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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jason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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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23:0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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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cm长柄十字螺丝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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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23: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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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意思

发表于 2016-9-4 23: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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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erth好 于 2016-9-4 21:21 编辑
xhchris 发表于 2016-9-4 20:51
有没有证不重要,识字就行
What legislative requirements are there in relation to transportation of  ...


。。。狙击步枪不属于C,D或者H好不好。。。另外有C,D和H的基本上都不用鸟这个规定。。。当然说来话长,我就不解释了,这种条文就是安慰外行的,下次不要再把这条搬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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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遥领先,谣谣领先

发表于 2016-9-4 23: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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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整那么复杂干吗?

打架时把腰带抽下来就好了,肯定见血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9-4 23: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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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枪太慢了,真的抢车的话,哪有机会让你去拿,然后还要在车厢里把长枪瞄向对方,还要对方不伸手阻挡你手中的长枪

发表于 2016-9-4 23: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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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chris 发表于 2016-9-4 22:51
有没有证不重要,识字就行
What legislative requirements are there in relation to transportation of  ...

说的好! 不过栓动步枪是AB证范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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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23: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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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9-4 23:22
长枪太慢了,真的抢车的话,哪有机会让你去拿,然后还要在车厢里把长枪瞄向对方,还要对方不伸手阻挡你手中 ...

可以考虑短管步枪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9-4 23: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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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hoami 发表于 2016-9-4 23:25
可以考虑短管步枪

闪光电筒其实挺厉害

发表于 2016-9-4 2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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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9-4 23:27
闪光电筒其实挺厉害

闪瞎抢匪 然后抡圆了砸过去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6-9-4 23: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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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肉的锤子也很重,还带锯齿,还可以跟警察说是去包饺子

2009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5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9-4 23: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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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6-9-4 23:31
锤肉的锤子也很重,还带锯齿,还可以跟警察说是去包饺子

终于有一样是我家有的了
最幸福的两个字:吃过
最不幸的两个字: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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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4 2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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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craft2 发表于 2016-9-4 02:10
然而并无卵用啊。我车上放把paslode手持气钉枪,保险栓打开钉子可以射100米,3秒每发,弹夹50发以上。但是 ...

射钉枪多少钱呀

我车里是国内带的甩棍 也感觉没用

发表于 2016-9-5 0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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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ining 发表于 2016-9-4 23:54
射钉枪多少钱呀

我车里是国内带的甩棍 也感觉没用

如果纯粹是为了防身,那不如合法考个枪证买把入门枪。

发表于 2016-9-5 00: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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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chris 发表于 2016-9-4 22:55
你确定弹夹这样放不犯法?

犯法

发表于 2016-9-5 00: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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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whoami 发表于 2016-9-4 23:23
说的好! 不过栓动步枪是AB证范畴的

However the general rule applied in section 39 of the Act applies and the Commissioner has determined that '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s' have been met if category A & B firearms are conveyed in the same manner as category C, D & H firearms.

发表于 2016-9-5 00: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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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th好 发表于 2016-9-4 23:15
。。。狙击步枪不属于C,D或者H好不好。。。另外有C,D和H的基本上都不用鸟这个规定。。。当然说来话长, ...

However the general rule applied in section 39 of the Act applies and the Commissioner has determined that '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s' have been met if category A & B firearms are conveyed in the same manner as category C, D & H firearms.
我的意思不是说你要不要鸟这个规定,而是有了这样的规定,而你没有遵守,一旦伤了人,性质就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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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0: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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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chris 发表于 2016-9-5 00:18
However the general rule applied in section 39 of the Act applies and the Commissioner has determi ...

这要看人家伤我什么样,鱼死网破懂吗?

发表于 2016-9-5 00: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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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f0931 发表于 2016-9-5 00:20
这要看人家伤我什么样,鱼死网破懂吗?

这里大家讨论的是怎么样到了鱼死网破的地步,也尽量让自己在法律上处于有利的位置。

发表于 2016-9-5 00: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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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chris 发表于 2016-9-4 22:18
However the general rule applied in section 39 of the Act applies and the Commissioner has determi ...

