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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红泥小火炉

[人生百味] 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14 12: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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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宗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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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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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鱼妈妈 发表于 2014-1-14 13:33
谢谢,这样我的故事就可以保存了。
(回到主题,工作中其实,还遇见过因药物过量死亡而捐献器官的,这个 ...

我个人也觉得真的是相当有意义的一件事。但这真的要建立在对医疗完全信任的前提下。
像14楼说的那种情况,真的是很难让人接受

发表于 2014-1-14 12: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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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icasteps 发表于 2014-1-14 13:47
不愿意,宗教原因

完全理解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4-1-14 13: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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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不捐,怕疼。

发表于 2014-1-14 13: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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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su 发表于 2014-1-14 14:15
眼睛不捐,怕疼。

这回复。。。细思极恐

发表于 2014-1-14 13: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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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要完整,内脏愿意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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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3:4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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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3: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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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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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法师,学佛问答。


问:生前有志捐献器官,请问临终前后,动手术切除器官,会不会影响往生?

  答:如果临终切除器官时,你没有一点嗔恨心,你可以这么做。如果到那时你又痛苦、又后悔,极乐世界你就去不了,立刻堕落。所以,要有定功才行,没有定功,这是很冒险的一桩事情。你捐献器官,不过是帮助一个人多延长几年生命而已;你要是成佛之后,你在虚空法界不晓得能度多少众生。这个帐要会算! (净空法师《学佛问答》21-90-08)

  问:“佛教主张在八小时内不宜动亡人,这样不是不能捐献器官吗?这跟一切都要舍有抵触,况且这是最后一种善行,应该怎么说?”

  答:佛法是讲舍,彻底的舍,问题就是你肯不肯舍,你要肯舍,当然没有问题,怕的是舍的时候又后悔,问题就严重了。所以是怕你舍的时候后悔,如果你不后悔,没有问题。捐献器官没有问题,如果你后悔,问题就非常严重,所以临终这一着不能不认真去考虑。人断气之后八小时,这是佛在经上跟我们说,神识没有离开,呼吸停止了,我们中国人讲灵魂,走了没有?没走。他只要没有离开身体,身体割截他就会痛苦,那个时候他是不是很清楚,我捐献器官我很欢喜,那当然没有问题。如果割截的时候,你觉得非常痛苦,痛苦产生了瞋恨,那麻烦就大了。

  诸位要知道,一念欢喜心,你往上生、你生天;一念瞋恨堕地狱,纵然没有那么重的罪业,瞋恨心要是堕畜生,都是在畜生里变毒蛇、猛兽这一类的。所以这一桩事情,我们自己不能不考虑,是不是有定力、有功夫,在割截身体的时候,你能够忍受得了,所以要考虑这个问题。换句话说,佛法教你舍,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你能够舍身心世界,能够舍己为人,为社会、为众生服务,不为自己,这叫舍,这个比捐献器官还要重要。捐献器官是帮助一个人,我们为社会大众工作是帮助许许多多人,所以舍应当在平时认真努力去做,不计较在临终这个时候。

  所以我们一定要清楚、要明了。如果是真正念佛往生了,没有问题;因为往生的人一断气,他的神识就到极乐世界去了。怕的是什么?怕的是他没有往生,没有往生就麻烦了,往生一点事都没有,一断气马上就走,你割截他身体,他完全是没有知觉的。佛家讲三种人一断气神识就离开,第一个是往生;第二个是生天,福报很大,他没有中阴;第三种人是造极重的罪业,死了之后堕地狱,地狱叫无间地狱,没有中阴、没有间隔,这里一断气,立刻就到地狱去了。这三种人没有中阴,除这三种人之外,都有中阴,这是我们不能不考虑到的。佛家祖师大德们都为了大多数众生着想,因为临终这一着关系你来生的前途,比什么都重要!如果你来生能够得人天大福报,你再为一切众生做好事情,帮助一切众生比你舍身体器官帮一、两个人,功德不晓得要大多少,所以帐要仔细算算。

  问:弟子曾经签字在往生后捐出所有的器官,但人死后神识并不是马上离开,而器官却要马上割除,不是有痛苦吗?会因此起瞋心而堕三途吗?

