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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MaxJay

关于申报探亲父母TAX OFFSET是否合法的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8-2 00: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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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的税号可以网上申请的

如果是一年签证,应该是给的,给澳洲增加财政收入,政府何乐不为?

TFN 申请网页: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 ... =/content/38760.htm

Who can apply for a tax file number online?

You can apply for a tax file number (TFN) online only if you are currently in Australia and you have:
a valid permanent migrant visa, or
a valid visa with work rights, or
a valid overseas student visa, or
a valid visa allowing you to stay in Australia indefinitely.

[ 本帖最后由 jasonliu234 于 2008-8-2 00:43 编辑 ]
恢复人体的秩序,让免疫力自己去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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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00: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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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签证1年,有打工限制吗?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8-8-2 0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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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打工的

发表于 2008-8-2 00: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飞熊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飞熊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这个问题没有啥好争论的了,父母肯定不能算Austra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的。但是大家有人claim钱回来了,就像别人在逃票一样,如果没有给查到就可以了,如果给查到肯定会让你退回来了。

其实政府机构的这些接电话的人都是一些普通的小职员,又不是什么专家了,一个人一种说法。

昨天我也发过链接和帖子了,今天在公司里面也找了最新的税法的书查过了,还和同事讨论了一下。答案也是不行的。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 ... =/content/64131.htm

首先看第一条 always lived in Australia,你父母不是总是居住在澳洲吧。(当然你要说他们一回去两个月,你再把他们申请过来,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为总是居住在澳洲呢?)
第二条 moved to Australia and live here permanently,这条也不对吧。
第三条 been in Australia continuously for six months or more and for most of the time you have been
         #  in the one job and (首先父母不能过来工作。后面是个and)
         # living in the same place, or (这里是个or)
第四条 been in Australia for more than half of the financial year, unless
         *  your usual home is overseas, and
         * you do not intend to live in Australia.
第四条也不符合吧。

楼主现在所说的网上那个test出来是Austra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但是这个工具也是ATO自己做的,也只能说是bug了。(就像申请入籍网站的那个计算器一样有bug的)父母过来你不可能去申请税号,那哪能说是Austra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呢?如果他们报税都是按照non resident来报的。

当然如果要退的话,只要5年没有人查你就无所谓了,当然如果要有人查你的话,最多你就咬定自己不知道了,无知者无罪,最多退钱给他,不用罚款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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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发表于 2008-8-2 00: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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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敢恭维(我遇到过一问三不知的),如果想合法的报,还是申请private ruling 吧

发表于 2008-8-2 0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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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sonliu234 于 2008-8-2 00:39 发表
ato的税号可以网上申请的

如果是一年签证,应该是给的,给澳洲增加财政收入,政府何乐不为?

TFN 申请网页: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 ... =/content/38760.htm

Who can apply for a ...


你可以仔细看看visa上面应该会写着不能工作的字样的。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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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01: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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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大飞熊 于 2008-8-2 00:51 发表
其实这个问题没有啥好争论的了,父母肯定不能算Austra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s的。但是大家有人claim钱回来了,就像别人在逃票一样,如果没有给查到就可以了,如果给查到肯定会让你退回来了。

其实政府机构 ...


只有第四条有机可乘。

unless 家在国外 且 不打算在澳洲居住

打算不打算,这个怎么判断? 很主观
恢复人体的秩序,让免疫力自己去治病。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8-8-2 0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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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我前面说的也就是这条................

发表于 2008-8-2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西北农夫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西北农夫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劝大家还是悠着点吧,本人觉得这样做不合法且恐后患无穷,

1. 在e-tax 2008上,写得明明白白“YOU CANNOT CLAIM FOR A RELATIVE WHO LIVS OVERSEAS OR WHO IS ON A VISIT TO AUSTRALIA”,我想这里大多数父母都是676-VISITOR VISA来的吧,再说各位在移民局备案的邀请信中难道不是都信誓旦旦的说是要邀请他们来旅游观光的吗?

2. 有TZ说他父母是税务公民。首先,税务公民要有TFN,其次,年终要报税的,也就是你父母在国内的存款要报利息,工资收入也要申报,你都按规定做了吗?

3. 一旦被ATO列入稽查,如果ATO信息反馈到移民局,父母下次再申请676,恐怕就有困难了。

若果一定要拿那点钱,你还不如去虚报它几千的工作开支,周围这样做而没被抓的不是也很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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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 12: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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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sonliu234 于 2008-8-2 01:07 发表


只有第四条有机可乘。

unless 家在国外 且 不打算在澳洲居住

打算不打算,这个怎么判断? 很主观


第四条也不好算,除非当时申请676时没提供父母在国内的房产证,医疗证之类。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8-8-2 12: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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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负责的说,我甚至见过父母亲飞机票claim掉的,没问题。

查到了最多叫你吐出来,又不会罚你钱,也不会枪毙你,so go for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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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08-8-2 15: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otti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otti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axJay 于 2008-8-1 22:48 发表


ETAX说的是"You can not claim for a relative who lives overseas or who is on a visit to Australia - they must be Austr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本人的理解是如果父母来澳大利亚6个月以下则算ON  ...


