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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personcy

[生意经营] 周日直播中///有一帮人持续来店里捣乱,怎么办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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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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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有警察,难道次次都有警察。现在敌暗我明,不好搞。楼主平时都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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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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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grove 于 2010-10-23 13:56 发表


说实话,我是看见LZ说那些人持续来捣乱才建议下手狠一点的。偶尔有人捣乱忍一忍是应该的,如果每个星期那些小仔子都来捣乱,你有什么解决办法?更要命的是他们就是吃定我们亚洲人软弱,你有什么办法? ...

是呀,干这种街边小生意最不容易了。Location是很重要的。另外平时,需要装酷,有事没事的,在店里板着脸站站。养条狼狗在店里叫叫。曾经咱也是分头,白领的。这不是干个milk bar 把头剃光了吗。
http://www.fromjapan.co.jp?afid=Y34060

发表于 2010-10-23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2# 的帖子

此文章由 柳七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柳七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嗯,做小生意确实不容易。  

总之,华人在异国打拼不容易,  大家团结一点会好很多。   

澳洲有个华人组织,致公堂,就是洪门(天地会), 据传里面各种人才都有,法律的,武术的,政治的。    好几百年的组织了,比较可靠。

发表于 2010-10-23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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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不会动刀动枪的,如果再持续一两次,确实要考虑杀一儆百。

现在已经2点,小鬼们还没有来,等着别人来捣乱中。。。。。。

发表于 2010-10-23 1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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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rsoncy 于 2010-10-23 14:10 发表
这次不会动刀动枪的,如果再持续一两次,确实要考虑杀一儆百。

现在已经2点,小鬼们还没有来,等着别人来捣乱中。。。。。。

太理解,楼主了。这种状态是最难受的。一旦真的来了,反而不难受了。
http://www.fromjapan.co.jp?afid=Y34060

发表于 2010-10-23 13: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小老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小老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柳七 于 2010-10-23 14:09 发表
嗯,做小生意确实不容易。  

总之,华人在异国打拼不容易,  大家团结一点会好很多。   

澳洲有个华人组织,致公堂,就是洪门(天地会), 据传里面各种人才都有,法律的,武术的,政治的。    好几百年的组织了,比较可靠。 ...

是悉尼的?还是墨尔本的?地址?
看来还是学武术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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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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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是看见警察了 LZ保重

发表于 2010-10-23 13: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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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野心男人 于 2010-10-23 14:05 发表

是呀,干这种街边小生意最不容易了。Location是很重要的。另外平时,需要装酷,有事没事的,在店里板着脸站站。养条狼狗在店里叫叫。曾经咱也是分头,白领的。这不是干个milk bar 把头剃光了吗。 ...


既然头剃光了那就头上再刺个青吧,再摆个小小的肉摊装样子卖肉(不知道是否需要另外的LICENCE?)就完美了

估计小混混都绕道而行了

发表于 2010-10-23 13: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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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做什么事情都不会一帆风顺的,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

自己心态还是比较坦然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比这严重的出国前经历过几次,现在不是也好好的活着并有了一个小产业。

大家如果也遇到不顺心的事啊,就想想自己或者是身边朋友不顺利的时候,自己现在活的肯定比那些时候强多了。

谢谢大家一直关注这个事,并一致陪着我说话,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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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积分 +7 收起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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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男人 + 4 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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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晴天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晴天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养狗是正解。

我问过警察,如果发现小偷我动手吧他打伤了,我有没有责任,警察说有。不过后面他补充了一句,如果你的狗把他咬伤了,你没有责任。

弄一个大狗在店的后面,小兔崽子即使不怕狗也要顾及自己的后果,及避免了你跟他们正面冲突,也起到威慑作用,不示弱。

发表于 2010-10-23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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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ngrove 于 2010-10-23 14:13 发表


既然头剃光了那就头上再刺个青吧,再摆个小小的肉摊装样子卖肉(不知道是否需要另外的LICENCE?)就完美了

估计小混混都绕道而行了

哈哈,我早就想纹了。但家里除了4个月的儿子和狗同意之外,没人同意。特别是我老娘,估计会被气死。唉!咋就不能与时俱进呢?
http://www.fromjapan.co.jp?afid=Y3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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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on5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on5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刚瞅见,这都什么事儿呀?!
14点20分了,一切还好吧。
俺在墨尔本,忙是帮不上了,只希望LZ保重,别太冲动了,也许那帮小王八蛋就想等着看咱惹出更大的热闹呢,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个人文艺公众号“小普通话”(powerless-power)

