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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我是新来的小琪

[自购小窝] 买房碰上的糟心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25 20: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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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zycsco 发表于 2021-6-25 16:52
楼主应该活在过去的人,至少是对信息理解有问题和偏差的人,不太善于分析问题的人,是和大家频道都不太一 ...

我也真的为你的智商着急。你说租房的BOND不交给RTA应该交到哪里啊?你还是多吃点核桃吧,那个补脑子。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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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2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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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房子就同意她的要求呗,老人家年纪大了,又是你认识的人的遗孀,当做恩待老人也没有特别不合理,其余问题交给你的律师吧。大家不了解背景是可能说的让您不愉快。

发表于 2021-6-25 2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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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8:02
谢谢你的阅读理解,不过可惜你不及格。具体原因还是你自己爬楼找答案吧。我以前读书时候租房都是把bond金 ...

RTA的服务早就被Service NSW取代(请注意,这个是在2014年就如此了,是7年前!!!),这个是NSW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措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你的bond金也是交给fair trading。难道现在楼主每次去办事还是去RTA(Roads & Traffic Authority),能告诉我他们在哪里吗?

我是通过这个信息来判断,楼主获取信息的方式应该主要是中文(此处非贬义)。

逻辑很重要!

发表于 2021-6-25 2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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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发表于 2021-6-25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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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zycsco 发表于 2021-6-25 20:25
RTA的服务早就被Service NSW取代(请注意,这个是在2014年就如此了,是7年前!!!),这个是NSW一项很重 ...

卧槽!!!!!!!!!!!!

楼主我错了,楼主在QLD,刚刚Google一下,QLD还真的有RTA Residential Tenancies Authority!

发表于 2021-6-25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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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房主是高价先卖房,等合适的机会再买。我的一个朋友几年前就是这个情况,房主是先卖房,拿到钱继续租住,在建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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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20: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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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呼呼呼 于 2021-6-25 20:43 编辑

楼主表达的很清楚。楼下一堆冲动的。

个人观点(非法律建议)
跟律师没关系。实质很简单:买卖房产合同约定卖家继续租住半年,需有“租约”。 但:买卖房产合同中没有约定“租约”的格式或形式。

很常见的情况。NSW中买卖房产类似情况很多。实际操作中卖家短期租住的确实很多时候不签正式的租约,也没有bond。也是类似如果提前搬出需提前通知等等情况。所以,严格说确实存在隐患。

回到楼主的情况,个人观点是:如果“租约”在买卖合同中没有特定解读。则:应该按“标准租约”处理。 你律师应该能有把握赢这个case(如果真打官司)。所以应该先坚持标准租约。如果不行,再往下看。

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是买卖双方的互相妥协。谈不上是否绝对公平。个人观点:应该坚持交割时查房。出租结束时应维持房屋为交割时状态(租约中最好写出)。 bond不是必须的。她有资产,如果出问题,未来小额法庭或仲裁应该会有资产赔付。并且楼主最好买“房东保险”,避免对方不付租金等等其他情况。

最后,如果就是不爽,不怕打官司。那么坚持,直接让律师按买卖合同发相应notice。后面再考虑是取消合同拿回定金还是强迫交割的事情。

很多人动不动就说:换律师,是没经验或往外推责任的做法,是没意义的。跟过户师或律师实质无关。换QC也是一样结果。

最后,一个不是提示的提示:没租约有时候比有这种奇怪的租约要好! 打官司会按标准的研判,,,,
抠脚大叔

发表于 2021-6-25 20: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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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5:50
想着这样的。

就怕她住的这半年内出现问题咋办?所以才想着签个租约合同对我们有点保障,谁知道老太拒绝 ...

不保险啊

发表于 2021-6-25 20: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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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ouyr15 发表于 2021-6-25 20:38
不保险啊

买保险

发表于 2021-6-25 2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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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4:41
你具体说说看,怎么就是我自己造成的?还有,你说的具体的合同是指的买房合同吗?她自己添加了一个低的房 ...

这种租客你都不敢租啦!快些找律师给他、Vacant possession i

发表于 2021-6-25 21: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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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5:22
那万一她租住的这段时间房屋状况出了问题谁负责呢?

那claim 保险啊、settle了、你的角色是房东、她是房客。房子有问题肯定是找房东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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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21: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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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zycsco 发表于 2021-6-25 20:25
RTA的服务早就被Service NSW取代(请注意,这个是在2014年就如此了,是7年前!!!),这个是NSW一项很重 ...

逻辑当然重要,但是脑子不好的人逻辑肯定不好,这个不容置疑吧?更别提眼神儿还不太好使,阅读理解不及格的呢。你可别再强调自己是NSW的了,太丢脸了

发表于 2021-6-25 21: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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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hun 发表于 2021-6-25 21:11
那claim 保险啊、settle了、你的角色是房东、她是房客。房子有问题肯定是找房东维修 ...

她现在是要我签一个不平等的租房条约作为筹码来换取一份正式的过户合同

发表于 2021-6-25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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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hun 发表于 2021-6-25 21:01
这种租客你都不敢租啦!快些找律师给他、Vacant possession i

她是卖家,把要继续住半年的要求提前写在了购房合同里面,还自己出了一个低于市场价的房租

发表于 2021-6-25 2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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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ouyr15 发表于 2021-6-25 20:41
买保险

现在还没过户,她想趁机再沾点便宜。说白了,就是一个贪心的主。既想着趁着房价高涨赶紧卖出个好价钱,又以低于市场价返租住半年,现在又想着再不交BOND金不签租房合约,就这么点打算,真是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小肚鸡肠

发表于 2021-6-25 21: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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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4:23
交定金前我们一开始是她说什么我们都说好,都同意,包括她坐地起价好几次。可能因为我和我老公太好说话了 ...

