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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oinsettia

[综艺曲艺] 非你莫属主持人说应聘者说中国是中国让他浑身犯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0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格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格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19 21:10 发表
求职中的“求”本就代表不公,大有屈膝之意,任你有治世之才,雇主仍可百般刁难,视而不见。孔子大贤近圣,云游诸国,终其身却未能一展抱负。孔子求职尚且如此,她小小刘姓女子,无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策,外缺秀,内乏慧,面对不公难以从容应对。本来大可轻描淡写,却定要耍利齿“灵”舌,以致众愤难平,最后惨淡收场,又何冤有之?!



人家就应聘一个媒体小编,安邦定国的求官,内惠的嫁人。真要是个知经天纬地,又有安邦定国之策,还外秀内惠,做妃子都屈才,不做女王至少要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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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欢迎通知,可以开心一小会,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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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格美 182# 帖子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意楼上的。

士可杀不可辱。被主持人当着全国观众的面侮辱,就应该严正反击。从某种意义上,莉莉捍卫的也是很多和她相同背景的海龟和海浪。

求职虽然有个求字。但不代表你需要卑躬屈膝去跪求别人给你一个工作。人还是要有骨气的。

招聘也有个招字啊。要“招”就要有诚意,冷嘲热讽吹毛求疵显然就失去诚意了。

“面对不公难以从容应对”--请问如果是你自己,如何“从容应对”呢?欣然接受public humiliation就算是上策了吗?

如果去面试工作,面试官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当然应当听取。如果是面试官对你进行敌意的嘲讽,那么这份工作也没必要继续申请了,反击也未尝不可。要是现实生活中,碰到这种2b面试官,姐肯定会不屑走人,另谋高就。在2b老板下面打工真没那个必要。

发表于 2012-1-20 17: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维他奶一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维他奶一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bhyqs 于 2012-1-20 12:19 发表
同意楼上的。

士可杀不可辱。被主持人当着全国观众的面侮辱,就应该严正反击。从某种意义上,莉莉捍卫的也是很多和她相同背景的海龟和海浪。

求职虽然有个求字。但不代表你需要卑躬屈膝去跪求别人给你一个工作。人还是 ...


很同意,所谓interview就是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互相了解对方,如果面试者已经出现个人情绪化,那么这间公司你就可想而知有多烂了,既然你侮辱了我,那么我反击也未尝不可。我的人生哲学观就是你在我心里留下划痕,那么我也一定要在你心上插上深深的一刀!

发表于 2012-1-20 17: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19 21:10 发表
求职中的“求”本就代表不公,大有屈膝之意,任你有治世之才,雇主仍可百般刁难,视而不见。孔子大贤近圣,云游诸国,终其身却未能一展抱负。孔子求职尚且如此,她小小刘姓女子,无经天纬地之才,安邦定国之策,外缺秀,内乏慧,面对不公难以从容应对。本来大可轻描淡写,却定要耍利齿“灵”舌,以致众愤难平,最后惨淡收场,又何冤有之?!


照你这么说,你去求职难道一进门3个响头 ;顺便把你的白话古文翻成英文大家看看。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相亲相见知何曰,此时此夜难为情。

发表于 2012-1-20 19:37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rb 185# 帖子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是别让他翻成英文了。

咱们这儿的祖国一些童鞋会浑身饭冷的。

知名的大波士frank mok先生在海外待了15年,还是能自称对中国人不耍e文的,顶多随口冒个发音不太地道的“attitude”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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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2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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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卖弄英文,又是卖弄古文。哈哈。这样去"求”职,一定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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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2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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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insettia 于 2012-1-20 10:13 发表
你的1,2,3,4 看了,不知道我的语言组织能力不够精密(本人很大大咧咧,你分析的我的意思比我想的多),还是你比较较真。好吧,反正大家允许不同意见存在。

那段半古文,我看都很明白。但是本人语言表达能力比较贫乏,我还真写不出这一段话。有点强。


你说的对,大家都有保留自己观点的权利。你同情她,所以你能看到我看不到的。
我觉得你对她的赞赏过了,正好晚上看网球也没什么事,顺便码些字,有些较真,请见谅。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0 23: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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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楼和182楼的mm看帖不仔细。
我从没说要小刘达到孔子的高度。我讲的是,孔子求职,尚且道路坎坷,一路隐忍,小刘才干比之孔子如何?受到一些阻力就不行了?非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吗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0 23: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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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楼的mm多大年纪了?小刘有很多机会可以轻描淡写化解主持的不公待遇的。建议你心平气和地看看视频,如果你还是找不到,我再告诉你。