  答:确实有这种情形。

  问:“应是凡夫愿力可能不够。曾听过一位法师说过,若修行不到一个程度还是别捐。不知师父您的看法如何?”

  答:我的看法跟这个法师一样。自己修行的程度不够,最好还是不捐。如果你要是真的发心捐,你就努力修行,到你临命终时,你已经成就了。在念佛人讲,决定往生。有把握决定往生,就没有问题。往生的人一断气,神识就到极乐世界去了,没有八个小时、几个小时,没有,立刻就走了,这个行,真正往生可以。(出处同上 21-90-79)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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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1-14 13:52
净空法师,学佛问答。

谢谢LEO兄,学习学习!
快乐 = 应该忘记就要忘记,应该记得就要记得。。。

发表于 2014-1-14 13: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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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49
愿意,已经登记DONOR REGISTRY了。

道證法師講述──摘自《毛毛蟲變蝴蝶之四》

  器官捐贈並不是可以草率從事的,因為真正能夠在受到割身痛苦的時候,內心還很安然自在,既不懊惱也不後悔,這是需要很深的忍力功夫,很深的慈悲道力,才能夠做到,這不是一般普通人的能力。有的人發願是很快又很容易,但是真正到刀割肉體的時候,就會因為疼痛、恐怖而生起了後悔的心。所以並不可以因為一時乘興逞英雄發願就潦草這樣做,須誠實衡量自己的願力、忍力,以免到時心亂、後悔。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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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3:5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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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54
谢谢LEO兄,学习学习!

慧律法師開示  

  所謂「菩薩一切悉舍」,吾人臨終是否可將色身各器官,捐贈病厄之人,或留作醫界實驗?據印光大師所言:「念佛之人,若已證道,則臨命終時,任彼刀割香塗,了無動念之事,則無所謂為損益也。若只有修持之力,未能到業盡情空地位,則臨終得人助念,即可決定往生。若遇無知眷屬,預於未死以前,為之洗沐換衣,令其搬動受苦,縱不受苦,一經搬動,心便不能歸一於佛...便與佛不相應,欲得往生,莫由也已。」

  至於醫學界之「死亡基準」有四:

  1、全身死亡:俗謂「心臟死」,乃傳統醫界所使用之基準。當病者無呼吸、
            心跳停止且無角膜對光反射(瞳孔渙散、放大)謂之。

  2、無法回復意識:病者絕不能回復意識。此基準內容較為模糊,故不被採用。

  3、腦上部死亡:患者呈現無思考力、無理性及無自我意識之狀態。此基準內容亦模糊,故不被採用。

  4、全腦死亡:此即所謂「哈佛(Harvard)基準」,乃哈佛大學請專家於一九六八年擬定,其認定死亡之標準包括:對外部刺激完全無感覺、無呼吸運動、無反射,且於間隔二十四小時所作之腦波檢查,呈現幾乎平坦之腦波像。此時,腦雖已死,但其他器官,如肺、心臟等,皆可以各種方式使其功能繼績維持。若欲移植器官,則須在此時進行。


  倘修行功深,於色身毫不執著,將可用器官捐贈所需之人,乃菩薩行徑,確值吾人讚歎,但須認知,捐贈器官乃於氣絕而體溫猶存,且未施打麻醉劑之情形下,將該器官生生取下。讀者 諸 君倘能於臨終之際,任刀割針剌而無動於心,自可行菩薩道。若以一念慈悲,臨終之際因疼痛而口不能言,致生瞋心,墮地獄,豈非有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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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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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楼上两位啊

发表于 2014-1-14 13: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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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1-14 13:54
道證法師講述──摘自《毛毛蟲變蝴蝶之四》

  器官捐贈並不是可以草率從事的,因為真正能夠在受到割 ...

