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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小小白虎

[法规和安全] 澳洲式的公正——上庭/交通罚单 关键字:plead not guilty——上庭记实更新好了,12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13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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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3 11:10
谢谢你,我们知道错了。
我等下会更新上庭的详细内容,大家看可以看一下。 ...

这个好,可以了解一下这边法庭怎么个程序过程。。。平时没机会了解啊。。。

唯一知道一个,是我朋友,上班买了火车月票,可是忘带了,被抓要罚款,他坚持上庭
可上庭了,还没说一句话,法官看了看资料,就把罚款免了。。。
所以他和我们分享时,也懵头懵脑的,没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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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3 1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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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飞马 发表于 2017-6-13 05:33
在某个无camera的路口,我已经两次看到直行闯红灯了,右转的可得小心

真得是这样的,开车一定要安全第一。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

发表于 2017-6-13 12:3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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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3 12: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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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白虎 于 2017-6-13 17:55 编辑

庭上记实

正式开庭是在公共法庭,后面有很多人旁听/或者等待自己的案子。

法官会叫名字,原告和被告及其律师(这里我没搞明白我们是被告还是原告)上庭,法官先拿了警方的证词,录像证据和诉求仔细阅读了一遍(录像看了两遍),然后请警察上前宣誓做证。交叉提问开始,警方律师没有问题,我方没有律师,那么就是自己上去提问。(这里心理素质一定要过硬啊,尤其是面对司法机构、行政机构的代言人和专业律师)

针对警方的证据和证词,我方提出了几个疑点:
1. 请问警官入弯时辆车相距只有40米。这是如何判断的?是否有转头,是否有阻挡物而视线受阻?
警察说距离是他根据经验判断的,没有转头,没有阻挡物。
——可是从我们的证据有参照物可以判断至少50米开外——离对方停车线,离我们车子至少65米+。警察的角度要观察到两部车肯定要转头,而且路上有很多阻挡物(警车掉头追我们的时候录像里显示一路有树/房子/路牌/电线杆等阻挡视线的物体)。

2. 请问警官说对方车辆为了避免碰撞,重刹。请问何时刹得车?是进入口前还是进入口后?如何判断重刹?有无刹车声,打方向,冒烟?
警察说是进路口后重刹的,没有刹车声,打方向,冒烟,但是车头有下沉。
——对方进入路口的时候正好被我车阻挡视线,从我方和警方的录像证据里面都没有看到对方车子刹车灯亮,所以这里的重刹应该是警察为了坐实我们的过失而画蛇添足。

3. 请问警官说对方60km/h,是如何判断的?指刹车前还是刹车后?
警察说是一路60km/h,刹车后速度没有说明。
——我方的录像上显示我们从开转到转进路口用了3-4秒,对方从60米+开外到了我们跟前,大家可以自己算一下时速。即使不能证明他超速,但肯定没有减速或重刹。而且车子进入警察的镜头时已经翻到红灯,从进到离开,不足一秒,呼啸而过。当时的速度可能就不低于60km/h,一点都没有刹车后减速的迹象。

不过我们并没有就以上这几点展开,说了即使对方超速/闯红灯,我们还是有错。问这些问题一个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可以提出合理质疑。一个是降低了警察的记录的可信度,不让警察的一些主观认识/猜测影响法官。
在我们提出这些质疑后,法官又调出警方的视频,反复看了两遍。

=========================================================

接着轮到我方司机上去,对方律师也咬着几点不放

1.为什么黄灯你还转?
答:黄灯亮起时我们离停车线5米左右,车子无法在停车线之前停车,且后方可能有车,无法急刹,当时判断距离足够就转了。

2.你是否认为当时的情况很危险?
答:我们车拉即将正的时候对方车辆离我们10-20米(我们的证据),后来从后视镜看到一辆车子很快速的从身后开过,从警察的录像看确实离得很近了。很危险。

