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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茶馆馆长

[其他] 关于鱼版江湖那点事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20 08: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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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10-20 09:02
看题不仔细啊.是讲了新人为了分鱼不勺举报.而且连分鱼的细节也交待了,鱼不匀才生气举报的。哈哈.大叔 ...

角度不同观点不同,你觉得是那就是吧。我觉得挺严重的事,不然也不会罚款4万多,对谁都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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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8: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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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stem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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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用户组升级为 木屐族   看看我能做什么 ›。
哦耶,终于升级了

新闻达人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5-10-20 08: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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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hand 发表于 2015-10-20 07:12
版主

首先对你辛勤的工作表示认可,半夜沉帖子 辛苦你了 你干嘛不直接删帖?你的思维方式我很难 ...

我可以解释,可是不懂为什么要代表道德帝。

贴子被炸楼,一个没有内容的贴子你觉得加分不应该取消么?如果删贴的话,不光一楼的加分会被删掉,后面跟贴的网友都会被连累。

这是在鱼版,如果在家版炸楼还会被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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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8: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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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lu 发表于 2015-10-19 22:33
这叫是被国人举报了,要被老外举报肯定都屁都没个,所谓的私点又不当真自己开发的,在local眼里也就是个大 ...

老外举报?打个比方:你上过charter没有?一起上charter的人,有人上的多,有人上的少,船主管的是总数合法,难道船主会说你钓够了旁边歇着去?
我发本帖的本意并非人人争当道德模范,而是让大家先学会放低自己。有些童鞋不服气,说那些老鸟没被逮着只是运气好,其实你要这么想:那些老鸟是上得山多终遇虎,他们被逮的几率会大很多。但这种出卖自己人的事并不可取,何况说远一点,文革时期夫妻出卖对方,父子反目,兄弟相害。。。。。这样就会坏了社会的信任,同样,鱼版就会坏了江湖,君不见如今鱼版之沉寂?我这也算帮新人像老鸟说点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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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shinggu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shinggu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想起一句名言“对不起有用的话 要警察来干嘛”

其实这就是婊j姐与婊妹的关系, 两个都贱, 举报者更贱而已

老手——破坏型钓法,不就是爽了自己,闷了后人吗? 姑勿论鱼获分不分问题,严重爆点破坏生态就是贱, 还误了后人

新人——当时不指出,事后又举报, 赢了法律,输了道义, 贱中之贱

所以结论是两边都不用帮,一个交罚单的时候好好想想,一个独自打龟n次之后好好痛哭吧
Iso fis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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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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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kzhou 发表于 2015-10-19 23:04
人要讲道义,这是我们中国人的文化、传统...

其实,世界各国最初都是这样的。在道德能约束的范围内,就没法律的事,但人类社会的事实是道德越来越少,法律才会越来越多,中国后来是道德降低了,但不肯以法律补足。
当然,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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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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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馆长 发表于 2015-10-20 09:57
老外举报?打个比方:你上过charter没有?一起上charter的人,有人上的多,有人上的少,船主管的是总数合 ...

论坛上不是流行catch and release 吗,发觉你挺胡搅蛮缠的。来了澳洲就遵守这里的规则而已,不然就是罚钱,也是规则,不能说钓多了被罚的机率大。

发表于 2015-10-20 09: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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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eWater 于 2015-10-20 10:23 编辑

谢谢LZ分享,说得很有道理,我刚开始学钓鱼,去的都是论坛大神觉得毫无意思的码头钓点,虽然点已经烂大街也钓不上什么鱼了,我还是觉得挺好玩的,钓鱼并不是全看鱼嘛。有个同学半路出家钓了一段时间,我先跟他学一段时间,以后稍微会一点了,再看看能不能随缘像诸位大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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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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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杰 发表于 2015-10-20 07:09
昨晚网络有问题,  
想说我不用马甲, 用它做甚?
堂堂正正说出自己认可和不认可的东西, 没必要遮遮掩掩的

其实法律不是针对江湖规矩的,其实最初是两条平行线的。说简单点就像行规,行规最初法律是不加干涉的,正常的行业运作本身也不会涉及到触犯法律的,只有到有人违反行规时,法律才会介入。而法律介入以后的行规必然受改变和影响。当然这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扯远了。
我的本贴的本意就是大家出来钓鱼要明白自己的位置,与人相处,要学会宽容别人的不是,而不先眼里看到人家的不是。
人不可能是完人!那个老人做得不对的地方,同行的人可以提醒他,但最好不要去举报他。但如果你和他不是同行者,自可去举报他,我绝不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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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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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lu 发表于 2015-10-20 10:03
论坛上不是流行catch and release 吗,发觉你挺胡搅蛮缠的。来了澳洲就遵守这里的规则而已,不然就是罚钱 ...