谢谢LEO兄,我会叫医生采器官之前打多多MORPHINE,这样不会这样痛!
快乐 = 应该忘记就要忘记,应该记得就要记得。。。

发表于 2014-1-14 14: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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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57
谢谢LEO兄,我会叫医生采器官之前打多多MORPHINE,这样不会这样痛!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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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4: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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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57
谢谢LEO兄,我会叫医生采器官之前打多多MORPHINE,这样不会这样痛!

证严法师这么说:

如果你們有親朋好友在慈濟簽了器官遺贈書,請他們務必附帶一條:“要割器官以前,要在心藏停止前五分鐘先打麻醉針,做全身麻醉。”不然到時候息胍停止了,可是意識覺知心還在,那時疼痛難忍而生氣起來,心中大聲詛咒天地,詛咒證嚴法師及施刀的醫師,瞋心大發而下墮惡道,可別怨我知道內情而沒有先說。我現在把話先講在前頭,諸位要是有親朋好友簽了同意書的話,請告訴他們,救救他們;免得到那時醫生說他腦死了,其實意識都還很清醒,然後就被活生生的開 割,沒有麻醉的開刀,無比的痛苦啊!但那時色身都無法動,無當表示意見,就只好怨天尤人:生起大瞋而怨怪詛咒證嚴及操刀的醫師,然後就下墮三塗,真是冤枉。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4:0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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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57
谢谢LEO兄,我会叫医生采器官之前打多多MORPHINE,这样不会这样痛!

证严法师还说:

“若命山盡”,就是說覺知心已經不存在了。覺知心如果還在,就有可能復活;所以有人息脈停了以後,醫生宣布死亡;因為西醫常常會把眾生物化了,他們認為呼吸、心跳停了就是死亡,就不再當作是人了!我們不這樣認為:呼吸、心跳停了,意根與意識都還暫時存在,只是不能對人反應罷了!覺知心只要還在,他隨時都可能復活;所以有人說某人死了又復活,其實往往不是死,只是很深的接近死亡的悶絕。所以如果有人呼吸、心跳停了,醫師要幫他做口器官移植,手術刀下手就直接割除了,其實仍是殺人,因為“其命餘殘有一念在”,意思是當事人還沒有真正死亡,覺知心仍在領受痛觸,只是不能表示他心中的意思而已。

---是故於此呼籲慈濟之所有會員,汝等若已簽下捐贈器官之文件者,應當作一補救措施,要求加注如是字樣於捐贈器官之文件上:「醫師應於確定本人即將於一小時或十幾分鐘後亡故之時,先行注射麻醉劑,作全身麻醉,方可於死後立即割除器官。」並與家屬或同修之師兄姊互相幫助,作確保如是進行器官捐贈條件之行為。若不信余言,不肯作如是補救行為者,則命終後被割器官而感受極度疼痛時,請勿生瞋而怨天尤人,以免自墮惡道。已簽器官捐贈文件之慈濟會員,於此應特別注意之,莫信印順、證嚴…等一知半解之所說也;否則難免臨命終時,枉受大苦,乃至因為割取器官之大痛而生起大瞋惡心,墮落惡道,枉受來世之惡道苦,枉修此世種種善業。
  
故從以上的報導以及在佛法上人死後的現象上來看,「腦死」並不代表意識心不在,也不代表死亡,這時若是摘除身體上的器官,勢必造成身體上極大的痛苦,想必使捐贈者對醫生及慈濟證嚴莫大的憎恨心。然而被判定「腦死」之病人,為了讓器官保有原來鮮度及活化性,醫生往往都不打麻醉劑,因為打了麻醉劑會讓器官鈍化以及失去原有的活躍性,而使手術容易失敗,造成醫師及醫院背後龐大的利益損失,這時摘除器官時不管病人會感受到極大痛苦,因而使意識心承受,而造成極大的悔恨,使得原本遺愛人間之心變成遺恨人間!而下墮三惡之途,實在得不償失啊!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4: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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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3:57
谢谢LEO兄,我会叫医生采器官之前打多多MORPHINE,这样不会这样痛!