3.你是否认为自己的判断有误才造成了危险?
答:转得时候认为距离够。但是事后回想很惊险,也确实处理不当,冒进,会吸取经验教训。

4.你是不是认为因为是黄灯所以判断对方会停所以没有保持安全距离?
答:转得时候认为距离够,主观不愿在路中央停着,想尽快驶出(这个和警察的对话记录有写)。至于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不能因为是黄灯就判断对方一定会停。
--法官说了,不管40米还是60米,一定要让清楚为止,主要是出于安全的考量,不能想当然。

总之态度好,承认事实,确实有危险,但危险的形成有各种因素,强调认为距离够才转的。

=======================================================

法官采信了警方交汇车时候的危险描述,但并没有采信警察40米/重刹/60km/h的描述。
同时采信了我方关于对方车子距离/速度/是否闯黄/红灯的证据,当庭表示我方司机有过失,正确安全的驾驶行为是停车,等所有往来车辆停下/通过后再右转。也表示了对方司机也存在过错。(楼上有同学说我们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其实大家信不信不重要,法官信了就行。)所以他的最后判决是基于双方司机都有责任来判的。没有支持警方诉求的375刀罚金,而是进行了部分减免,至于还有没有其他费用,我之后回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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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3: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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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007 发表于 2017-6-12 22:32
我脑子里断片了,如果真没停直接走,我也太低级太危险了。枉开了十几年车。 ...

那个路口不是个丁字口吗?警察是在p hwy上等红灯,然后你左转了他正好赶上你将你拿下。当时是这样的位置吗?

发表于 2017-6-13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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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同情这个司机。我记得当年学车的时候,教练说:右转的要让着直行的,不管他闯红灯没。 当时我还和教练讨论下,感觉不合理。 新洲这样,不知道其他州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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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3 18: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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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全写完了,124#是庭上的记实。

面对法官,事实求是即可,不用战战兢兢或谨小慎微,大方说出自己的看法(即使是错误的,很小白的),法官见多识广了,会按照证据说话。同时狡辩是没用的,同时警察叔叔的话他也不是百分之一百相信的。

谢谢各位的参与~欢迎探讨!
有时候吃亏是福,大家喷也好,支持也好,都是希望楼主活久一些,多分享一些帖子,我统统笑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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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19:5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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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3 17:58
至此全写完了,124#是庭上的记实。

面对法官,事实求是即可,不用战战兢兢或谨小慎微,大方说出自己的看法 ...

学习了 谢谢
两岸猿声啼

发表于 2017-6-13 20: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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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星辰大海 于 2017-6-13 19:33 编辑
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3 11:58
庭上记实

正式开庭是在公共法庭,后面有很多人旁听/或者等待自己的案子。


所以是pleaded not guilty but was found guilty? 这算是一个Conviction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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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judgment run down as waters, and righteousness as a mighty stream.

发表于 2017-6-13 20: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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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错,,,一直认为澳洲政府部门办事挺人性化,法庭看来也如此。。。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3 20: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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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大海 发表于 2017-6-13 19:02
所以是pleaded not guilty but was founded guilty? 这算是一个Conviction吗?

很有可能,但是交通违规应该不是大问题。等我们收到法院的信再来八一下。这个就是请不起律师的坏处了,完全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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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3 2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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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主分享,态度非常好,赞一个

“预判对方应该停车的” - 我想说永远不要预判他人,开车在路上你只能相信自己,不要相信其他人

比如过转盘,即便右侧来车打着左转灯,我也是确认他车头左转了才进转盘,万一他忘了关灯呢,万一他临时改主意了呢。。。不说谁对谁错,出了事就是精力钱财也耗得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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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宠无惊过一生

发表于 2017-6-13 2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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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mini 发表于 2017-6-13 12:11
那个路口不是个丁字口吗?警察是在p hwy上等红灯,然后你左转了他正好赶上你将你拿下。当时是这样的位置 ...

