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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NSW] 突发: 新州警方在悉尼西区快餐店Hungry Jack前,射杀一名女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2-10 23: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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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anqian2007 发表于 2015-2-10 23:16
戒酒吧,别让你家人以后伤心了。

同意

我认为喝多了撒酒疯都是装的,酒壮熊人胆嘛,平时不敢干的事儿借着酒劲就敢耍一耍,其实心里明镜着呢

再说了,喝了酒就能做出危害社会危害其他人安全的事儿?就理所当然了?被警察打死还冤屈了?我看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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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3: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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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hoami 发表于 2015-2-10 23:24
同意

我认为喝多了撒酒疯都是装的,酒壮熊人胆嘛,平时不敢干的事儿借着酒劲就敢耍一耍,其实心里明镜着 ...

所以说你们理解能力还是有问题。干坏事一定要受惩罚,但是这惩罚是一枪击毙?那要法院和监狱做啥?

退10000步来说即使干坏事该死,也不能由警察披着合法的外衣来滥用权力实施这个过程,如果允许这样那公民权利和安全随时会受到威胁,你还无法抗拒这样的威胁

发表于 2015-2-10 2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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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cu 于 2015-2-10 23:38 编辑
kaien123456 发表于 2015-2-10 21:43
这个事件里还真的很难把警察的行为定义成滥用武力。

就目前的信息,警察在开枪前尝试过非致命性武器,但 ...


大家知不知道去年发生的一件杀警案。好像是在悉尼西北区,有警察接到报案后,到一户人家查看案情,大概就是邻居争吵之类的不太严重的事情,一名资深警官按常规前去制止或调解。谁料到其中一人突然亮出尖刀刺向该警察,可怜该警官猝不及防,以身殉职,估计此事对警察队伍刺激很大。所以各位喜欢占领道德制高点,高唱生命可贵的人士,能不能设身处地为天天和坏人坏事打交道,随时有生命危险的警察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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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3: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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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0 23:33
所以说你们理解能力还是有问题。干坏事一定要受惩罚,但是这惩罚是一枪击毙?那要法院和监狱做啥?

退10 ...

你这么说道理是对的,但我看不太适合今天这事儿

换做你作为警察,在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千钧一发之间,你是伟光正地考虑这个问题朝她腿上打,还不一定打得到,还是保命要紧,下意识地朝她开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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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3: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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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chelwang528 发表于 2015-2-10 14:11
别小看了这种TEENAGER, 15,6岁长的就人高马大的, 而且很凶狠, 上次几个少女就把一个出租司机打个 ...

还打个半死?上次两个土著姑娘殴打残废出租司机,然后再直接开车压死他。最脑残的是上火车跟检票员说:敢查我们的票?知道我们谁吗?是我们把那个的士佬搞死的。结果人家直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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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3: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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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iamwhoami 于 2015-2-11 00:13 编辑
oed 发表于 2015-2-10 23:33
所以说你们理解能力还是有问题。干坏事一定要受惩罚,但是这惩罚是一枪击毙?那要法院和监狱做啥?

退10 ...


其实你把问题考虑复杂了

这个事儿的本质是,袭警过程中,警察受到严重人身安全威胁的前提下被击毙,你说她死得冤不冤?

如果她是被警察制服后行刑式地击毙或者是在她对警察对公众没有安全威胁的时候击毙的,这种情况下你说的完全正确

这样说明白了吧?前者,警察这么做有合法性有法律依据,当然从人道角度讲警察的行为有改进的空间,后者,你说的对,如果真是这种情况依据目前的法律警察肯定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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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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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0 2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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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

发表于 2015-2-11 0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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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就是一份工作,没说要徒手搏斗,你拿刀冲过来我还分析你是不是过来亲我的?说用甩棍的估计都没打过架,这些疯子挨几枪都能冲过来,你个棍子定个球用
这些垃圾留着就是浪费社会财富,还可能升级,这下就省了

发表于 2015-2-11 0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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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0: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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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5-2-10 19:21
警察绝对滥用武力了

这个小姑娘的刀,就是厨房的普通的刀,甚至不会很锋利。

你到底识字不识字啊?说的压根就不是事实。重写读一边帖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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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0: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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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0 20:00
谁能保证你们自己不会哪天喝高了在大街上耍酒疯,警察一枪把你们给击毙了,你们觉得自己罪有应得? ...

你喝多了就有理由耍酒疯杀害别人么?

发表于 2015-2-11 01: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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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d 发表于 2015-2-10 20:00
谁能保证你们自己不会哪天喝高了在大街上耍酒疯,警察一枪把你们给击毙了,你们觉得自己罪有应得? ...

替这个狂徒喊冤的谬论不少,你的理论算最奇葩一个!还耍酒疯就被击毙?你会没事在大街上耍酒疯,耍就耍了,还拿把刀,拿把刀也算了,还要砍人,砍人就算了,还不听警察命令,上辣椒水也不听,电击也不听,好,这些都算了,你还要拿刀冲向警察。OK, 那等待的不再是了,而是正义的子弹!能做到以上所有假设者的“耍酒疯”,要不本身就有精神病,要不喝的就是工业酒精!是的,不管是谁,是我,是我亲人朋友,要是做到以上几点,那就是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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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1: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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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匪喊冤的那两位有认真看新闻后续了吗?