有个概念94 RESIDENT 4 TAX PURPOSE 这个跟普通讲的RESIDENT是81样的
税务上的要求是多过181天连续居住就视为ELIGIBLE FOR TAX PURPOSE的 ~
这个在税法书上也明确写的咯~

[ 本帖最后由 totticat 于 2008-8-2 15:15 编辑 ]
签名被屏蔽

发表于 2008-8-2 15: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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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短腿小鳄鱼 于 2008-8-1 15:05 发表
我们上周才报的税,就这个问题特意问了会计,会计说不可以的啊


我也咨询了会计师,会计师明确表示探亲不可以,即使是1年的也不可以,他说以前有很多案例的,如果客户执意要退,他就不接这个CASE.

发表于 2008-8-2 15: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tric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tric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不是会计,也不懂报税,所以也说不出这个offset到底行得通否。
说句题外话,澳洲吸引我的优点之一是社会的“诚信”制度,这个制度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时间。
所以,我不太赞同71楼这种报了再说的建议,如果每个人都这么作,最终会破坏这个信用制度。比如说现在大家都觉得E-tax挺方便的,那设想一下,如果ATO觉得错报税的人太多,以后要求大家都必须找会计师报税,或者说报税的时候就要提供所有发票单据(而不是事后抽查审计),试问这是我们所希望的吗。
所以,我说报与不报,还是先搞清楚为好。

[ 本帖最后由 patricb 于 2008-8-2 15: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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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自立门户了,咨询贷款问题请站内短信

发表于 2008-8-2 18: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冰黑啤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冰黑啤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jasonliu234 于 2008-8-2 00:39 发表
ato的税号可以网上申请的

如果是一年签证,应该是给的,给澳洲增加财政收入,政府何乐不为?

TFN 申请网页: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 ... =/content/38760.htm

Who can apply for a tax file number online?

You can apply for a tax file number (TFN) online only if you are currently in Australia and you have:
a valid permanent migrant visa, or
a valid visa with work rights, or
a valid overseas student visa, or
a valid visa allowing you to stay in Australia indefinitely.


按照楼上提供的几条对应,父母探亲肯定不可以申请TFN。没有一条满足!
超级小戴拿

发表于 2008-8-2 1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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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TO 于 2008-8-2 12:16 发表
我负责的说,我甚至见过父母亲飞机票claim掉的,没问题。

查到了最多叫你吐出来,又不会罚你钱,也不会枪毙你,so go for it!!


你可以很负责的对我们说“查到了最多叫你吐出来,又不会罚你钱,也不会枪毙你,”吗?
你怎么知道不会罚钱?
走别人的路,让别人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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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8-3 11: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人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人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各位会计高手的回帖让我长了很多见识。
我这样想。

E-Tax软件应该是所有人都可以用,如果只有会计师可以使用,就没有多少争议了。 问题是E-TAX是非会计师也可以用来报税。

一个没有会计知识的普通人使用E-TAX报税,当然就按E-TAX报,E-TAX算出来是多少就是多少,我想没有人(我说的非会计师)在使用E-TAX的时候还翻阅法典,检查税率以进行校对计算。

E-TAX说请回答这几个问题,系统将告诉你是否税务居民,既然系统说是,当然就是了。系统也没有问父母是否有报税,父母是否有TFN, 所以对普通人来说,没有必要去研究条文,按E-TAX报就是了。


如果E-TAX使用的税率错了或关于是否税务居民的回答是错的,对普通人来说根本就没有办法知道结果是错的。

[ 本帖最后由 人民 于 2008-8-3 11:32 编辑 ]

发表于 2008-8-3 13: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of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of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谢谢,学习了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8-4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xJ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xJ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同意77楼的意见.
学习了楼上各位的观点后, 今天又打电话给ATO了.
第一个接电话的说父母持探亲签证居澳6个月以上既是税务居民,所以可以CLAIM. 我于是问他如何理解ETAX 所说的"YOU CAN NOT CLAIM FOR PEOPLE WHO ARE ON A VISIT TO AUSTRALIA". 小孩傻了,就帮我转接给了他们的一个SPECIALIST. 根据此公的说法, 持探亲旅游签证来的一般不会呆6个月以上.若呆了6个月以上便成为税务居民,所以可以CLAIM.
我又问他为何探亲父母申请不到TFN,这是否和税务居民的身份有冲突等等.人家说如果我这么多问题,他没办法一一回答(他可能觉得我在CHALLENGE THE AUSTRALIAN TAXATION SYSTEM), 建议我申请一个PERSONAL RULING 以买一个放心. 但是他说"BY THE BOOK, YOU SHOULD BE ABLE TO CLAIM SO DON'T HOLD OFF YOUR TAX RETURN.  SEND IT IN AND AMEND IT LATER IF THE PERSONAL RULING SAYS YOU CAN'T CLAIM".