不是丁字路。有可能是你说的一种状况

发表于 2017-6-13 23: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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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007 发表于 2017-6-13 22:14
不是丁字路。有可能是你说的一种状况


难道还有另外一个不是丁字的路口上hwy?

发表于 2017-6-14 12: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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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是否认为自己的判断有误才造成了危险?
答:转得时候认为距离够。但是事后回想很惊险,也确实处理不当,冒进,会吸取经验教训。


既然上庭了,这个策略就不对,你应该全力把危险的责任往对方司机(可能是加速)冲黄灯/红灯上推
也就是说当你开始转弯的时候,对方还有足够的距离和时间在停车线以内停住车子,
对方其实是在危险驾驶,在看到你在他面前转弯的时候,没有采取任何避让措施,因为避让的话,就无法在灯转红的时候通过路口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4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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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白虎 于 2017-6-14 11:38 编辑
zunreal 发表于 2017-6-14 11:29
既然上庭了,这个策略就不对,你应该全力把危险的责任往对方司机(可能是加速)冲黄灯/红灯上推
也就是说当 ...


上庭之前,反复确认过一点:

即使对方闯了红灯/危险驾驶/超速,我们还是要受罚的。
而且我们手里并没有铁证说对方一定闯了红灯或超速,所以这方面只是一个辅证。
这个是我们的案子,对方的错误只能减轻我们的责任,但不能免责。法官也是考虑到这点,才减轻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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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4 1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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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两点:

1.法官在判案前会询问一下司机的职业和大致收入。

2.实际操作中,对于黄灯不停或者见到黄灯加速过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路上70-80%都是这样),我们的案子给了一个警示,由于对方转弯车辆的错误,若发生碰撞,即使你是直行(黄灯),也是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的。假设有人伤,一个是自己吃苦头,一个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除非你有不得不进入路口的铁证——比如离路口已经特别近,比如急刹车会引起危险。

再强调下黄灯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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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3: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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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4 11:34
上庭之前,反复确认过一点:

即使对方闯了红灯/危险驾驶/超速,我们还是要受罚的。

你前面提到警察认为
警察说入弯时辆车相距只有40米
,而且你认为对方距离更远up to 60米,以对方没有刹车来计算的话,60KM的时速不超速,对方需要2.4秒左右到达路口,如果是60米的话就是3.6秒,就是安全距离,即使2.4秒的话只要你转的快点也不能算太危险,如果按照警察说的对方重刹,则对方抵达路口的时间远远大于3秒,根本不可能有碰撞的危险,

但是结果你们是接近相擦而过,那么对方必然是加速了,这才是造成危险的主要原因(除非你们通过路口的速度特别墨迹)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4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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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小白虎 于 2017-6-14 12:22 编辑
zunreal 发表于 2017-6-14 12:14
你前面提到警察认为,而且你认为对方距离更远up to 60米,以对方没有刹车来计算的话,60KM的时速不超速, ...


前面有同学贴了,转弯的安全距离是4-6秒,不是3秒。——不知道是司法解释还是真正的法条。
你没有明白的我重点,重点是即使证明了对方超速,闯红灯,造成了危险,那又怎么样呢?
转弯车辆优先级最低,我们还是要让清——即使是红灯,如果对面有车冲过来,我们还是要让。
第一页的几位前辈已经就这点反复批评过我了。转弯的车就是最弱势的一方。我再怎么说我已经保持足够距离了,法官还是认为我们有责任,因为事实是最后很危险,这种危险如果我们停车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除非我方转弯绿灯亮起了。但是不让的结果是什么?车毁人亡,到时候还考虑谁对谁错么?被对方来车60km/h拦腰这么撞一下,后果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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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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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4 12:19
前面有同学贴了,转弯的安全距离是4-6秒,不是3秒。——不知道是司法解释还是真正的法条。
你没有明白的 ...
你没有明白的我重点,重点是即使证明了对方超速,闯红灯,造成了危险,那又怎么样呢?