下面这个观点很中肯,您要打听清楚了:


在佛教界,也有两派不同的观点。某些法师认为:自愿捐赠器官,是内财布施,依此善心,功德无量,得生善趣。但是,也有一些法师认为:临终一念,是往生的重要关键。如果当下生起嗔恨心,不但往生无份,还会堕落三恶道。因此,教人要三思而后行,不要乱发善心而做傻事。

    为什么会产生这两种极端的论辩?归根究底,在于器官捐赠的时效性。为了让器官不至腐坏,必须在人死后二十分钟内,不打麻药,直接摘除,赶快移植。而人死后的二十分钟,神识是否离开了肉体?是否能忍受切割肉体的痛楚,而不起嗔恨?死者是否能正念分明,发愿往生极乐?这些,都是佛子所关切的问题。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4: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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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1-14 14:04
证严法师这么说:

如果你們有親朋好友在慈濟簽了器官遺贈書,請他們務必附帶一條:“要割器官以前,要在 ...


谢谢LEO兄提醒,很好,明白,不可带嗔恨心,明白。。。
快乐 = 应该忘记就要忘记,应该记得就要记得。。。

发表于 2014-1-14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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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enity 发表于 2014-1-14 14:08
谢谢LEO兄提醒,很好,明白,不可带嗔恨心,明白。。。


带不带恨心,很容易自我检查嘛。您今年如果30左右岁,您花10年时间检查一下,看看能不能做到10年之中,可以不起嗔恨之心。人有时候啊,希望自己如何是一回事,自己实际上遇到问题如何又是另外一个样子。否则,也就无所谓一定要去证悟了。如果文字上的理解,或者口头说,我不恨,就真的能不恨,我们不需要修行了,个个回家看书,都成高僧大德。事情显然没有如此简单。

最后,把索达吉堪布的观点也给您看看,然后,一切随缘!

—————————————————————————— 我是可爱的黄金分割线


对凡夫而言,一般不要求布施身体。上师如意宝也经常讲,只有到了一地之后,布施身体像布施蔬菜一样,才不会有任何耽著。但没有获得一地之前,若要布施自己的身体,包括《入行论》中也没开许过。

  在这个世间上,一个人在没有得地之前,并不提倡布施身体。当然,对身体损害不大的捐献,比如献血,这倒是可以。但如果在你活着时,让你捐出眼睛、身体,这样你最后很可能后悔,甚至生起嗔恨心,以此毁坏一切善根。

  现在有些人捐献器官,在自己没有生存希望的情况下,把肝、肾、眼角膜等器官,捐献给其他病人使用。这种发心虽然非常好,各大医院也很提倡,大量媒体都在宣传,我们作为大乘佛教徒,按理来讲,其他没学过利他教义的人都能做到,我们就更应该如此了。但如今的话,有些情况也很难说。

  本来按照法律,捐献者必须在生前表示愿意捐献,或由其直系亲属同意,才能进行器官捐献。但现在有些现象比较黑暗,个别医生为了赚钱,在病人还没有断气之前,就把他的肝、心脏取出来。这样的话,病人的知觉还没有完全消失,他以前即使已承诺过,此时也可能生嗔恨心。因为一般人在断气时,心识较以往更加敏锐,对身边人的所作所为都非常清楚。

  英国、法国、俄罗斯等国,很早以前在这方面就有立法。但现在个别医院和个别人,为了自己谋求暴利,为了保证肝源、肾源的质量,根本无视捐献者死前的痛苦。

  目前在中国,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非常多,据资料显示,每年大概有150万人,其中只有约1万人能做上手术,供需现状为1:150。在这种情况下,有些病人很有经济实力,本来一个肝源需20万,他却愿意花100万买。这样的话,有些医生因为贪著红包,对明明可以救活的病人,故意不去尽力挽救,反而诊断为没有希望了,然后在病人还没有断气前,把他的有些器官取出来,这的确是比较可怕的事。

