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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李十三

足迹陪审员,请对林家血案投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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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0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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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nsun 发表于 2017-2-17 00:48
那个51%的选项很误导。70或75的确是达不达判决要求。

说明几点:
1,有些网友不了解案情
2,部分人的恶意造谣、搅浑水,起了一定作用
3,有些网友的素质、判断力、逻辑性,还是比较差的。不过不奇怪,让洗碗工来断案,本身就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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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09: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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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7-2-17 07:41
说明几点:
1,有些网友不了解案情
2,部分人的恶意造谣、搅浑水,起了一定作用

在强大的舆论支持下,还有25%的人认为谢无罪,本身说明谢的case很weak.
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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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1: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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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09:17
在强大的舆论支持下,还有25%的人认为谢无罪,本身说明谢的case很weak.


你这话基本就是颠倒黑白

足迹关于谢的讨论,谁是第一网红,谁炮制出了199条,谁大肆造谣(林女谈恋爱、谢剪了3个鞋盒、检察官裁定证人A栽赃,。。。),你又不是不知道。。。

案子有没有说服力,不是看证据,不是看掌握第一手证据的陪审团、法官意见,而是看中文论坛靠脑补、靠谣言、甚至看不懂英文新闻的吃瓜群众的意见?。。。

发表于 2017-2-17 1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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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7-2-17 11:23
你这话基本就是颠倒黑白

足迹关于谢的讨论,谁是第一网红,谁炮制出了199条,谁大肆造谣(林女谈恋爱、 ...

兄弟,足迹上说谢有罪的声音远远大于无罪的声音。

而且好多人都不敢发表持反对意见,因为稍有不同就会受到围攻。

再者英文媒体基本上是一边倒,不要跟我说足迹的网友都不懂英文。
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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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1: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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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11:38
兄弟,足迹上说谢有罪的声音远远大于无罪的声音。

而且好多人都不敢发表持反对意见,因为稍有不同就会受 ...

如果谢100%是罪犯,还不允许“说谢有罪的声音远远大于无罪的声音”?非得“说谢无罪的声音更大一些”,你就满意了???

你脑子和博文、cangru一样,稀里糊涂的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哪个声音大,而在于哪个声音是捏造事实、哪个声音是在造谣。

你们教主造没造谣你别和我说你不知道。

发表于 2017-2-17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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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7-2-17 11:41
如果谢100%是罪犯,还不允许“说谢有罪的声音远远大于无罪的声音”?非得“说谢无罪的声音更大一些”,你 ...

哇,别人都是造谣。

警方不造谣了?不造谣为什么不把谋财放在4审里?

你以为只有百姓造谣,官方从来不会造谣?

持不同股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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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1: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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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11:47
哇,别人都是造谣。

警方不造谣了?不造谣为什么不把谋财放在4审里?

你的脑子又不清醒了。

你知道什么叫造谣吗?如果你不懂什么叫造谣,赶快洗洗睡吧。

姑且不论你的说法“为什么不把谋财放在4审里”,在全世界任何国家,警察办案,都是一个不断发现证据、追寻真相的过程。

在一定的证据、事实基础上,警方会形成自己的观点、推论。

这个观点、推论、侦查方向,有时候会随着案件的侦查,发现有错误;这个时候,警方会修正自己之前的观点。这样的观点,即使有错误,那也不是造谣。

你上班,你老板问你对一个问题的看法,你给出了错误的看法;那叫造谣吗?


没有任何证据基础、甚至故意忽略事实和证据基础、制造虚假结论,那才叫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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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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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11:38
兄弟,足迹上说谢有罪的声音远远大于无罪的声音。

而且好多人都不敢发表持反对意见,因为稍有不同就会受 ...

谈不上围攻,因为你是在质疑合法机构的合法论断。当然大多数人不会同意啊。
因为这个社会的基石就是相信司法机构。如果连这个都不相信,那你还信什么?
就说你考雅思,你说你英文很厉害,但是只考了个5分。然后叽叽哇哇说人歧视你,考管为难你。你觉得大家会信谁说的?
在这个案子中,所有人跟谢一样,都有被警察怀疑的可能。谢为啥不自己想想,为什么警察会怀疑他?
为啥他的种种行为,最后的辩解,陪审团都不相信?
即使是11:1,那也代表了,大多数人不相信谢。相信警察,相信整个司法机关。

再者,对媒体来说,你希望他告诉每一个读者,这个是个蹊跷的案子。要这么说,每个凶杀案都不能100%保证不是冤案。所以,媒体为了保持自己的客观公正,对每一个刑事案件都要谈及冤案的可能性?
我觉得你的思维很奇怪。媒体这么做是正确的,因为他首先相信的司法机关。如果你连司法机关的判决都不信,你怎么做到客观公正?难道让媒体也去做警察的工作?

