻才会真正合法。 华人族群因为独特的文化和历史背景,对于同性恋,同性婚姻的态度可能和西人社会不尽相同。在这里做一个调查,请大家简单地选择赞同还是反对还是无所谓,每个投票可加3分。留言回复请理性辩论,人身攻击,污言秽语会被警告乃至禁言,也欢迎其他同学举报,共同维护一个文明讨论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