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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澳洲资讯] 长篇报道:一滴血渍是怎样导致谢连斌被判有罪,杀害林家五口人的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30 16: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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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逝者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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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30 22: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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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Jan 2017 - 11:15am

SBS: 华人社会对谢连斌判决的反应         约14分钟录音,有5,6个发言人讲话

Chinese community's reactions to Robert Xie's verdict result

http://www.sbs.com.au/yourlangua ... xies-verdict-result

发表于 2017-2-2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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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nang 发表于 2017-1-30 23:09
13 Jan 2017 - 11:15am

SBS: 华人社会对谢连斌判决的反应         约14分钟录音,有5,6个发言人讲话

发表于 2017-2-2 2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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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nang 发表于 2017-1-30 23:09
13 Jan 2017 - 11:15am

SBS: 华人社会对谢连斌判决的反应         约14分钟录音,有5,6个发言人讲话

相信这录音有一定代表性

发表于 2017-2-3 12: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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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2-2 23:53
相信这录音有一定代表性

受访只是千万华人中的五六人。 正如之前有人 提出,他们一开口就说并不完全了解所有情况而作的评论。 真没有什么代表性可言
烟波赌徒

发表于 2017-2-3 13:2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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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2-3 14:24 编辑
fangjinghua 发表于 2017-2-3 13:19
受访只是千万华人中的五六人。 正如之前有人 提出,他们一开口就说并不完全了解所有情况而作的评论。 真 ...


正是有一大群人都不知道细节,这人才挑得有代表性
有些推测也有道理,譬如如果证据确切,为什么拖了这么久,花了四审,还启用了那样一个职业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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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odou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odou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个人觉得 前面鞋子啊 检查房间之类的证据 能说明 谢疑点比较多 但是最后的血迹才是强有力的证据 不是一滴 血迹的尺寸和位置都说明 谢有罪!

发表于 2017-2-3 14: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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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骨悚然的感觉。他真该死。

发表于 2017-2-3 14: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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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再不锁贴,估计很快就有第一个靠这个案子水贴升钻石靴的了,想起来心里就别扭

发表于 2017-2-3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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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判决结果

发表于 2017-2-3 17: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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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bao 发表于 2017-2-3 14:48
个人觉得 前面鞋子啊 检查房间之类的证据 能说明 谢疑点比较多 但是最后的血迹才是强有力的证据 不是一滴  ...

请看看这个


      2009年7月18日  案发
      2009年7月23日  第一次车库检查  没有发现2cm x 6cm 的污迹
      2009年8月初      一批物件从凶场搬到谢家车库存放
      2010年5月13日  第二次车库检查 发现2cm x 6cm 的污迹

上列的案发后10个月第二次车库检查发现了2cm x 6cm 的污迹,后来在其中发现含4个受害人DNA片段。这证据成为谢定罪的关键证据。警方指控案发当晚回家后谢的凶器或血衣上的血滴到车库地面形成了这个污迹。

但是四审陪审团定罪以后才挖出来的一篇旧新闻,发现其实还存在如上列的第一次车库检查,这信息可能颠覆以上证据。

这新闻说,案发后5天,应邻居关于谢家车库附近有奇怪斑点的报告,警察对谢家进行了5个小时,涉及“每个角落”,使用专门检测DNA物质的紫外线探测仪的仔细检查,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东西,离开时带走了垃圾桶和屋子附近的一个树枝。那时候警察正四处寻找凶杀武器,血衣和污迹疑点,谢也被升格为首要疑犯(警察案发2天后快速排除另一匪帮涉案嫌疑,见后),警察还知道了谢在案发当天早晨clean garage 这一事。照理这第一次检查应该是有备而去,仔细认真和彻底的,而专门检测含DNA物质即使是含微量DNA的紫外线探测仪也不可能漏检了2厘米x 6厘米这么大,含DNA物质的污迹。

更合理和明显的解释是,第一次检查时,这污迹不存在于谢家车库地面。这污迹是第一和第二次车库检查之间种植上去的。

案发后约2-3周,警方完成凶场林宅检查之后,封宅之前从林宅搬走了一批家私物件到谢家车库存放。这批东西中,很有可能就包含着一件蘸上凶场DNA材料再将其种植到谢家车库地面的物件。看过了凶场四处血迹斑斑的照片,就会相信这种可能性是实在地存在的。当然还有别的可能。

http://news.xinhuanet.com/overse ... ontent_11764507.htm
http://www.smh.com.au/national/f ... -20090723-dux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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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8: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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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2-3 18:04
请看看这个

新闻里说 这血迹是在一个非常重的柜子下发现的 警方在挪开柜子之后 肉眼已经看不到 还是经过血迹专家发现的
个人觉得从逻辑顺序 时间顺序 以及一般情理推断 是符合的
但是大家都是从新闻报道看的 存在疑问很正常 但是这个案子经过这么长时间慢慢发现证据 说明警方还是很严谨的对待
希望能将凶手绳之以法 以告慰逝者
来来这个:红鲤鱼与绿鲤鱼与驴

