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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cansee

[保险车祸] 我们寻找的公正和正义在哪里?险些被渣人用汽车恶意撞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1-16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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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記得 和律師 談一個價格 峰頂 的 收費協議。律師永遠僅僅只是‘錢’ 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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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6 18: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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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想看监控

发表于 2019-1-16 1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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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see 发表于 2019-1-15 17:06
谢谢所有人的关心,今早我突然又下定决心,不能就这样算了,即使是付出金钱的代价,也要抗争到底。让渣人得 ...

楼主,说句不好听的话,差的律师基本没鸟用,花重金请个好律师告了,胜了又如何?很大可能性上是不会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用的。。。。。而修那个门。。。。真没几钱钱,和律师费用比起来九牛一毛,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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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6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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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把他当是个屁放了吧,律师太烧钱,以后买最好的汽车保险,如果不爽直接干

发表于 2019-1-17 10: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xhchri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xhchri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ansee 发表于 2019-1-13 23:00
这件事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写信给Willoughby mayor,陈述我们的遭遇,也投诉态度恶劣的警察。也许我的声音 ...

看完了全部帖子,这里只有dlcat和karaoke_oz给楼主的建议是有建设性的,其他基本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
这件事情完全扯不到种族,多元文化和英文,就是楼主吃了不懂“游戏规则”和太“书生气”的亏。你所有说的那些细枝末节都没意义的。法律上把事情讲得太具体很容易吃亏的。
如果你老公踢完车你们就扬长而去,那就只能留下对方全家郁闷了。
你所有对警察的陈述除非能被证明,都是没意义的。现在能证明的就是你主动告诉警察你老公踢了对方的车,和对方的车有实际损坏。至于对方故意要撞你老公,肯定是犯法的,问题是你如何证明?哪怕看监控,如果监控看不出对方车辆轻微移动呢?对方有1万重理由为自己开脱的。
如果监控只能看到你老公追逐,拍打和踢对方移动的车辆,对方再反咬当时受到你们的威胁,车上有孩子,只想尽快逃离危险呢?
如果最后监控也看不出对方的明显企图,警察只凭你方的口供就起诉对方,警察不要被检控官骂死啊?
楼主如果上庭还是现在这种思维的话,肯定还要吃亏。
还有,提醒下楼主,这里的市长和警察局长不是上下级关系,要投诉基层警察,最好的渠道是写信给当地警察局长。
楼主要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才能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得到对自己有利的结果。
最后祝楼主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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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dkidd + 1 我也觉得是没懂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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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yronb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yronb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rankzhang2014 发表于 2019-1-13 12:16
拍完对方车辆照片 和 对方汽车牌照号 就可以了。 你没有资格不让人走的 你老公档别人车前面 估计也是气势汹 ...

哥们你有常识吗 有事故 必须提供驾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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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4:0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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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bay 发表于 2019-1-17 13:50
哥们你有常识吗 有事故 必须提供驾照信息

我知道啊 我说的是对方拒不提供时候. 直接报 hit & run  不能拦着不让人走啊

发表于 2019-1-17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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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确实很难缠,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当时你也开门撞一下他们的车门,刮一下漆,双方扯平就算了

发表于 2019-1-17 15: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kele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kele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lukelee 于 2019-1-17 15:22 编辑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这句话,很多华人听了几十年了,但是到头来还是习惯靠自己寻求“正义”。

本来这件事情100%是楼主占理的。
1. 对方开门撞到你的车,然后开车走掉。
罪名:Not give particulars to owner of damaged property. Road Rules 2014, Section 287(1)

2. 对方开车逼你,你后躲开。
罪名: 你可以说你被撞到了. 那么就是“Causing physical harm due to dangerous operation of a vehicle” Road Rules 2013。

你报个警,警察去抓他,警方律师告他。你只需出庭做证人就可以。

罪名如果成立,可以吊销驾照+几千罚款了。如果对方不认罪,那么对方要花半年时间去准备各种资料,外加几千的律师费,忙也忙死他了, 最终可能还是吊销驾照+几千罚款+律师费。而你只需要拿police report去报个保险就可以了,或者干脆不修。

现在可好,好好的一手牌打成这样。本来警方律师占你这一边的,现在来告你了。然后你要被罚款+扣分。
本来对方hit-run,现在被你一踢,停下来了,不存在这个罪名了。

