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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的天堂》--代替舅舅发原创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2-10 12: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eeshi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eshi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光阴似箭,不知不觉来到澳洲已有多过整整一个年代了。在澳洲更是渡过了新世纪的更迭。记得十四年前——1988年11月15日(巧合 Robin 的生日,Jane 的生日1月 26 日澳洲国庆节),平生从未乘过飞机的我,在上海虹桥机场搭上了去澳洲的不归之征途。刚到那会儿处处觉得希奇与新鲜,于是我写了《初到澳洲》一文在亲友中传阅,似乎这些已是一遥远模糊的故事了。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因而只有初文而没有中文及下文。读了你的《恐猫记》后,思绪油然而生:中西文化的差异,截然不同的习惯,环境有别的社会,沥沥在目。

       鸟是每个初到澳洲的人影响最深之一。不仅树上有鸟,草地上有鸟,街上有鸟,商业区有有鸟,连火车站也有鸟。澳洲的鸟不但品种繁多而且胆大不怕人。记得刚到时住在Newport 区,常常想起路鲁迅《百草园》里捉鸟的情节。时常有一股捉鸟的冲动,设想在后花园里放些鸟食,然后用绳勾住罩子什么的……听说真有“留而不学生”这样做的,后来了解到这是法律所禁止。Newport  只能属于绿化一般的地区,有一天清晨我出门去赶火车时,尽然有一只孔雀幽然散步穿街而过!由于有了那次“经验”,所以最近我们后花园里又出现一只孔雀时,我并没有如家里其他人那般惊喜!以前我们驱车几十公里去国家公园观赏一种彩色的鸟,它们会停在人们的身上吃食而毫无顾虑。这种鸟现在我们后花园里都能见到。现我们住在Boxhill(博士山)区,新房是两层楼,睡房都在楼上。二层与树顶差点平齐,若是窗户没关,清晨百鸟争鸣足以把你闹醒。鸟声不光有啼唱的,有时也有吼叫的!去年回上海喜见人民广场也有了鸽群,奇见的一幕是只听管理员一声哨响,群鸽腾飞一起回窝,显得有组织有纪律。相对而言,澳洲的鸟显得散漫而自由的多。

     动物保护主义在这里势力非常之强,有时几乎达到盛嚣气上的地步。每次在海滩上出现一些个鸟尸或死去的企鸸,都会引发在州府前的示威抗议活动。电视上经常出现义务人员细心清洗被沾污的小动物来拯救每一个小生命。每年一度的Duck Season,  总是由射猎协会一方与动物保护协会另一方对持不下,警方不得以出动额外警员维持射击场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今年工党政府以干旱为由取消了Duck Season, 热闹场面因而暂停一年。如果这些事件体现了澳洲人的慈善,博得我们赞许的话,然而去年发生的“蝙蝠事件”则令人不可思议。墨尔本皇家植物园里出现了过多的蝙蝠,这不是几百只之多,也不是几千只之多,而是几万只之多!众多的蝙蝠不但吓跑游人,而且直接威胁名贵树木的生存。再说蝙蝠根本不能算作珍贵动物,园方决定请专业人员来杀掉一批,注意仅仅是解决繁殖失控状况,并非赶尽杀绝。消息一径传媒报道,立即引来了许多动物保护主义者,日夜坚守在植物园。并且扬言:谁杀掉一个蝙蝠,他们就砍倒一棵大树来对抗。风波持续了很久,最后只能用“移民”和避孕法解决,为此多化了不少纳税人的钱。