发表于 2015-2-11 07: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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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用了辣椒水和电枪还是无效 觉得不太可能?

发表于 2015-2-11 07: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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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ing710 发表于 2015-2-11 07:43
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用了辣椒水和电枪还是无效 觉得不太可能?

太可能了,受毒品酒精影响的,神经都不敏感。辣椒水跟电枪都不靠是物理伤害的,基本靠神经传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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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8: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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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子弹。
为她含冤的圣母圣父等哪天喝大的姑娘小伙拿刀冲向你希望你依然坚持现在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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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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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yangau 发表于 2015-2-11 07:57
太可能了,受毒品酒精影响的,神经都不敏感。辣椒水跟电枪都不靠是物理伤害的,基本靠神经传导吧 ...

看来澳洲警察对犯罪分子除了真枪其他没有什么用了,因为澳洲的犯罪分子几乎都是喝酒吸毒的。

发表于 2015-2-11 08: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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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ping710 发表于 2015-2-11 08:11
看来澳洲警察对犯罪分子除了真枪其他没有什么用了,因为澳洲的犯罪分子几乎都是喝酒吸毒的。 ...

嗯,看他们的吸食量是多少了

发表于 2015-2-11 08: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ty4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ty4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oed 发表于 2015-2-10 23:33
所以说你们理解能力还是有问题。干坏事一定要受惩罚,但是这惩罚是一枪击毙?那要法院和监狱做啥?

退10 ...

警察开枪的唯一理由就是威胁到自身安全,在澳洲眼看着一个疯子拿着刀去杀人,警察都不一定开枪

发表于 2015-2-11 08: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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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1000 发表于 2015-2-11 00:44
为女匪喊冤的那两位有认真看新闻后续了吗?

有什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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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9: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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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射到她不能反抗就好了?非要她命?

发表于 2015-2-11 09: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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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瓶子 发表于 2015-2-10 19:38
支持警察,原来你经常会在大街上耍酒疯,那是要注意了
至少我认识的朋友们没有一个会在大街上耍酒疯的 ...

看看你的ID:空瓶子,一看就知道是个酒鬼。

发表于 2015-2-11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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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umunmun8 发表于 2015-2-11 09:13
为什么不射到她不能反抗就好了?非要她命?

对,天朝警察都要求首先射击次要部位,如屁股大腿之类,
这里太草菅人命了

发表于 2015-2-11 09: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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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pples 发表于 2015-2-11 08:20
危害他人安全也会开枪
例子:前两年有人路怒,拿枪威胁他人,结果人家跑了,报告警察。警察赶到后将持枪者 ...

那个是castle tower警察局门口的事件
当时在被警察拿枪指着的时候,那个人还在试图碰触枪支。这不是简单的路怒和拿枪威胁他人

发表于 2015-2-11 0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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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hoami 发表于 2015-2-10 23:47
其实你把问题考虑复杂了

这个事儿的本质是,袭警过程中,警察受到严重人身安全威胁的前提下被击毙,你说 ...

不是我想的复杂了,是警察把事情搞砸了。现场有多少警察?恐怕不止10个了,对付一个一手拿刀一手拿饮料的女人,结局却是一枪击毙,还能有更糟糕的结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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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9: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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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新疆反恐的视频,一群警察对付一个持刀壮汉。
警察们被逼的边撤边开枪,枪声跟爆豆似的。壮汉最终不支
有的人是真能抗啊

发表于 2015-2-11 09: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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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oed 于 2015-2-11 09:51 编辑
victorche 发表于 2015-2-11 01:21
替这个狂徒喊冤的谬论不少,你的理论算最奇葩一个!还耍酒疯就被击毙?你会没事在大街上耍酒疯,耍就耍了 ...


你看是你奇葩还是我奇葩:

这个是你的话:“还不听警察命令”

对于一个可能是精神病,可能手毒品影响,可能发酒疯的人,你会要求ta要听警察命令???疯子能听命那还需要精神病院么?

对于一个精神已经不正常的人,你觉得你上面说的“会没事在大街上耍酒疯,耍就耍了,还拿把刀,拿把刀也算了,还要砍人,砍人就算了,还不听警察命令,上辣椒水也不听,电击也不听”,这种理论适用么? 讨论问题要有基本的智商好不好

回复我的帖子的,除了个别的能好好的和人交流,其他都是奇葩。比如我举例说耍酒疯,就有人人身攻击说你就是成天耍酒疯的,
要不就说耍酒疯就可以用刀捅人吗? 尼玛我是这个意思吗?回别人帖子前至少要先看懂别人的意思吧

发表于 2015-2-11 09: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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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1000 发表于 2015-2-11 01:44
为女匪喊冤的那两位有认真看新闻后续了吗?

我想问你看了新闻没有? 你看了9号台主持人以及目击者对警察不满和质疑的态度了没有?

发生在这里的事情,当地的媒体和民众对警察是质疑,新足迹的网友却是对警察一片叫好声,这是什么样一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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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09: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伟同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伟同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oed 发表于 2015-2-11 09:37
我想问你看了新闻没有? 你看了9号台主持人以及目击者对警察不满和质疑的态度了没有?

发生在这里的事情 ...

说明中西文化差异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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