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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讨厌

我爱你,老公!我不能失去你! [复制链接]

退役斑竹 2007 年度奖章获得者 2008年度奖章获得者 特殊贡献奖章 参与宝库编辑功臣

发表于 2007-10-8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黑山老妖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黑山老妖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自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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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3: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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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

发表于 2007-10-8 14: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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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吧!看来他真的不爱你了.并且,看你的字里行间,你们之间还是有些问题的.我认为两个人在一起只能互相适应,彼此牺牲.谁也不会真正的改变.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10-8 14: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是征文,lz随便选的项目

发表于 2007-10-8 14: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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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孽

发表于 2007-10-8 14:2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aisyd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aisyd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如果性格真的合不来,还是认真考虑考虑吧~

[ 本帖最后由 daisydu 于 2007-10-8 14: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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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4: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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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 is "马甲"?

发表于 2007-10-8 14:3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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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能太任性,开弓没有回头箭了.....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10-8 14: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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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要想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么激烈的争吵,原因是什么,解决了没有,如果没有解决,今后还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发表于 2007-10-8 14:4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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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贴留名

发表于 2007-10-8 14: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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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是无法改的, 只能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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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10-8 14: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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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lz编辑了一下,从征文竞赛的组别里移走了

发表于 2007-10-8 14: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讨厌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讨厌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老公还是爱我的,只不过没有以前那样激情了.他今天去移民局问问看到底应该如何恢复.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真的很后悔当时那样冲动...
我爱他,我答应他以后一定会孝顺长辈,我会好好服侍好我的丈夫!
希望一切还能够挽回吧~起码我会努力的!

发表于 2007-10-8 14: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angjing_k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angjing_k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太冲动了吧,也可能2个人的年纪都太小?不懂的 体谅

发表于 2007-10-8 15: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ro妈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ro妈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其实没意思的,分了就分了吧,如果真想要那张签证就自己努力吧.你老公都说不会象以前那样爱你了就表示即使你们以后在一起,你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男人哪里都有,幸福也哪里都有.所以来不来澳洲都不是关键.希望你能明白.

发表于 2007-10-8 15: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leven_bab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leven_bab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爱他,我答应他以后一定会孝顺长辈,我会好好服侍好我的丈夫!“
难道你以前不孝顺? ‘服侍’这个词怎么用的那么别扭?

[ 本帖最后由 eleven_baby 于 2007-10-8 15:1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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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5: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racle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racle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月亮 于 2007-10-8 14:37 发表
lz要想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么激烈的争吵,原因是什么,解决了没有,如果没有解决,今后还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如果争吵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时间却已经过去了很久了,分开了很久了,1年多,再回头看,对方说,“即便解决了,但过去太久了,不想回头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你重新开始你自己的生活吧,我们不可能了”。

这种情形如何办?一方有爱,一方没有。。

发表于 2007-10-8 15: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半空中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半空中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有啥咋办,各过各的呗,都说没感觉了不可能在一起还往上硬贴太没意思了吧
在正确的时间和错的人说再见,就会和你对的人拉近距离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07-10-8 15: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月亮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月亮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iracle 于 2007-10-8 15:11 发表


如果争吵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时间却已经过去了很久了,分开了很久了,1年多,再回头看,对方说,“即便解决了,但过去太久了,不想回头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你重新开始你自己的生活吧,我们不可能了”。 ...


这样也只能放弃了

发表于 2007-10-8 16: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我的ABC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我的ABC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态度如此大的转变,我觉得lz 需要用更多的时间和努力去证明。

发表于 2007-10-8 16:2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讨厌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讨厌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miracle 于 2007-10-8 15:11 发表


如果争吵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但时间却已经过去了很久了,分开了很久了,1年多,再回头看,对方说,“即便解决了,但过去太久了,不想回头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你重新开始你自己的生活吧,我们不可能了”。 ...


我们才分开一个月不到,今天我老公就去移民局查看如何恢复我的签证了~我觉得可以挽回的啊~总之我不会放弃的~夫妻吵架也正常的么~
请各位朋友别再打击我啦~鼓励一下我们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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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6: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讨厌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讨厌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会努力的~努力挽回我们的爱情~

发表于 2007-10-8 16:2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欧阳萧雨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欧阳萧雨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冲动的惩罚
慰问一记

发表于 2007-10-8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工人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工人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灌水灌水~~~