发表于 2012-1-21 00: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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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hyqs 于 2012-1-20 12:19 发表
同意楼上的。

士可杀不可辱。被主持人当着全国观众的面侮辱,就应该严正反击。从某种意义上,莉莉捍卫的也是很多和她相同背景的海龟和海浪。

求职虽然有个求字。但不代表你需要卑躬屈膝去跪求别人给你一个工作。人还是 ...



我觉得你因为对小刘的同情,无限地美化了她。她没有资格捍卫和她相同背景的海龟和海浪。在那场娱乐节目里,她只是自以为是地捍卫了她自己的尊严而已。在你的心里,海龟和海浪的表率就应该是像小刘那样?我更愿意相信海龟和海浪的表率是一个能笑对挫折,恭谦实在的人。
“求职“本来就代表不公,每个职位都有多人竞争,尤其是在中国。除非你确实能力非凡,不然你比他人能强大多少,求职者处于弱势显而易见。“求职”是有求于雇主,难道应该抱着“我是大爷”的心态去求职吗?我举孔子的例子就是说明求职不平等,心态要正确。不要自已为是,想想孔子的经历,小刘当时面对的不算什么。更何况小刘是老师专业,她自己承认没有什么平面媒体编辑经验,她又有什么资本和雇主叫板。
”士可杀不可辱“并不适合当成人生准则。韩信不忍胯下之辱,如何成就国士无双?孙膑不忍膑刑之苦,如何得报人生大仇?勾践不忍亡国之痛,如何成就复国大业?
你应该和177楼的mm一样,再去看看视屏,轻描淡写不等于欣然接受,你看了想不明白,我再告诉你。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一直都说小刘遭到了不公待遇,我只是说她的心态不正,处事不当而已。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1 00: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0 21:04 发表



我觉得你因为对小刘的同情,无限地美化了她。她没有资格捍卫和她相同背景的海龟和海浪。在那场娱乐节目里,她只是自以为是地捍卫了她自己的尊严而已。在你的心里,海龟和海浪的表率就应该是像小刘那样?我更愿意相信海龟 ...

个人觉得您这个属于被作贱的成了习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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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00: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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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b 于 2012-1-20 17:18 发表


照你这么说,你去求职难道一进门3个响头 ;顺便把你的白话古文翻成英文大家看看。


“求”大有屈膝之意,并不是指要付之行动,而是指当有卑恭之心。
刘备屡战屡败,如丧家之犬,故求贤若渴,三顾茅庐,终得孔明相助。明白这个“求”的意思了吧。他如果雄踞半壁江山,又何须如此。所以说在不公平的情况下,心态要对,处事才能妥当。
我的中英文都不好,只是喜欢码字,不足之处,请见谅。
No Pain No Gain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2-1-21 00:4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航迹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航迹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舌战群雄?

发表于 2012-1-21 0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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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irst1 于 2012-1-20 20:41 发表
又是卖弄英文,又是卖弄古文。哈哈。这样去"求”职,一定被打死。


这位mm,我从未卖弄英文,之前只是因为工作电脑不能打中文,用英文写了两句而已。我不知“清纯”怎么用英文来说,不想胡乱翻译,曲解“清纯”之意,望指教如何翻译。
我喜欢古文,可是却学得不好,没有卖弄的意思。只是说到孔子,觉得那样说顺溜而已。
如果你觉得我是卖弄,小刘说自己喜欢莎士比亚的英雄双行体又何尝不在卖弄。
莎士比亚并非以英雄双行体诗著名于世,她这么说,无非想体现她知你所不知。
还有一点,中文的词汇是很丰富的,评论别人时大可不必用“骂*”,“打*"。
我们所讨论的是和你我无关的事,就事论事,各持己见,点到为止就可以了。

[ 本帖最后由 Nocturnal 于 2012-1-21 01:23 编辑 ]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1 0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ne32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ne32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1 00:44 发表


这位mm,我从未卖弄英文,之前只是因为工作电脑不能打中文,用英文写了两句而已。我不知“清纯”怎么用英文来说,不想胡乱翻译,曲解“清纯”之意,望指教如何翻译。
我喜欢古文,可是却学得不好,没有卖弄的意思。只是说到孔子,觉 ...