是你在乎这几百块钱。如果买贵了那就不要过户啊。如果买便宜了,这几百块毛毛雨。你让大家怎么说
您觉得有用,请给我加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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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21: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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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5:57
律师的意思是老太得主动提合同作废的事,我们才能拿回来定金。要不然那定金还是得给她,过户按照法律规定 ...

你律师的问题。所有合同最基本的一条什么都是要enforceable的,即使是卖家要做为租客继续占有房产,租约也一定是在签买卖合同时白纸黑字,怎么可能是subject to new lease to be agreed 呢,你不明白情有可原,你律师不明白,开玩笑了。

发表于 2021-6-25 21: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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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呼呼 发表于 2021-6-25 20:38
楼主表达的很清楚。楼下一堆冲动的。

个人观点(非法律建议)

谢谢你。头脑清晰,回答完整。让我看到了NSW还是有很多不需要吃核桃的人才。

发表于 2021-6-25 21: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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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5:31
谢谢你,她在卖房合同上还写了会签租约,但是具体细则没有写清楚。我就是觉得她提的要求有点过分,又要这 ...

是楼主你没看透人生。你出租房子买个房东和房屋保险,出问题找保险啊
您觉得有用,请给我加点分。

发表于 2021-6-25 21: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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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律师 发表于 2021-6-25 21:32
你律师的问题。所有合同最基本的一条什么都是要enforceable的,即使是卖家要做为租客继续占有房产,租约 ...

专家来了。我估计我律师今天身体不舒服,精神恍惚,做事不专心,没到下班时间就想着早退回家了。

发表于 2021-6-25 2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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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gao 发表于 2021-6-25 21:36
是楼主你没看透人生。你出租房子买个房东和房屋保险,出问题找保险啊

房子还没过户没法进行下一步出租。另外,奉劝你别动不动给别人下定论,什么叫没看透人生?我和你一样大家现在不都一样在红尘中沉浮吗?没有红尘中这些破事,哪里来的看透不看透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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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21: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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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gao 发表于 2021-6-25 21:29
是你在乎这几百块钱。如果买贵了那就不要过户啊。如果买便宜了,这几百块毛毛雨。你让大家怎么说 ...

我不过户她告我咋办?这和几百块钱有什么关系?你不仔细认真看上下文,你让大家怎么看你?

发表于 2021-6-25 21: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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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16:58
1,澳洲的房产买卖已经是世界上最透明的国家之一了-----同意
2,你所碰到的大部分问题要不就是你没找一个 ...

说来说去,买个房屋保险就完事了,唠唠叨叨一直说,总拿对方死去的老公说事,不为人子。
您觉得有用,请给我加点分。

发表于 2021-6-25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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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坐等收钱不干活???
头像被屏蔽

皮靴族

发表于 2021-6-25 21:49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21-6-25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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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 发表于 2021-6-25 21:49
律师坐等收钱不干活???

我估计今天我律师心情不是很好,或者是因为别的事情,下午她急急忙忙的早回家了。后来我发短信给她也没有回复。等我有机会再和她联系一下,她还是不错的,以前也帮我买卖过几套房子,很帮忙的。但是人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有心情不佳的时候,这也可以理解,多沟通多互相体谅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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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gsh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gsh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21:25
她是卖家,把要继续住半年的要求提前写在了购房合同里面,还自己出了一个低于市场价的房租 ...

我知道你的情况了,其实根据那个州的法律租客和房东必须做condition report, 所以这个根本不能和你爭論的。
In Queensland, the tenant and landlord must complete a Condition Report immediately before and after the tenancy agreement. The tenant and landlord should each retain at least one copy of the Condition Report during the tenancy.

另外settled 后你買过租客保险就什么都不怕了。

2017年度勋章 2018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21-6-25 21: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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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20:14
如果说出事实也算是一种攻击的话,那么只能说这世界上以后没人敢说实话了,因为动辄就会被不了解真相不认 ...

在不恰当的场合说出不该说的事实就是一种攻击。

发表于 2021-6-25 21: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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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shun 发表于 2021-6-25 21:53
我知道你的情况了,其实根据那个州的法律租客和房东必须做condition report, 所以这个根本不能和你爭論的 ...

你这个回复太给力了,我信心更足了,回血后一定给你加分!

发表于 2021-6-25 2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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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来的小琪 发表于 2021-6-25 21:49
总拿对方死去的老公说事------我回复别人的帖子,关你P事?什么叫总拿对方死去的老公说事,你这不是故意 ...

你为什么人身攻击呢?总讲混学术圈的人渣很多。

签个“不平等条约”,反反复复唠唠叨叨,说白了你就是在乎几百块钱的穷人,人家老太太80左右了,比你爹妈年纪都大,不负责割草,提这点要求算什么?房屋买个保险,有事情找保险公司,一个80岁的老太太有什么破坏力?舍不得买保险,是吧?说来说去,穷,是一种病。
您觉得有用,请给我加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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