很简单,对方造成的危险,你的责任就轻得多,判罚也小得多,你法庭要是太强调自己做了危险驾驶,那法官自然定你责任大

比如说,你如果能够convince法官你转弯的距离是安全的(比如说大于3秒正常的距离),危险是对方超速太多,法官就更可能免去你的处罚(毕竟你的案例里面并没有造成任何真正的损失),如果视频能够证明对方超速太多,那可能会给对方追加一个罚单

2016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7-6-14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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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nreal 发表于 2017-6-14 12:27
很简单,对方造成的危险,你的责任就轻得多,判罚也小得多,你法庭要是太强调自己做了危险驾驶,那法官 ...

是啊,我们反复强调了呀,一口咬定我们让足了....
我们只是承认当时交汇车时候有危险,怎么可能说自己是危险驾驶呢?即使在法庭上,也是允许我们不做对自己不利的证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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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3:4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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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4 12:32
是啊,我们反复强调了呀,一口咬定我们让足了....
我们只是承认当时交汇车时候有危险,怎么可能说自己是 ...

你前面文章自己承认了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险,那就是危险驾驶了呗,你完全可以不承认,把锅甩给对方司机

发表于 2017-6-14 13:4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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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白虎 发表于 2017-6-14 12:32
是啊,我们反复强调了呀,一口咬定我们让足了....
我们只是承认当时交汇车时候有危险,怎么可能说自己是 ...

如果你方有律师的话,估计不会让你这么说的,法庭上都是尽量揪住对方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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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4 14: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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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nreal 发表于 2017-6-14 12:49
如果你方有律师的话,估计不会让你这么说的,法庭上都是尽量揪住对方把柄 ...

请个律师代价就不一样了,关键是我们确实也有责任,知错能改就好了。最后还是安全第一,生命最重要。这次是买个教训,谢谢你站在我们的角度帮我们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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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08: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ydneystep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ydneystep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感谢楼主分享,确实给我们上了一课。记得去年我老公开车在唯一转弯道转弯。旁边直行车道汽车突然在红绿灯路口硬插入我方前面,由于雨天路滑,后面好多汽车,对方驶入车道后还任意变线,我方来不及刹车撞在对方后尾灯。打电话给警察叔叔,他们说没伤亡不影响交通不来现场。当时我们也没有camera,对方要我方索赔。保险公司的答复是不管对方在哪里,我们追尾是我们的错。虽然是保险公司赔钱,总觉得这个很不公。要知道,第二天我们又见到这辆车乱变线开车的。是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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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23: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ear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ear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ydneysteps 发表于 2017-6-21 07:00
感谢楼主分享,确实给我们上了一课。记得去年我老公开车在唯一转弯道转弯。旁边直行车道汽车突然在红绿灯路 ...

所以说全保和行车记录仪是多么重要
做人要像新闻联播一样,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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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9: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dwan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dwan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ddwan3 于 2017-6-22 08:16 编辑

lz有点矫情,生活上这么较真着实没必要. 你无非是心疼钱或是心疼分.事事都讲理,都要求公平是不太可能的. 今天你赢了给你免了,不代表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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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9: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emexco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emexco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转弯让直行,楼主被罚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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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17: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haom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haom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开车难免都有状态不好或判断失误的时候。自己能做的就是不断提醒自己,尽量降低险情发生的概率。

感谢楼主在明知会被骂的情况下坚持做分享,提醒大家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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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3 21: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lock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lock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你转弯应该等对方车停住或者冲过之后再转,走到路中间等没关系的。原因并不是转弯让直行,而是安全驾驶。警察罚你是因为1抢黄灯(驾考时一次就挂),2因为对方也闯灯而你判断失误以为对方会停车所以险些造成事故(转弯一定要确认安全再转,这也是交规里面写了的)。所以警察罚你不冤枉。最后分还是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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