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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法院可以给配偶中的任一方下达独占令(exclusive occupancy order),这意味着在财产分割之前,您可以单独居住在房子里,而您的配偶不得在其中居祝法院在考虑独占申请时,会审视当事人双方和孩子的需要。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例外情况下,如一方配偶对另一方实施暴力或威胁时,特别是孩子受到影响时(或因为残疾而对房屋进行修整之后),法院才会下达独占令。
我有孩子探望令,但我的前任配偶却不允许我探望孩子,我该怎么办?
如果孩子的父亲/母亲违反了影响您的孩子的指令,您可以:.尝试通过辅导或调停服务解决冲突(参见本手册后面的部分)或者.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孩子的父亲/母亲抵触(违反)孩子抚养令法院对违反其指令的情况会严肃对待。根据具体情况,不遵守指令的父母会被转介参加抚养计划、处以罚款、勒令采取弥补措施(或「补足」探望时间),甚至监禁。在出现违反指令的情形时,父母中不遵守指令的一方可以证明存在合理的理由。比如,孩子患有重病(需出示适当的医疗证明)可能被视为孩子的父亲/母亲违反指令的一个合法理由。
如果违反的指令不再可行,法院可能会指令父母双方参加抚养计划,或延迟结案,以考虑修改指令。
我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刚刚分居时,无须作任何事,也无需签署任何文件确认已经分居。
离婚是婚姻的正式终止。分居至少12个月后,您可以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联邦治安法院现在处理所有的离婚申请,唯您仍可以向家庭法注册处 (Family Law Registry)提交离婚申请。
除非在提交离婚申请之前您已经分居12个月以上,否则不能向法院申请离婚(婚姻终止判令)。然而,一但婚姻破裂,您便可以开始财产(和孩子)方面的协商与沟通。在申请离婚之前,可以先行解决许多事项。
您可以向联邦治安法庭(参见第20页联络方式)索取全套离婚资料 (Divorce Kit)。离婚仅将在法律上终止您的婚姻,而不会解决有关孩子的或者财产将如何分割的问题。如果您和您的前任配偶在财产处理完毕之前办理了离婚手续,您必须在离婚之后12个月之内提出财产处理和/或配偶赡养诉讼请求。
新南威尔士法律援助中心(Legal Aid NSW)在雪梨和许多地区中心都举办免费离婚讲座。查询详情,请致电新南威尔士法律服务(LawAccess NSW),电话:1300 888 529;或造访我们的网站:www.legalaid.nsw.gov.au,到「Get Legal Help」单元,再点迅Manageyour own divorce」。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手续,我们的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在新南威尔士州,如果在一起同居而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当事人双方在分居时又无法达成财产协议,则必须要求州法院根据《财产(关系)法》对财产进行分割。该法律适用于同性配偶关系以及其它家庭关系。您需要证明:.在关系存在时的大部分时间内,您居住在新南威尔士州.大部份财产都位于新南威尔士州,而且双方关系持续了至少两年以上;或.在同居期间生有孩子;或.对财产或者对配偶的经济收入有过重大贡献以上事项目前由州法院负责审理。目前有三级州法院受理上述事项:.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和.高等法院在作出裁定时,州法院会考虑配偶双方分别对财产或其它经济资源所做出的贡献。贡献可以是经济方面的,也可以是非经济方面的,比如,操持家务/抚养孩子所做的贡献。《财产(关系)法》不允许州法院对双11方当事人的未来需要做出调整。这是法院在处理财产问题时,同居关系 (de facto)与婚姻关系之间的主要区别。
适合哪一级法院?
地方法院负责处理财产价值在60,000元或以下的《财产(关系)法》事务。地区法院(District Court)负责处理财产价值在750,000元或以下的此类事务。如果您的财产超过该金额,则需要向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提出处理申请。
必须在关系结束后两年之内向法院提出申请。
未来,异性恋同居关系财产可能交由家庭法院 (Family Court)审理。
我们现在已经分居,应该如何进行资产分割?
如果婚姻破裂,您可以立即开始协商财产处理问题。然而,如果您离婚,在离婚手续办妥后12个月内,您必须要向法院提出财产处理或配偶赡养诉讼请求。财产包括配偶任何一方或双方拥有的全部财产(双方名下的或单方名下的),包括:.现金与投资.不动产与个人财产(如汽车、家具).婚前拥有的财产.礼品、继承财产、一方得到的彩券奖励.遣散费12退休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
2001年,联邦政府对退休金处理办法做出了重大修改,退休公积金可以作为财产,并可以在已婚夫妇分居之后进行分割。个人退休公积金权益的分割办法取决于多种不同的因素,其中包括当事人所属的退休公积金计划的种类。
如果退休公积金在财产处理中构成问题,您应该向律师咨询。
法院如何分割我们的财产?
决定财产分割方法时,没有任何固定的模式或规则。法院不需要按照平均比例 (50/50)分割财产。法院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其中包括:.婚前拥有的财产。该财产被考虑为个别配偶财产的程度取决于婚姻关系维持时间的长度,以及另一方配偶对财产累积和保持所做的贡献度(若有)。
在婚姻关系维持期间,配偶双方所做的贡献。这包括:直接贡献(如,工资收入、维护资产和财产)、间接贡献(如,礼品、家庭成员的帮助)、非经济贡献、自己动手进行的家居整修、以及作为照顾人或操持家务者对家庭所做的贡献。
未来需要(如,一方配偶是否将抚养孩子、配偶双方各自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其受雇赚取收入的能力)一般而言,对家庭福利所做的贡献将被视为与主要工资收入者对家庭的贡献同样重要。
在处理财产时,聘请律师是明智之举,即使仅仅为了得到法律方面的建议或同意令。否则,即使您按照非正式协议进行了处理,也无法阻止另一方将您告上法院,提出更多的财产要求。
如果拥有法院的指令,在许多财产转移时,您可以免交印花税。
我已经离婚,应该如何更改孩子的姓氏?
如果希望正式更改孩子的姓名,您必须向新南威尔士州出生、死亡与婚姻登记处 (NSWRegistry of Births, Deaths and Marriages)申请办理姓名更改登记。为12岁及以上孩子更改姓名时,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
必须经过父母双方的同意,如果不可能这么做,则需要有法院的指令。父母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许可更改孩子的姓名(在父母中的另一方不同意时)或阻止(制止)另一方为孩子登记不同的姓名。法院将依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做出裁定。比如,法院可能会考虑:由于孩子和与其一同生活的父亲/母亲有不同的名字,孩子是否会感到尴尬;或孩子是否因名字的更改而感到困扰等。然而,当父母双方都保持与孩子的关系时,法院很少授权更改姓名。
新南威尔士州的儿童在未满18岁之前,不得变更其在出生证明上的姓名。
[ 本帖最后由 豆荚 于 2007-1-26 14:0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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