苏(苏格拉底):孩子,为什么悲伤?   
失(失恋者):我失恋了。   
苏:哦,这很正常。如果失恋了没有悲伤,恋爱大概就没有什么味道。可是,年轻人,我怎么发现你对失恋的投入甚至比对恋爱的投入还要倾心呢?  
失:到手的葡萄给丢了,这份遗憾,这份失落,您非个中人,怎知其中的酸楚啊。   
苏:丢了就是丢了,何不继续向前走去,鲜美的葡萄还有很多。   
失:等待,等到海枯石烂,直到他回心转意向我走来。   
苏:但这一天也许永远不会到来。你最后会眼睁睁的看着他和另一个人走了去的。   
失:那我就用****来表示我的诚心。   
苏:但如果这样,你不但失去了你的恋人,同时还失去了你自己,你会蒙受双倍的损失。   
失:踩上他一脚如何?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   
苏:可这只能使你离他更远,而你本来是想与他更接近的。   
失:您说我该怎么办?我可真的很爱她。   
苏:真的很爱?   
失:是的。   
苏:那你当然希望你所爱的人幸福?   
失:那是自然。   
苏:如果他认为离开你是一种幸福呢?   
失:不会的!他曾经跟我说,只有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   
苏:那是曾经,是过去,可他现在并不这么认为。   
失:这就是说,他一直在骗我?   
苏:不,他一直对你很忠诚。当他爱你的时候,他和你在一起,现在他不爱你,他就离去了,世界上再没有比这更大的忠诚。如果他不再爱你,却还装的对你很有情谊,甚至跟你结婚,生子,那才是真正的欺骗呢。   
失:可我为他所投入的感情不是白白浪费了吗?谁来补偿我?   
苏:不,你的感情从来没有浪费,根本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因为在你付出感情的同时,他也对你付出了感情,在你给他快乐的时候,他也给了你快乐。   
失:可是,他现在不爱我了,我却还苦苦地爱着他,这多不公平啊!
苏:的确不公平,我是说你对所爱的那个人不公平。本来,爱他是你的权利,但爱不爱你则是他的权利,而你却想在自己行使权利的时候剥夺别人行使权利的**。 这是何等的不公平!   
失:可是您看的明明白白,现在痛苦的是我而不是他,是我在为他痛苦。   
苏:为他而痛苦?他的日子可能过的很好,不如说是你为自己而痛苦吧。明明是为自己,却还打着别人的旗号。年轻人,德行可不能丢哟。   
失:依您的说法,这一切倒成了我的错?   
苏:是的,从一开始你就犯了错。如果你能给她带来幸福,她是不会从你的生活中离开的,要知道,没有人会逃避幸福。   
失:可他连机会都不给我,您说可恶不可恶?   
苏:当然可恶。好在你现在已经摆脱了这个可恶的人,你应该感到高兴,孩子。   
失:高兴?怎么可能呢,不管怎么说,我是被人给抛弃了这总是叫人感到自卑的。   
苏:不,年轻人的身上只能有自豪,不可自卑。要记住,被抛弃的并不是就是不好的。   
失:此话怎讲?   
苏:有一次,我在商店看中一套高贵的西服,可谓爱不释手,营业员问我要不要。 你猜我怎么说,我说质地太差,不要!其实,我口袋里没有钱。年轻人,也许你就是这件被遗弃的西服。   
失:您真会安慰人,可惜您还是不能把我从失恋的痛苦中引出。   
苏:是的,我很遗憾自己没有这个能力。但,可以向你推荐一位有能力的朋友。   
失:谁?   
苏:时间,时间是人最伟大的导师,我见过无数被失恋折磨的死去活来的人,是时间帮助他们抚平了心灵的创伤,并重新为他们选择了 梦中情人,最后他们都享受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人间快乐。   
失:但愿我也有这一天,可我的第一步该从哪里做起呢?   
苏:去感谢那个抛弃你的人,为他祝福。   
失:为什么?   
苏:因为他给了你份忠诚,给了你寻找幸福的新的机会。说完,苏格拉底走了。

发表于 2007-10-8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TFAUS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TFAUS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讨厌 于 2007-10-8 16:20 发表


我们才分开一个月不到,今天我老公就去移民局查看如何恢复我的签证了~我觉得可以挽回的啊~总之我不会放弃的~夫妻吵架也正常的么~
请各位朋友别再打击我啦~鼓励一下我们吧~~~谢谢了!

夫妻吵架是正常的。但一吵 就一走了之,换作是你LG这么做,你受的了么?
女人小作作还是蛮有情调的。但如此大的而强烈的举动,除非有确凿证据对方越轨或家庭暴力,否则脾气那么大实在过分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or rude.

发表于 2007-10-8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aoyu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aoyu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讨厌 于 2007-10-8 14:58 发表
我老公还是爱我的,只不过没有以前那样激情了.他今天去移民局问问看到底应该如何恢复.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我真的很后悔当时那样冲动...
我爱他,我答应他以后一定会孝顺长辈,我会好好服侍好我的丈夫!
希望一切还能 ...


说我直言,结婚之前就老公长,老公短,叫得这么“亲”真让人产生怀疑哎。还有就是,说说你爱他哪里,相信电脑前的“老公”也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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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8 17:3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inghaib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inghaib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上海人?

发表于 2007-10-8 17: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紫霞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紫霞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eleven_baby 于 2007-10-8 15:09 发表
“我爱他,我答应他以后一定会孝顺长辈,我会好好服侍好我的丈夫!“
难道你以前不孝顺? ‘服侍’这个词怎么用的那么别扭?


Agree

发表于 2007-10-8 17: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bur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bur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一吵, 就一走了之,楼主脾气太大,太任性.
今后还会发生同样的事情 .你LG以后受的了么?

发表于 2007-10-8 17:3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ngs777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ngs777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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