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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leski

[生意经营] 总部要收回店,求教各位高手如何做??非常紧急紧急紧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3 09: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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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ki 发表于 2013-7-2 22:53
谢谢各位的回复。

现在总公司不说要收回店,变成要收回管理权。就是他们派manager, staff过来。他们排班 ...

你这样就是给他们一个信号,你还是会任他们摆布的。作为总公司,想搞死加盟店太简单了,这只是个时间问题。从你的描述来看,总公司根本就不是因为你真的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而是一开始就想赶你走。他们也不可能想赶走所有人,所以肯定是找他们觉得比较有把握的人来赶。

所以我看你还是开始做最坏的打算吧。

我觉得你主要有两条路三种结果可以走。一个是就准备撤吧。另一个就是跟他们斗。跟他们斗的结果一是最后你还是得撤,他们要真认真跟你斗,你还就肯定斗不过他们。另一种结果就是让他们知道你不是好惹的,这样他们可能会选别人作为目标来赶。
争取每次唤醒几个人去独立思考,把希望的种子传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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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09: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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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佩服lz的,坚持住啊,楼上有人说不建议找律师,先服软,也有道理。
但是,lz若是觉得总店这是明摆着要置你死地,也没有必要低头认错了吧。
好像这样发展,这个店无论如何你都是做不下去了,外行看热闹的说,就算最后还是要关,也不该被总公司舒舒服服收回去 再转手卖出来祸害别人,斗争,收集证据,真到那时,媒体啥的越热闹越好。。。

唉,不知道是不是在给lz添乱,祝你好运!

发表于 2013-7-3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rson112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rson112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ominos 发表于 2013-7-2 18:36
说个故事,多米诺一个地区经理总找茬,加盟商和一个满身文身和刀把的越南人在他家等他下班。报着他的小孩对 ...

这个牛,威胁都不算

发表于 2013-7-3 10: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忽然一悠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忽然一悠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ominos 发表于 2013-7-2 18:36
说个故事,多米诺一个地区经理总找茬,加盟商和一个满身文身和刀把的越南人在他家等他下班。报着他的小孩对 ...

他们是怎么能单独找到人家孩子, 还能抱走的? 就算去幼儿园接, 老师也不会把孩子交出来吧, 去家里抢?难道家里没有其他大人在家?

Y我的签名

发表于 2013-7-3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t12312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t12312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on't know what shop
cannot help

发表于 2013-7-3 10: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34671013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34671013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应该厉害的样子。。。不过很同情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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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0: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oheys_new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oheys_new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怎么感觉加盟店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关注楼主动态。加油吧!舆论,游行必要时也要用用。最后留一手鱼死网破。

发表于 2013-7-3 10: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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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发表于 2013-7-3 1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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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2013 发表于 2013-7-2 17:46
如果非要打官司,总要先搞清楚打官司的目的到底是为什么吧。
是为了和总公司扯谁在穿着打扮上正确吗?还 ...

看了一堆的挑事的,只有你的回帖是清醒的。我根本不觉得总公司是找茬收店,好卖给别人。但另外有人想买可能使总公司在Compliance要求上立场坚定不妥协。

那个机器坏了的事件确实是这家店没处理好。机器坏了关店应该先告知总公司,然后在店外贴个说明,向顾客表示为因此对其产生的不便感到抱歉,然后owner没穿着制服就不该在机器修好后直接开门营业。这都是非常基本的程序,连我这个没买过franchise店的人都清楚。

其实从总公司的行动看来他们已经在竭力配合你们,想提高你们的compliance水准。派人过来管理就是因为他们觉得差距太大了,所以派人过来管理,也是一种培训。

中国人的食品店在compliance上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卫生都是做给检查看的。临时突击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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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2267 + 1 超级赞同。。很多人把国内的 那一套经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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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2: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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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太极拳的是高手!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13-7-3 13: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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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dust 发表于 2013-7-3 08:25
你这样就是给他们一个信号,你还是会任他们摆布的。作为总公司,想搞死加盟店太简单了,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

总公司搞死加盟店的目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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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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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nt 发表于 2013-7-3 12:00
总公司搞死加盟店的目的是什么呢?

