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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rankfang4415

[法规和安全] 驾照被停6月, 求支招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5-6 20: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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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9 发表于 2017-5-6 20:04
什么叫不能客观讨论问题,制度在那儿,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有什么讨论的。 ...

就像是,你爹犯了法回家跟你说。 按你的说法,你是要大义灭亲送他进局子。 哇哦, 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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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0: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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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皮皮9 于 2017-5-6 20:31 编辑
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0:23
就像是,你爹犯了法回家跟你说。 按你的说法,你是要大义灭亲送他进局子。 哇哦, 鼓掌 ...


我家人没可能犯法,看来你家倒是常有这事,顺手拈来。再说本就屁大点事,这点制度都不愿意遵守,可见楼主是如何自私钻营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
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发表于 2017-5-6 20:3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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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9 发表于 2017-5-6 20:30
我家人没可能犯法,看来你家倒是常有这事,顺手拈来。再说本就屁大点事,这点制度都不愿意遵守,可见楼主 ...

你家人不会, 我家常有, 你都这么斩钉截铁那还讨论什么? 直接保送你好了
就算让你站在顺境中, 你都未必赢。

发表于 2017-5-6 20:4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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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9 发表于 2017-5-6 20:30
我家人没可能犯法,看来你家倒是常有这事,顺手拈来。再说本就屁大点事,这点制度都不愿意遵守,可见楼主 ...

如果不能客观的站在假设和案例中进行讨论, 那就是把自己放在高点来贬低他人, 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发表于 2017-5-6 20: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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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临时限速到40,上庭认错诉苦 10有89法官会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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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carchen + 2 看了你还是比较中肯的,但前提没有违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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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0: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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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ala2008 发表于 2017-5-6 20:50
如果是临时限速到40,上庭认错诉苦 10有89法官会开恩

看来还是跟朋友说, 先写信去认错求情。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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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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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14:58
说的好像你说了算一样, 键盘侠

猫本的律师。。。超速顶替。。。取消律师资格。。。坐牢几个月。。。你可以查查看。。。
公牛

发表于 2017-5-6 21: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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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wbull 发表于 2017-5-6 21:10
猫本的律师。。。超速顶替。。。取消律师资格。。。坐牢几个月。。。你可以查查看。。。 ...

不知所云, 律师? 顶包? 吊销律师执照。

发表于 2017-5-6 21: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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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开车这么猛  还说
If I have to kill to feed my family, I will. 这是我的处事态度。 放弃抵抗那是对自己, 对家人的残忍和不负责任。

这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一不小心车祸升天了   媳妇都要带着孩子改嫁了   

发表于 2017-5-6 21: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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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BinGo 发表于 2017-5-6 21:17
30+ 开车这么猛  还说
If I have to kill to feed my family, I will. 这是我的处事态度。 放弃抵抗那是对 ...

足友们, 能有一个不一上来就代入吗?如果你不信是我朋友, 大可不必进来, 拜托。

发表于 2017-5-6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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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可以说的,每个人都应该都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歪门邪道就不用想了,阿德的那个中国教授就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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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1: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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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product 发表于 2017-5-6 21:25
没有什么可以说的,每个人都应该都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歪门邪道就不用想了,阿德的那个中国教授就是例子。 ...

那就来谈谈这个教授的问题, 如果不是被学生爆出来, 是不是一点事没有?
这种做法是不好, 但在当时也是一个出路不是, 当然这出路也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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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5-6 21:2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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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20
足友们, 能有一个不一上来就代入吗?如果你不信是我朋友, 大可不必进来, 拜托。 ...

大家都给你正三观呢,好好反省下自己吧,别觉得众人皆醉你独醒

发表于 2017-5-6 21:3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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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zhongli 发表于 2017-5-6 21:29
大家都给你正三观呢,好好反省下自己吧,别觉得众人皆醉你独醒

一上来就代入真的对吗。 我如果能证明不是我,你该如何?

发表于 2017-5-6 21: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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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ankfang4415 于 2017-5-6 21:33 编辑
yuezhongli 发表于 2017-5-6 21:29
大家都给你正三观呢,好好反省下自己吧,别觉得众人皆醉你独醒


除了站在道德高点, 你能放出什么屁来?

发表于 2017-5-6 21: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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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31
一上来就代入真的对吗。 我如果能证明不是我,你该如何?

