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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Karen2010

[其他类别] 这个新闻大家看了吗?500多只狗狗已经被救了。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4-18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想家的孩子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想家的孩子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18 13:15 发表

我绝没有,只不过不同意你的看法而已

没有就不用对号入座了
[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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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眯眼睡会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眯眼睡会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 dont want to read it

发表于 2011-4-18 14: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nb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nb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有海关缉毒犬,盲人导盲犬,雪地救援犬。试问又有什么样的动物可以承担这种角色?

发表于 2011-4-18 14: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野心男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野心男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个帖子不错。让我记住了很多ID。 以后离他们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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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4: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j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j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人说:”中国的法律的确没有禁止吃狗肉“。
难道你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不健全的吗? 法律没写的多了,难道没写你就都能做吗?就算你做了,虽然没有违法,但是违背良心。就算没有违背你自己的良心,但是有可能违背了社会道德。
看看比我们要完善的国外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屠宰任何狗只或猫只以作食物之用”!以前欧洲人也吃过狗肉,但是人家已经不吃了,还立法保护了,人家进步了,我们为什么不能进步? 我们的法律来不及跟上,你们自己就不能进步吗?这只能证明中国的法律需要加速完善。在中国法律完善之前,只能靠自觉自律,道德约束,社会谴责和爱心人士的自发运动。

在法律没出来之前,自律自觉不吃狗肉,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当然你吃狗肉是你的事,我不能强迫你不吃狗肉,但是我们鄙视你,歧视你,社会舆论谴责你,道德良心不容你!当大众都达成了共识,如果就你一个人或一小撮人还吃狗肉,你们就是冒天下大不韪,会被大众当成异类而排除出去。



有人说:“天下那么多你能都救?"

说这句话只能体现出你的无奈。当然我们救不了天下,我们只是一群无权无势小民,但是既然看见了,撞上了,就要救眼前,路见不平就要拔刀相助,求得心安。只要每个人都求心安,就不会出现需要救助的狗狗,那么天下也就安心了,你担心的问题就没有了。

法律和道德有时有时相辅,有时相驳。例如我看到一个人正在行凶,我出手制服他。 在道德上面我绝对正确,可歌可泣,但是在法律上面我可能会犯法伤害他人。但是只要对得住自己的良心,该做还是要做。




有人说:”鸡猪牛等怎么办?“

这个问题永远也讨论不清,不吃,人类可能会灭亡,吃了,那么狗为什么不能吃呢?这个是整个名族思维共识问题。在国外,他们意识已经把狗猫提高到人的等级,当然不能吃同等级的生物。 在印度,他们把牛提到高于人的等级,当然更不能吃等级高于自己的生物。在中国,一部分人已近把狗提升到同等级,一部分人还是把狗看成低等级,所以出现矛盾和冲突。

再说,鸡猪牛等是人为了食用而特意饲养的家禽。饲养的目的性不同,养狗是作为宠物或者工作犬,养马是比赛和宠物,养耕牛是为了种庄稼,养奶牛是为了牛奶, 没听说过为了解馋,把自己的奶牛,赛马,宠物狗给吃了的。

另外,忠诚度也是人们爱狗的一个因素,狗的忠诚度是相当高的,不论主人是贫穷和富有,总是不弃不离。有时候听着结婚誓词,里面有多少是人能做到的? 但是狗却能做到。 当你平困的时候,你的亲人朋友都有可能离开你,只有你的狗会陪着你。

还有就是狗的智商和情商比鸡猪牛都要高,一直陪伴人类,帮助人类建设家园,人类的意识已经把他们看成朋友了,当然不能吃狗了。
同理,马也是人类的朋友,如果公然出现大量屠杀马匹的话,也会有强烈的抵制。灵长类的动物已经接近于人类了,所以也不能吃。以前有人吃猴脑,而且还是活吃,遭到强烈的批判。

