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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警察打人致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10-14 15: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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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哈尔滨10月13日电(记者 梁书斌 曹霁阳)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月11日晚发生的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据了解,这6人均为警察。

  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22岁的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

  案发当晚,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及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到达现场指挥破案。黑龙江省公安厅接报后,由副厅长孙邦男率领省厅刑侦总队、督察总队到市局指导破案。

  目前,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督察支队和南岗分局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2小时工作,已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将另外5名当事人传唤到公安机关。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简要案情为:10月11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宴请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的同学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同时邀请了同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同事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到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继续饮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门前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林松岭、杨森、车亮、潘兴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厮打起来,致林松岭死亡,双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后根据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此案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全力调查审理此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此案,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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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17: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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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录像,那个被打死的,也是活该。开始的时候,很咄咄逼人的。

发表于 2008-10-14 18: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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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被打死了....活该...(monkey22)

发表于 2008-10-14 18: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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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党,人家不在岗位,这样说不合适.

发表于 2008-10-14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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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头用习惯了,

发表于 2008-10-14 21: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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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打架斗殴不是新闻,一沾上“警察”两字,就成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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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4 21: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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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青山75 于 2008-10-14 18:54 发表
看了录像,那个被打死的,也是活该。开始的时候,很咄咄逼人的。


"咄咄逼人"离"被打死"还远吧.

发表于 2008-10-15 02: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江南叶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江南叶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打死人总归是重罪,不管打人的是不是警察。
不过现在国内是这样的,你不打他他就打你,大家都要一起往越来越横的方向发展。不横的就会倒霉,遇上比你更横的你就更倒霉,恶性循环。
沥沥花朝雨  纤纤江南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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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06: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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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南叶 于 2008-10-15 03:45 发表
打死人总归是重罪,不管打人的是不是警察。
不过现在国内是这样的,你不打他他就打你,大家都要一起往越来越横的方向发展。不横的就会倒霉,遇上比你更横的你就更倒霉,恶性循环。

同意.打死人就不对
即使打死得是罪犯,法律没有判人家死刑以前,亦不可以把人家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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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06: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ta_caoj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ta_caoj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警察是自卫,那厮袭警,打死白打.

发表于 2008-10-15 18: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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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警察是自卫,那个学生太嚣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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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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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录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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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8: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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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只是个人修养问题,也罪不至死阿
就像国内车上不给老人和孕妇让座,只是个人修养和道德问题,就应该打死?

发表于 2008-10-15 18: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tri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tri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网上录像只看到死者嚣张的一段, 没看到被打死的那段, 谁有完整的??

发表于 2008-10-15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的帖子

此文章由 liveinaustrali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veinaustrali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是清晰的视频。http://msn.myspace.cn/t/3951514.html
向来对社会中的警察败类感到痛恨!不过看了这次的视频后感觉那个死者也是社会的一个毒瘤!多次的挑衅和人身伤害在先。不管打人者的背景如何,反击是特殊时刻保护自己的最好的方法。最起码的是一种正常的自卫反应。换了是我们,也会有很多人选择回击吧。当然有的人也会选择“走为上”。但不可否认有时恰恰是这样使挑衅者肆无忌惮,变本加厉。可能是由于打人者的职业下手狠了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应该是防卫过度。不过我一点都不对这样的死者感到可惜!至少不会再去欺负老实人!让社会更和谐一些。(当然从法律角度来讲打死人确实是错误的)

发表于 2008-10-15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猪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猪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楼上的 看了以后连我都为那警察鸣不平了

那小子把人家头打破在先的貌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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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5 19: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SHELPPL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SHELPPL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只要看过视频的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同情警察..................

发表于 2008-10-15 20: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le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le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种流氓死了活该

退役斑竹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10-15 20: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cks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cks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死者是体院的,应该打架很牛X,不过选错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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