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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擅长个人债务纠纷的墨尔本律师,急!!!!!已解决,谢谢各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9-23 2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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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决了,谢谢各位。原来终究还是有点良心

[ 本帖最后由 liunian1125 于 2010-9-24 02: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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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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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顶起来。各位朋友如果能帮我介绍一个在墨尔本的律师,擅长个人债务纠纷或者知道澳洲法律里面关于email做证据的条款和CASE,小弟感激不尽。你的一句话,能救我半辈子。谢谢啦

发表于 2010-9-23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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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估计追回来也被律师吃掉一大半,认了吧。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9-23 22: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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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email,有没有转账记录?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9-23 22: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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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可能不是简单的债务纠纷,也许你要找个family lawyer,不过还要根据你和你女朋友的关系等详细情况判断,比如你们有没有同居过两年以上之类的

发表于 2010-9-23 23: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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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追回来全部被律师吞了我也认了。这么不讲良心的女人,如果我能揭穿她的真面目,我也算为社会做了件好事。现在麻烦就在于,当初的钱是我家汇到我账户,我取出来陪她一起去银行存的。想起来她也够老谋深算的,从一开始就没想留下证据。我查过很多common law的文章,里面说,只要能证明发邮件的这个人的email是她自己的,其他任何人没有机会利用这个邮箱发邮件,即只要能证明这个邮件是她本人发的,那么效果等同于书信。同样的,她那笔10万澳币的入账她同样没有办法解释。这些东西不知道是否能做为证据。另外,我只和她一起住了最多8个月,这个可以从我的签证记录上看出来,其他的时间,我在国内,她在澳洲。这个能有多大影响?各位有懂法律的请给点建议,或者介绍个这方面的律师吧。

另外,我想问一下楼上的朋友,family lawyer管这种官司么?还是我应该直接去找那种负责个人经济纠纷的律师呢

[ 本帖最后由 liunian1125 于 2010-9-24 02: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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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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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TMD无耻啊
不过这里的律师很多更无耻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9-23 2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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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unian1125 于 2010-9-23 22:01 发表
即使追回来全部被律师吞了我也认了。这么不讲良心的女人,如果我能揭穿她的真面目,我也算为社会做了件好事。现在麻烦就在于,当初的钱是我家汇到我账户,我取出来陪她一起去银行存的。想起来她也够老谋深算的,从一开始就没想 ...

听你描述感觉在她的房子里有你的equity,但具体要律师根据详细信息判断了

据我所了解,08年family law修改以后,也可以处理非婚couple的财产纠纷问题,然而要求是两人满足同居两年以上

而如果你们不满足这个条件,就像你说的,可能只能借助common law(个人感觉这是个trust和estoppel的问题),可能需要个对equity & trust law熟悉的律师。

我没法给你法律意见,但你可以看看这个link里面的信息作为参考(因为不是state legislation管理,所以虽然信息是SA的,在VIC也应该通用):
http://www.lawhandbook.sa.gov.au/ch19s09s06.php
我若不坚强,谁替我坚强

发表于 2010-9-23 2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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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样的女人?上张照片来看看。

发表于 2010-9-24 00: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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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关注

[ 本帖最后由 liunian1125 于 2010-9-24 22:45 编辑 ]

发表于 2010-9-24 0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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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苜蓿无肉 于 2010-9-23 22:03 发表
真TMD无耻啊
不过这里的律师很多更无耻


律师的无耻在于他利用法律的游戏规则或者漏洞来达到他要的结果,至少表面上,大家是公平的,遵循同样的游戏规则。但是这个人的无耻在于,她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游戏的参与者,还是游戏的仲裁者。这样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绝对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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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9-24 0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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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unian1125 于 2010-9-23 23:20 发表
事实上,比你想象的更无耻。有太多东西我不想写出来。那些邮件可以让你看得觉得血压飙升到300。如果逼我到最后一步,我会把所有的往来邮件和她的信息公布出来。希望大家会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事实上,我找个国内的网络推手 ...

先消消气,不要冲动。
如果决定采取法律行动,目前应该争取多收据证据,包括之前买房时你要求她写你的名字而她没有写的理由,以及她近期答应还你钱的email,msn对话。尽可能的把一切put in writing。虽然我不知道最后是否都可以作为证据admissible,但也许对你的律师有帮助。同时你的言行也可能会对以后的官司有关。
争取先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你可以尝试联系Legal Aid和LIV(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即使legal aid不能给你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看看他们有没有什么介绍。
祝你好运。

[ 本帖最后由 floraz 于 2010-9-23 23:33 编辑 ]
我若不坚强,谁替我坚强

发表于 2010-9-24 00: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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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记,比妓女更贵的,不是你前女友,是律师。

发表于 2010-9-24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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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找13楼,他管收账。

发表于 2010-9-24 0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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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要火,等LZ公布EMAIL

发表于 2010-9-24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in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in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shangpin 于 2010-9-23 23:32 发表
别忘记,比妓女更贵的,不是你前女友,是律师。


这是事实!所以楼主,三思!
如果能私了,的话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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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5 01: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eduo_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eduo_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请问LZ是咋解决的?
学习中。。。

发表于 2010-9-25 01: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变形金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变形金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不厚道,求人的时候说了一堆,办完了删帖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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