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才来几个月,第一次保税,请教几个报税问题: 1。我六月份下旬上的班,但这部分收入被一起放进了7月份付给我并因此多交了税。请问6月份的这部分收入到底算这一财年还是下一财年?虽然是7月份付的,但实际是6月份部分工资。 2。我与太太有个联名帐户且利息被征了税。我在填ETAX要求我填太太的CRN。她人还在国内,没有CRN,那是否这部分税不能返回? 3。我填完ETAX后出了个问题,说“Review data ( Item T9- 20% tax offset on net medical expenses over $1,500). 我一人在这,家人在国内,所以这条不明白。是不是不用管? 加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