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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BOC

[NSW] 林家血案陪审团退庭考虑是否对谢连斌作出有罪裁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1-19 10:4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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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5-11-19 09:59
陪审了大半年,基本上每个陪审员心中都已经有自己的判断,关着门不允许他们回家,从这点上说陪审制还是有缺 ...

本案陪审团没有迅速达成一致说明陪审员并没有像O J Simpson案一样形成心证。最后将落实到证据上。陪审员已被告知他们不用考虑时间直到达成一致。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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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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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明天?
該有結果了!

发表于 2015-11-19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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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架势判有罪的可能性小了,如果陪审团有一致意见,不需要这么久。如果有超过2人持不同意见,很难判有罪,哎,天理何在呀?

发表于 2015-11-19 11: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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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udlin 于 2015-11-19 11:41 编辑

说明根据庭审,陪审团大部分人还是认为谢是有罪的。所以才迟迟出不来结果,如果大部分认为无罪,就很快是无罪或重审了。
陪审团看到的肯定比看新闻的多得多且全面无误差。之前看到美国一个案子陪审团讨论十三天才达成有罪判决,这个案子还是耐心等待结果吧。

发表于 2015-11-19 11:4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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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一个悉尼法庭在经过10月聆讯后,陪审团又花了一个月时间才做出裁决,希望本案陪审团不用花那么长时间。

发表于 2015-11-19 11: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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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dlin 发表于 2015-11-19 11:39
说明根据庭审,陪审团大部分人还是认为谢是有罪的。所以才迟迟出不来结果,如果大部分认为无罪,就很快是无 ...

不知道你这么说的逻辑是什么?如果10个陪审员认为无罪,2个认为有罪一样无法做出裁决。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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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1:5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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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连续剧啥时候是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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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3: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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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不知能否有结果?

发表于 2015-11-19 13: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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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晕乎乎 发表于 2015-11-19 13:35
本周不知能否有结果?

发表于 2015-11-19 14: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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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mznzd 发表于 2015-11-19 11:42
2009年一个悉尼法庭在经过10月聆讯后,陪审团又花了一个月时间才做出裁决,希望本案陪审团不用花那么长时间 ...


就知道你们这堆人会这样

第一 何为底线 ?
第二 在评断别人不公允的同时 你就没咬到自己舌头?何谓泄愤?你这属于人身攻击了吧 ?你竟然还能推断出我跟人家有私愤 ?说他有罪 就是泄愤啦?那您做无罪推断 ,我可不可以这样认为 您收了人家好处?
第三 这是论坛 我只是说自己的想法,我也没说你不可以认为他没罪啊。为什么你就不能允许别人认为他有罪呢?
第四再说你所谓的输赢 你认为你就赢了?你离事实有多近?你离证据有多近?你知道的是事实吗?是事实的全部吗?

呵呵 真是只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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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积分 +1 收起 理由
Levi + 1 即便法律无罪也只是证据不足,他做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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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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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5-11-19 14:12
就知道你们这堆人会这样

第一 何为底线 ?

你的理由太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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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4: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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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udlin 于 2015-11-19 14:22 编辑
wdmznzd 发表于 2015-11-19 11:44
不知道你这么说的逻辑是什么?如果10个陪审员认为无罪,2个认为有罪一样无法做出裁决。 ...


因为按常理和概率来讲,陪审团对一个人做有罪的判决绝对需要比无罪慎重得多。也就是如果10个人认为无罪,2个人认为有罪,2个人被说服的难度要小,或者起码是很快同意重审

发表于 2015-11-19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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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不就是投票麼?
陪审团一個星期也投不出票來?
還一定要來個一致意見?
這哪跟哪?

发表于 2015-11-19 14:2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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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jian 发表于 2015-11-19 14:17
你的理由太牵強。

那你认为上面的一批技术流理由有多强大?

技术流们 你们作为分析的基础是不是基于这个事实的新闻报道?所有新闻报道?

再问技术流们 你们谁能保证新闻报道的就是事实 没有指向 没有偏颇 没有错误 ?最最重要的是 谁能保证 新闻报道出来的就是事实的全部?我指的全部是相对的全部 最简单一点,他们报道的和实际人家陪审员拿到手的资料相差是多少?

没有基于事实的全部就在那技术流 找漏洞找缺点 不更牵强 更可笑。哪怕你知道的是百分之99的事实 那也有可能不是事实!!更何况在这个基础上的推断分析。

这不比用common sense做出的判断更可笑吗?

