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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esor

我和同住的女孩儿-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6-28 17: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金小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金小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aribel 于 2006-6-28 16:16 发表
看的我有点累。换做是我,早和她坚决说不字了,不会熬到今天。弄的自己身心疲惫。还要每天检查食物是否被动过,然后再忍受她的欺骗。


这个小女孩我觉得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未来会长成怎样的人很难说了。还是对 ...


我也是这样说的你的心里始终是不舒服的,为什么要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说开了,对大家都好,她要拿惯了,以后会们麻烦的,我看到好多在超市被抓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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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要凶悍,女人要彪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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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8 17: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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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尽早说出来其实也是对这小女孩好

她是怎样的一个孩子阿?和谁学的这些把戏?我觉得用”人精“形容她不太合适,”人精“带有褒义,可她这孩子,哎,LZ快当机立断,否则后悔莫及!

发表于 2006-6-28 17: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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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决心下了,行动跟不上。自己的毛病,心里都明白呢。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6-28 17: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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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不起还躲得起
改变个性太难,最有效的方法还是搬家

发表于 2006-6-28 1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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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不就那么难吗???
奇怪了?

发表于 2006-6-28 17: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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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你们真是太好了,赞一个!!!不过也同情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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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8 17: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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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感谢大家直言相告!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发表于 2006-6-28 18: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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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

发表于 2006-6-28 18: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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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sor 于 2006-6-28 16:10 发表



想起来大学时候的李扬疯狂英语阿!脱口而出的NO!今晚我们吃鱼头豆腐,也是她喜欢的菜之一,我准备练习一下子。


waiting for your update after super

发表于 2006-6-28 18: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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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你们这种个性做房东可真不容易,赶明儿来一个真正厉害的角色那可就苦大了。跟你出个点子,请他们搬家,理由是你要生产了,家人要过来照顾你,要有地方住,这样两边都有面子,也都能相互接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6-28 19: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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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lz把上篇文章链接补充到首楼文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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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8 19: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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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我好奇看了一下你的第一篇文章,这篇还没来得及看,如果你描述属实的话,如果是我早疯了,自己take的房子,赶人,不是自己take的,搬家
真服了你们啊@_@

发表于 2006-6-28 19: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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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金小蔓 于 2006-6-28 15:55 发表

不能太忍让,她还会变本加厉的
我刚到澳洲的时候,原来同住的小姑娘,先是我们的吃的总是不翼而飞,连包装也被毁尸灭迹,因为我和我老公的生活习惯不一样,我晚上7点之后不吃东西,我老公因为胃不好,11点要吃 ...


你们遇到的人好可怕啊~~~
想想自己蛮邪恶的,刚来时和一对夫妻同租人家的房子,房东也有小女孩,她第一次来我房间就把我放的画撕下来,偶又不好发作,毕竟寄人篱下,就用死鱼眼睛看着她(罪过啊~~~),后来就一直没被进屋骚扰(还是有效果的,其实我认为小孩的心理承受不差,想想偶小时候被父母教育也就算了,还被大哥哥抄身搜钱,也没心理变态阿~~)
后来才知道同住的一对小夫妻,因为友善,那小女孩经常地上玩玩(家里不换鞋,外面的鞋直接穿的),然后跑到他们床上去跳,叫她下来还不下来,好像还对那对夫妻说:“你们住别人的房子,用电要小心点阿”“你们这个礼拜的房钱还没交呢”(周五,该周日交),把小夫妻郁闷得~~~

小孩子,无论自己还是别人的,一定要让他知道世界上有NO!地球不是绕着你转的,为啥有那么多小皇帝,就因为从没人告诉他:“你不是世界的中心”

发表于 2006-6-28 20: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5year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5year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看来看去,我倒不觉得小姑娘让人生气,而是你对小姑娘的态度让人着急,生气。分明是你们的态度纵容小姑娘那么做的。担心小姑娘的想法,担心小姑娘妈妈的想法,太多担心了,谁担心你了?  如果你不敢战胜自己,不对小姑娘说NO的话,没人能帮你。  今天就说,说完就会发现心情大不一样了。

发表于 2006-6-28 21: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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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了她再次要求吃酸奶的请求,然后晚饭也没有请她吃——虽然她如常的观望了半天,我们俩个硬是一眼都没看她。回到自己房间以后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阿!哈~
明天继续照此办理~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飞天奖章

发表于 2006-6-28 22: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stin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stin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说出第一声不最难,说着说着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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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8 22: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so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so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AS鼓励!明天再接再厉!