算了, 跟一个没蛋的说这个又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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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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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14
不知所云, 律师? 顶包? 吊销律师执照。

中国顶替罚分也罚2000RMB。。。2017年4月1日执行。。。。。。
公牛

发表于 2017-5-6 21:5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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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wbull 发表于 2017-5-6 21:47
中国顶替罚分也罚2000RMB。。。2017年4月1日执行。。。。。。

哦, 那哪来的律师顶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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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5-6 21: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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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uezhongli 于 2017-5-6 21:53 编辑
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31
一上来就代入真的对吗。 我如果能证明不是我,你该如何?


有病吧你,“我能证明不是我”,前言不搭后语,中学毕业文凭都是作假买的吧

就算是你朋友超速,你在这里寻思怎么作假逃避是什么值得光荣的事情吗?还大言不惭的不以为耻,还是那句话,你喜欢丛林法则回国内去嘛,又要来澳洲希望社会是一个公平守法的环境自己的权益能被保护,自己又想方设法钻空子把那套糟粕带过来

然后被大家教育还嘴硬,承认错误真的那么难?真替你感到悲哀,活到这把岁数还要像小孩子一样被人教育最基本的做人的道理

发表于 2017-5-6 21: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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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50
哦, 那哪来的律师顶包啊?

猫本律师超速。。。用他人名字顶替。。。
公牛

发表于 2017-5-6 21: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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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zhongli 发表于 2017-5-6 21:52
有病吧你,“我能证明不是我”,前言不搭后语,中学毕业文凭都是作假买的吧

就算是你朋友超速,你在这里 ...

这么简单的文字都看不懂,还是回小学重新来过。 有病的是你吧, 就会扯教条, 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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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1: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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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mwbull 发表于 2017-5-6 21:53
猫本律师超速。。。用他人名字顶替。。。

哦, 说的是另一个事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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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5-6 21: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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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56
这么简单的文字都看不懂,还是回小学重新来过。 有病的是你吧, 就会扯教条, 犊子 ...

法律在你眼里就是“教条”和“道德帝”,真够无耻的。祝你以及你的朋友被法律严惩,好好学习怎么做人

发表于 2017-5-6 21: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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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zhongli 发表于 2017-5-6 21:52
有病吧你,“我能证明不是我”,前言不搭后语,中学毕业文凭都是作假买的吧

就算是你朋友超速,你在这里 ...

道不同不相为谋, 请移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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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靴族

发表于 2017-5-6 21: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17-5-6 22: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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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ezhongli 发表于 2017-5-6 21:58
法律在你眼里就是“教条”和“道德帝”,真够无耻的。祝你以及你的朋友被法律严惩,好好学习怎么做人 ...

就你这核桃大的小脑子,教做人? 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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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6 22: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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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为足迹是百家争鸣的地方, 岂料个个思维定视, 对异己毫无包容。
你要有料也就算了, 还都是不赞同就上教条恶意谩骂侮辱, 一点推理和逻辑都不需要, 神啊

发表于 2017-5-6 22: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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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自己认为对的事, 无可厚非。
但把自己的意识强加在他人身上真的好吗?
你要加上来, 至少也来点逻辑和证明什么的,就直接理所当然了,太弱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5-6 22: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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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2:08
还以为足迹是百家争鸣的地方, 岂料个个思维定视, 对异己毫无包容。
你要有料也就算了, 还都是不赞同就上 ...

守法,不能作假,这还要逻辑吗?真不知是你太聪明还是别人太笨

另外你自己对待别人的批评都是直接不解释,直接人身攻击,所以别在这里扮受害者了。

社会有其运行的秩序,不是一句百家争鸣就能做你想做的任何事,说你想说的任何话,你去美国试试讲讲歧视黑人的话,去德国讲讲支持纳粹的话,看看人家是跟你百家争鸣还是给你一个耳刮子教你做人。你连基本的公民责任和义务都不明白不清楚,法律层面的遵守都做不到,还谈什么道德层面的包容异己,岂不是笑话。除了满口污言秽语,辱骂教育你的人,你还有什么伎俩。

最后送你一句中学的课文(假设你中学毕业了): 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发表于 2017-5-6 22:2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lla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lla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rankfang4415 发表于 2017-5-6 21:59
要严惩也是先撞你个残废啊

这心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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