高价卖给其他买家
阅读之前,没有真相

发表于 2013-7-3 15: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ammyyht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ammyyht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IY2013 发表于 2013-7-2 19:10
别来虚的那套,一把律师扯近来,总公司马上对你上纲上线,正等着你呢,你信不?请律师不是为了告诉对方, ...

以柔克刚?你高看了这帮总公司披着羊皮的狼了,让“总公司对你有好感和同情”,你以为演电视呢啊,还写“感谢信,表衷心,坚决拥护他们的领导”,呵呵。。。行啊,所有BILL都是你出,话事的时候没你份,总公司绝对不找你茬,还给你搬个奖状。这算赢了?笑死人了。都到这份上了,服软就等着被捏死吧。

发表于 2013-7-3 15: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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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木山人 发表于 2013-7-3 10:14
看了一堆的挑事的,只有你的回帖是清醒的。我根本不觉得总公司是找茬收店,好卖给别人。但另外有人想买可 ...

握个爪先!
其实我也很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支持楼主找律师,也很高兴大家都不怕事,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换成是10年前的我,也会直接找人打官司的。可能年纪大了,人就慢慢成熟了,开始会比较理智地分析好坏。论坛里的朋友们也都是群策群力,为楼主担心,这让人很感动。
就我个人和local打交道的经验来看,他们考虑问题和表达问题的方法和我们的很不一样。我们用英文和人家吵架,自己没先表达清楚,把柄倒是先给人抓了一大把。而且意气用事只会让人家觉得我们这些亚洲人都是不按规章制度乱来的trouble makers。我们觉得自己很委屈很冤枉,甚至觉得对方就是要存心害我,但是对方也是一样的,还可能感觉我很没逻辑,连最基本的common sense都没有嘛,根本就没办法沟通,太胡搅蛮缠了。
要华人说句sorry很困难,因为我们觉得说了就是认错,等于受制于人。其实在他们看来,这根本就是基本的逻辑,谁让你不按照大家事先约定的事情办呢,解释什么的那都是后话,得先道歉再说。而且local很会装腔作势,很夸张的,动不动就OMG,和这样的人打交道就是要回避我们语言上的劣势,一定也要学会装。就算心里很不待见,也要微笑着说,我以后一定会改正的,请你相信我一次,好吗?这就是澳洲的江湖规矩。不会这套,或者不准备学的,早晚都栽在这个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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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5: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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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Y2013 发表于 2013-7-3 14:48
握个爪先!
其实我也很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支持楼主找律师,也很高兴大家都不怕事,知道用法律来 ...

就是。不怕事的前提是理在你这边。如果理不在你这边,还胡搅蛮缠,那不是"不怕事",那是"横"。

发表于 2013-7-3 16: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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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myyhtan 发表于 2013-7-3 14:24
以柔克刚?你高看了这帮总公司披着羊皮的狼了,让“总公司对你有好感和同情”,你以为演电视呢啊,还写“ ...

有些阅历的人才会明白我为什么主张要低声下气地先求饶。总公司的做法合情合理,并没有明显过失,反倒是楼主有明显的差错,被他们捉到了把柄。我不用高看谁,只是劝楼主不要低估对方,分析一下利弊而已。楼主要请律师打官司,直接去吧,我不拦,只是这么做之前,至少也知道了我的不同看法,相信楼主有智慧去妥善解决的。写信就是要写得情深意切,够夸张,你不懂老外那一套吗?人家就是可以很客气地投诉谴责,从头到位把自己地利益维护得万无一失,态度却还很好,搞的你反而有负罪感呢。我只不过是照抄一下,也没什么不好的,吹捧对方,你又少不了半根汗毛。这套不管用,再想别的办法,最后再打硬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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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6: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y9988363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y9988363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北木山人 发表于 2013-7-3 10:14
看了一堆的挑事的,只有你的回帖是清醒的。我根本不觉得总公司是找茬收店,好卖给别人。但另外有人想买可 ...