现在吃的狗肉并不是专门饲养的肉狗,好像没听说过有专业饲养肉狗的,那么这些狗就是偷来的,骗来的家犬,宠物犬,是别人的孩子。 (你说是流浪狗也可以,单不是狗的问题,是他前主人的问题,在流浪之前也是宠物狗。)有没有想过那些丢失狗狗的主人有多难过,有了感情就好像自己的孩子被人拐了,如果能好好活着也就算了,想不到是被人杀了吃了。人心肉长的,会痛的。



还有就是屠杀的方法过于残忍,公众不能接受。看过海豚湾的朋友知道美国人非常反感日本人屠杀海豚和鲸鱼。 海豚是高智商的动物,帮助过人类,日本人的屠杀手法过于残忍,导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干涉。这就是同样是鱼类,为什么区别对待。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看着一张充满痛苦的表情和无助的眼神,有的人心软了,有的人心痛了,有的人心酸了。
卖狗的人和杀狗的人也有恻隐之心,只是赚钱对他们更重要。只要没人吃了,就没有市场了,没钱赚他们就自己不干了。



还有人说:”人还可怜不完呢“。

对呀,所以你要献爱心,你能帮助一点是一点。能力大多帮助一点,能力小少帮助一点,至少不要去刻意伤害它们。 不要以善小而不为。 你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不要在旁边说风凉话。

帮人也是帮,帮狗也是帮,随你选择,帮了总是好事。总比那些什么也不做,在旁边指指点点的要强的太多了。

当人家在做善事的时候,你先掂量掂量自己再去评论别人,人家至少做了,你呢?

人在做,天在看,总有报应,时辰未到!



写这篇文也是尽一些绵薄之力。欢迎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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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eta_caoj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eta_caoj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法律可以是狗的挡箭牌却不能保护人,,只能说明立法的,执法的,都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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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5: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何对待吃狗肉的问题
一些西方人士看得比我们深远的多

1)The Politics of Dog
When globalization and culinary practice clash.
By John Feffer
纯文字版,爱狗人士但看无妨
http://prospect.org/cs/articles?article=the_politics_of_dog

2)Dog Meat Dilemma
By Ahmed Zihni
纯文字版,爱狗人士但看无妨
http://web.archive.org/web/20070811115017/http://www.sunysb.edu/writrhet/philosophy/handbook/essaycontest/2004essaywinners/2004+Ahmet+Zihni.htm

3)Wok the Dog
What's wrong with eating man's best friend?
By William Saletan
讨论得很有深度,但附有爱狗人士不喜的照片,请务必慎入
http://www.slate.com/id/206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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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5:1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ifox 113# 帖子

此文章由 realkogara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alkogara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恩我得细化下: 成语里。。。。。这楼歪的

发表于 2011-4-18 18: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utuch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utuch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想家的孩子 于 2011-4-18 13:20 发表

刚刚看见了, 要是听我一声劝, 就别理他们了, 都是登鼻子上脸闲的胡咧咧的, 把精力情绪浪费在他们身上不值当, 还不如把时间拿出来去陪狗狗多玩会呢~

真要是砖头收的多了就盖栋楼收养流浪狗呗~ 还算是把他们废物利用了呢

听你的

发表于 2011-4-18 19: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utuch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utuch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fiji 于 2011-4-18 13:25 发表
有人说:”中国的法律的确没有禁止吃狗肉“。
难道你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不健全的吗? 法律没写的多了,难道没写你就都能做吗?就算你做了,虽然没有违法,但是违背良心。就算没有违背你自己的良心,但是有可能违背了社会道德。
看 ...