最后,如果你觉得这个案子是冤案,你可以选择正确的合法的途径去追求真相。你跑到这里来,质疑一些法官都认可,陪审团都认可的事实,你觉得大家会相信你吗?你这不是自取其辱吗?

澳洲不是中国,你觉得证据不足,可以去上述,可以去质疑证据的采集过程是否是合法等等。但是如果,这些证据,证言,已经被采纳,除非你能证明他是错的,否则,他们就是对的。在这些证据证言下得出的结论,就是对的。这个就叫做逻辑。
请不要胡搅蛮缠

发表于 2017-2-17 1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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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7-2-17 11:56
你的脑子又不清醒了。

你知道什么叫造谣吗?如果你不懂什么叫造谣,赶快洗洗睡吧。

兄弟,fact is 门没有被破坏,而不是拿钥匙进去,拿钥匙进去是推理。懂吗?

好好学点东西对你有好处。
持不同股见者...

发表于 2017-2-17 12: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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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mmusst 发表于 2017-2-17 11:59
谈不上围攻,因为你是在质疑合法机构的合法论断。当然大多数人不会同意啊。
因为这个社会的基石就是相信 ...

事实是这样。

我因为发表意见关于医生是否应该进屋内检查,遭到至少30个ID围攻。

你说大多数人不同意,但是事实是还有1/4的人反对,对吗,再加上英文媒体的一边倒,我觉得这个结果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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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2: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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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mmusst 发表于 2017-2-17 11:59
谈不上围攻,因为你是在质疑合法机构的合法论断。当然大多数人不会同意啊。
因为这个社会的基石就是相信 ...

兄弟,你太对了。

可惜有些人是不会明白这些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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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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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12:03
事实是这样。

我因为发表意见关于医生是否应该进屋内检查,遭到至少30个ID围攻。

那只是足迹,足迹不代表澳洲。
还有你说的这个当然有疑点。但是不代表,谢无罪啊。
但是,谢的性侵行为已经触碰了很多人的底线
与其相信谢无罪,大家宁可相信他有罪。
因为很多人不可能都特别理性,也不能够用一个平常心去推测一个心里极端变态者的行为?
所以,我十分相信他作为医生应该进屋看看。我不相信他的任何辩解。这种主观性极强的疑点,如果我作为陪审员,我不会给谢任何机会。
你在这里跟我们讨论这些是是而非的证据,你还期望大家都相信谢的辩解。
你这么相信他,你怎么不相信他没有性侵孤女。
如果你相信他没有性侵孤女,那我肯定也相信你的判断。
否则都是扯淡。

说到底,是谢自己把自己送进了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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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3: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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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12:03
事实是这样。

我因为发表意见关于医生是否应该进屋内检查,遭到至少30个ID围攻。

支持每个人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不支持攻击网友。1/4 到 1/3 的足友认为证据不足以确定有罪,这个很说明问题了。这个案子被害者和被告都是华人,我们华人关心讨论很正常,而且我认为陪审团里华人越多越好,因为华人更了解华人的语言文化以及华人的说话做事方式。我们可以讨论事实上的差异等等,比如前面我指出某网友连着给出的两个信息是矛盾的,是对事不对人,但我不会攻击网友说你不可以这样认为,我只要说我这样认为就可以了,比如说如果某网友说ta认为那两个信息不矛盾,我不会说ta错,只会说我认为是矛盾的就完了。有时候我会心里想,如果对方是个傻子而我要对方像正常人一样思维说话,我不是有病么!简言之,不要说,你错你错你错,而应该说我这样这样认为,没争吵,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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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lie1207 + 2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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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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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Some 发表于 2017-2-17 13:04
支持每个人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不支持攻击网友。1/4 到 1/3 的足友认为证据不足以确定有罪,这个很说明 ...

我很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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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4: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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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这么多投票?刚投好,马上换上小号们继续投,彻底点。

发表于 2017-2-17 14: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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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应该把足迹上对此案翻案很活跃的那几个人,列个表,让大家选在他们中间,谁有可能是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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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red68 + 2 你太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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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5: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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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ftSome 发表于 2017-2-17 13:04
支持每个人发表自己的看法意见,不支持攻击网友。1/4 到 1/3 的足友认为证据不足以确定有罪,这个很说明 ...