发表于 2015-11-19 14: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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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wdmznzd 于 2015-11-19 15:02 编辑
maudlin 发表于 2015-11-19 14:20
因为按常理和概率来讲,陪审团对一个人做有罪的判决绝对需要比无罪慎重得多。也就是如果10个人认为无罪, ...


陪审团做出无罪判决就无人可以推翻了,而做出有罪判决被告仍可以上诉,所以陪审团并不会对有罪判决比无罪判决更慎重。而陪审团无法达成判决是法官绝对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也是要尽力避免的,因为一旦重审那就意味着大量的资源被浪费了。所以陪审团会给予足够长的时间直到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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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积分 +6 收起 理由
猫儿不笨 + 4 我很赞同
沉默的熊 + 2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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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5: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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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5-11-19 14:27
那你认为上面的一批技术流理由有多强大?

技术流们 你们作为分析的基础是不是基于这个事实的新闻报道? ...

现代的陪审团虽然是凭common sense来看待证据,但是他们是在法官的严格监督下来讨论的,法官会给予他们大量的法律意见和指引。而他们如果不顾法官的意见做出有罪判决法官是有权当庭推翻陪审团的裁定的。本案主审法官Fullerton就为陪审团提供了大量的指引和解释。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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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5: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lying8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lying8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5-11-19 14:27
那你认为上面的一批技术流理由有多强大?

技术流们 你们作为分析的基础是不是基于这个事实的新闻报道? ...

你指控就要给证据,你指控只给出疑点然后要被控的人找证据洗清白,有这么断案的吗?

发表于 2015-11-19 15: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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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i9125 发表于 2015-11-19 11:28
看这架势判有罪的可能性小了,如果陪审团有一致意见,不需要这么久。如果有超过2人持不同意见,很难判有罪 ...

这个本来就是检察官制造出来的莫须有的案子。真判有罪,才是大问题。那说明每个华人都有可能被随便诬陷。
签名谢绝外连

发表于 2015-11-19 15: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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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udlin 于 2015-11-19 15:40 编辑
wdmznzd 发表于 2015-11-19 14:59
陪审团做出无罪判决就无人可以推翻了,而做出有罪判决被告仍可以上诉,所以陪审团并不会对有罪判决比无罪 ...


这边社会是以无罪推定为主流的,澳洲人很善良,毒贩还同情万分呢。

发表于 2015-11-19 15: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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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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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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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forjewellery 发表于 2015-11-19 14:12
就知道你们这堆人会这样

第一 何为底线 ?

别跟他们辩解了 他们没有底线的攻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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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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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dlin 发表于 2015-11-19 15:36
这边社会是以无罪推定为主流的,澳洲人很善良,毒贩还同情万分呢。

无罪推定是全世界大部分国家的司法体系都遵循的基本原则不分这边那边。在中国历史上也只有乱世才用重典,而在盛世也推崇以德服人大赦天下。包容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而发展的。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发表于 2015-11-19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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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闻 发表于 2015-11-19 15:34
这个本来就是检察官制造出来的莫须有的案子。真判有罪,才是大问题。那说明每个华人都有可能被随便诬陷。 ...

指控检察官捏造案子,是侮辱很多人的智商,尚不敢苟同;
上升到种族层面,更是无稽之谈,别再犯自虐妄想症了;
不管判断有罪无罪,都是法律的判决,只是社会成本最小化的结局而已,实在不足以庆幸或为此自豪。
一个家族的悲剧,也是全社会的悲剧。

发表于 2015-11-19 16: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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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团很h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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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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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悲剧,不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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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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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或无罪能挽回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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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9 16: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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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 发表于 2015-11-19 16:25
指控检察官捏造案子,是侮辱很多人的智商,尚不敢苟同;
上升到种族层面,更是无稽之谈,别再犯自虐妄想 ...

检察官也是个职业,他的职责是为控诉而控诉,需要自己找证据外加推理,并不必然与事实吻合

律师的职业是为辩护而辩护,在证据的基础上找检察官的逻辑漏洞,对其推理的过程和结论提出质疑

两方面都是职业的交锋,都不必然与事实吻合,所以才有法官和陪审团来评判

你说的不错,被害家庭的悲剧是全社会的悲剧,但因此如果冤枉另一个家庭,那更是悲剧上的悲剧
参尕儒:水中倒影着美丽的白塔
Reflection in the water with a beautiful Baita

发表于 2015-11-19 16:4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沉默的熊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沉默的熊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是不是酒店环境太好,陪审员不想回家了?

发表于 2015-11-19 16: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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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过去了。明天早上看看有没有进展。有些法庭记者也等的不耐烦了。

发表于 2015-11-19 16: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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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天过去了。明天早上看看有没有进展。有些法庭记者也等的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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