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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出租后引发的税务困惑,请老大们帮忙!

2009-1-16 20:50| 发布者: snowbird | 查看: 3360| 原文链接

自住房准备出租。产生了很多困惑,请大家帮忙!!
自己是了另外租了一个房子。跟centrelink确认过,不管什么情况,不管你有几套自住房,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有资格领租房的补贴。而自住房出租或者空着都可以。出租是要报收入,而空着是做为资产。

我的困惑是,我这个房子还是自住房,过2年还是要搬回去或者卖掉的。 那么卖掉的时候是作为自住房卖还是投资房卖?(如果按照投资房卖的话,就是要交资产增值税收。)

我所知道的是自住房连续出租达六年,那就会自动强制为投资房。那我要如何再把这个房子变为自住房呢?是不是要搬回去住一定年限?这个年限和要求是怎么样的?

最后一个问题是: 自住房出租期间,收入要报税,那么这个自住房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扣税?比如维修,更换设备,交给政府的地税,提供家具家电给租客等?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snowbird 于 2009-1-20 0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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