你说出了我想表达的,我这个小我劝得了一个是一个,帮得了一个也好。

发表于 2011-4-18 19: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风林火山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风林火山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兔狗 于 2011-4-17 10:44 发表
这么些保护协会的 就没2个有势力的。。。。。。直接跟政府相关部门打个招呼 给狗贩子关起来 管你真的有证假有证 往死里搞先 打到你认罪。 这种狗贩子被玩个几次 就没人吃狗肉了.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动物保护组织。。不能跟国外学 就得搞点中国特色的手段

人贩子都没人管,就有人管狗贩子了?每年被拐卖的小孩,女人那么多。在各个大城市里要钱的小孩有多少是被拐卖的?而且就在警察鼻子底下。这才是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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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19: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ealkogarah 于 2011-4-18 10:24 发表
人类养狗最初是为了食用,最近几百年因为猪牛羊的大量养殖,狗肉已经不是主要的肉食了。

中国古文里只有屠狗之辈,比较有名的就是那个嚼生猪腿的樊哙,而没有没有屠牛屠马屠猪之辈, 这个也说明当时食狗是非常普遍的。

文盲  狗的历史都几万年了 是共同狩猎的合作伙伴 人类那时候还是拿木棒子的

发表于 2011-4-18 20: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llsk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llsk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兔狗 于 2011-4-18 18:07 发表

文盲  狗的历史都几万年了 是共同狩猎的合作伙伴 人类那时候还是拿木棒子的

兔死狗烹这词听过吗?当没猎物可打了狗照样成为人类果腹的食物。人身攻击不会让你的观点显得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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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0:2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兔兔狗 132# 帖子

此文章由 realkogara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alkogara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出口伤人。。。。。。我不能学某些人骂回去,没品。

知道六畜不?牛、马、羊、猪、鸡、狗。最少到春秋时代中华民族还是把狗做为肉食的一大类。 《埤雅》也提到犬有三种,一者田犬,二者吠犬,三者食犬。嗯嗯,食犬。。。。。。。老祖宗早就告诉你了,狗除了田猎看家,还是食物。

再说这些狗,给你个链接看看这些狗的情况,现在有人(对, 就是志愿者)觉得花大价钱买了500条土狗,但土狗也是狗。。。。。
不是说有金毛雪橇什么的吗, 恩我看到最后也没看见
还有说半数的狗都有伤,有些生命垂危。。。但前面的那个统计有点不符啊,
http://bbs.chinapet.com/thread-4529529-1-1.html

我养狗,对狗没什么意见,也不吃狗肉,但我鄙视这些善良的暴民。

怪不得有人说(这个是我剽窃的,对不起原作者了):
狗是别人拥有,他们采取狗权大于所有权的逻辑,
他们没有执法权,就跑到高速上拦人家车,限制别人的人身自由,
因为自己喜欢狗,就禁止别人吃狗肉, 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别人.
结论,这是一群衣冠楚楚的暴民和法盲,他们的逻辑就是我比你生活水平高,所以我说的就是对的,就是法。 这个时候什么公民社会,神马法制都成了浮云。

发表于 2011-4-18 20: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唉,说到点子上了

这些暴徒实在令人很愤怒

发表于 2011-4-18 22: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fredbi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fredbi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有就是现在靠着一腔热情救下了狗狗们,其实如果没有足够的人领养,最后其实还得都是被放倒的命运,我不相信国内会有这么多人来认领中华田园犬。很多事情在没有一个完整体系流程的情况下,仅仅凭冲动和激情在其中的某个过程中掺和一把,其实对于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没有任何帮助。

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我就不讨论了,支持LS和LSS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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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utuch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utuch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直播解救小动物#腾讯公司表示,将全部担负被解救狗狗后续治疗、检疫、喂养等相关费用,并在腾讯微博平台上发起爱心收养行动,共同提高爱护动物意识。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4-18 22: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rspca持续的安乐死未被人领养的宠物,你知道么??

发表于 2011-4-18 22: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1234567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1234567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的吗?不会吧

RSPCA不是专门管别人杀狗虐狗的执法机构吗

发表于 2011-4-18 23:23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都是猫狗党【转】

此文章由 radar101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dar101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近有个事,就是一群爱猫爱狗的人,在京哈公路上拦住了要运向北京的一车500条左右的猫狗,这猫狗的命运当然是被人吃,爱猫爱狗的人受不了猫狗入人腹的命运,就拦上高速,最后来了几百人,最后用11.5万把猫狗买走救生,这事引起网络上的大讨论。

有篇文章很犀利,观点大多正确,但夹杂了太多情绪,特别最后一大篇攻击猫狗党的,就过分了。结果就缺乏了理性的说服力:“致中国法西斯猫狗党”,大家不妨看看:http://www.douban.com/note/145745032/

爱猫爱狗人士在这个事件中有没有错?

