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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alvin_majia2

[生意经营] 开店碰到无赖,需要报警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2 11: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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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in1111 发表于 2013-12-9 22:38
你怎么满脑子都想着捞油水, 我开始怀疑到底是你耍无赖还是对方耍无赖。明明不该动的钱放到你手上就变成自 ...

用不着你怀疑,你是想问愿意回答的人,你完全可以绕开。
自己吃了亏,不要见谁都是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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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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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の夜 发表于 2013-12-12 01:56
这帖子看的纠结。

是的,退和不退的,差不多各占一半。

说明确实是个很困惑的事情。

发表于 2013-12-12 11: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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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can call the police~~

发表于 2013-12-12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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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签了合同付了10%的定金然后再反悔不要的话,这个定金是不退还的,像这种口头协议没有签署正式文件,前后也只是几天的时间,还是应该退还定金的。
但这个人到楼主店里来闹事,还威胁杀人,我倒是觉得有足够的理由叫警察来教训一下这样的人。
Blue in Green

发表于 2013-12-12 1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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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中东人店里坐坐,给无赖一点教训,拉后巷打一顿也可

发表于 2013-12-12 12: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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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当时怎么和人家约定的,有没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必须退钱?
如果你有理有据,可以叫商场的SECURITY来把他们赶走,警察基本不管这种经济纠纷,
不是很要紧的话就把钱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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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toSuppor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toSuppor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你当时收条怎么写的? “定金” 不退, 但“订金”必须退

发表于 2013-12-12 14: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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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建议还钱

店里有摄像头吗? 他们再来打开手机录音....

然后叫警察+中文翻译

收据请咨询律师...

发表于 2013-12-12 14: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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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_majia2 发表于 2013-12-12 11:01
是的,退和不退的,差不多各占一半。

说明确实是个很困惑的事情。

还纠结呢啊?
信公知,变白痴。Never argue with stupid

发表于 2013-12-12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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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_majia2 发表于 2013-12-12 12:00
用不着你怀疑,你是想问愿意回答的人,你完全可以绕开。
自己吃了亏,不要见谁都是敌人。 ...

那就祝你圣诞开门大吉咯。
祝大外宣们早登极乐,全家仆街

发表于 2013-12-12 14: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阿毛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阿毛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嘿。退吧,麻烦少,损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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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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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是狠角色, 生意场上以和为贵,但是自己也要有底线。这样的小纠纷实在不值得担心。楼主不必着急上火, 对方也是摆一下样子而已, 要请黑帮的钱比你这500快多了去了,他也不是傻子啊。 最多吓你一下而已。

发表于 2013-12-12 15: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rry.wang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rry.wang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看楼主还是退了,省事,第一你自己也有不对的地方,象这种事情一定要把买家带到律师面前交定金,不要收这样五百的。
当然你可以选择不退,可是打官司花的不是你的时间吗?
我觉得不合适为这五百。费神费力,大不了可以这样,你叫他来拿钱,当着很多人面直接把钱砸他脸上,让他回去买药吃。这口气不就解了。
你是做生意的,怎么可能有时间精力跟他搞,他三天两头来,你不烦呀。
錢總是賺不夠的,生命卻終有盡頭。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 2013-12-12 15: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zz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zz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是做生意的,只是无意中进来这个帖子,所以也是有些地方不懂。
前面很多人说小定就是应该退的。那么这个定金是起什么作用的呢?是只约束卖家的吗?
-

发表于 2013-12-12 15: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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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yfulracoon 于 2014-3-1 22:37 编辑

...

发表于 2013-12-12 17: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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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马夫 发表于 2013-12-12 15:40
还纠结呢啊?

那家伙到现在没再来过。

其实发帖就是来问,警察管不管这事(这个问题已经有答案了)。我也不怕他闹,也不在乎那钱,只是为这事有点烦,就算还了,还是这个状态。

顺便问问该不该拿那些钱,而我又急于转手,另外两个买家被我拒绝是真的,被他这么一搞,倒成了棘手问题了。

这几天帖子很多人回复,两方意见都有,都有道理,个人都有各自的处世原则,所以还是纠结着。

如果倒过来,我是买生意的,我变卦了,根本就不会去要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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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7: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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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oz 发表于 2013-12-12 16:21
不是做生意的,只是无意中进来这个帖子,所以也是有些地方不懂。
前面很多人说小定就是应该退的。那么这个 ...