发表于 2017-2-3 18: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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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2-3 18:04
请看看这个



你这种栽赃警方种植血迹的行为,是不是太荒唐过分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3 18: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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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帖留名

发表于 2017-2-3 18: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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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大家都不理他,要让帖子沉掉,偏偏某人上串下跳,屡屡自顶,混淆视听。

发表于 2017-2-3 18: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也再次重申我对此案的分析,就算第一次没发现血迹,也不能据此说明谢未犯案,什么警察栽赃,更是一派胡言。

谢犯案是经过预谋的,包括时间,过程,凶器和血衣的处置等。但有几点意外导致了他最终被定罪:

1. 谢犯案后在林家脱掉全套衣物及手套等,跟凶器一起放入也许是塑料袋之类的容器,步行回家后暂时放到车库,准备等天亮后按预先计划处理掉,这个过程因为时间很短所以一路上没留下任何痕迹。周六谢早于平时“起床”本来不是打算清洗车库而是准备处理凶器的,但意外发现经过几个小时的搁置,血液渗透塑料袋粘染到了车库地板上,谢只好先对车库血迹进行清理,这就是警方接到报告说谢家车库有奇怪印记的原因,这个印记不是血渍而是清洗车库留下的痕迹。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谢对车库不是简单的“清理”而是“清洗”,否则外人怎么会看到印记并向警方提供线索?而谢也知道知道这点,所以一早向警方承认洗车库的事实。

2. 作为曾经的医生,谢对清理血渍还是颇有心得的,大部分的血渍经过清洗基本全部消失,除了被木质家具吸入的一点点血水。在警方第一次检查车库时血水尚未析出,因此警方未找到任何证据,但谢洗过车库的实情不容辩驳。而在谢成为此案的唯一嫌疑人后,警方回想谢冬日大早水洗车库的反常行为,觉得还是在车库里最有可能找到证据,于是进行了第二次更为彻底的搜查,从而发现家具析出的血水印记,也成为此案无法辩驳的铁证。

3. 谢不得已跟谢妻一起来到林家,经历了重回现场的慌乱又没理由阻止谢妻立即报警后,想着凶器尚未处理,便不管不顾地找借口立刻离开。谢没想过报警电话会被全程录音,否则他会在打完电话后再用同样的借口离开,我们也就听不到一个完全违背常理的急于离开现场的“实况录播”。如果没有这段录音,控方的证据链就会缺少有力的一环。而谢妻完全可以像证明丈夫整晚都在身边一样信誓旦旦地告诉警方是她让谢离开去接二老的。

4. 看到谢在警局作口供的录像,非常容易判断出谢的说辞是预先想好的,完全没有常人回顾发现现场时会感觉的恐慌和情绪波动。尤其他说到要用右手去碰侄子,但又不记得是否有碰到更是在为可能露出的马脚设置伏笔。作案时谢的右手可能与侄子有过轻微接触,谢不确定警方能否查出这种接触,所以自作聪明地留下了一个“伸了右手但不确定碰没碰到尸体”的有悖常理的供诉。

5. 报警电话录音、剪鞋盒和证人A等都侧面说明了谢虽然对犯案过程有过详细策划,但对警方的侦破手段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在终于有了一个可以交流案情还可以帮忙的“朋友”后,谢开始滔滔不绝讨论这起案件,甚至详细描述凶器,怎样嫁祸他人及各种事先想好的辩词,如车库血可以是林兄在他家干活是不小心滴落等等。如果真的是一个无辜被控的人,说的最多的恐怕应该是我怎么这样倒霉,这件事情可能是谁谁谁做的等猜测吧。

6. 至于谢妻的证词,从一开始的不确定谢整晚在家改口到信誓旦旦整晚在身边起,就已经不可能被采信了。我只知道谢妻不可能像自己所说的睡觉很轻,如谢起床她定会知道。试问在多个谢半夜起身性侵侄女的夜晚,莫非谢妻都是清楚知道还不曾起疑的?

我还感兴趣的是,谢家接到电话要去林家查看时,距离这么近为什么要开车去,而且未卜先知地把儿子送到别人家。我的答案是谢清理车库后把凶器重新包好放入车内,而且知道一到林家就会看到怎样的场面。所以一定是他提出开车前往,不带儿子,以便于第一时间去处理凶器,可惜这种内部对话是没有录音而我们永远都无从得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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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不可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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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18: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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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 发表于 2017-2-3 19:38
我也再次重申我对此案的分析,就算第一次没发现血迹,也不能据此说明谢未犯案,什么警察栽赃,更是一派胡言 ...