我认为当然有,错不在他们爱猫爱狗,也没错在他们没有关心深圳的8万自愿离去的人类,却选择关心自己喜欢的宠物。

他们的错误在于两点:

一、以为自己占有道德优势就可以强迫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改变选择,甚至侵犯他人利益

用爱惜生灵的观点建立道德权威感,仅仅有这种道德权威感还无所谓,关键是这些人决定自己道德是正确的,就敢于上高速拦车,要求贩运猫狗的商户放猫放狗,假如贩运猫狗进入餐饮业在中国属于合法产业的话,这样的行为就直接侵犯了公民守法业务的财产权益。我不得不提醒爱猫爱狗的人,你劝说别人不吃猫狗没问题,但如果你强迫别人不吃猫狗这个事情在本质上和政府为了城市发展要求牺牲小我强拆的性质没有什么不同。

二、解决问题不是依赖程序,而是依赖暴力

所谓暴力并非一定要动手,夫妻之间还有精神暴力呢。一切基于胁迫的行为在我看来都是暴力。

比如某天你被约喝茶了,回来以后你就不乱讲话了,没人打你,但每个人都知道,你被暴力了。

假如贩运的猫狗是有主的,应该提供线索请公安机关打击偷盗行为;如果贩运的猫狗是没有检疫的,请工商卫生监督等部门出面;而不是自己成为执法者。

当然,我们往往说现在有关部门不作为,他们不作为,我们想办法逼他们作为,而不是用绕开正当程序去实现所谓的事实正义。

现代公民政治发展史告诉我们,程序正义能保证最大程度的事实正义,而依赖某个人或某个组织的事实正义迟早会演变成系统的程序不正义。

我个人觉得爱猫爱狗的人最后解决问题的办法不错,按公平原则交换,你喜欢猫和狗,你自己花钱救,这个结果非常理想。

虽然这些爱猫爱狗的人有错,但是我觉得指责他们的人很多也有问题:

比如知名网民北京厨子就说这些人伪善,放着那么多人类不关心,却去关心猫狗的命。难道人权不高于猫狗权?

这种观点也是很有问题的,无非是你认为人权高于猫狗权,你就希望别人按你的意志去行动,现在你是没有权力,假如将来有公权力了,你是否也会强迫这些爱猫爱狗的人必须先爱完人,才能爱狗?

这本质上还是道德优势心态作怪,自以为尊重某种生命就拥有对别人行为的发言权,这也是暴力言论。

有个网友说得好:这世上有很大一批人,你要是救狗,他就说那么多要救的人你怎么不救?你要是救人,他就说那么多得绝症的孩子你怎么不救?事实证明,这样的人既不会救狗,也不会救孩子!因为真正心存善意的人,不会假借一种善行指责另一种善行。

我的观点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应该容忍有人愿意优先救人,有人愿意优先救猫狗,并容忍他们表达和展示自己的观点,那怕你非常不同意,但是要通过说服和程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采取暴力或胁迫的手段。

还有网友揭发某些爱猫爱狗的人平时对父母不好,女友堕胎不管等等等等,现在做这么虚伪的事情。

这种观点也是非常有害的,我们应该明白,一个人是很复杂的,有时候他很好,有时候他不好,甚至很伪善。

一个人一辈子始终坚守一套价值体系和行事原则,那叫圣人。我们都不是圣人,都在生活中摇摆和随波逐流,偶尔犀利那么一下,这才是常态。

所以评价一个人,最好不要随便盖棺定论,特别是从他一贯道德作风上攻击他现在做的事情。我们应该就事论事,这件事他们做得对还是不对,对在哪里?错在哪里?