我很赞成你的思路和态度。

我和老婆也有家加盟店,在澳洲也算是近三百家分店的稍有名号的牌子。开业几年,经历过各种风风雨雨,一度是这三百来家店里营业额垫底的那家 ——当然,的确是有不在我们控制之外的客观原因。

OPERATIONAL REVIEW拿过 7 OUT 100,也不是没遇到过操蛋的Business consultant。但出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该怎么解决,里面要琢磨的道道很多。有时候气得发飙,但和人说话还是客客气气;有时候心静如水,但还是要发飙样和人说话。发脾气是解决手段之一,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的。

需要的时候,和总店在电话里说过F OFF,但更多的时候,CEO亲自飞来悉尼给我们鼓气,告诉我I WILL HELP YOU AS MUCH AS I CAN,下面的PROPERTY MANAGER飞悉尼8次就为帮我和CENTRE吵架,和商场沟通时,NATIONAL MANAGER, PROPERTY MANAGER, BUSINESS CONSULTANT提前给我打气,等会讨价还价时候,你不妨带着情绪回答他们,不过别失控,他们的问题若太刁钻,你保持沉默,我们立即接手。

支付不出租金的时候,总店直接拿CASH帮我们填,支付之后再回来告诉我,租金已付,DO NOT WORRY, KEEP DOING WHAT YOU ARE DOING.

听起来总店挺好的是吧,但照样,在给我们补血的时候,他们强力关闭过加盟商的店,事后数月该加盟商死于心脏病——这事当年报道得挺广的,说是她欠了总店多少钱,但我始终不相信这是真实原因,因为我欠总店的钱十倍于此都不止。

有问题,解决问题靠智慧,不靠脾气不靠斗狠。想想问题出在哪里,总店和你的共同利益点在哪里,如何互动沟通,谁有决定权谁能好沟通,然后怎么“多快好省”解决问题。

P.S.做加盟店的总店,没有哪个是愿意轻易回收加盟店的,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太多。哪怕是回收后再卖出,呵呵呵呵,想法总是很丰满,但现实总是很骨感,个中缘由,就不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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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3 17: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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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99883630 发表于 2013-7-3 15:30
我很赞成你的思路和态度。

我和老婆也有家加盟店,在澳洲也算是近三百家分店的稍有名号的牌子。开业几年 ...


楼主,其他回贴都不用看了,就看上面这个贴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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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99883630 + 4 谢谢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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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00:4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ialir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ialir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roy99883630 发表于 2013-7-3 15:30
我很赞成你的思路和态度。

我和老婆也有家加盟店,在澳洲也算是近三百家分店的稍有名号的牌子。开业几年 ...

LZ 太有才了

祝楼主  度过难关  小生意的不容易
Life Is a Happy Journey , Enjoy !

发表于 2013-7-4 00: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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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啊!

发表于 2013-7-4 00: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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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前买他生意,还要看他脸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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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01: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yue68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yue68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IY2013 发表于 2013-7-3 14:48
握个爪先!
其实我也很理解为什么大家都支持楼主找律师,也很高兴大家都不怕事,知道用法律来 ...

最后一段讲的精辟,归根结蒂,就是入乡随俗。

发表于 2013-7-4 01: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teordu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teordu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北木山人 发表于 2013-7-3 10:14
看了一堆的挑事的,只有你的回帖是清醒的。我根本不觉得总公司是找茬收店,好卖给别人。但另外有人想买可 ...