你的假设推理都可以成立。

但是,谢如何一人杀死5人,能不能把具体过程展现出来?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7-2-3 18:5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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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

发表于 2017-2-3 19: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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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害人是被杀在自己的床上,百分之九十以上是熟人犯案。-----一个侦探学的小贴士。

发表于 2017-2-3 20: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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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demark 发表于 2017-2-3 19:22
你这种栽赃警方种植血迹的行为,是不是太荒唐过分了。

睁开眼看了再说话也不迟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3 20: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山大爷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山大爷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2-3 21:09
睁开眼看了再说话也不迟

看下来,你眼睛一直闭着。。。除非真的有“睁着眼睛说瞎话”这种事发生,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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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20: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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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odoubao 发表于 2017-2-3 19:14
新闻里说 这血迹是在一个非常重的柜子下发现的 警方在挪开柜子之后 肉眼已经看不到 还是经过血迹专家发现 ...

问题在于新闻刚暴露出来的这第一次车库检查,当时有没有这五斗柜。这五斗柜是不是从林家搬家私是搬过来的。
还有你再仔细看一下污迹的形状,像不像警方说的是从武器或血衣滴下来的,为什么不呈圆形或椭圆形,为什么是长方形的?

发表于 2017-2-3 20: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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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3 19:48
你的假设推理都可以成立。

但是,谢如何一人杀死5人,能不能把具体过程展现出来? ...

别人都不搭理你了,又是热心的我来回答你。我猜是这样的:

1. 杀第一个,
2. 杀第二个,
3. 杀第三个,
4. 杀第四个,
5. 杀第五个,‘
6. 完。

发表于 2017-2-3 20: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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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真有夫妻相呀,,,

发表于 2017-2-3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mei912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mei912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amei9125 于 2017-2-3 21:45 编辑

我还在想怎么这个帖子一直沉不下去,结果猫儿不笨来了呀?

前面有个那谁如果不是你的马甲,你可以和他好好聊聊,感觉你们会有好多共同语言,几天几夜都说不完

发表于 2017-2-3 2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verred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verred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Everred68 于 2017-2-3 22:12 编辑
猫儿不笨 发表于 2017-2-2 23:53
相信这录音有一定代表性


估计就是足迹里那几个积极分子去接受录音采访的。不了解实际情况而信口开河都是不靠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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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3 20: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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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i9125 发表于 2017-2-3 21:44
我还在想怎么这个帖子一直沉不下去,结果猫儿不笨来了呀?

前面有个那谁如果不是你的马甲,你 ...

他们俩可以搞个华人代表采访,一问一答。然后我们大家就哈哈

发表于 2017-2-3 21: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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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猫儿不笨 于 2017-2-3 22:08 编辑

答wim同学1460贴:

你再静心看一下,那里没讲什么警察栽脏,讲的是从林家家私物件搬到谢家车库存放时带过去的

1.这只是你认定了谢是罪犯而想象出来的。clean garage 的录像带控方至今不敢公开

2 “在警方第一次检查车库时血水尚未析出,因此警方未找到任何证据” 这个根本是臆想,血水能从哪里析出?不管是真像警方所述,是滴下去形成的,或者是按你纠正警方后所述是洗后的血水,第一次车库检查所应用的紫外线探测仪都不应该漏检,不管是液态还是固态,只要含微量DNA。

3.那录音里根本不含你以为和描绘的信息。林姝让谢叫林老夫妇乘火车去Epping,谢照说了,是林老人要他开车去的,这些是林老人在法庭上说的 http://www.dailytelegraph.com.au ... caac3afc88ad74e49f6

4.这又是你认定了谢是罪犯而想象出来的,警方跟你一样,从谢的神态和回问已经破案了,居然还好意思公开这些作为证据。人是太不同的了,我没有先把他罪犯化,同样是广东人,我一点都看不出那录象有什么异样

5.这又是你认定了谢是罪犯而想象出来的。这种讨论应该多讲事实和证据。同一个事实可以得出太多版本的解释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看法,你再滔滔不绝意思不大

6.这又是你的说法。她的前后回答有出入,有时不确定,有时又很肯定,是有情景原因的。别处讨论了就不再啰嗦

7.开车去是本来全家是要去固定的周六早上麦当劳的。如果谢是凶手,即使计划一会要去处置凶器血衣,照理是不应该开车带着儿子一起去林家的,才300米距离,发现现场后小跑回来取车也不过几分钟时程,为什么要故意把8岁儿子带去暴露那种环境?
事实是后来是带着儿子去了凶场,发现凶场,再去接林老夫妇之前把送儿子送去朋友家托管的,根本不是你臆想的未卜先知。足迹有对这事知内情,说孩子是11点多才送去的。还有听庭的TX说儿子是一起被带着去凶场的,只是他坐在车里,没进屋

发表于 2017-2-3 21: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众禾土生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众禾土生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为什么这几个ID阴魂不散?

发表于 2017-2-3 2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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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 发表于 2017-2-3 19:38
我也再次重申我对此案的分析,就算第一次没发现血迹,也不能据此说明谢未犯案,什么警察栽赃,更是一派胡言 ...

看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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