     狗是澳洲最流行的宠物,有关狗的趣闻更是不胜枚举。我们把你的《恐猫记》叙述给Jane和Robin听,他们觉得滑稽及有趣,哈哈大笑一番。你的恐猫心态,不是你的过错而是中国传统习惯的捉崇。在你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初次建立意识的关键重要时期,每当你厌食不肯吃饭的时候,父母就哄骗道:如果你不吃,一会儿野猫就会来把饭抢去吃了!这无意之中把你同可磷的野猫对立起来,更有甚者为哄你入睡,把你送给野猫去咬而再不会管你了的慌话做要挟,就这样的恶性重复在你的幼小心灵之中树起了野猫咬人的可怖景象。呜呼!无辜者,小猫也。不光国内情况如此,有些华人在这里仍然延用着这种谎谬哄婴术。你对猫的害怕如此程度,似乎隐含地告诉我对狗更是六神无主了。那也难怪,因为在中国文化里对狗是贬多褒少,诸如狗腿子、狗崽子、狗嘴吐不出象牙,赖皮狗、走狗等等。对于狗可能会有一段适应过程,记得刚到澳洲时对于狗的数量之多品种之多感叹不已。回想那时国内还没有达到小康社会,见到这里多于平均每户一狗的情况,“均富”的感觉就不言而喻了。若是将狗与“你害怕”的猫加起来,数量之众与总人口不会相差甚远。由于自认是个“大男人”岂有怕狗之理!表面的若无其事,有时也掩饰不了内心的恐慌,真有点色厉内荏的感觉。那时我们在Kew开了一家电器维修店,上门服务时遇到两条德国大狼狗把门,而且都是齐腰之高张牙裂嘴地朝你吼叫!我想你现在读来,头皮都会起嗝哒吧。后来由于“见多识广”, 慢慢有所改变,但真正的转折是我们养了小狗“Poochie”以 后才开时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上海的邻居李生(他家住4号,我们住38号)。我们之间不但同乡、同音而且同里,自然成了频繁往来的好朋友,他至今仍然自豪地说:“这条弄堂里面当时考上名牌大学的屈指可数!”我先考上复旦,两年之后他考上了同济,他还把我作为勉励的榜样呢。

        李生这里的隔壁邻居,澳洲人搬家前把小狗“Poochie”作为礼物送给了他们。李生家在我们看来不但溺爱孩子而且溺爱小狗,在他们家孩子无可非议要与大人同睡连小狗也要与大人同床而睡!由于不到一年之内诞生了第二个孩子,每人照顾一个那排位第三者的小狗成了无法可施的难题。虽然依依不舍无奈只得向我们求援,就在他们求援以前,经不起Robin&Jane   一再提议我们正在犹豫是否要养小狗?犹豫的原因有二,一是或多或少要化点钱和添些麻烦,第二个原因则是关键的致命点:他们的外婆是谈狗色变!她每次外出散步,五十米开外只要狗的一声招呼叫都会两腿发软行而不直!怎么可以想象家里有条狗在你脚跟旁边窜来跑去的。因此虽然孩子们反复提议,此案仍是悬而未决。Poochie到来后发生了戏剧性变化!

        读你的《恐猫记》除了Jane和Robin捧腹大笑之外,有一个人暗自会心而笑,她就是你的小舅妈。真是无独有偶你今天的情况同她二十四岁时完全一模一样,每当她晚上从上无十七厂下班回家,她的父亲总是在十字路口迎候,只因为经常有野猫们在那里游荡!来澳后当时我们住在Kew ,那时Jane才三岁读幼儿园,每天走的接送路线大伤脑筋。一天她们回家先走认定的“安全”街,不料有只狗在人行道上正懒睡享受着晌午的阳光。赶紧改走第二条街,不巧却有一只大猫挡道,那只虎皮猫还真有点“虎视眈眈”呢!任凭你拍手跺脚,它都巍然不动。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三岁的Jane毫不犹豫地跑上去,把猫半拖半抱地说:“妈妈,我们把这只猫带回去,叫爸爸养起来好吗?”当我见到气喘吁吁的Jane时,她哭述到:猫咪跑掉了!

        话说朋友求援,不管是短期还是长住都得答应,再说我们也下决心试一试。把Poochie领回来第一晚的热闹场景,就是不说你也可以想象,有兴高采烈的、胆战心惊的、也有不知所措的。不出一个星期,Poochie就成了我们家中一员。真可谓不养不知道,一养渐渐都知晓。人们为什么把狗作为家中的宠物?原来狗对人是那么忠信,不管你对它怎样,它绝不会赌气而不理你,因而成为老年人的伙伴。它会刻意照顾小孩,更喜欢与小孩玩耍自然是他们的朋友。Poochie知道和外婆一起散步要耐心慢走,与Robin同行则可以飞步赛跑!狗对人们的绝对服从性使我怀疑“狗奴才”是对它们的贬喻还是美称?

