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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SW] 杀害准新娘的学校清洁工考虑认罪换取减刑 [复制链接]

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7-5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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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准新娘的学校清洁工考虑认罪换取减刑。

学校清洁工Vincent Stanford正在考虑跟学校教师Stephanie Scott死亡有关的认罪交易。

周二新州最高法院得知向他提供的一份认罪交易已经成型。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Stanford都低着头,直到法官Robert Allan Hulme问他是否听得到。

“是的,法官大人,”他从Long Bay监狱传回的视频链接中说。

去年的复活节周日Scott女士驾车去Leeton中学为课程做些准备。

这名兴奋的女性正准备在接下来的周六跟爱人Aaron Leeson-Wooley结婚。

她希望确保代课教师能在她度蜜月时获得足够的资源。

但是这名开朗的教师却再也没有回家。

警方指控Stanford性侵犯并杀害了Scott,然后把她的尸体抛弃在一个国家公园里。

2个月前Stanford的双胞胎兄弟Marcus Stanford对协助杀害Scott的罪名认罪。

准新郎Leeson-Wooley在去年4月12日星期六没有看到相恋5年的爱人身穿婚纱走进婚礼,相反他穿着Scoot最喜欢的黄色衣服在一个公园里在几百名家人和朋友的陪伴下痛哭。

Scott的父亲Bob说他希望自己的女儿被永远铭记她是一个多么棒的女孩,而不是她被夺走生命的悲剧。


几天后即将举行婚礼的准新娘。


杀人疑犯的孪生兄弟。



痛失爱人的准新郎。
http://www.smh.com.au/nsw/school-cleaner-vincent-stanford-considers-plea-deal-over-death-of-stephanie-scott-20160705-gpymlq.html

管理人员评分

哇哇哇  在2016-7-5 14:56  +32分  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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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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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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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2: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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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终身监禁加切jj

发表于 2016-7-5 12: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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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2: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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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就可以减刑???

法官就是罪犯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7-5 12: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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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样残忍的人居然让他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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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2: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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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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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应该放出来,受害人家属上啊

发表于 2016-7-5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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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最后一张照片 哭了

发表于 2016-7-5 13: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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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天理何在?

发表于 2016-7-5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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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的家人应该呼吁民众联合起来严惩罪犯。
真的无语澳洲司法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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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4: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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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死刑

发表于 2016-7-5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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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审理过程中Stanford都低着头
===================================
这一招挺好的,即像认错,也不容易表情露馅例如偷笑。。。。。。。。

发表于 2016-7-5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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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6-7-5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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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法律体系就是一个笑话

发表于 2016-7-5 16: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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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clark 发表于 2016-7-5 15:40
澳洲法律体系就是一个笑话

可惜这个笑话冷到连取悦一下P民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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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6: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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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

发表于 2016-7-5 17: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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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喚死刑....

发表于 2016-7-5 17: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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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别怕,有绿党在,多大事都不是问题

发表于 2016-7-5 1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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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监禁木有神马好说滴

发表于 2016-7-5 17: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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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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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8: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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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好像撤回这篇报道了。

发表于 2016-7-5 1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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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6-7-5 12:38
认罪就可以减刑???

法官就是罪犯

不是法官的锅,这事控辩之间的交易,辩方直接认罪的话,就不需要庭审了。

发表于 2016-7-5 19: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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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6-7-5 18:54
不是法官的锅,这事控辩之间的交易,辩方直接认罪的话,就不需要庭审了。 ...

西方的诉辩交易,节约取证成本。开庭(哪怕非正式)还是需要的,只是不需要走陪审团了,法官只要听到认罪就可结案,然后可以量刑。

诉辩交易可以节约大量检控方的成本,也就是说,纳税人的钱。
吃饭基本果腹 生病基本呕吐 出行基本走路 移民基本偷渡
登高而尿,膀非加压也,而尿者远
闭室而屁,气非加浓也,而闻者晕

发表于 2016-7-5 1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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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phy 发表于 2016-7-5 19:06
西方的诉辩交易,节约取证成本。开庭(哪怕非正式)还是需要的,只是不需要走陪审团了,法官只要听到认罪 ...

plea bargain 这玩意其实争议很大的,有好好坏吧,还有就是,接受了之后要开庭,但是是不需要庭审的。

坏处举个例子,就是给予了控方太多的权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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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19: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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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6-7-5 19:14
plea bargain 这玩意其实争议很大的,有好好坏吧,还有就是,接受了之后要开庭,但是是不需要庭审的。

...

的确啊,不过nothing is perfect。诉辩交易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整体上节约了社会成本,检控方反正不花自己的钱,花的纳税人的钱,能在正义和成本上平衡一下,未尝不是坏事。

诉辩交易通常是取消比较小的罪名的指控,只保留最严重的罪行,结果就是量刑的时候刑期减少了。我怀疑检控方在这个案件仅仅指控了谋杀和强奸,什么人身伤害一类的都忽略了。

土澳的法律体系还是很完备的,但是量刑上比较轻。天朝过来的人民看惯了重刑,总是觉得不公平。想一想,土澳监狱好像没什么劳动任务,关犯人也是需要成本的,而且也是纳税人出钱,犯人可不会自食其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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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5 2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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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jx007 于 2016-7-5 20:34 编辑
Murphy 发表于 2016-7-5 19:23
的确啊,不过nothing is perfect。诉辩交易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整体上节约了社会成本,检控方反正不花自己 ...


法学上有一种意见是认为plea bargain 给予了控方超过他们应该拥有的能力,控方可以恶意地提出较高的罪名,甚至人为地“制造”犯罪(yup, set him up),再提出较轻的plea bargain 来获取他们想要的口供。没错,这就是恐吓。

另一方面,也有意见人为控方不应该拥有plea bargain 的权力,因为罪名的确定及量刑并不是控方的职责,这是法庭的责任,控方需要做的仅仅是,也只有是提出控罪,甚至在一些极端例子中,棋高一着的嫌疑人反而利用plea bargain 来逃脱控方尚未了解的犯罪。诚然,正如你所说的,plea bargain 节约了社会支出,而且太过分的plea bargain 其实也是会被法庭驳回,不过,怎么说呢,个人持保留意见吧,不支持不反对,主要是这玩意威力太大了,就像一把利剑,要看谁在用。

edit. 补充下,其实plea bargain 正常使用有两个主要方向,一个就是本案这种,仅仅是为了缩减成本,这种争议不大,还有一种就是控方感觉自己赢的机会不大,所以尽可能去争取他们认为他们能够争取到的最好结果,这种情况下,最严重的罪名一般都会被drop 掉。

发表于 2016-7-5 20: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rongs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rongs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笑话!!

发表于 2016-7-5 20: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ov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ov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爽完了,认个错,能减刑-------------------马勒戈壁,我好想懂了一点那啥。

发表于 2016-7-5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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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x007 发表于 2016-7-5 20:28
法学上有一种意见是认为plea bargain 给予了控方超过他们应该拥有的能力,控方可以恶意地提出较高的罪名 ...

同意绝大部分但是做一些修正。

刑事案件中,是检控方提出罪名并且指控,需要陪审团的,陪审团做有罪无罪决定然后法官量刑;不需要陪审团,法官包圆。无论如何,轮不到法官提出罪名。法官权利也不能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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