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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atchmeifucan 于 2014-8-1 19:09 编辑
8月1日更新:
今天去领事馆办理了委托房产过户公证,是可以写身份证号码的,带着身份证复印件去即可。并且在一份真实性声明文档上,还专门列出了可以选项让打勾:是否保证自己提供的身份证号码的真实性。
所以不清楚上次我们去办理的时候,是否是因为办理的是委托领取房产证事宜才不让写身份证的?还是最近政策有变化。供大家参考。
==================旧帖子内容如下:================================================================
国内房子要买卖过户,交易中心只认身份证,而悉尼这边办理委托公证的时候,明确拒绝在任何地方(包括委托的内容部分)出现身份证号码。连国际法都快给我搬出来了。
貌似是个死循环了,有经验的筒子咋解决的?绝对听人说过身份证号码让写进去的,难道哥魅力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