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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Vikki_hzy

[移民入籍] 急问~~我已经撤销了对我EX 老公的PR申请,为什么他的PR还可以下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8-29 19: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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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家家有本难练的经,希望大家都能幸福,有单纯的生活,不要有这多多的杂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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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22: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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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出来气人 于 2011-8-29 11:47 发表


劝你三思而后行~~~

你EX的PR如果真的取消了,你要想到一个问题,就是你女儿以后长大了,会不会责怪你?

你有信心让她也理解甚至支持你今天的行为?

他们毕竟也是血浓于水,你不能这辈子永远对你的女儿只字不提,她有知道真相 ...

嗯,是不能取消的~~我去移民局问了~~他说除非当时申请的时候不在澳洲境内~~~

我之前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女儿从幼儿园回来哭着问我为什么别的小朋友有爸爸,我没有~~我一想到这我就觉得很对不起他~~~虽然他曾经这样对我,但是我还是想努力控制自己对他的怨恨,我不想在宝宝面前说他的不好,因为我希望宝宝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不要有仇恨,恨一个人很累,恨自己的爸爸更辛苦~~~我也不想宝宝知道是她爸爸不要她,我不想她有被遗弃自卑的感觉~~所以真的不知道以后要怎么正确的教导她~~~

另外,不是我不肯饶他,现在是他不肯饶我~~我也很想早日摆脱他~

[ 本帖最后由 Vikki_hzy 于 2011-8-29 22: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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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ni09 + 5 听得人太心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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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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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又是一出不幸的家庭剧。

发表于 2011-8-29 22: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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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看完楼主的贴,真觉得这个男人好变态啊。居然以杀人来要挟你们。希望楼主尽快摆脱梦魇。

发表于 2011-8-29 22: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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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一下,碰到这样的真倒霉。

发表于 2011-8-29 22: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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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天开始看CPA~~考完后我就要着手想法庭申请财产分割,我打算自辩,不雇律师了,律师说我这个案子,因为我EX极度不配合,所以律师费可能要到一万五~~我想反正我讲的都是事实,法庭叫我该给他多少就多少吧~~好过这样受他勒索~~到时我准备材料的时候希望大家能多给意见,集思广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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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23: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cfox00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cfox00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能说说是怎么跟这个男人认识以及结交上的?可能对你的情况会有帮助。

发表于 2011-8-29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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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给您发了短消息,请查收,如果方便的话

发表于 2011-8-29 23: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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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kki_hzy 于 2011-8-28 15:00 发表
我今天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他以前移民局给他STUDENT VISA的信,里面有一个TRN,我就按着TRN上移民局网上查的,写着 VISA GRANT:2/6/2011, VISA TYPE: BS801 ~~是因为他有家暴我才跟他分居的,我还有法院发给我的AVO禁制令~~像这种骗子,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会有PR这么快下来~~~


家暴?天啊。
爱的,爱的。

发表于 2011-8-29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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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ier97 于 2011-8-28 18:38 发表
算了吧,放过别人也等于放过了自己

发表于 2011-8-29 2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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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Vikki_hzy 于 2011-8-29 22:56 发表
从明天开始看CPA~~考完后我就要着手想法庭申请财产分割,我打算自辩,不雇律师了,律师说我这个案子,因为我EX极度不配合,所以律师费可能要到一万五~~我想反正我讲的都是事实,法庭叫我该给他多少就多少吧~~好过这样受他勒索~~到时我准备材料的时候希望大家能多给意见,集思广益~~谢谢了~


买一个带自动录音功能的手机,我用的是nokia e71 + total recorder, 把你家所有电话转接到你手机上,以后他打的所有电话都可以作为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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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9 23: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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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不上足迹?

发表于 2011-8-29 23:48 |显示全部楼层

很诡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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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上LZ老公不够资格拿PR。
第二,配偶PR的第二段转正申请肯定是要配偶签字认可的。

以上两个mandatory要求都没有满足,就拿了PR。LZ也一直没有说清楚这两个事情。那么要么就是LZ没有说清楚事实,要么就是LZ老公玩了狸猫太子的游戏。

发表于 2011-8-30 00: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uguj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uguj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非常同情樓主MM,希望這件事快點解決真的不行你只能先租個地方,讓自己和寶寶有個安全的住處.換電話號碼,不要讓他再找到你.抱抱~~

发表于 2011-8-30 01: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onaldt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onaldt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道理,换地址,换电话,如果非常有必要的话,可以连工作都换了。同时告诉你们所有的共同朋友相关信息,让他们也为你保密。

举个不大好的例子,我有一个朋友,是个混蛋,把一个女孩子的肚子弄大了以后,不想付责任,直接跑到墨尔本去了,当然了他是个人渣,在悉尼本来也没什么好工作,餐馆打工,还是PART TIME,房子也是租的,丫这样的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跟你举这个不恰当的例子,是想让你借鉴一下这个混蛋的做法,如果担心你的EX对你构成任何威胁,还是做出点举措比较好。

发表于 2011-8-30 08: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太阳高高挂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太阳高高挂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Vikki_hzy 于 2011-8-29 22:40 发表

嗯,是不能取消的~~我去移民局问了~~他说除非当时申请的时候不在澳洲境内~~~

我之前一直在想如果有一天女儿从幼儿园回来哭着问我为什么别的小朋友有爸爸,我没有~~我一想到这我就觉得很对不起他~~~虽然他曾经这样对我, ...