人就是開一玩笑用語,您又敏感了,是不是覺得大過年的說這字不吉利?

发表于 2012-1-21 01:2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ane321 196#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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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我说得过了。已做修改,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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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03: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1 00:04 发表
“求职“本来就代表不公,每个职位都有多人竞争,尤其是在中国。除非你确实能力非凡,不然你比他人能强大多少,求职者处于弱势显而易见。“求职”是有求于雇主,难道应该抱着“我是大爷”的心态去求职吗?我举孔子的例子就是说明求职不平等,心态要正确。不要自已为是,想想孔子的经历,小刘当时面对的不算什么。更何况小刘是老师专业,她自己承认没有什么平面媒体编辑经验,她又有什么资本和雇主叫板。


求职人不用抱着大爷形态去求职,但招聘者不用抱着大爷心态去招聘。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面试不仅仅是雇主选雇员,也是雇员衡量公司是否适合自己的机会。不能因为“每个职位都有多人竞争”就卑躬屈膝,被人当众刁难指责恶语相向也不反击。

你这么一说,到让我对主持人和12个评委的心态有了一定的理解。其实那13个人都是认为自己和求职者之间有尊卑之分的。而求职者,特别是海龟的话,会认为供求双方做的是双向选择,没有尊卑之分,应该是平等的。正是因为两派人物对于自己和对方定位的理解有偏差,才造成了这场风波。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1 00:04 发表
在那场娱乐节目里,她只是自以为是地捍卫了她自己的尊严而已。在你的心里,海龟和海浪的表率就应该是像小刘那样?


很多海龟回国都会被人质疑是否在国外混不下去,是否在国外没有融入社会。一谈西方高雅一点的东西(比如莎士比亚)就被人冠上显摆装逼的帽子。小刘不必要把自己抬到海龟表率的高度才可以反击。但是她所做的回应也是很多海龟海浪对于类似“仇龟心理”想要做出的回应。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1 00:04 发表
”士可杀不可辱“并不适合当成人生准则。韩信不忍胯下之辱,如何成就国士无双?孙膑不忍膑刑之苦,如何得报人生大仇?勾践不忍亡国之痛,如何成就复国大业?


这首先是偷换概念,其次是教条地用特殊性来否定普遍性。我说士可杀不可辱的语境是被人对你进行public humilliation的情境下,并没说过要把他当做准则。这只是适应当时情形的一种对策。你所说的韩信之类的例子,只能说明,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接受侮辱的机会成本(比如高于个人利益的东西)高于不接受的机会成本的话,根据当时的情况也是可以暂时忍辱负重的。不是所有的辱都要吞下肚的。童鞋请不要那么教条主义。不接受耻辱也可以成为英雄啊。晏子使楚不是个例子吗,在多次受到羞辱的情况下,晏子都直接顶回去的。杜勒斯见周总理的时候,故意为了羞辱他,带着手套和周总理握手,周总理也没有自取其辱啊,握完收当众拿出手帕擦手,然后扔掉。找张绍刚的意思,周总理当时的行为算是很“狂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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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18: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加油宝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加油宝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张绍刚真是有够蠢的,有几次明显被刘莉莉反问的无以应答了,最后都恼羞成怒成那样了。所以刘莉莉越是被人鄙视,就越反衬出张绍刚之流的蠢。
非要把“中国”说成“我们这儿”,哈哈哈,2012年第一个网络笑话。

发表于 2012-1-21 19: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ug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ug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0 23:09 发表
177楼的mm多大年纪了?小刘有很多机会可以轻描淡写化解主持的不公待遇的。建议你心平气和地看看视频,如果你还是找不到,我再告诉你。