这只是说向下兼容而已,谁要这么胆小不要买枪不就行了
遥遥领先,谣谣领先

发表于 2016-9-5 00:2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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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你爱把枪拆废了那是你的自由,那个规定只是说拆废了说明你小心了,没说不拆废的就有罪。

发表于 2016-9-5 00: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ao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ao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像即使自卫,也不能使用枪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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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0:3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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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o7 发表于 2016-9-4 22:30
好像即使自卫,也不能使用枪支吧?

法律说了自卫不是合法使用枪支的理由。

发表于 2016-9-5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ickinclayto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ickinclayto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自卫完了记得落跑就行

发表于 2016-9-5 0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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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th好 发表于 2016-9-5 00:28
当然你爱把枪拆废了那是你的自由,那个规定只是说拆废了说明你小心了,没说不拆废的就有罪。 ...

新州的firearm act 1996规定了所有的枪支都需要在存运时使用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然后commissioner解释了如何才是满足了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如果你没有做到,那就是犯法了。如果伤人或者杀人的案件,这就成了你蓄谋的证据。当然不出事都无所谓

发表于 2016-9-5 01: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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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Perth好 于 2016-9-4 23:05 编辑
xhchris 发表于 2016-9-4 22:42
新州的firearm act 1996规定了所有的枪支都需要在存运时使用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然后commissione ...


commissioner的解释只是代表警方的观点,他是说了你按最高要求操作肯定没事的观点,但是他们说的不是法规,一言不合就说别人犯法了?澳洲又不是警察治国,它可以定act,写些很严格的法条,但是只要没有制定具体的条例,就不能说别人犯法,犯不犯法要靠法官决定。他们也只单独说了CDH是那样要求的,也就是最高要求而已,其他的你比照就可以了,你愿意做到一模一样当然更好,并没有说不完全做到就犯法了,就算发生了案子,那也要考虑前因后果,也有不被采信的证据,尤其是这种模糊地带的东西,你是自己给自己上紧箍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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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09: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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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1234 发表于 2016-9-4 07:50
除了方向盘锁其他都在意淫,你们有把握警察和法官会相信你的解释?

拿那些刻意准备好的东西打伤别人还是进 ...

对的呀,巴不得车子被偷被烧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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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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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th好 发表于 2016-9-5 01:01
commissioner的解释只是代表警方的观点,他是说了你按最高要求操作肯定没事的观点,但是他们说的不是法规 ...

你如果有空,可以深入研究一下。COMMISSIONER有义务为比较笼统的法律条款提供便于使用者实践的指引。这种指引本身不是法律,也不是强制性的。我说的犯法,指的是unlawful,不是criminal。你如果按照指引操作,你就为自己规避了责任。如果你不按指引操作,而产生了严重后果,那么就会牵涉到reasonable test,即一个reasonable person认为如何运输枪支才是履行了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没有reasonable person会认为让枪支处于可击发状态是尽到了all reasonable precaution的。即使没有枪支法规,common law里的duty of care,你也没有尽到。大家在讨论如何在防身的情况下,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你却鼓吹枪支法是骗外行的。不出事都无所谓,等出了事,你再看是不是骗外行的。限速牌在没有警察和照相机的时候也是骗外行的,但如果你超速而又撞死了人,你再看看是不是骗外行的。

发表于 2016-9-5 10:3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lee7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lee7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随便一个换轮胎的套筒就是非常好的武器,而且放车上非常非常合理。还需要想其他的吗?

发表于 2016-9-5 10: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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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n-1234 于 2016-9-5 11:02 编辑
alee79 发表于 2016-9-5 10:39
随便一个换轮胎的套筒就是非常好的武器,而且放车上非常非常合理。还需要想其他的吗? ...


需要想:
A 你是不是会比潜在的对手更擅长使用这个武器,以至于被这个套筒敲打的不是你自己。
B 拿出武器是不是会让危机无端地从图财升级到害命。比如让对方觉得今天这事不仅限于抢劫财物,而是得分个你死我活。
C 家里的希望你安全回家的父母,以及还需要依靠你生活的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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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5 11: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七瓦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七瓦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按摄像头,躲在车里做乌龟报警是王道。

有人暴力砸窗就嘴巴喊着要逃跑,然后退车前冲,顶天一个收到恐吓心里极度紧张踩错油门一个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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