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大头怀念的北京小吃(六) -- 蛤蟆吐蜜 (2010-10-16) datou2z · 澳洲股市Q&A-有更新 (2005-1-4) m8rics
· 爸爸菜谱 - 上海炒年糕 (2008-1-13) patrickzhu · 登陆一年 (2007-1-22) daomeidan1234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dootbear

[澳洲资讯] 澳洲制定的强制性驱逐出境法律,将在澳的400名罪犯赶走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7 22:4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丛林导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丛林导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R以后是不是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了?分分钟被送走啊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6-27 23: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铃儿响叮当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铃儿响叮当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5-6-27 23: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这都不是事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这都不是事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5-6-28 09: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巴乔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巴乔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给力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5-6-28 10:2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闲云散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闲云散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ushier 发表于 2015-6-27 07:55
是有点搞笑,感觉对外籍罪犯很狠,对内籍罪犯束手无策?

邻居家熊孩子和自己熊孩子的区别

发表于 2015-6-28 11: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llowga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llowga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gifox 发表于 2015-6-27 11:06
让他们呆监狱也是纳税人给钱供养,不送走,出狱以后还可以再犯

赞同,只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这政策我很赞同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6-28 13: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eufe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eufe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遣返的钱谁出?澳洲政府?

发表于 2015-6-28 13: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eufe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eufe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sushier 发表于 2015-6-27 11:14
属地管辖原则,不管罪犯是哪国国籍,只要在澳洲犯罪,应该在澳洲监禁,之后刑满释放后可以驱逐出境
所以 ...

说明澳洲没钱

发表于 2015-6-28 13: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rac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rac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赞成

发表于 2015-6-28 13: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梁鑫HAPP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梁鑫HAPP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支持政府

发表于 2015-6-28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lark_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lark_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还是送走好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5-6-28 23:2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Lea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Lea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圣战分子不仅不能被澳洲文化同化,而且还要同化澳洲人

发表于 2015-6-28 23: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ushui072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ushui072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