既然SPECIALIST如是说,我就决定CLAIM 了先. PERSONAL RULING 也得做. 有什么结果再通报给各位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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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15: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ueofwi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ueofwi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axJay 于 2008-8-1 14:22 发表
针对这几天关于是否可以申请探亲父母税务回扣的问题,我今天打了电话给ATO. ATO 的回复是可以. 大家要注意的几点是:
1. 父母来澳的签证类型与此无关
2. 父母必须在澳停留超过6个月
3. 大家可用ATO 的TOOL "ARE YOU ...

如果你的父母在这里探亲超过6个月以上,可以算成税务居民申请offset的话,理论上讲你要把你父母在中国的收入替他们报上,如果他们在中国的收入已经在中国纳税,那只需要补缴两国差额部分。
不过按照我的理解,你的父母来探亲好像不应该算是税务居民的。
Life'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发表于 2008-8-4 15: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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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吵来吵去,我觉得都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父母的offset和配偶的不一样,只要是配偶,就视为一个家庭,放在一起考虑。但是父母在西方人眼里和配偶是不一样的,要claim父母的offset必须是dependant的才行,就是要求父母经济上完全依赖子女。这里很多企图利用父母探亲获得offset的同志,你们的父母有多少是完全没有退休金,经济上依赖你们,可以符合dependant条件的?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滥用这个政策为好,否则以后claim 的dependant offset的华人都会被ATO盯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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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8-4 18: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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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 没说父母完全没有收入才是DEPENDANT 啊. 有收入只回降低你的OFFSET 而已.

而且ATO都承认探亲6个月以上的父母是税务居民了啊. ATO 的SPECIALIST 都建议退,为什么不呢?

发表于 2008-8-5 01:1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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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xJay 于 2008-8-4 18:27 发表
ATO 没说父母完全没有收入才是DEPENDANT 啊. 有收入只回降低你的OFFSET 而已.

而且ATO都承认探亲6个月以上的父母是税务居民了啊. ATO 的SPECIALIST 都建议退,为什么不呢?

父母有自己退休金的,一般是算不上dependant的,否则全澳洲人都可以把自己的父母列为depandant的啦。
Life'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nna get...

发表于 2008-8-5 09: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indcaiyzh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indcaiyzh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mark, 报税时再仔细看。

发表于 2008-8-5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vesydn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vesydn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比如我父母在澳洲生活了一年。他们每个月在中国虽然有退休金,但是不是应该算是oversea的收入吗?如果缴税的话,不是在中国交吗?难道还要在澳洲再交一份税?那不是太不公平了?需要交两份税?而且中国那点退休金合成澳元相信也就一点点了吧。
第二个他们主要的收入就是存款,他们也是应该在中国交税,就算需要交澳洲和中国之间的差价,也应该不是很多吧。
所以我觉得他们1年的收入总体加在一起应该不到6000元呀。即使他们是"Austrlian Resident for tax purpose", 也不用真地去报税吧。

发表于 2008-8-5 22: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quidator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quidator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大家有困惑,是对澳洲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不了解。法律,法规一般是很严格,尽量做到无歧义,但实际是很难的,这时就靠判例,探亲父母TAXOFFSET 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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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5 22: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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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sydney 于 2008-8-5 21:25 发表
我有一点不太明白:比如我父母在澳洲生活了一年。他们每个月在中国虽然有退休金,但是不是应该算是oversea的收入吗?如果缴税的话,不是在中国交吗?难道还要在澳洲再交一份税?那不是太不公平了?需要交两份税?而且 ...

如果你父母不是以移民为目的,在澳长期居留,不算税务居民,不用考虑这些。否则,要考虑的远比这些多,例如房产问题,非常复杂,其实财产不是多过几千万,上亿,资产收入每年都有上百万,没什么人会真的按税务要求去做的,费用很厉害。就像一个澳洲公民,长期旅居海外,可以申请免除澳洲税务责任,但一般没人这么做,很麻烦的。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08-8-5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axJa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axJa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是不是税务居民,大家自己用ATO 的TOOL 做一下就清楚了. DON'T ASSUME ANYTHING BEFORE YOU INVESTIGATE.

发表于 2008-8-5 22: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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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liquidator
可能请教的这个问题和这个问题有些出入,但是还是想问。假设:我这个财年度在英国工作,在澳洲除了存款外没有任何的收入(存款的利息少于6000元),主要的生活来源都在英国。工资应该在英国已经纳过税了,在报税的时候,我是不是要交英国一份税,再交澳洲一份呢?英国的那份工资是在海外收入这项中报吗?
谢谢。

发表于 2008-8-6 20: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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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ign salary and wage income is exempted from the foreign tax credit system , and thus from Austrlaian tax, as long as the period of service to which the income relates was a continuous period of at least 91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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