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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 维州通过了反仇视言论法,最高刑罚5年监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4-3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v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v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Evo 于 2025-4-3 09:10 编辑

根据维州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新法,发表仇视言论的人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反对人士称这项新法律将扼杀言论自由。

新法律将对煽动仇恨或人身威胁等严重诽谤罪行处以最高五年监禁,并将加强民事保护,为受到伤害的人提供更多采取法律行动和寻求赔偿的选择。

期待已久的反仇视法将保护范围扩大到种族和宗教之外,还包括性别、性取向和残疾等因素。

在政府与绿党达成协议后,该法案于周三在州议会获得通过,结束了立法僵局。

新法律受到了犹太领袖、人权组织、法律团体、残疾人和 LGBTQ 团体的广泛欢迎,但自由党批评其阻碍了言论自由。


在与政府争取两党支持的谈判因法案中的四个字而陷入僵局后,反对党投票反对该法案。

该联盟曾表示支持扩大反仇视法,以保护基于残疾、性别认同、性别、性别特征和性取向的人。

但是新法与民法的法律测试原则不同,即“一个有理性的有被保护属性的人”(“reasonable person with the protected attribute”)会不会认为一项行为具有仇恨性。联盟党议员希望该标准只是“一个有理性的人”(“reasonable person”)会不会认为一项行为具有仇恨性。

https://www.theage.com.au/nation ... 0250401-p5lo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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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ina  在2025-4-3 09:54  +5分  并说
There are three types of people: those who make things happen, those who watch things happen, and those who wonder what happe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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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0: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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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监狱大佬们没钱了,这是在让政府拉人头收补贴。

发表于 2025-4-3 11: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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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新足迹每天都有“印度人”,“棒子”的言论,,算煽动种族仇恨吗??

发表于 2025-4-3 12: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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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杨树 发表于 2025-4-3 11:57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新足迹每天都有“印度人”,“棒子”的言论,,算煽动种族仇恨吗?? ...

按照新法的测试,如果一个有理性的印度人或者韩国人认为是仇视言论,那就有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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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大杨树 + 1 精品文章,,,,今天最后一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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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three types of people: those who make things happen, those who watch things happen, and those who wonder what happened.

发表于 2025-4-3 12: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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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 发表于 2025-4-3 12:05
按照新法的测试,如果一个有理性的印度人或者韩国人认为是仇视言论,那就有可能违法。

...

我原帖子里写的是“印度人”,,发帖后变成了"印度人“
如实正观世间集,如实正观世间灭;不说世间无,不说世间有。

发表于 2025-4-3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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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以后谁还敢说以色列对加沙怎么怎么样, 反手就给你一个反犹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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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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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donghong 发表于 2025-4-3 12:27
我看以后谁还敢说以色列对加沙怎么怎么样, 反手就给你一个反犹警告

批判政府可以,批判人种或者宗教不行。
There are three types of people: those who make things happen, those who watch things happen, and those who wonder what happened.

发表于 2025-4-3 12: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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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糟糕的立法,定罪的认定过于宽泛,难以界定,且量刑与其它恶性犯罪不平衡,维州自由党太不给力了。

发表于 2025-4-3 13: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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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te 发表于 2025-4-3 13:39
很糟糕的立法,定罪的认定过于宽泛,难以界定,且量刑与其它恶性犯罪不平衡,维州自由党太不给力了。 ...

自由党在维省席位太少,他想给力也给不了。工党绿党一结盟就没有自由党的事儿了。
你说的很对,这个立法真的很糟糕。给人扣个帽子就可以定罪量刑了。

发表于 2025-4-3 1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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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地问一句,我如果不说印度人而是说三哥三姐们,这样也属于“违规”吗?

发表于 2025-4-3 13:1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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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infree 发表于 2025-4-3 14:11
弱弱地问一句,我如果不说印度人而是说三哥三姐们,这样也属于“违规”吗? ...

只要是叫哥和姐被赦免几率大一些

你叫三弟三妹的话
张飞会跳出来说弟弟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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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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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把足迹网上的言论去举报,会不会被查IP?

发表于 2025-4-3 13: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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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想知道针对亚裔特别是华人的有哪些言论是涉及仇恨的,到时候可以举报

发表于 2025-4-3 13: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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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说“哪来的回哪去”是不是也符合标准了?

发表于 2025-4-3 13: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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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veve 发表于 2025-4-3 13:38
被说“哪来的回哪去”是不是也符合标准了?

参考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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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3: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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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3: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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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感觉有点越来越左了? 是我做梦了吗

发表于 2025-4-3 14: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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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goom 发表于 2025-4-3 14:02
自由党在维省席位太少,他想给力也给不了。工党绿党一结盟就没有自由党的事儿了。
你说的很对,这个立法 ...

我认为,只有类似网上发帖煽动“把****人都干掉”,或者“看见**人见一次打一次”,才有定罪的必要。否则这个法就是笑话,沦为“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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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goom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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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4: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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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ate 发表于 2025-4-3 15:04
我认为,只有类似网上发帖煽动“把****人都干掉”,或者“看见**人见一次打一次”,才有定罪的必要。否则 ...

不知“从河到海”怎么判定?

发表于 2025-4-3 15: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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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quility 发表于 2025-4-3 15:17
不知“从河到海”怎么判定?

这个其实就是这个法律成色的测试,大概率这个法要烂尾。

发表于 2025-4-3 15:3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aikai00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aikai00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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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3 16: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uxiao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uxiao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还是凌晨4点通过的,凌晨鸡叫。。。。。。。。。。。。。

发表于 2025-4-3 17: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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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维州立法管辖权怎么算,新州居民发表仇恨言论,就再也不能去维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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