        我们不容置疑地深信,一旦你来到澳洲不用几天你的《恐猫记》将改写成《------记》。而且这种改变是用不着对自己下任何决心,入乡随俗一切都那么顺其自然!

[ Last edited by horseanddragon on 2005-1-2 at 07: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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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附上《恐猫记》一篇

此文章由 leeshin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eeshin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此文是我还在上海所作,也是激发舅舅此篇原创贴问世的动力!

如果人有前生,我想自己一定是生物圈最底层的动物。否则今生的我,怎么会看到除同类之外的任何活物都害怕的瑟瑟发抖?

家住的小区一向以整洁在全市闻名,不知何时开始,所住的那幢楼下面跑来一只野猫。说是野猫,真的一点也不错。每天清早傍晚,它便准点出现在一楼人家的窗台上,半蹲着嗷嗷直叫,应该是乞食吧。看到门洞里有人进出,它便一窜而下跟随在那人腿边。胆大的人总是用厌恶的眼神,随时还给它一脚:“去去,滚远些!”胆小如我,遭殃指数可就大了。

早上上班,在锁门之时心里就已经开始上下忐忑,作强烈的思想斗争。这个时候如果楼上传来一连串下楼的脚步声,那简直是拯救我的天神,宁可不锁铁门也要跟着邻居一起下楼。但多数时间是失望的,走出门洞,那只该死的野猫就在门前的青石板上和我对望,四目相视,束手无策的我,双脚简直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根本无力从它身边绕过。小心翼翼的挪出一步,再一步……那只野猫不会以为我的犹豫是对它乞食的暗示吧,居然还朝我喵喵直叫……“啊——”我不顾形象的大叫起来,否则上班要迟到了,叫的声音盖过它,趁它也目瞪口呆之机,我觉得自己更像过街逃窜的老鼠,使出50米冲刺的速度,一溜烟的逃离了这可怕的现场。

下班回家,爸爸早早的守候在门口,帮我赶走野猫是他的日常工作之一。我在爸爸的护卫下朝它扮个鬼脸,哼!你来亚,有本事你现在来呀,早上欺负我有什么了不起的!你现在敢来当心我爸爸把你砸个稀巴烂!说来也怪,野猫看到爸爸就是躲的远远的,一步也不敢上前。真是欺软怕硬,连野猫也不例外啊!

    由于公司搬迁,我开始骑自行车上下班。想着这下自己可真的完蛋了,连50米冲刺的特长都没法发挥了。一天早上,我蹑手蹑脚的走出家门,准备掏出钥匙开启我的新车。咦?野猫好像不来了。难道?……正在百般猜疑之际,近处传来一阵阵慵懒的喵喵叫声,似乎非常的心满意足。我抬头一看,哇塞!一楼人家的两个窗台前居然分别放着一盆鱼骨,野猫的数量也增加到两只,一只就是原先的常客黄皮大野猫,一只是新来的白色花斑大野猫,正满意的吃着一楼人家给它们准备的早餐哪。天哪!这简直令人发指!我的头皮一阵阵发麻,心里如同小鹿乱撞,手套掉在地上只能抖抖索索的去摸,眼睛是时刻注意着窗台上的动向,生怕两只野猫什么时候就往我这边窜来。真是一个慌字了得啊!

当天回家大哭一通,就给爸妈下了指示,为了女儿不致于变为神经病,请爸妈尽快各负其责。似乎哭对二十四岁的我来说,已经是很遥远的记忆了。爸妈看着我,真是好气又好笑,当下两人便做了分工:妈妈作为楼组长,去找一楼两家住户谈心,请他们不要再给野猫吃食。因为据我分析,如果长期下去,我们家门口的野猫将发展为三只、四只、更多……相信没人愿意我们的住所变成野猫聚集的地方。爸爸仍旧负责傍晚下班接我,但是提早半小时下楼,最好能在某一天把那两只野猫杀掉,“来一只杀一只,总有一天能杀光的!”我恨恨的诅咒!