  所以,对于器官捐献,我们不是完全反对,也不是完全赞同。如今的当务之急,是应当先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否则,你想捐就捐,没有法律的正当约束,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毕竟,现在人们的综合素质,还没有达到能对他人负责的水准,有时候为了金钱,就会无恶不作。若是如此,你以前的承诺或遗愿,最后变成什么样也很难说。

  以前在四年级的课本中有一篇课文,说是一个14岁的女孩,她母亲发生车祸死后,医院需要她母亲的眼角膜,她父亲就答应了。对此她非常反对,哭喊着说:“你怎么能让他们这样对待妈妈!妈妈完整地来到世上,也应该完整地离去。”但父亲说:“我们以前已经商量过,希望自己死后,能帮助他人恢复健康。”

  后来这个女孩长大,结了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当时她父亲患病,临死前也愿意捐献所有完好的器官,尤其是眼睛。她女儿此时也正好14岁,但听到这个心愿后,反应和她当年完全不同。她女儿非常赞同外公的做法,并说自己一旦死了,也愿意捐献眼角膜。

  没有想到,仅仅两周之后,她女儿就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她按照女儿生前的愿望,把她的眼角膜捐给他人,令两位盲人重见光明,享受世界的美好。

  这个故事,是从正面的角度提倡器官捐献。但我刚才也讲了,现在的社会也好、个人也好,很多方面需要细致的观察。

  如今在国外,比如美国、加拿大,在办驾驶执照时,当天都要发个登记表,让你填写万一发生车祸,自己愿不愿意捐献器官。中国今年也有这个打算,卫生部副部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望年内实现这一举措。然而,听说超过九成的人都不赞同,他们觉得领驾照本是好事,但同时填写器官捐献书,怎么看都觉得晦气,很多人对“死”特别忌讳,这可能也是各国的传统不同吧。

  但不管怎么样,作为凡夫人,上师如意宝以前讲过,不要说器官捐献,连燃指供佛也不是很提倡,因为你在佛前燃指时,当时为强烈的痛苦所逼迫,很可能产生后悔心,或者各种恶心。所以,我们能做的有些事,则可以做;不能做的,应像《入行论》中所说,可以成为自己发愿的对境,希望将来有机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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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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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4: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inaking6669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inaking6669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以前不知佛教有这种解释,学习了。

发表于 2014-1-14 14: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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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king666999 发表于 2014-1-14 14:19
以前不知佛教有这种解释,学习了。

不客气。有空欢迎到宗教版看看。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4: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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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1-14 15:26
不客气。有空欢迎到宗教版看看。

好的,谢谢指点。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4-1-14 14: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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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A那有纪录的。

发表于 2014-1-14 14:5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ixinbao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ixinbao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反正最后都是要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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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5:0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b3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b3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

发表于 2014-1-14 15: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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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33 发表于 2014-1-14 15:02
不是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

不错。 但救人的方式众多,何必自己做不到,承受不了,皱着眉头咬着牙,一定要选择特定的方式?真的为了浮图?
要从实际出发才好。做不到,吹大牛,何必?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灭故彼灭。

发表于 2014-1-14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渔舟唱晚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渔舟唱晚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EOZHU 发表于 2014-1-14 15:04
证严法师这么说:

如果你們有親朋好友在慈濟簽了器官遺贈書,請他們務必附帶一條:“要割器官以前,要在 ...

不会吧? 脑死的人还能感觉到痛苦?

发表于 2014-1-14 15: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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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ZHU 发表于 2014-1-14 15:07
不错。 但救人的方式众多,何必自己做不到,承受不了,皱着眉头咬着牙,一定要选择特定的方式?真的为了 ...

我不知道死后是啥情况
我只知道我捐了就很有可能可以救人一命

佛家讲究的是来生
我比较短视
只能计较今生可以做点啥
国务院打击境外敌对势力假冒中国人工作小组-亚太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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