你还真是幼稚啊。这么明显的事情还看不出来。总店现在已经说要派 Manager 和员工过来,直接把楼主架空了。但是楼主还是名义上的店主,对于店员有各种义务的。只要在这种情况下,店里再出任何一点事,都可以说是楼主的责任。直接赶人收店。如果真的是要培训什么的,派一个经验丰富的经理过来就够了,用得着大换血?再说他们这些人从哪里找来?难道从好的店里换过来?人家店主同意吗?从外面招?你怎么知道就肯定能做好?

这其实很好证明的,楼主只要发信问问看总店,如果你接受这个条件,一定时间内还是没有改善怎么办?难道他们还能再换更好的过来?

争取每次唤醒几个人去独立思考,把希望的种子传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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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0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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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99883630 发表于 2013-7-3 15:30
我很赞成你的思路和态度。

我和老婆也有家加盟店,在澳洲也算是近三百家分店的稍有名号的牌子。开业几年 ...

说的不错
总店靠下面的加盟店赚钱,所以营业额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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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3-7-4 02: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am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am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roy99883630 发表于 2013-7-3 15:30
我很赞成你的思路和态度。

我和老婆也有家加盟店,在澳洲也算是近三百家分店的稍有名号的牌子。开业几年 ...

心脏病的那位,我搜了下新闻
她有相同连锁的两家店,一家生意好,一家是 "disaster"所以四年后关闭了,
总部应该因此怒了,关了她生意好的那家,导致压力过大,死于疑似心脏病

直接原因
"The company said the outlet had been "temporarily closed after the franchisee failed to fulfil fundamental terms of the franchise agreement"."

根本原因
“The Singleton franchise went well, but Cessnock proved a disaster when it opened four years ago. The couple walked away from it on June 19 - which Wendy's saw as a breach of the franchise agreement”

新闻里提到另外一点关于连锁法律环境的话"Australia's largest franchisee, the BRW rich lister Jack Cowin, has argued that the failure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to explicitly include "good faith" in the franchising code of conduct, has created an environment in which franchisors can abuse their power."

这可以解释总部对底下的franchisee的好坏的拿捏没有准绳,看总部心情和对具体店主的印象。

总部和她签了约在cessnock,但是生意不好,她和她老公 simple walked away from it的话,就是他们毁约了。说起来也不占理,但是总部管掉他们的singleton的店,那就是蓄意报复,也是没道理的事情。不过这似乎导致了她死于心脏病,所以总部的做法显然也是不得人心的。

说来说去,总部就是靠你给它打工赚钱的,你不干活,它当然那你出气。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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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0: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Y201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Y201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eteordust 发表于 2013-7-4 00:04
你还真是幼稚啊。这么明显的事情还看不出来。总店现在已经说要派 Manager 和员工过来,直接把楼主架空了 ...

楼主有明显失误在先,显然总公司已经不信任她了。总公司要派全队人马过来接手想做示范,他们是想看真实的营业水平和营业额。这样的话就必须大换血,谁能相信原来的人是不是做手脚。加盟店篡改营业额的事情也没少有,总公司也是借此机会核实,正本清源。身正不怕影子歪,就怕经不起人家的接手彻查。我是总公司的话,对于一个不按我要求来,有客户投诉的加盟店,我也是要调查一番的。全盘接手一段时间才有数据可以说话,看看到底是出什么问题了。所以总公司的立场和做法并没有违反双方约定,而且它的确是有这些权利的,你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你非要一口咬定是人家故意刁难,想收店,你得有大量的证据,拿事实说话,不然就是纯属虚构,人家反过来可以告你造谣毁谤。耍横撒泼只会让局面不利于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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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dlp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dlp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DIY2013 发表于 2013-7-4 09:38
楼主有明显失误在先,显然总公司已经不信任她了。总公司要派全队人马过来接手想做示范,他们是想看真实的 ...

