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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手续] stamp duty for off-the-plan properties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2-1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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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rely seek help and some professional advice here!

An off-the-plan property was priced at $620k, and in order to help buyers to get the stamp duty free (under $600k), the developer proposed to receive the cash of $20k upfront, and put $600k in contract for exchange.

Just wondering, what is the risk for buyers by doing this, and obviously the benefit is to save the stamp duty for around $23k.

Any opinions are more than welcome!

Cheers.

[ 本帖最后由 WBCSHINE1 于 2011-2-1 16: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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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7: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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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要逃税?
如果你是投资房的话,卖的时候CGT就要多交了。

发表于 2011-2-2 15: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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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would like to hold this property as long as I can, so I am not looking to sell it in any near future.

So other than CGT issue, what other risks?

Thanks!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1-2-2 15: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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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20K给了他们没有保障啊。万一拿钱跑人了你找谁?他们会给你开发票?!?
让他们把价格降到$599,999。多了一分都不给。

[ 本帖最后由 黑山老妖 于 2011-2-2 15:51 编辑 ]
Happy Wife = Happy Life

发表于 2011-2-3 01:0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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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黑山 - 这个项目已经差不多开始了,中介说只有先交了这2 万才能以合同上60万交换。
或者我等到开工了再交换合同吗? 价格感觉是比较难讲下去了,这个已经是讲过价的了。

发表于 2011-2-3 05: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hangxinh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hangxinh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要合理最好是能归避,因为差的是多,以后哪怕多交点CGT也合算,自住了也可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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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3 07:3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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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想的就是规避这2万多的印花税,就是不知怎样最大避免风险,还有其他的一些弊端。如果开发商比较可信,感觉还是比较有可行性的。

发表于 2011-2-3 08: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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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这个就怕开发商倒掉或者跑掉吧

以前好像有人讨论过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1-2-3 14: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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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上当,正确的做法是.......(你要先请我客的!)

发表于 2011-2-3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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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 .... I am listening ....

发表于 2011-2-3 17: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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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万的房子降到60K一下59.999万,是没可能的。不如不买了。  

只要和律师说一下,SETTLE 的时候现金2万元和贷款一起付就可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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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4 00:1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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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交换合同的时候吗? 现在是合同上要见到59.99万才能做到STAMP DUTY FREE,开发商说要先把那个2万交掉,才能以60万交换。

发表于 2011-2-5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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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mp Duty Act里有Anti avoidance的条款,这种伎俩在澳洲就省省了吧

发表于 2011-2-5 18: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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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悉尼律师 于 5/2/2011 14:26 发表
Stamp Duty Act里有Anti avoidance的条款,这种伎俩在澳洲就省省了吧


解释一下?
:)

发表于 2011-2-6 0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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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ine1112 于 2011-2-4 00:13 发表
你是说交换合同的时候吗? 现在是合同上要见到59.99万才能做到STAMP DUTY FREE,开发商说要先把那个2万交掉,才能以60万交换。


其实这个问题很容易啊。

你签合同的同时,给他们2万,然后他们给你房价在合同上写59.99万。

你的问题到底是啥?是觉得开放商骗了你2万呢,还是你看到合同上就只有59万不爽了?

你要怕开放商骗你,那就带着你2万的支票,和合同去律师那里签合同的时候,一手签字,一手给钱咯。。

就算这2万元没有收据,又有啥关系呢? 问题是你房子买到了啊,合同写明了,UNIT XXX, XX, XXX RD 是你的名字!而且合同上的价格也是你想要的,不是吗?

不是很明白你纠结什么。

发表于 2011-2-6 10: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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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weregg 于 2011-2-5 18:33 发表


解释一下?


Chapter 11A of Duties Act 1997(NSW) 规定了税务大员可以要求任何促成应收税减少或免除的scheme补交未交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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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2-6 23:4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的帖子

此文章由 cec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ec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off the plan签合同和给了2万,离真正settlement可能还有很久吧,我想这就是楼主纠结的

发表于 2011-2-7 12: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ttlegir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ttlegir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要看发展商是谁了。
我认为,大的发展商不会做那么dodgy的事情
小的发展商,那你要考虑风险了,到时候跑了你找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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