我们太习惯评价一个人的事情,不是根据这件事情,而是根据他们平日的道德水准来评价。他们到底是爱狗命多一些还是爱牛命多一些,还是一个平时吃牛肉的人有没有资格谈爱猫爱狗,这根本没有关系。

当我看到一群热爱猫狗的同胞被封为猫狗党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到,爱猫爱狗的人犯的错误,也是攻击他们的人犯的错误。

我们无非还是习惯拿着道德的大棒,党同伐异,打你打他,最后也一定打倒了自己。

突然想起王朔的话:“我是流氓我怕谁?”,其实一个愤青老流氓也可以做点正确的事情,这事情可以是救猫狗,也可以是救人类。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4-18 23: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培培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培培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RSPCA Policy G1 Humane killing
Article ID: 205
Last updated: 17 Dec, 2009  


1.1   RSPCA Australia defines humane killing as when an animal is either killed instantly or instantaneously rendered insensible to pain until death supervenes.
1.2 RSPCA Australia is opposed to all inhumane methods of killing notwithstanding religious dogma and ethnic cus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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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Karen2010 1# 帖子

此文章由 happyvivien110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appyvivien110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每次看到国内那种虐待动物的帖子都非常的难过,更痛苦的发现,现在变态的人是越来越多!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

不光是国内,悉尼也是,曾经见过有个留学生一时兴趣买下狗狗,喜欢的时候就拿过来玩玩,心烦的时候就往盒子里面一扔,不高兴就打顿狗狗出气。

更可气的是回国两个星期,就把狗狗仍在盒子里,再放些狗粮,就走了,什么都不管!我朋友把狗狗就回来的时候,身上一团糟,到处是皮肤病,不得不把所有的毛都剪掉了,可幸的是,现在狗狗被我朋友照顾的非常好,也走出了心理阴影,活泼又可爱!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认真的对待这样的一个小生命!!!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1-4-18 23:3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happyvivien1107 142#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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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您对给宠物做绝育手术怎么看?

发表于 2011-4-18 23:59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培培 14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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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个热闹。你问过这个问题吧。
http://www.oursteps.com.au/bbs/v ... d=322958&page=1
培培,y12345678,netstat等

这些人真的很讨厌狗的

发表于 2011-4-19 00: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堆个自以为是 拿法律来说这种p事的,事情的主要原因不去追究 主要问题不去找 就去挑点找茬的事情,这群爱狗者的方法也许不够合理 但是有合理的方式能拯救生命吗,在拯救生命的情况还tmd谈什么, 你家着火了我砸了门 进去救个人啊狗的 你是不是还告我破坏你家门?  一群不分轻重的玩意

发表于 2011-4-19 00: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要是有合法 合理 正当 合适渠道能救这些生命的 你当志愿者都吃饱了撑的在高速公路上喝冷风? 别把别人都当傻子 就你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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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00: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另外这里是宠物版 没说你们不准来 都是论坛自由, 非要来这里搞的大多数宠物版里的同学都不自在 说点让别人不舒服的事情你就特有成就感对吧, 吃饱了撑的专门跟别人唱反调的货色这里可真不少。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1-4-19 0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arys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arys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y12345678 于 2011-4-18 21:55 发表
真的吗?不会吧

RSPCA不是专门管别人杀狗虐狗的执法机构吗

这是现实,没有足够的资源怎么可能维持着那么多无住的宠物,最后只好put down一部分。

很多想法是好的,但现实里就是执行不了,社会本来就是不完美的。

发表于 2011-4-19 00: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兔兔狗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兔兔狗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另外你们啥也别反驳了 就反驳下为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立法不许吃狗肉,别跟我说什么西方文化控制,我奶奶一个字不认识从小就教我要善待这些生命,她也收养了十几条土狗。村子里都知道 谁家吃狗肉 她要上门去买走的。

发表于 2011-4-19 00: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atimm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atimm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兔兔狗 于 2011-4-18 18:07 发表

文盲  狗的历史都几万年了 是共同狩猎的合作伙伴 人类那时候还是拿木棒子的


你刚刚才说这个呢"足迹有可以放肆的版块吗 真想问候一下那些反对救狗人的全家"
现在立马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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