这种小事情不用律师的, 你直接认罪。承认踢了对方的车。有监控之类的,这个是赖不掉的。认罪后法官会给你时间解释的。

现在等police的court attendance notice, 里面会详细记录对方的证据,然后你拿着对方的证据和你自己的证据去LegalAid寻求帮助。有免费律师的,事先把要问的问题写出来。比如:“最大惩罚是什么”,“最大罚金多少”,“是否会留下犯罪记录”,“律师的个人建议如何”。

请记住! 在法庭上,你所谓的公正和正义是建立在证据和利益的! 好好问一问LegalAid的律师,律师会站在所有的证据和你的利益上给你提出建议。可能会建议你认罪,可能会建议你challenge一下,也可能会建议你请律师。
  
在这件事情上面,警察没做错什么,人家不当心碰到了你的车,这个是civil matter,警察想插手也没有罪名可安呐。但是你老公踢坏人家的车,这个是写在法律里的犯法,当然要把你告上法庭了。

足迹看了太多的法盲事迹了。什么房东动手赶房客,对方不停车就踢坏对方车。最后法律不占自己这一边就上论坛抱怨,下面的回复开始扯"种族歧视“,骂"澳洲警察是垃圾"和抱怨法律不公平。这些回复的网友不但无知+法盲, 不但不知耻,还引以为豪地到处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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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jhjhjhjh + 3 我很赞同
kiddkidd + 2 有理有据,读懂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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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5: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ellef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ellef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yelleft 于 2019-1-17 15:28 编辑

个人认为这个真没必要扯种族歧视。
交通事故,最好的途径就是报保险公司,让各自保险公司吵,没必要自己亲自吵,这是一定没有结论的。
而且不一定要拿到对方驾照的,对方如果不给,拍下车牌和现场,报保险公司,心情如果不爽,报警hit and run。

现场争吵往往使得事件升级,得不偿失,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发表于 2019-1-17 19: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ceinlov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ceinlov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ukelee 发表于 2019-1-17 15:15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完全同意,这本身是一副好牌给打坏了。原本楼主老公可以报警说被车撞,现在对方车主hit and run,有车牌和监控作为证据。这种情况警察出警很快,因为对于警察来说有possible body harm发生。
我之前有过发生与鬼佬车发生碰触,鬼佬坐在车里拒绝下车,拒绝交换details,我直接一个电话打给警察,边打边拍车主和车牌,在电话里对警察说怀疑对方under influence of drugs或者酒精,5分钟不到来了2辆警车,那边警察接线员还和我说赶紧躲回车里或者在街道上,远离对方,还要和我保持通话,怕我给撞。
现在你把别人的车踢了,证据确凿,我觉得可以先找legal aids,问问会有什么结果,根据建议,再走下一步。在凸凹,是扮猪吃虎,永远不要是挥第一拳的那个,这样在场观众都不站你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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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足先登 + 5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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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19: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王者之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王者之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ceinlove 发表于 2019-1-17 19:25
完全同意,这本身是一副好牌给打坏了。原本楼主老公可以报警说被车撞,现在对方车主hit and run,有车牌 ...

非常诚恳的回复,加不了分赞一个

发表于 2019-1-17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niel198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niel198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Daniel1983 于 2019-1-17 19:35 编辑

1。从法理的角度来说,也许你们做错了。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报告警察,hit and run
2。 我必须给你老公一个赞,至少自己出了气。比回家自己生闷气强
3。总会碰到人渣和不负责任的警察。看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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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20: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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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7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S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S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他们没有任何手势或是按一下喇叭,示意我老公让开,而是直接加速。我老公躲闪及时,而且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拍了他的车盖,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继续加速然后急刹,就是这种赤裸裸的威胁

这种时候你老公要是顺势趴倒,顺便把胳膊腿蹭破一点皮,那对方的麻烦就很大了。

发表于 2019-1-17 2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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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毛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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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8 00: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ujianmil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ujianmil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建议LZ下次说他们开车撞人,把你老公撞得失去平衡,才踢到的车门。从证据上来讲,对方的车确实被踢坏了,而你们无法马上证明他们危险驾驶,且对方的危险驾驶没有对你们造成伤害。

下次遇到警察,就说被撞了,车子误伤,恐怕警察的处理就两样了。你们是被白鬼用法律摆了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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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9 10: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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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see 发表于 2019-1-15 17:06
谢谢所有人的关心,今早我突然又下定决心,不能就这样算了,即使是付出金钱的代价,也要抗争到底。让渣人得 ...

