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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eng917 于 2016-5-28 11:12 编辑
有结果了继续写。
旷日持久的官司总算了结了。
按照这里规定,在进入法庭前先进入调节程序,如果双方不愿,也可直接进入法庭,但时间长久,费用很高,也不是我们可以承担的。所以,双方都接受调解。
缘由:店里有一台ATM机,我们负责放钱,公司给我们几百块不等的佣金,这次生意转给我们,按规定要转东主,前任这些工作都是我弄的,因为这个合同内容是不变的。这次我在家里忙,不想,出事了。
按理,他们应发邮件给我们,签完字后,他们来取。但他们说来送签(其实这是陷阱),我以为内容一样,也没在意,结果他们给了一份全新的合同,增加了许多费用(后列举),当次月账单来时,佣金有原来每月几百块的佣金变成了几十块,发现问题,打电话问他们要合同也不给,竟说,反正你们不要出钱的……。一怒之下,告到法庭,但公司之间官司很复杂,不像前2次,个人告公司,民庭就可以解决。发信投诉,等,催,经过5个月,我说已经等了5个月了,有开庭日期吗,结果昨天开庭调解。
澳洲法庭一般总是同情弱势群体,我们是有过错,但他们详细询问了你发生过错的原因及以后的补救办法。
我们抓住合同中有一条:签合同后需及时给我们一份,不然合同无效。由于时间拖了几个月,直到他们知道我们要上诉才给我们合同,,这是他们理亏1。其次,转租约只是变更东主,而不是变更合同内容(但他们强调1,合同是股东签的,股东英语也没有问题,所以是有效合同)。我们认为签订过程是被误导(misleaded, 不是misunderstanding),而不是理解失误,试想,每月多出:行政管理费,网络费,设备维持费,,程序管理费,安全费用200多元我们会签字吗?如果我们接受这些费用,我们就不会投诉了。
最后,调解员说,让他们扣的费用全部还给你们,你们以后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但ATM机要改为网络,给你们250元的设备改动费用。
我开始还准备终止合同,调解员最后也劝我,大家让一步。
结果,再给了他们6年合同,他们把销售代表换掉。
该事情经过半年时间,总算圆满解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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