你太能说教了,想证明什么?高人一等?不知道你跟孔子学了多少,我估计孔子如果现在还在世的话,应该不会跑到这唧唧歪歪。
没感觉那女孩到了你说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程度。刺猬被攻击时也会缩成一团,你不能说那是主动攻击,不过是自然反应,自我保护而已。对现在成长在这么一个冷漠,尔虞我诈社会的的年轻人,自我保护意识强点无可厚非。
还有一点不要问人家mm年龄,不礼貌,如果你想倚老卖老就更讨厌了。想想你24,5岁的时候都在干什么,是不是蛋定了?
明天是个大晴天

发表于 2012-1-21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ptang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ptang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庆幸吧
这SB主持人要是在文革那会儿不见得制造多少冤假错案呢

还有人捧这B说是其口无遮拦 有啥说啥
我无语了,人至贱则无敌啊。

发表于 2012-1-21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hyy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hyy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两个人素质都不咋地,50步跟100步。不过一个24岁的小姑娘年轻气盛自我感觉良好可以理解,人到中年还这么没风度真是活得失败。不过国内价值观不一样,只要有钱素质再差也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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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 22: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YI







[ 本帖最后由 bhyqs 于 2012-1-21 23:21 编辑 ]

发表于 2012-1-21 22: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YI

很喜欢她的“狂狼”笑容,很可爱!

发表于 2012-1-21 23: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老张感冒英文原来是出了名的!

发表于 2012-1-22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19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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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求职不公,求职的人们属于弱势,我觉得我说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情况,而你说的是一个大众主观的愿望。我也以孔子求职证实我的论点,你似乎没有反对这个论据。如果还要给论据的话,别说中国,在澳洲,我们的身边,弱势的求职人们就在面对不公。很多会计毕业的学生找不到正式工作,只能为小会计事务所免费,甚至是贴钱工作去寻求微薄的工作经验。也许这些毕业生没有遭遇小刘的情况(注意这里做了假设,实际上他们中有人在工作中所受的委屈远胜小刘),这种既无合约,也无保证的情况就是你所谓的求职和招聘两者之间的地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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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2:1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19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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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刘和千千万万在中国或是世界各地的小刘都是可替代的。小刘没有明显竞争优势。企业或应聘人没有必要在乎她,走了这个小刘,还有数不尽的小刘。所有企业都可以不在乎小刘,而小刘要做编辑工作却不能没有企业在乎她,这就是弱势,就是不公。这种不公只可能在一种情况下改变: 求职的这个人出类拔萃,对于企业不可或缺,很明显小刘不是。
我赞成张主持是个毒舌,是个心理和人品都有问题的人,也是由他引起对小刘的不公。这是可以说是客观事实。然而小刘在节目中也表现出她的情商很低,非以眼还眼不可。如果她心中没有复仇的火花,老奸巨猾的张主持又怎么能够煽风点火。张主持就是看出小刘情商低,给她不断下套,而小刘在自以为是地捍卫了她自己的尊严同时,很配合地越套越深。在现实职场中,你站在雇主的位置,面对海量的平凡雇员,也会更倾向于雇用一个情商高,抗打击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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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19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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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任何人质疑“海龟回国是否因为在国外混不下去”,那是别人的权利。就像你和我面对小刘这个问题各持己见,也是我们的权利。别人的行为我们无法掌控,可是我们可以掌控自己的反应。用自己的行动来让对方了解我们。如果有人在工作中质疑你的能力,你是马上展开唇枪舌战反击,还是用工作业绩来消除质疑呢?
你说“小刘谈及西方高雅一点的东西(比如莎士比亚)就被人冠上显摆装逼的帽子”,似乎和有人说我卖弄古文是一样的。大多数人都知道莎士比亚,却不知其英雄双行体作品,大多数人知道古文,却不去运用。我用古文写了几句,就有人说我卖弄,你似乎没有反对。为何别人因英雄双行体说小刘卖弄,你却要出来指责呢? 这似乎是双重标准吧。我从没说小刘要提高到海龟的表率,我很清楚地说了她不配,她的任何行为只是代表她自己,也无法用她的低情商去捍卫什么人。
No Pain No Gain