谁说论坛流行catch and release?那是个人爱好,我流行的是上合法的鱼就直接给一刀,让鱼立马死翘翘!

澳洲的钓鱼规矩摆在那里,自己遵守与否,总会应了“上得山多终遇虎”这话,我不希望大家流行相互举报来维护澳洲的法律。
你不同意我的观点,但别指责我“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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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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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Water 发表于 2015-10-20 10:19
谢谢LZ分享,说得很有道理,我刚开始学钓鱼,去的都是论坛大神觉得毫无意思的码头钓点,虽然点已经烂大街也 ...

钓鱼结伴也是结识朋友,自然有成为人生好朋友的,也有一次两次后就分道扬镳的,这不奇怪。
码头并不是老鸟们绝不去的地方,老婆不让跑远了,老鸟还不是只有去码头呼吸下海洋的气息,大家投缘自然会认识不同的人。钓鱼本身就是修心性的活动,一次两次钓不着,或碰不到人指点算什么?戒掉自己的浮躁的心性是对自己好,于他人无涉。你这种心态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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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09: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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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lu 发表于 2015-10-20 09:54
角度不同观点不同,你觉得是那就是吧。我觉得挺严重的事,不然也不会罚款4万多,对谁都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

呵呵.罚款4万多是我判"的 .还 没开庭呢.到时有没罪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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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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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98 发表于 2015-10-20 02:12
老人带新人,首先要传授的是守法钓鱼。老人做为新人的典范,新人成为老人以后也会这样传授给更新的人。老人 ...

老大啊,国内最近不流行一句话“老人变坏了”吗?但这话的背后是不是有点道德期许错了?坏人可不分年龄段的,但出卖自己的同行者,在道德上就坏了,还能指望这种人将来不坏别的法律吗?中国的历史教训还少吗?
我前面说的“江湖规矩高于法律”,并不是说江湖规矩凌驾于法律之上,而且鱼版的江湖规矩里就应该包含了遵守澳洲的钓鱼法。这点想必你也同意?论坛上写的规矩说到底就是江湖规矩,而不是法律。
我发这贴希望大家自律,不要只见人家眼里的刺,而不见自己心里的柱。主要当然不希望你这版块成为死水一潭了,我只来鱼版和大千的,您还有别的版混。(paopaobin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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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lofish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lofish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馆长的观点!

法制是脱离人情的刚性要求,是在行规无法约束而不得已为之的手段。前段时间大家都为丹麦帅警察与难民小女孩玩耍的情景所感动,这就是情与法的边界。

抱了老手的大腿,就要遵守这个小团队的规矩,如果team leader有违规的地方,你觉得不妥,可以立马离开,不参加这个团队;

大家在一起,讲的就是投缘,自己人都不抱团,去报西人的大腿,恐怕,也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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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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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33 发表于 2015-10-20 08:44
让新人当面指正老鸟的是啥心态?
老鸟带新人的基本道义是啥?

这就想手艺人总想找个人继承自己的手艺,当然就必然会传承点别的啥,而新人不鸟这些,老人自然很不爽,本次事件的新人就发展到告了衙门。

新人不敢当面指出那老人的不对,其实还不是自己传统道德观起了作用,但背后又去举报,你觉得这心态要得吗?
我就不指责新人太多了,出去岩钓,老鸟担的责绝对大过新人很多,只是有些人不领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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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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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10-20 10:50
呵呵.罚款4万多是我判"的 .还 没开庭呢.到时有没罪还不知道. ...

那敢情好,不然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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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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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馆长 发表于 2015-10-20 11:06
这就想手艺人总想找个人继承自己的手艺,当然就必然会传承点别的啥,而新人不鸟这些,老人自然很不爽,本 ...

勒个去。。。大哥,你赢了。。敢问您真的经历过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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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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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xu0001 发表于 2015-10-20 09:02
看题不仔细啊.是讲了新人为了分鱼不勺举报.而且连分鱼的细节也交待了,鱼不匀才生气举报的。哈哈.大叔 ...

说到底好像就你们稀泥事多,俺们猫村没鱼所以事少,这也是某些装道德高的人所依持的“反正我没钓到鱼,可以要求钓到的放生”(paopaobing(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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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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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eer 发表于 2015-10-20 09:48
只想说,
1)那个帖子里面说新人举报只是猜测,我根本没看到有事实证据,渔政的出现本来就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

你好意思不?我图里的是herry cale。我当时给放了,当了回道德帝,回头被人指责把最好的鱼给放了,留了一大堆mullet。(paopaobing(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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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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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dlu 发表于 2015-10-20 11:11
勒个去。。。大哥,你赢了。。敢问您真的经历过文革?