发表于 2010-10-23 13:28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的帖子

此文章由 tomo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mo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这话说的, 一看就是对澳洲不了解。 澳洲吃撑了没事干找麻烦的人不要太多。 开门做生意什么样的人都能遇到。 澳洲福利那么好, 那些人一天到晚不工作,游手好闲。 不找事他们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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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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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防不胜防,楼主平时要多注意了。保重了哥们儿。

发表于 2010-10-23 13: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hy-f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hy-f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野心男人 于 2010-10-23 14:19 发表

哈哈,我早就想纹了。但家里除了4个月的儿子和狗同意之外,没人同意。特别是我老娘,估计会被气死。唉!咋就不能与时俱进呢?

haha  ,我老公也是的,让我给他剃个头,说搞的吓人点,象黑社会老大似的.后来我死活看他的头不顺眼,到底又回到原先的头型了.主要是没长成黑社会的样.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23 13: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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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LZ, 我支持你!
咱们真的很需要成立一个组织的。看了这帖,才知道有这么多的人有这种经历,,看得我气得不行,咱就该受欺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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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3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5# 的帖子

此文章由 nswmarsfiel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swmarsfiel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行就想郭德纲相声里说的,不纹身了,贴画贴在身上吧。

发表于 2010-10-23 13: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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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rsoncy 于 2010-10-22 21:05 发表


我其实比较想这么办,关键是不想冲突升级,上次用棒子,这次用刀子,下次大概就要上枪了。

示弱是肯定不会的,在国内从小到大也没少打,阵仗上倒真不蹙这些小鬼。 ...


为LZ捏一把汗, 关键是这种事情如果没完没了的来, 日子还要不要过了......问题是即使你委屈一些求和, 就怕这群小流氓觉得你好欺负, 以后还继续来捣乱甚至敲诈, 会不会呢? 想到成龙的红番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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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l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l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容易,这事麻烦。
鬼佬也很阴的,和国内的混子没啥区别。
你这情况,单挑吧,一次性解决。打赢了别来了,打输了自己卖店。

这不是偷不偷东西,这就是结仇了。

发表于 2010-10-23 13: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iali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iali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楼主  把那些小流流

发表于 2010-10-23 13: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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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鬼还没有来,上次他们也是周末,大概3点20左右来的店里,不知道是不是今天也挑这个时间,等的我肚子有点饿了,吃点东西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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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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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东北的,楼主能PM个地址吗?需要的话我现在就过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
打不打架再说,一起吹吹牛总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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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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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想想人到中年又回到中学时代打打杀杀那一套也确实很烦恼。

不过说实在的,警察这么重视这个事情,从侧面说明这帮人也不是一般的混子。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23 1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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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D, 做生意的就烦的就是这事。大家想想个办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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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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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不怕受伤,心理波动大。
不过很奇怪,我觉得一般小孩打完了见血了就冷静了,很少继续闹了,这帮人还纠缠,到底LZ这般出了什么状况能结仇。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0-10-23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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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能把这几个压住了,LZ以后就太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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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3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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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racescan 于 2010-10-23 14:47 发表
我也是东北的,楼主能PM个地址吗?需要的话我现在就过去,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
打不打架再说,一起吹吹牛总是可以的。


这次没那么严重的,谢过哥们了。

我在南区,不知道距离你近吗? 要是不远过来坐坐,也欢迎。

发表于 2010-10-23 14: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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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的要摆平黑白两道啊

发表于 2010-10-23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fox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fox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哪天办个party 吧,就在店子门口, 找个什么理由庆祝下,多邀请几个朋友。

发表于 2010-10-23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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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lcat 于 2010-10-23 14:50 发表
打架不怕受伤,心理波动大。
不过很奇怪,我觉得一般小孩打完了见血了就冷静了,很少继续闹了,这帮人还纠缠,到底LZ这般出了什么状况能结仇。


其实过程非常简单: 他们偷,第一次没有追。
                   又来偷,追出去打了起来,这次是我小舅子,吃了点亏。
                   又回来报仇,又打起来,这次我在把吃的亏找回来了。

第一次我不在,第二次也不在。 第三次他们回来的时候我在,动手的时候用棒子抡在一个小鬼头上,当时趴那不动了,后来就是混战,警察很快就来了。

[ 本帖最后由 personcy 于 2010-10-23 15: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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