总部肯定知道所有加盟商多少会抽水搞点小动作的,只要不是做的太明显就好。但这往往成为了他们的把柄之一,一旦被盯住所有东西拿出来跟你搞,搞得你烦死!千万别想着贿或者赂恐吓你的区域经理,这里不是中国,失败了直接吃官司了。 总部盯上你,肯定是有原因的,不然不会无缘无故来找你。楼主或许有一些没有透露给大家。
还是一句话,做食品的,一定要干净卫生,90%的加盟商是这一块出了问题,另外10%则是投诉

发表于 2013-7-4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oy99883630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oy99883630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ami 发表于 2013-7-4 01:02
心脏病的那位,我搜了下新闻
她有相同连锁的两家店,一家生意好,一家是 "disaster"所以四年后关闭了,
...

我简短的和总店直接经手的人聊过,毕竟涉及到隐私和商业机密,他们没有说太多。

做加盟店walk away,是直接把总店架在火上烤,这个涉及到租约里的细节问题——总而言之,这是个总店,加盟商,甚至加上商场,双输或者三输的局面。

walk away的事情我也干过,但是在和总店一步步沟通好后的手段,总店完全知道我准备干什么为的是什么目的。最终我们一起把事情解决得挺顺利。

加盟商从一个加盟店走人,然后总店强力关闭她另一个店,从franchisee agreement上来说,总店完全没问题,从经济利益上来说,总店也的确该怎么做——我很大程度上猜测,她当年是一气之下走人的,没和自己的律师、会计师够通过,压根没有想到这么做的后果。一怒之下,做了一个结果最差的决定。

很直白的,做生意,就是为了钱,总店放加盟店,也是为了钱;店不挣钱,你不高兴,总店也不高兴,在这一点上,你们的利益点是一致的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可以同仇敌忾。

operational review,如果要死扣细节,我肯定包括公司店都不会达标,但只要不太过分,或者不遇到过于操蛋的人,不犯原则性错误,大家都可以相安无事。

遇到过于操蛋的,没有加盟商会喜欢,被几个加盟商抱怨后,总店自然也会收敛。

闹到要回收管理权的地步,中间肯定是有什么很严重的矛盾分歧,需要冷静下来想想怎么解决。不到万不得已,总店没有必要回收管理权,总店直接管理加盟店的成本,远远高于一个自我运营的加盟店,这在经济上来说,完全不是一个合算的举措。而且,哪个加盟商会心甘情愿被回收加盟权?闹起来,经济上得不偿失,对公司名誉的损害,更是大大的。

你若有心,可能还可以看到去年前年公司有个以被取笑加盟权的加盟商在媒体上上蹿下跳的厉害,无所谓他的理由是什么;在我们的内部会议上,我们加盟商们都受不了他,当ceo公开对他说get off the bus时候,大家集体鼓掌,冲他大喊,你是为了吵架而吵架,我们受够了,不要再损害我们的生意和口碑。

所以,还是目标明确,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做生意,不就是为了赚钱么?别和人斗气,只和人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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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4: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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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99883630 发表于 2013-7-4 11:39
我简短的和总店直接经手的人聊过,毕竟涉及到隐私和商业机密,他们没有说太多。

做加盟店walk away,是 ...

大家都不容易啊
总部要招加盟商,加盟商要招staff.
staff来了走,走了来,加盟商又何尝不是如此。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
唯一out there的就是那块牌子和生意系统
加盟店加盟店最大的好处就是学生意
学到手了拍拍屁股走人了
就和那些staff一样,学会就自己去跑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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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4 17: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IY201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IY201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dlp 发表于 2013-7-4 11:34
总部肯定知道所有加盟商多少会抽水搞点小动作的,只要不是做的太明显就好。但这往往成为了他们的把柄之一 ...

可不是这样嘛。所以说和总公司明着撕破脸吵对自己没有一点点好处。如果楼主完全在理,我也主张马上找律师。行动之前,要先想想自己有没有本事接受最坏的结局,没有的话,趁早歇菜,陪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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