也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学习经验

发表于 2013-12-12 17: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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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Support 发表于 2013-12-12 13:13
你当时收条怎么写的? “定金” 不退, 但“订金”必须退


前者。就这随便一写,根本没想到对方会反悔,这么信誓旦旦。

所以就用的中文,也不知道有什么法律效力。

发表于 2013-12-12 17: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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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xuanlin 发表于 2013-12-10 06:44
按照正常的合同签订方式,这五百块的定金不不用退还的。在合同法的规定里,口头约定,也是构成要约。一个要 ...

不敢苟同。
买卖生意有个东西叫 section 52. 买家只要不在这个文件上签字,任何协议都无效。500元必须退。打到vcat也要退。
这个买家退钱路线走错了,不需要这样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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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fromjapan.co.jp?afid=Y34060

发表于 2013-12-12 18: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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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oz 发表于 2013-12-12 15:21
不是做生意的,只是无意中进来这个帖子,所以也是有些地方不懂。
前面很多人说小定就是应该退的。那么这个 ...

没有什么小定大定的说法。只有正式和不正式的不同。

如果双方有签下正式、正规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既保证卖家的利益--在买家反悔时可以不退定金;也保证买家的利益--卖家在协议失效前不能把店卖给他人。

现在的问题是楼主和对方所签署的协议并不正式,也不正规,更不完善。所以这个协议签了跟没签基本没区别,既不能保护楼主的利益,也不能保护对方的利益(也就是说如果楼主当时在对方回复之前把店卖给了别人,对方也没有办法)。唯一的作用就是证明楼主收了对方500块钱。

但是这也不代表楼主只能乖乖地把钱退给对方。这件事如果完全如楼主的描述,那么就是对方耍赖在先。楼主如果气不过去,想要惩罚一下对方,就可以把钱扣下,让对方找律师来要钱。毕竟钱在楼主手上,对方想硬来肯定是违法的。他只能花钱请律师写信来要钱。而在律师写了信要钱之后,楼主就必须把钱还给对方了。因为就像前面说的,这个协议并没有约束力,但是可以证明楼主收了钱。

仅为个人理解。

发表于 2013-12-12 18: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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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别太过于计较得失,得让人处且让人。既然,人家不来了,也就先放下吧,如果人家再来。要是我,我就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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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18: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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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_majia2 发表于 2013-12-12 18:50
前者。就这随便一写,根本没想到对方会反悔,这么信誓旦旦。

所以就用的中文,也不知道有什么法律效力。 ...

没来闹就算了,人家可能也觉得理亏,开始是想能要回来就要,要不回来就算了。你报警肯定不会管你的,而且你们手写的还用中文要是想要有法律效果肯定还得花很多时间金钱去证明。
錢總是賺不夠的,生命卻終有盡頭。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常回家看看!!!!

发表于 2013-12-12 20: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kingwq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kingwq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西人的国家就用西人的方式解决啊

发表于 2013-12-12 2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卫王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卫王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413x 发表于 2013-12-12 19:11
没有什么小定大定的说法。只有正式和不正式的不同。

如果双方有签下正式、正规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既 ...

到底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高啊实在高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12-12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unni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unni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就是垃圾人原理,不要招惹垃圾人,他们都是负面能量的集成,当心把负面能量传递给你!

发表于 2013-12-12 22: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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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in_majia2 发表于 2013-12-8 19:24
不说他们来店里闹,原来我不退是不对的啊?确定如此吗?

有没有字据吧 有就没义务退 报警 必须报警 自己没决定好做错了决定又出尔反尔 口头也就罢了 如果有字据就不能便宜了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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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2 23: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nie64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nie64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ewoo 发表于 2013-12-8 18:16
找个中文律师咨询一下,不过我建议,既然碰到无赖,这么点钱,给他算了,省的弄的自己麻烦,要找律师花费可 ...

遇到这种人,也许给回500块也不会能消停的。

发表于 2013-12-12 23: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l-luolu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l-luolu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买生意的小定如果是买家改变主意了不买了,是不应该退的,不过既然遇到的是个流氓,lz就退了吧,不然总这么闹着,对lz生意也不好,其他感兴趣的买家看到了也不好,lz下次一定要用英文写收据并且写上这个钱是不退还的,避免这样的事再次发生

发表于 2013-12-13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vin_majia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vin_majia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l-luoluo 发表于 2013-12-13 00:16
买生意的小定如果是买家改变主意了不买了,是不应该退的,不过既然遇到的是个流氓,lz就退了吧,不然总这么 ...

吃一堑长一智

发表于 2013-12-13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oomer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oomer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lvin_majia2 发表于 2013-12-8 19:35
就怕警察不管,然后说经济纠纷,你们自己解决。

威胁到生命就不是经济纠纷了,支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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