发表于 2012-1-22 12:5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bhyqs 19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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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士可杀不可辱”,我没有偷换概念,是你对这句话根本没有概念。而你之后说的什么机会成本,根据当时的情况等等更是一错再错。“士可杀不可辱”的本意是说儒士宁可死,也不愿受侮辱。这是儒士的气节!!他们就是以死来抗争侮辱。这里不会有你所谓的机会成本,当时情况等等,你的这些说法很可笑。儒士是不屑用你提出的商人概念去虚伪地遵从这句话,面对侮辱,不是赴死亮节,就是忍辱负重。换句话说,如果遵从这句话,不受辱,就是去死,去以死反击。你明白了吗?遵从这句话的人都死了。古代的屈原,方孝孺,文天祥,近代的老舍,都是“士可杀不可辱”的典型例子。他们不是自杀,就是就义。所以说这句话是异常沉重的。以上这些古人与前辈才是真正配得上这句话的令人尊敬的人(虽然我不同意这句话的理论,但我尊敬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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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orestlev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orestlev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2:53 发表
关于“士可杀不可辱”,我没有偷换概念,是你对这句话根本没有概念。而你之后说的什么机会成本,根据当时的情况等等更是一错再错。“士可杀不可辱”的本意是说儒士宁可死,也不愿受侮辱。这是儒士的气节!!他们就是以死来抗争侮 ...

为这个事情打这么多字,跟小女孩摆老,不但是没情商,而且也急需get a life.

发表于 2012-1-22 1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hyq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hyq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Nocturnal 于 2012-1-22 11:56 发表
说到求职不公,求职的人们属于弱势,我觉得我说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情况,而你说的是一个大众主观的愿望。我也以孔子求职证实我的论点,你似乎没有反对这个论据。如果还要给论据的话,别说中国,在澳洲,我们的身边,弱势的求职人们就在面对不公。很多会计毕业的学生找不到正式工作,只能为小会计事务所免费,甚至是贴钱工作去寻求微薄的工作经验。也许这些毕业生没有遭遇小刘的情况(注意这里做了假设,实际上他们中有人在工作中所受的委屈远胜小刘),这种既无合约,也无保证的情况就是你所谓的求职和招聘两者之间的地位平等?!


用孔子时期人与人的关系来证明现代社会的人与人关系,您不觉得这是刻舟求剑么?孔子还提倡三从四德。三从是在家里从父亲,嫁人后从丈夫,夫丧后从子。这种人际关系在现代还适用吗?

孔子的理论当时之所以能被很多帝王推崇,就是因为他强调了很多尊卑概念、等级观念。这种等级和尊卑的不合理性,在近代的时候中国人已经开始觉悟了,这就是为什么当时会有新文化运动,提倡德先生和赛先生。

你说的会计师免费工作之类找工难的例子,又是偷换概念。经济地位和bargaining power上的不对等,不等同于人格上的不对等。

为了学习本事,经济待遇上可以降低要求,职位上可以从零做起,但是人格待遇是另一码事情。童鞋不要忘记了,很多国家的法律也是反对workplace harassment的。如果在受聘以后,雇主对你进行与非你莫属里面13人团一样的质疑,比如要从你的单亲家庭情况来推论你的性格问题,因为你把中国说成中国而说你自傲,那绝对是属于harassment的范畴的。

不能因为竞争激烈,招聘者就可以认为自己有权利、而且理所应当贬低应聘人的人格。

“我觉得我说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情况,而你说的是一个大众主观的愿望。” -- 童鞋您理解错误了。我说的人和人平等、尊重他人人格、不对他人进行污蔑并非我的“主观愿望",而是一个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问题。您说的是您主观推测出来的“客观存在情况”(您说话的时候还没做过大规模民调和社调来求证所谓的”客观存在“吧?)。乱穿马路、不孝敬老人、往牛奶里添加三聚腈胺也是“客观存在的情况”或者曾经客观存在过。但是这些想象不能因为他们的“存在”而否定我们对于道德标准的衡量。也不能因为他们的存在来说明他们的理所应当。

您和13人团对于聘用双方的人格定位(即,认为是有尊卑之分的),以及我和很多其他在这里回帖人以及刘俐俐的定位(即,人格上没有尊卑之分),是有偏差的。

让我们以文明人的身份继续保持自己对尊卑定位的个人观点吧。至少您现在不是我的雇佣方,没必要把您的观点强加到我的头上。

[ 本帖最后由 bhyqs 于 2012-1-22 13: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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