你当场就要骂这个接待,见manager 4020 条款。100% 可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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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08: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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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太阳高高挂 于 2011-8-30 08:10 发表


你当场就要骂这个接待,见manager 4020 条款。100% 可取消


我之前见那个RECEIPT,她也是这样说,叫我打131181的那个电话,见MANAGER,但是我打了不让见,说PR下来不能改,然后我又跑回去想问那个RECEIPT,但是换了个人,那个印度女人我觉得她好像都很认真接见我了,跟我换了个地方坐下,听了我说的遭遇,竟然陪我一起哭了起来~~~然后还是说PR一旦下来了是不能取消的~她说因为澳洲政府不会分开父女两的,而且因为他是境内申请~~

发表于 2011-8-30 09: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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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没办法了,只好祝福你EXL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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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09: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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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移民官说他的无刑是假的,他有家爆记录。

发表于 2011-8-30 0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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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孩子还好,有孩子就直接给PR了,没有2年等待期。

发表于 2011-8-30 09: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anlin032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anlin032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真可怜,,遇到这样的男人。。当初怎么就没有发现呢?所以说夫妻感情很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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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肥咪他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肥咪他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这样一个孩子爸,也不是什么好事~
而且,留他在澳洲,他也不会因为自己是孩子爸,就对孩子好~要是对孩子好的,就不会这么快就分居啦~~

lz干脆告得他倾家荡产,这边法律应该挺保护妇女儿童的,让他知道,生了孩子不只是拿pr,还有18年的责任要付。

哎~所以现在嫁娶没有身份的另一半真的要仔细思考~现在移民不容易,骗婚的太多了……

不过lz真的是挺吃亏的~
就算他的pr没下,也占用了你一次担保资格~
只要tr下了,就算你担保了一次了……

发表于 2011-8-30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高密公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高密公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Robyn 于 2011-8-29 17:52 发表
801是PR - Partner permanent visa.
虽然我不知道怎么能取消你前老公的PR,不过觉得取消PR很难,离婚这毕竟是你家的私事而且两人还有了小孩。关系属实。
不如还是想想找法律途径让他负责孩子的抚养费比较实际。毕竟他是 ...

以前有个移民局做事的熟人说过这个问题,取消pr不难。
前提是证明他暴力和诈骗。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发表于 2011-8-30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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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ill be interviewed in your home and you have to show physical evidence of co-habitation. This includes one bed, joint bank accounts, both having the same address on other records like property leases, rate notices etc. Your friends will also be contacted by phone to attest to the relationship. You medical records will also be examined to see if you have been prescribed any contraceptives etc and that you have attended to same doctor or at least in the same suburb.

Any false declaration made will result in five years jail.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发表于 2011-8-30 12: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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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英语部分是那个人邮件里面的回复

因为楼主和前夫有孩子,而且刚出生不久,人家可能以为婚姻关系起码近期都很稳定,所以很快就给批了,如果楼主现在直接告他诈骗,会这样再从头审一遍。如果最后审核说确实是诈骗,可以取消

[ 本帖最后由 高密公主 于 2011-8-30 12:41 编辑 ]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发表于 2011-8-30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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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满月不久就家暴离婚,确实违背常情,难怪移民局没注意

不过现在这样,如果楼主有法院的判决在,最后取消掉他的绿卡应该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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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0 12: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ompanym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ompanym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楼主lg是高手啊

发表于 2011-8-30 12: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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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女儿从小接触这样的一个人,对其也是一个挑战。建议楼主将对方威胁你的证据,法院的AVO提交给离婚案件的法官。收集提供此人将不利于女儿成长的证据。看看能否剥夺他对女儿的监护权和探视权。

如果他都对女儿的监护权和探视权都没有的话,他留在au就没有意义了吧?不知移民局是否会据此取消他的pr呢?

发表于 2011-8-30 13: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沏茶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沏茶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难道移民局都瞎啦,法院的禁制令他们没看吗,还是楼主没给他们。

发表于 2011-8-30 13: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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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野原葵 于 2011-8-29 15:19 发表
就算有孩子,那最后转801的时候总是要lzmm签字的吧,那lz的lg肯定就是假冒了
坚决支持lzmm把exlg的PR弄掉
不然这种烂男人肯定又会靠自己的PR去诱惑别的女孩子上当的

坚决支持弄掉

不过,仅仅靠PR就能被烂男人弄到手的女孩子,也不会是啥正经姑娘。
思う事 思うがまゝに なしとげて 思う事なき 家の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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