很高兴,楼主有这样的决定。希望之后更新进度。

很多足友说你理亏,你认罪,你无谓劳累。

但,我个人不这样认为。现在,你老公是面临有上法庭记录,甚至是会有案底!
钱花出去了,没了,可以再挣,但,有各方面记录了,是跟随一生,赚再多的钱也换不来!

楼主要打官司,我相信对方也一样会为此事烦恼,凡事都是相对的。何况我不认为找亚女的白人是有钱的,绝对相信楼主的经济比他们强!就跟白渣对抗到底,你要跑腿的同时他也不可能相安无事。


支持你楼主!是真心支持你!加油!

发表于 2019-1-19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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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ABRINA 发表于 2019-1-19 10:02
很高兴,楼主有这样的决定。希望之后更新进度。

很多足友说你理亏,你认罪,你无谓劳累。


不要误导楼主。
这个官司,对方一点也不烦恼,要搞清楚,这不是民事诉讼,不是楼主老公和对方打民事赔偿官司,是楼主老公被警察提起公诉。
警察起诉的是楼主老公,这个官司只讨论楼主老公有没有踢车,至于前因后果,可能对楼主老公的判罚有影响,对对方毫无影响。这里根本扯不到对方的经济实力。
楼主控诉对方的是意图伤人,这是刑事罪,除非是抓现行并且有强烈充分的证据,警方基本是不可能公诉对方的。
楼主感到冤枉,是吃了不懂游戏规则的亏,法律不是凭空讲道理,而是依靠证据讲道理。
在法治社会,讲的是法治正义,而不是江湖正义,只有思路顺着规则走,才有可能获得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一定要用自己的观念对抗社会规则,吃亏的是自己。

发表于 2019-1-19 1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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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是可以理解也可以想象的,那些找了亞洲女人的男人的行爲,不是說他們全部不好,我周圍的幾個就不錯。但看了陳述,你們沒有必要擔心,闡述事實,相信法官一定會給你們公平。以後這個事情可以由保險公司出面對付那些無賴,他們有經驗。那個asian woman應該是日本女人?那時候沒有及時filming?

发表于 2019-1-19 12: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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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xyz 发表于 2019-1-13 13:34
lz  赶紧找证人和律师吧 否则可能对你老公很不利
我想到的对方可能的说辞
1. 对方狡辩压根没碰到

那受害者也可以說是受到威脅以後產生的自然反應,不然不會用那麽大的力。
有雙方律師辯解看法官相信誰的陳述更符合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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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9 12:2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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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chris 发表于 2019-1-19 12:04
不要误导楼主。
这个官司,对方一点也不烦恼,要搞清楚,这不是民事诉讼,不是楼主老公和对方打民事赔偿 ...

被警察起诉,那么,必须有对方的口供吧?对方必须出面的吧?不然,任凭单方面的供词起诉不了啊?对方不是好鸟,证词估计咬死楼主。

我不懂法律层面,就不多说了。但,认为请律师是错不了的。而且,律师出面了,楼主有依托,不用在论坛被左右意见。反正事件有很大的争议,可以希望胜利而且得到公义的!

还是那句,运气好,就认罪警告罚款不留案底。但,运气不好,留个案底什么的,事后再花钱也没有意义了。谁敢去拼!

发表于 2019-1-19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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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lee 发表于 2019-1-17 15:15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拿起法律的武器”。

有道理,可能當時的情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保持冷靜的。現在樓主完全可以根據
事實由於受到人身攻擊的危險做出的自然反應,不然一般人怎麽可能在一般的情況
下大力踢車門至一個凹印?法官會做出公正的判斷,看律師怎麽陳述了。

发表于 2019-1-19 13: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ncod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cod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encoding 于 2019-1-19 12:33 编辑
星辰大海 发表于 2019-1-15 17:18
驾照不需要给,但车牌不够,当事人还需要提供姓名和住址


驾照是可以拒绝交换的,太多个人隐私信息。只有警察有权要求。
任何交通事故,记下车牌号码是第一要事,拍摄事故现场为第二。大部分专业有规模的保险公司仅凭这两点就能帮你搞定,不要小看保险公司的权限,他们想要的信息真要查他们都能查到。
至于其它交换信息,姓名和电话号码就可以,个人家庭地址可以拒绝给予对方。不知道楼主的保险公司是哪家,为什么一定要楼主去拿到对方家庭地址?之前交通事故发生后,从来没有给保险公司报过对方家庭地址,也没被要求过(Allianz, NRMA)

发表于 2019-1-19 1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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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ncoding 于 2019-1-19 12:40 编辑
cansee 发表于 2019-1-13 11:18
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不给理赔,难道自己掏钱修别人弄坏的车吗?


