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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新手上路123

[日常管理] 租客提前走了,要告我,怎么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8 14: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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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们的关系??
估计就是吓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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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4: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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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qq1985 发表于 2014-8-18 13:35
如果人家到时候就要法庭见呢?一根筋呢?

我觉得自住房分租就是没有法律保护的(风险与回报并存),人走 ...

法庭受理 也要有足够证据才能受理。不知道这个租客有没有足够证据?
房奴 孩奴 猫奴

发表于 2014-8-18 14: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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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liu8472 发表于 2014-8-18 14:49
法庭受理 也要有足够证据才能受理。不知道这个租客有没有足够证据?

有房东的电话,地址,还有租约,可能有转账记录(不一定)

还有室友邻居之类可以证明,然后邮件地址ECT

证据很容易的,连口头协议都算的我以前电话问过哦。。。

关键是这个人是真心告还是吓唬人而已,发生过的事情证据很容易拿
加分别手软哦

发表于 2014-8-18 14: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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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qq1985 发表于 2014-8-18 14:54
有房东的电话,地址,还有租约,可能有转账记录(不一定)

还有室友邻居之类可以证明,然后邮件地址ECT

有正式合同吗 ? tribunal 也需要一定的evidence establish a case
房奴 孩奴 猫奴

发表于 2014-8-18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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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liu8472 发表于 2014-8-18 14:59
有正式合同吗 ? tribunal 也需要一定的evidence establish a case

自己去看楼主帖子,有磅金条
我上次打电话给磅金委员会连口头租房合同都受保护的
加分别手软哦

发表于 2014-8-18 15:2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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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qq1985 发表于 2014-8-18 15:06
自己去看楼主帖子,有磅金条
我上次打电话给磅金委员会连口头租房合同都受保护的 ...

我电话过帮金委员会 他们说必须租客交了4周的租金作为绑金 才受理 可能每个州规定不同
房奴 孩奴 猫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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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5: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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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就算了吧,你在明处人家在暗处,斗不过的
那点bond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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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5: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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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个屁,还反了。就不退,你以为澳洲真是穷人天堂。谁也不会理他...

发表于 2014-8-18 15: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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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还是退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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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5: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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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ankau 发表于 2014-8-18 13:17
跟他打官司,谁怕谁

法盲。

呵呵

发表于 2014-8-18 15: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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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理解啊:
楼主这个操作方式自身就不规范(楼上有同学都指出来了); 那又如何能要求租客规范呢(提前走不退BOND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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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5: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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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哪里人?

发表于 2014-8-18 16: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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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唬人的别理他

发表于 2014-8-18 16: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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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iangpi1234 于 2014-8-18 16:06 编辑
新手上路123 发表于 2014-8-18 13:59
就是找到其他地方了,想反悔


如果租客真是这种过河拆桥的缺德人,华人圈子很小,他迟早会吃亏的。他另找的住址你知道吗?给新房东说说,当心这样的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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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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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又没损失什么。不要怄气

发表于 2014-8-18 16:0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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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别惹事,有事别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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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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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liu8472 发表于 2014-8-18 15:23
我电话过帮金委员会 他们说必须租客交了4周的租金作为绑金 才受理 可能每个州规定不同 ...

  you did not inquire it properly.

4 weeks bonds is not relevant to sub-rental.

发表于 2014-8-18 16: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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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gpi1234 发表于 2014-8-18 16:04
如果租客真是这种过河拆桥的缺德人,华人圈子很小,他迟早会吃亏的。他另找的住址你知道吗?给新房东说说 ...

可笑

发表于 2014-8-18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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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T 发表于 2014-8-18 16:15
可笑

就是 旧房东还去新房东家说这些?新房东会怎么感觉。。晕
房奴 孩奴 猫奴

发表于 2014-8-18 16: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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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发表于 2014-8-18 16: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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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liu8472 发表于 2014-8-18 16:25
就是 旧房东还去新房东家说这些?新房东会怎么感觉。。晕

"新房东会怎么感觉"

That's why the tenant want to move out immediat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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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3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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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CT 发表于 2014-8-18 16:35
"新房东会怎么感觉"

That's why the tenant want to move out immediately!

before I had a tenant, alcoholic Chinese.. I feel sorry for his new landlord
房奴 孩奴 猫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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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4-8-18 16: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江东去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江东去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ucyliu8472 发表于 2014-8-18 15:23
我电话过帮金委员会 他们说必须租客交了4周的租金作为绑金 才受理 可能每个州规定不同 ...

很明显的事,楼主上庭要先给罚几千的。并且肯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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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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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qq1985 发表于 2014-8-18 14:54
有房东的电话,地址,还有租约,可能有转账记录(不一定)

还有室友邻居之类可以证明,然后邮件地址ECT

有押金条就行。真上庭楼主必输,并且还有罚款。

发表于 2014-8-18 16: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夏雪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夏雪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涉及报税,他哪里会知道你的底细,上法庭他有那个时间折腾吗? 除非是吃福利的,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工作的人一天工资就回来帮金了,但是你也不能一分钱也不给人家退,你赚他的钱,也要叫他心甘情愿给你,碰上心理变态的房客,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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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6: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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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cwong21 发表于 2014-8-18 13:33
一般上 Tribunal 前,都有一个 reconciliation meeting。去一下,便知道他要告啥了。

没啥好怕的,大家讲 ...

你想的太简单了,还有几千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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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8 17: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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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_Musiq 发表于 2014-8-18 12:33
你基本完了 退了人家一样去ato告你 100k至少

如果lz只是本财年出租了几周给这个租客  那么明年报税的时候申报给ato不就好了么  怎么会有100k的罚款


况且一般都是拿cash的 风险不会很大

发表于 2014-8-18 17: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nson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nson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论房东还是房客,最讨厌这种不讲信用的人

发表于 2014-8-18 17: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ail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ail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算了,收点广告费,重新再找一个房客吧。

发表于 2014-8-18 18: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hawn-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hawn-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分租房有风险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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