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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汤圆爸爸 于 2020-7-30 22:24 编辑
今年12月老婆预产期,目前居住在墨尔本的一室公寓内,公寓没有储藏室,基本上就是东西摆客厅,床摆卧室,加个餐桌就已经满了,现在我老婆因为担心这个地方太小了。房间里摆不下婴儿床之类的担心,想搬家。然后我们转租约跟中介起了纠纷,估计是中介想让我签break lease form赚广告费(没证据,纯个人想法),但是我们是转租约,不是break lease,现在中介就一直拖着,恶心着。
1. 今年1月初签的租约,到明年1月份,当初签租约的时候就提供了自己的saving
2. 7月10号,因为老婆预产期在12月,发给中介一份信,问房东可否提早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结束租约,我们10月就搬走,愿意付租约至12月(这里我们确实没有什么理由让房东一定要这么做,但是我也只是询问一下,看看如果房东有同情心,说不定就同意了)。中介让我签break lease form,我没签,我觉得不合理,我觉得12月-1月这一个月的时间,别说现在的价格找不到房客了,就算你找到了,手续也要半个月,我不仅要付房租,顺便把房东下个租约的广告费一起付了?
3.我们看中介的态度是你不签break lease form就不打算把信发给房东了,我就去找了一个朋友来take我的租约,我用优惠价给她的,我自己出的差价,然后我去和中介说,又让我签break lease form,我说这个是转租约,不是违约,她说不管你转给谁,你都要签。我一气之下,就去问consumer affair department, 里面的人说让我们千万不要签,很多中介不懂,他们或者是想要你的广告费。我把consumer affair的说法转达给中介后,中介说我误会她的意思,但是当时电话里,我和我老婆百分之百确定这不是误会。
4.自从那次有点争吵后,这个中介就开始恶心我们了。我让我朋友填写了application form,有income statement, 和saving大概2万多,快三万的样子,centralink,我自己当时想的是我的存款证明当时都足够了,为啥她的不行呢。中介第一次是打电话给她公司的前台(小公司,只有手机号,没有landline),问了很多问题,然后问我朋友收入是多少,前台说我是她同事,不是她老板。然后中介说我们说谎,让我们提供老板的电话。朋友提供了老板的电话,又拖了几天,打电话给老板,然后说工作时间和收入太少了,不够cover房租(这个我们承认,因为她确实觉得不够才提供了存款证明和收入).
5. 就confirm一个employment,这个中介就花了整整一个星期,一会说打了电话不回,一会说在等她老板打回来,我们证实后发现根本没打。现在还是让我朋友提供更多的收入证明,不然不会把application发给房东的。我们现在只能提供一个3个月upfront rent+我朋友叔叔的担保信,但是以这一个月接触下来,我觉得不会这样结束的。
6. 这个事情我已经受不了了,老婆本来是担心一室公寓放不下宝宝床,照顾不好宝宝,怕她产后抑郁啥的,现在已经被这个中介弄的产期抑郁了。
现在我们想用VIC COVID-19 14days intension to vacate notice,如果中介还是用别的理由拖着的话。
现在我能怎么做?我朋友下周一一定要有结果,不然就要去找别的地方住了,我去vcat告她,2-3个月后告完了,她也不租了,不知道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另一个方法就是covid-19 14天清空通知,那样子的话,中介后续可能会告我们,我不知道我们现在发生的事情,到时候上法庭有没有用,而且这个方法又坑了房东,也是中国人,但是现在发生的事情,房东一个字都不知道,因为中介卡着。请问大家有什么主意或者如何跳过中介直接联系房东吗?感谢了。
还有一个事情就是我现在担保我老婆申请pr,请问上vcat会影响签证审批吗?
最新进展:
我和我朋友愿意提供5个月的upfront,就是把合同期内的房租付完了,只是要让lease上的名字换一下,这样的话我朋友就可以合法住进来。
我的代理人(英文比较好)昨天和中介说,如果我朋友住进来,住完了以后还可能签一个new lease。然后中介直接跟房东表达的是,我愿意break lease并且让我朋友签一个新的lease,角度刁钻啊。。
不过好消息是1个月的沟通后,房东终于知道他房子里的人准备搬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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