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又去了williamstown。 第一次知道这个地方,是第一次来澳洲时在墨尔本机场拿的宣传册上,没理由的喜欢这个名字。 于是就坐火车去了。 昨天天气很晴朗,开车去,发现了几处上次未曾到过的地方。 在沙滩上,看到一个裹着尿布的粉红小女孩,蹒跚着把胖脚伸进海水里,扭头对我们笑笑,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快挂到嘴边的鼻涕。有一只很大只的狗狂吠着冲入海水扑几只很胖的海鸟。 闻到有人BBQ,香的胃里痉挛。 转进镇子的路上,认出上回吵架我一人赌气去过的草坡,竟然有人在放风筝。 上次我想买橱窗里那只胖美人鱼吊饰,被大豆阻止,耿耿于怀。 这次去看,已经没了---有的东西没缘份,就是得不到。 :si8 经过那家卖旧海报的铺子,大豆又开始说一摸一样的故事:有人在St kilda的Sunday market随便买到一个箱子,里面竟然是John lenon的手稿。在英国拍卖了多少多少钱。:si4 在生意依然很好的那家冰激凌店停下来,又买了4块5三样的那种。不过最爱的草莓没有了,只好另换别的组合。 估计那个姑娘是新手,装冰激凌完全不得要领,乱七八糟堆的岌岌可危的高。 站在店堂里小心的把边缘舔光滑,有一个小男孩透过玻璃窗怔怔的盯着我,于是恶作剧般吃的越发起劲,看到他蓝色的眼睛渐渐发出光来。:si11 码头边又有人结婚, 照例赶上去瞧新娘好看不好看。 新娘果然好看,但新郎一如既往的丑,:si1好奇怪为什么总是看不到金童玉女的组合? 这次来得早,不但MUSSEL前有人排队,还有现开的生蚝吃,一块一只,很新鲜很好吃就是有点咸。 我自作聪明的告诉大豆这说明是深海捕捞的,干净。 路边有哈雷的骑友聚会,个个都穿一身黑,戴墨镜扎着头巾牛仔皮靴上镶着金属钉,很神气的扎堆抽烟聊天。 车子很漂亮,有一辆的轮胎竟然宽的好象汽车, 里外擦的锃亮,我凑上去照了照自己的脸。心里琢磨着一辆哈雷是不是比车还贵?:si3 回去的路上,我们把车停在一个野滩边假寐了一会, 101。9又在第N次的放那首英国歌手的YOU ARE BEAUTIFUL,无聊甚,遂认真听,发现竟然都听明白了。沾沾自喜的告诉大豆这首歌是关于一个男人对一个陌生美女的YY。 接着感叹:要是澳洲人都用这样的节奏说话该多好?:si36 Williamstown和10个月前没有任何变化,这点让我很欣慰,几乎忘记上次恐怖分子的话。 Mussel很新鲜,酒也很好喝,鸡汤上的黄油让人满足而担心。 一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si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