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07那个财政年度,因为只有老公的工作有报税,我算没有收入在家的,就比较简单,自己用E-TAX填了了事,其实也不知道有没有弄错的。当时他的TAXABLE收入只有10500,好象交了1000多一点的税,然后几乎全部退回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我弄错了什么。而且我也没有申报那个Non-lodgment advice 2006-07,不知道有没有问题呀? 2007/2008这个财政年度,老公有换过两个工作,我呢在家,不过5月接了儿子过来,就领了2个月的FTB-B了,而且我也回国待了2个月,所以是不是可以CLAIM近8个月的spouse rebate呢?还有就是需要填那个Non-lodgment advice 2007-08吗?我这个财政年度大概有280块的利息收入。 我在CENTRELINK有注册ONLINE的服务,上面有一项是Advise Non-lodgement of Tax Return,是不是用了这个就可以不填那个什么Non-lodgment advice 2007-08的表格了呢? 请知道的同志指点一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