这是哪家保险公司?楼主你又不是警察,凭啥他们要求你一定要对方家庭地址才能理赔?不解。

不是每个事故对方都愿意拿驾照交换,给你拍照的,上面太多私人信息包括个人生日之类。即使对方不愿给驾照,你还是可以要求交换姓名和电话号码的,也许你怕这个有假,也有些肇事者选择事故之后开溜,你也根本没机会交换信息......所以说第一时间拍下车牌号和事故照片是最最重要的,很多保险公司都会接受,凭他们的权限,车牌号可以引申出太多的信息。至于说有些保险公司愿不愿花人力时间去查亦或有没有这个权限去查,那就不得而知了。

发表于 2019-1-19 14: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星辰大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星辰大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ncoding 发表于 2019-1-19 13:16
驾照是可以拒绝交换的,太多个人隐私信息。只有警察有权要求。
任何交通事故,记下车牌号码是第一要事, ...

姓名、住址都是法律规定必须给的,不可以拒绝给,跟保险公司要不要求没关系。


https://www.legislation.nsw.gov. ... part18/div1/rule287
Let judgment run down as waters, and righteousness as a mighty st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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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9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luesknigh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luesknigh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ncoding 发表于 2019-1-19 13:16
驾照是可以拒绝交换的,太多个人隐私信息。只有警察有权要求。
任何交通事故,记下车牌号码是第一要事, ...

姓名和地址是必须给的,电话倒不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9-1-19 15: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ne_t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ne_t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觉得你们控诉对方恶意撞人的证据好像不够,没有录像,没有证人,身上没有任何实际上的伤害,仅凭你们的描述可能很难让法官完全相信你们。对方可以狡辩他并没有,这只是你们以为而已,况且并没有造成实际上的任何伤害。

而对方的车有实际的损伤,他们也许还有dash camera, 他们如果只选择提供部分录像,可能对你们就很不有利了。

不要对法庭抱太大期望,不要以为你们受委屈在先就能得到法院的理解。

况且以他们之前的行为可以推断出他们在法庭上试图歪曲事实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你们除了找律师,看看能不能找到有利于你们的证据,例如证人,录像等。

上法庭是个耗时,耗力,耗钱的事情。个人建议能不去法院就别去了, 能私了就私了,烂人能躲就躲远点吧。

别问我为什么对伸张正义的法院这么没有信心,事实永远胜于雄辩,人至贱则无敌!
悉尼电工

发表于 2019-1-19 16: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ncod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cod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encoding 于 2019-1-19 15:45 编辑
星辰大海 发表于 2019-1-19 13:34
姓名、住址都是法律规定必须给的,不可以拒绝给,跟保险公司要不要求没关系。


地址不是必须的,即使交换姓名地址,也不是说要出示驾照给对方,法律没有这个规定,警察可是说过对方可以不给你看私人驾照。其实,大家相互交换信息即可。
any other information necessary to identify the vehicle, 任何信息能确定此车辆即可。

本人在任何事故之后没给过也没被要求给过地址,大家拍些现场照片,拍个车牌,互相留个姓名联系电话,之后的事全由保险公司负责解决。这也是我们买保险的意义所在。否则啥事都要自己做侦探搞追责,那还要保险公司干嘛

当然,任何情况警察要求看驾照,那是必须的,不得违抗,否则上铐。

如果大家互相信任也可以交换驾照拍个照,这纯粹图个方便。但对方也可以拒绝出示驾照给你看,正如楼主事故之后警察所说的的那样,有啥事交予保险公司解决,不要自己充当警察。

发表于 2019-1-19 16: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ncod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ncod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luesknight 发表于 2019-1-19 14:01
姓名和地址是必须给的,电话倒不是必须的。


姓名地址你可以给,但不是一定要出示驾照。
姓名地址不是必须的,很多情况下对方骂骂咧咧直接走人,你不可能事事挺身拦车踢车打人,搞不好自己先进去。
所以说任何情况下,第一记住车牌号,车辆事故状况拍照,选好保险公司,这比强要对方地址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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