发表于 2006-6-28 22: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oweregg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oweregg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esor 于 2006-6-28 20:59 发表
拒绝了她再次要求吃酸奶的请求,然后晚饭也没有请她吃——虽然她如常的观望了半天,我们俩个硬是一眼都没看她。回到自己房间以后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阿!哈~
明天继续照此办理~


真不容易,难为你们啦,哈哈~~~
本来就是互相客气的,没有必要像欠对方似的
:)

发表于 2006-6-28 22: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oldenapp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oldenapp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怎么把这么简单的事情搞得如此复杂?晕一个先

发表于 2006-6-29 00:1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hateve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hateve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能够理解LZ很难说不字,这个小孩很讨厌,最可恶得寸进尺,不过,同住一个屋檐下,也难怪lz为难

如楼上各位所说,找个理由,让他们搬走吧!

不过,如果为了这个小孩子负责,最后有机会和她妈妈讲一讲她的故事,也让她妈妈有点忧患意识,省得哪天孩子变坏了,他妈妈摸不到头脑

发表于 2006-6-29 01: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一阵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一阵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哈哈哈,楼主你还真细心,你不觉得累么?天天检查小女孩吃了你的什么东西:)
我觉得你的性格最好搬家,因为你快要生下小孩了,到时候这个大女孩子教坏你的小孩子一起来骗你气你,但时候你的小孩的性格养成了这小女孩一抹一样,你就惨了,不可能搬家把自己小孩丢掉吧,,,跟你一辈子的,你爱的人,不要让他在幼小的时候结出这样的小女孩。GOOD LUCK!
蝴蝶效应,梦里分不清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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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01: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金小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金小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esor 于 2006-6-28 20:59 发表
拒绝了她再次要求吃酸奶的请求,然后晚饭也没有请她吃——虽然她如常的观望了半天,我们俩个硬是一眼都没看她。回到自己房间以后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阿!哈~
明天继续照此办理~

本来就挺容易的事,怎么听了觉得像替你们长出了一口气。
我要是在澳洲,真想替你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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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要凶悍,女人要彪悍

发表于 2006-6-29 01:1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pingl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pingl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也有这个毛病。重点的话说不出口。非常理解楼主。不过要是我碰到楼主的情况,早受不了了。要么我搬家,要么她们搬。家是休养生息的地方,是养精蓄锐的地方,在自己家里这么累,做人真没意思。情愿损失钱,不要活得这么累。

发表于 2006-6-29 0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一阵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一阵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嘻嘻,你没看到楼主说她想挑战这种状态么。。。。不过,等自己的小孩生下来了,千万不要再恋战了。拿自己小孩冒险,不值得。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6-29 01:5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oaqui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oaqui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尤其你马上自己要生小孩了,不担心这个小恶魔会对baby不利吗?
赶紧让她们走吧。

发表于 2006-6-29 02: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一阵风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一阵风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对,这种撒谎不脸红的小女孩心理素质极高。说不定哪天对你的小孩下毒手,你还一点察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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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04: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oica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oica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初步鉴定:小女孩跟她妈妈无法沟通,转移目标,lz遭殃了
小孩子都有好奇心,妈妈那边满足不了,只好找lz,而lz脾气好,正投其所好。想谎言只是一个过程,目的是引起lz对她的注意。

建议:小女孩跟她妈妈的关系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解决,尽快让她们搬走,否则,lz的身心都会受到不必要的影响,可是小女孩只会抱住单纯想引起楼主注意这个出发点,不会理会lz的心理。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6-29 13: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晶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晶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esor 于 2006-6-28 20:59 发表
拒绝了她再次要求吃酸奶的请求,然后晚饭也没有请她吃——虽然她如常的观望了半天,我们俩个硬是一眼都没看她。回到自己房间以后发现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阿!哈~
明天继续照此办理~



太好了。继续努力一个星期!!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6-29 14: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z作出规矩来就好了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6-6-29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水晶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水晶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voicar 于 2006-6-29 03:52 发表
初步鉴定:小女孩跟她妈妈无法沟通,转移目标,lz遭殃了
小孩子都有好奇心,妈妈那边满足不了,只好找lz,而lz脾气好,正投其所好。想谎言只是一个过程,目的是引起lz对她的注意。

建议:小女孩跟她妈妈的关系 ...



看蒙台梭利的幼儿教育,说这种情况应该让小女孩尽情地拿/吃/用。她拿不着,还应该帮她,别拦着。一般三、四个月后,这种心理得到满足,就过去了。

可惜这不是楼主的女儿,没有义务拿自己的东西,帮人家教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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