妈妈的任务很顺利就完成了。一楼的两家住户说是听到野猫叫的可怜才动了恻隐之心,现在既然邻居小妹妹这么害怕,那就不再给野猫吃的了。只是野猫的消失也总是有一个过程的,可能还是要在窗台上逗留一阵子。我都这么大了,还叫我小妹妹!真是!!!不过这几天出去,确实没有再见到窗台上的鱼骨盆了。

爸爸的任务完成的就不怎么样。每天下班,倒是看他拿了根绳子雄纠纠气昂昂的站在那里,看到我的自行车进来,嘴里还念念有词的甩弄几下。虽然确实看不到野猫了,但我总怀疑野猫没有真正消失,肯定是这个时间找了个地方躲起来了。也罢也罢,猫不犯我我不犯猫,眼不见为净嘛!我也不是那种心肠很坏的人,得绕猫处且绕猫吧!

一个晚上,刚参加完同学聚会的我,美滋滋的看着天上高悬的一轮明月,脑子里想的都是前面和乐融融的场景。“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我从不喝酒,但是在这样的夜晚,酒不醉人人自醉了。拐进弄堂,远远看得明月下的高墙上映着三团黑影,如雕塑般一动不动,越近越清晰,我瞪大眼睛希望看个究竟,野猫!就是野猫的轮廓!!我被电击中一般,突然其中的一只掉过头来,我明显的看到它幽幽的绿眼睛,朝我鬼魅一笑!

我怀疑这是我做的一场噩梦,那个场景在我脑海里久久挥之不去。早上起来和妈妈谈起,妈妈回避着我询问的眼睛,嗫喏地回答:“你爸爸每天下楼,看到那些猫就喜欢的要命,哪里下的了重手,还说其中一只快要生产了,真是可怜啊……”

晕……真相大白,我反而无话可说。每天,我走进走出,仍旧在和野猫做激烈的眼神搏杀,仍旧在和自己做激烈的心理斗争。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4-12-10 1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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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来得及看,不过本坛第一精华贴一定要赞!!

发表于 2004-12-10 1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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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这个以前发过的,偶看过.

发表于 2004-12-10 1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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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过的只要是好贴,就要赞!

鲁西西,你的任务和leeshine一样,每天一篇原创,知道伐?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4-12-10 13: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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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我最爱小动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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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0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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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xixi  在 2004-12-10 01:55 PM 发表:

举报,这个以前发过的,偶看过.


这个最多就是在001上发过,也只是发了前半部分,后面半部分肯定没有在其他地方发过的。
你看过是因为我发给你看得,怎么能算呢???

:mad:

发表于 2004-12-10 18: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E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E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没时间看,但是支持原创!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4-12-10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rseanddrag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rseanddrag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uxixi  在 2004-12-10 01:55 PM 发表:

举报,这个以前发过的,偶看过.


佩服鲁西西大义凛然

不过偶还是要顶这个贴d~~

:

发表于 2004-12-11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s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s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错,写的好,我也来顶啊。
不过估计我就是LEESHINE文中提到的一楼的人家拉,哈哈。
以前我家住一楼,偏巧我和大兵每天都喂野猫,呵呵。

发表于 2004-12-11 12: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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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  在 2004-12-11 01:12 PM 发表:

不错,写的好,我也来顶啊。
不过估计我就是LEESHINE文中提到的一楼的人家拉,哈哈。
以前我家住一楼,偏巧我和大兵每天都喂野猫,呵呵。


我觉得蛮多人对猫分得很极端,不是特别喜欢就是特别害怕。。
对狗就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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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leeshine的文字,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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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12 1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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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旗  在 2004-12-12 12:59 PM 发表:




再现MPJ本色,哈哈~

发表于 2004-12-12 12:36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实话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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