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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凤嘟嘟

谢谢所有的朋友.... [复制链接]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2-9 12: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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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月亮 于 2007-2-9 13:30 发表


啥意思?有女朋友了还征婚?

月亮, 这个新闻你跟下去! 回头给个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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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2-9 12: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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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爱猫 于 2007-2-9 13:30 发表


美讶是非常潇洒的翻袅...

BTW, 自杀是违法的说...而且宗教里也是严格禁止的..

违法??

发表于 2007-2-9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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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月亮 于 2007-2-9 13:30 发表


啥意思?有女朋友了还征婚?



天啊。。。
那帖子不是征婚帖啊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2-9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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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讶 于 2007-2-9 13:31 发表

月亮, 这个新闻你跟下去! 回头给个REPORT.


就怕他遁走。。

发表于 2007-2-9 12: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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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爱猫 于 2007-2-9 13:22 发表


感觉欧阳TX以后会是个好爸爸...


这话说的有水平的
还是个好丈夫哈哈

发表于 2007-2-9 12: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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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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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9 1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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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秩序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2-9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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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讶 于 2007-2-9 13:32 发表

违法??


Suicide is the act of ending your own life. Prior to the Suicide Act 1961 it was illegal to commit suicide and anyone who tried and failed would be subject to legal proceedings and possible detention. The Suicide Act 1961 brought a change to the law so that suicide is no longer a criminal act. However, it is still illegal to 'aid or abet' another person in taking their own life, and anyone who does this may face a maximum 14 years imprisonment.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2-9 12: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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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爱猫 于 2007-2-9 13:22 发表


感觉欧阳TX以后会是个好爸爸...


为下一步征婚打好基础啊~~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2-9 12: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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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又查了一下, 现在自杀不是违法, 是违规(NT除外)

Is suicide illegal in Australia?

In Australia, the criminal law concerning suicide varies according to the jurisdiction in question. In all jurisdictions, suicide is no longer a crime and, except in the Northern Territory, the crime of attempted suicide has also been abolished. It is, however, still an offence for a person to assist another person to commit suicide or to attempt to commit suicide (the precise wording differs according to the jurisdiction)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发表于 2007-2-9 12: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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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哎哎
跑题了跑题了

人家LZ在考虑活还是不活
你们还有心思在这里讨论什么征婚二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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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9 12: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qqyan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qqyan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俺们祖先的故事就是这么代代相传的,所以说,千万别研究历史,否则,结果就是自宫或者被宫。

发表于 2007-2-9 13: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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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琳琳姐姐 于 2007-2-9 12:32 发表
你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啊,意见如下:

1:你太年轻了,结婚早就是错误,但是结了就结了,别成天觅死觅活的,要知道你的他也很年轻,他也可能离开你的,什么时候家里俩口子互相威胁能起作用?做梦吧!

...

说的好!

发表于 2007-2-9 13: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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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祖先被宫了?

发表于 2007-2-9 13: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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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

发表于 2007-2-9 1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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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我想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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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9 13:3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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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lton_John 于 2007-2-9 14:20 发表



欧阳迁?


发表于 2007-2-9 13: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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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7-2-9 13: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贝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贝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个字:作。

不过20岁的小女孩会这样的,谁敢说自己没“作”过?

让她伤心地哭去吧,割手腕,拿头撞墙,吃安眠药,整夜不睡觉,离家出走,怀了孩子又打掉,把自己伤得遍体鳞伤为止。

他一定会在乎你的。不过他也会累的。爱能苦不能累。。。等他累了,她再伤心的哭也无法挽回了。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发表于 2007-2-9 13: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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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owermao 于 2007-2-9 12:52 发表
来了澳洲,大家都为生存而努力,工作,学习,工作,学习,很多人显得身心疲惫,这是正常的啊,所以,我觉得,你应该体谅你LG,其实,他在负担这个家庭,他的压力很大,也许在他看来,QQ被盗只是一个小事,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值得他额外花时间去弄,有时间的话,不如休息一下,清净一下,毕竟太大的压力还是折磨人的,而且,你每天沉迷在QQ上,就是和人聊天,聊天,你有想过你LG的想法么?他每天勤苦工作,而你就在家聊天,无事可作,你考虑过他么?生活是残酷的,这样做是不公平的,对你LG是不公平的,所以,我不赞同你的想法,有时间的话,多考虑考虑自己的问题,在自己身上找答案。


can't agree more. When you are in oz, you need to keep distance with your old mates now. Think more about your life here.

发表于 2007-2-9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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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贝贝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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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9 14: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欧阳萧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欧阳萧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贝贝好刻薄的说
不过很有道理的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07-2-9 14: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行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行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贝贝 于 2007-2-9 14:48 发表
一个字:作。

不过20岁的小女孩会这样的,谁敢说自己没“作”过?

让她伤心地哭去吧,割手腕,拿头撞墙,吃安眠药,整夜不睡觉,离家出走,怀了孩子又打掉,把自己伤得遍体鳞伤为止。

他一定会在乎你的。 ...

不是每个20岁的都是这样的。。。:si51

发表于 2007-2-9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thyy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thyy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意,一个字,作
20岁结婚也太早了,对爱情太理想化,心理不成熟,婚姻也不会成熟。
建议LZ哭完闹完好好洗洗脸对着镜子笑笑吧,没哪个老公回家愿意对着一个悲悲戚戚的老婆的。

发表于 2007-2-9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贝贝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贝贝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嘿嘿~yang,啥意思呀?

忘了说,嘟嘟MM是来求自杀方式的,有一种方式会让他痛苦一辈子,然后你又死了,就是你把家里收拾得特别干净,死前的最后一天为他做上可口的饭菜,百般柔情,第二天,穿上你们结婚的婚纱,走上自己家的楼顶,吃上摇头丸,把自己吃得神志不清,纵深下跳,死前把最后的信息发给他。。。死得时候你估计不是太痛苦,因为你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将会一辈子都记住你!!!!!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7-2-9 14:0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我爱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我爱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贝贝 于 2007-2-9 14:48 发表
一个字:作。

不过20岁的小女孩会这样的,谁敢说自己没“作”过?

让她伤心地哭去吧,割手腕,拿头撞墙,吃安眠药,整夜不睡觉,离家出走,怀了孩子又打掉,把自己伤得遍体鳞伤为止。

他一定会在乎你的。 ...


回想起来, 我20岁的时候...还真没"作"过..整天和一帮男孩子混在称兄道弟的挥霍青春呢...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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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07-2-9 14: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行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行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我爱猫 于 2007-2-9 15:05 发表


回想起来, 我20岁的时候...还真没"作"过..整天和一帮男孩子混在称兄道弟的挥霍青春呢...

方式不用,不过偶也没作过。。。MS偶们都很无趣的呀:si16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7-2-9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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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飞行 于 2007-2-9 15:07 发表

方式不用,不过偶也没作过。。。MS偶们都很无趣的呀:si16


同无趣. 偶20岁在大学里认真学习,课余给全班同学加所有老师起外号. 晚上去夜大学学二外,外加给小孩子家教挣零花钱
于无声处听惊雷

发表于 2007-2-9 14: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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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欧阳萧雨 于 2007-2-9 15:01 发表
贝贝好刻薄的说
不过很有道理的



郁闷的,把刻薄去掉,换成“一针见血”,哦瓦瓦

退役斑竹 特殊贡献奖章

发表于 2007-2-9 14: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飞行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飞行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偶平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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