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低收入家庭,向centrelink声明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丈夫从Centrelink领取了一个学期的Austudy Allowance. 但是,我们的房客向Centrelink声明, 她向我们缴纳房租,而且声明的房租高于其实际交给我们的金额。这样,我们的声明和她声明就有了冲突。 1. 我们要不要给ATO报这些收入呢? 就算报的话,我们也只能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报税啊,不能按照这个学生的声明金额报税吧。 (为了从centerlink多拿补助,她的声明要高于我们实际收取的租金) 2. Centrelink 会不会发现我和房客这两个声明相矛盾呢(申请是要提交家庭住址的),会不会给我们罚单呢? 3. 如果不向ATO报税,会不会有罚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