历史教训在那里摆着,不一定要经历过焚书坑儒的人才有资格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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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2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ien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ien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就那邊那個帖子如果是真實的,毫無偏見的陳述事實的話,我覺得舉報的人挺過分的。畢竟大家憤怒在於:1.新人 2.老人沒分魚給新人,新人憤而舉報。這裡就大家繼續討論倫理道德和澳洲法律的衝突。
但是,但是,如果不是新人。或者整件事有水分。你們不就浪費表情了?不知道事實的東西,大家不參與評論就好了。大家各種猜測各種估計不無聊嗎?釣魚是緣分,有緣一起釣就好了。新人舊人釣點,唉,不就是幾條魚的事嗎。

一下鮑魚,一下king fish,一下grouper,今天被舉報明天被查,累不累?我被漁政查我從來不怕,這有什麼好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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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2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kei14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kei14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ishingguy 发表于 2015-10-20 10:00
想起一句名言“对不起有用的话 要警察来干嘛”

其实这就是婊j姐与婊妹的关系, 两个都贱, 举报者更贱而已 ...

可以想一下,一个大师级别的老大带着一群小弟或者认识人去钓鱼,如果不是至亲铁哥们,谁可以挺身而出当众当面的制止大师吗?

客观的来说,大多数人做不到,正义凌然的事情是需要相当勇气和付出代价的。

你可以设想一下当时的情景,如果有人当时说大师了,会怎么样?被其他人嘲笑,大师也未必接受阿,于是结果是其他人继续happy的钓鱼,而那个人没什么好果子吃。

所以别拿什么“道义”,“背后捅刀”这么正义的词汇来形容,不就是事后举报吗,为啥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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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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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s 发表于 2015-10-20 11:22
就那邊那個帖子如果是真實的,毫無偏見的陳述事實的話,我覺得舉報的人挺過分的。畢竟大家憤怒在於:1.新人 ...

您说的三种鱼我都没钓过,我不怕查。(paopaobing(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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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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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ei14 发表于 2015-10-20 11:29
可以想一下,一个大师级别的老大带着一群小弟或者认识人去钓鱼,如果不是至亲铁哥们,谁可以挺身而出当众 ...

文革时候,夫妻揭发,父子相残,兄弟反目的,好像基本都是背后举报的。哦,除了晋王踢断他老子的肋骨是当面的正义凌然的。(paopaobing(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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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b3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b3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茶馆馆长 发表于 2015-10-20 11:06
这就想手艺人总想找个人继承自己的手艺,当然就必然会传承点别的啥,而新人不鸟这些,老人自然很不爽,本 ...

当面指出那老鸟会听?
馆长你又开玩笑了
当面指出的后果就是当场反面
还可能会火拼当场

老鸟带新人难道不应该传授正确的观念技巧么
馆长见到穿拖鞋来抱大腿的难道不会传授安全意识?
馆长见到大小通杀的难道不会传授法规?
带新人就要有心理准备要做个好榜样
难道要让这老鸟的行为一直传承下去吗?
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发表于 2015-10-20 1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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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馆长 发表于 2015-10-20 11:11
说到底好像就你们稀泥事多,俺们猫村没鱼所以事少,这也是某些装道德高的人所依持的“反正我没钓到鱼,可 ...

要说我就直接说。。何必指桑骂槐。。钓到得鱼不会比你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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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0 10: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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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33 发表于 2015-10-20 11:42
当面指出那老鸟会听?
馆长你又开玩笑了
当面指出的后果就是当场反面


有老鳥會聽有不會聽
戰火不要針對館長
懂法律怕罰款的老鳥一定聽啊
不懂法律不怕罰款的老鳥愛聽不聽
整件事經不起推敲

发表于 2015-10-20 10: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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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那新人是因为分脏不均而去举报的难道是那新人,要不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呢
现在拼命的泼脏水有意思么

发表于 2015-10-20 10: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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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s 发表于 2015-10-20 11:45
有老鳥會聽有不會聽
戰火不要針對館長
懂法律怕罰款的老鳥一定聽啊

懂法律怕罰款的老鳥肯定不敢这么做啊
敢这么做的肯定是不懂法或眼里无法的
对这种人讲道理有用么

我对馆长前面讲的全都同意
但是最后那江湖道义让我吐了
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发表于 2015-10-20 10: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q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q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粉猫又说什么赌气说话,看来中了馆长的计,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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