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憾啊!今天才见识到了足迹网. 阅读了不少贴子,才得知我前几年都漏掉了CLAIM TAX OFFSET FOR DEPENDENT PARENTS. 我父母前几年两次持VISITOR VISA 来澳,每次各居住了一年.我一直以为VISITOR 不能帮我申请DENPENDANT PARENT TAX OFFSET, 今天上了ATO 网站查过才知道,居澳超过6个月就算是"AUSTRALIAN RESIDANT FOR TAX PURPOSE". 有没有人知道我是否可以CLAIM回前两年应得的退税? 如果可以应该如何操作(我一直用E-TAX)? 在线等,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