支持你的主张。
有道理就讲道理,
攻击别人恰恰是黔驴技穷的表现,
不可取。

发表于 2017-2-17 16: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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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迹怎么变成这样了?支持表述自己观点,请不要驳斥对方观点。谈谈大案是这样,谈谈房价也这样,谈谈车子也这样,谈谈贷款也这样,谈谈理财投资股票也是这副样子,真的不好玩。连最基本的相互尊重也不会了。真可悲。

发表于 2017-2-17 18:2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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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nsay 发表于 2017-2-17 09:17
在强大的舆论支持下,还有25%的人认为谢无罪,本身说明谢的case很weak.

足迹上的舆论是挺谢的比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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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18: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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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投,我的疑问点是,以谢的年纪和身体条件,杀五人,不用匕首,声响也不大的可能性挺小的。

发表于 2017-2-17 19: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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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cat 发表于 2017-2-17 18:56
我没投,我的疑问点是,以谢的年纪和身体条件,杀五人,不用匕首,声响也不大的可能性挺小的。 ...

投票自愿。我认为可能性一点都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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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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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nsun 发表于 2017-2-17 00:54
你的预设立场大家都清楚。在我看来,那个扭曲明显。

也蛮有才的,五百多张选票中目前有七十五张是冲打酱油去的。

发表于 2017-2-17 20:0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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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cat 发表于 2017-2-17 18:56
我没投,我的疑问点是,以谢的年纪和身体条件,杀五人,不用匕首,声响也不大的可能性挺小的。 ...

杀熟睡中的人难度不大。林氏夫妇根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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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0: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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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ng00 发表于 2017-2-17 20:09
杀熟睡中的人难度不大。林氏夫妇根本连反抗的机会都没。

很简单的道理,有些人就是不明白。

发表于 2017-2-17 2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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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有这两个选项:
Xie必定有罪;但是真相不完整

另有2-3名罪犯逃脱处罚

发表于 2017-2-17 20: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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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vatorX 发表于 2017-2-17 20:16
不能只有这两个选项:
Xie必定有罪;但是真相不完整


陪审员只有两个选项。如果没有reasonable doubt, 选罪成。如果有reasonable doubt选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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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1: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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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ornot 发表于 2017-2-17 20:13
很简单的道理,有些人就是不明白。

你知道多少时间就渡过无氧运动的极限么,三分钟。

咱就不说杀人不杀人这种事了,你打过人么,我第一次打群架感触最深的就是人其实是真挺结实的,别想当然了。看一些杀多人的案例,要么是匕首刺要害,要么是钝器打头,都是几分钟之内,此案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长作案时间,并且杀人方式不同。

我不是质疑谢能不能做案子,而是觉得怎么能持续这么久,这种心理压力很大,也许是他没想杀孩子,而是杀完人休息的时候被孩子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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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1: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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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cat 发表于 2017-2-17 21:34
你知道多少时间就渡过无氧运动的极限么,三分钟。

咱就不说杀人不杀人这种事了,你打过人么,我第一次打 ...

这里的很多人都是凭感情说话的,说实话,没几个人打过架,也更没有几个人有幸敲过人脑壳,大部分人不知道使用一把足以打碎人头骨的铁锤连续杀几个人的气力。都觉得就是砸几下完事儿。不知道如果一个人作案,连续杀5个人,根本不是他们想象地那样跟打羽毛球一样轻松。

问题在于,你说了他们也不信,因为他们没有经历,不可能有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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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1:4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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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cat 发表于 2017-2-17 21:34
你知道多少时间就渡过无氧运动的极限么,三分钟。

咱就不说杀人不杀人这种事了,你打过人么,我第一次打 ...

我是没有打过人之类的经验,只是凭空想想,就是杀最先二个人,会有多么大的声相,而没有惊动其它人。。。。。。反正不论凶手是谁,有几个人,案件的各种可能性太多。坛里的无用争吵也不会有结果,大家都是成年人,谁也说服不了谁。大家都平静点。have a nice wee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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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7 21: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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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mate 发表于 2017-2-17 21:46
这里的很多人都是凭感情说话的,说实话,没几个人打过架,也更没有几个人有幸敲过人脑壳,大部分人不知道 ...

其实很简单,他们现在自己起身试验假装在打架,看能不能坚持3分钟激烈运动,就知道不用匕首或者锤子,连杀五人在体能上是多么惊人了,何况在剧烈心理作用和肾上腺作用下,会更快的浑身无力,这是常识,搞健身和运动的可能知道的更多一些,这种强刺激的无氧运动能支持多久,这不是长跑那种简单无心理负担的机械运动。
我更倾向于另有人手,或者杀完成人后,休息一段时间又杀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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