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足迹

 找回密码
 注册

精华好帖回顾

· 说说游泳池维护 (2009-11-28) Perth · 良辰美景-9月9的久 (2005-4-9) susan
· 参加活动-Tom,一个有血有肉的banker-写完了,更新在7楼 (2011-6-28) 盐商格格 · 跟无良中介拼了(今天有好消息,更新在810楼27页开始)28/05一楼顶部更新。。。 (2009-11-30) barry.wang1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mick703

[综艺曲艺] 非诚勿扰新3号佟京京亮点 [复制链接]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12-11-14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dlca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dlca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李挺事的,又整过容,不喜欢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1-14 10:0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ern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ern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消遣

发表于 2012-11-14 10: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bbitpoin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bbitpoin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顺路问下,孟雪走了吗?没看到。新的9号河南人很好看

发表于 2012-11-14 11: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ck7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ck7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rabbitpoint 发表于 2012-11-14 10:06
顺路问下,孟雪走了吗?没看到。新的9号河南人很好看

梦雪没走,消失勒

发表于 2012-11-14 11: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osj03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osj03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随便看看就行了

发表于 2012-11-14 11: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unk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unk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上传一个妹纸 大家看像不像梦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1-14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raoke_oz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raoke_oz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最讨厌2B女青年李阡陌,说话太二了。

发表于 2012-11-14 14:0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ixinbao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ixinbao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看了链接,太震惊了,李芊墨

发表于 2012-11-14 15: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rabbitpoin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rabbitpoin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aixinbaobao 发表于 2012-11-14 14:01
看了链接,太震惊了,李芊墨

转帖来看看。.cn的我们单位都给滤掉了。

发表于 2012-11-14 17: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ixinbao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ixinbao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rabbitpoint 发表于 2012-11-14 15:55
转帖来看看。.cn的我们单位都给滤掉了。

起 诉 书
  
  原告张荣春。
  原告王学锋。
  
  两原告诉讼代理人汪敏华,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丹,女。
  被告贾佳,女。
  
  
  诉讼请求:
  
  一、判令两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于《中国博客》、《西祠胡同》、《榕树下》网站和《新民晚报》、《东方早报》、《京华时报》、《华夏时报》、《花溪》杂志、《南风》杂志、上发表声明,以消除因其侵权行为给两原告造成的恶劣影响、为两原告恢复名誉,并向两原告赔礼道歉。
  
  二、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两原告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
  
  三、本案案件受理费判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原系朋友关系。两原告系恋爱关系。第一原告与两被告均系网络作家。第一原告笔名为棉被人。第一被告笔名为笑楚。第二被告笔名为坏蓝眼睛。
  
  2005年9月17日以来,两被告合作,分别于《中国博客》网站、《西祠胡同》网站公众文学版块、《榕树下》网站先后发表了并相互转贴《捂住耳朵,睁开眼睛》、《西祠胡同-我和棉被人不得不说的话》、《坏蓝眼睛-寂寞的流水帐》和《所谓棉被人-笑楚自述(转)》的文章。文中,两被告以捏造事实,披露隐私等手段贬低两原告的人格,毁坏两原告的名誉。该系列文章在社会上引起极大而广泛的反响,社会对两原告的道德评价极度下降,两原告也因此陷入了痛苦深渊,工作和生活秩序均受到严重干扰。
  
  
  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径已严重侵犯了两原告的名誉权,并给原告的精神造成极大伤害,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张荣春 王学锋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
  棉被人 发表于:2005-11-7 11:45:03
  原告提供的证据清单
  第一组证据 证明原、被告身份的证据
  
  
  证据1-1 第一原告身份证和上海市暂住证
  证据1-2 第二原告身份证
  证据1-3 第一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证据1-4 由第一原告等合著,收编有第一原告与两被告作品的《宛如初恋》书籍中相关篇章。
  证据1-5 由第一原告与第一被告合著,收编有第一原告与两被告作品的《童年.故乡》书籍中的相关篇章。
  
  
  第二组证据 证明两被告共同以捏造事实,披露隐私等手段贬低两原告的人格,毁坏两原告名誉的证据
  
  
  证据2-1 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处(2005)沪证静经字第4759号《公证书》
  
  《公证书》公证在2005年9月20日,从互联网上下载并打印了下述页面:
  
  1)2005年9月17日,第一被告发表在《博客》网站“笑楚”个人主页内的《捂住耳朵,睁开眼睛-我与棉被人不得不说的故事》文章,以及网友们在阅读该文后发表的跟贴(内贴笑楚第一被告照片一张),计打印稿15页。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击时,该文章的阅读量为26712次。
  该文网址:http://www.blogcn.com/user22/mielina/blog/24613831.html
  
  2)2005年9月17日,第二被告在《西祠胡同》网站/文学草坪/其他/男人帮下,以笑楚为笔名发表的文章《我和棉被人不得不说的话》,以及网友在阅读该文后发表的跟贴,计打稿32页。
  该文网址:http://vip.xici.net/board/xici_d ... 1QRAXZSAXj5VcYv.grp
  
  3)2005年9月18日,第二被告发表在《博客》网站“坏蓝眼睛”个人主页上的《坏蓝眼睛-寂寞的流水帐》,12页。在打印稿第九页第二节下以“附:笑楚的悲凉感慨 http://www.blogcn.com/user22/mielina/blog/24613831.htm)的方式引导网友阅读本公证书所公证的由第一被告发表的第一篇打印稿《捂住耳朵,睁开眼睛》。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印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达77491次。
  该文网址:http://www.blogcn.com/user5/casabana/blog/24710876.html
  
  4)2005年9月18日,第一被告发表在博客网站笑楚个人主页内的《坏蓝所述》(内附笑楚照片一张),计打印稿6页。在打印稿第一页,第一被告以“坏蓝所述 http://www.blogcn.com/user5/casabana/blog/24710876.html” 的方式引导网友阅读本公证书所公证的由第二被告发表的第三篇打印稿《坏蓝眼睛-寂寞的流水帐》。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印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达26715次。
  该文网址:http://www.blogcn.com/user22/mielina/blog/24717169.htm
  
  
  证据2-2 2005年9月27日,上海市卢湾区公证处(2005)沪卢证字第1319《公证书》
  
  《公证书》公证在2005年9月23日,从互联网上下载并打印了下述页面:
  
  1)2005年9月17日,第一被告发表在《博客》网站“笑楚”个人主页内的《捂住耳朵,睁开眼睛-我与棉被人不得不说的故事》文章,以及网友们在阅读该文后发表的跟贴(内贴笑楚第一被告照片一张),计打印稿15页。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印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达28072次。
  该文网址:http://www.blogcn.com/user22/mielina/blog/24613831.html
  
  2)2005年9月18日,第二被告发表在《博客》网站“坏蓝眼睛”个人主页上的《坏蓝眼睛-寂寞的流水帐》,12页。在打印稿第九页第二节下以“附:笑楚的悲凉感慨 http://www.blogcn.com/user22/mielina/blog/24613831.htm)的方式引导网友阅读本公证书所公证的由第一被告发表的第一篇打印稿《捂住耳朵,睁开眼睛》。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印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达79690次。
  该文网址:http://www.blogcn.com/user5/casabana/blog/24710876.html
  
  3)2005年9月21日,第一被告发表在《博客》网站“笑楚”个人主页内的《捂住耳朵,睁开眼睛-一场没有预谋的怀念》文章,以及网友们在阅读该文后发表的跟贴(内贴笑楚第一被告照片4张),计打印稿9页。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印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达28091次。
  该文网址:http://www.blogcn.com/user22/mielina/blog/24613831.html
  
  4)2005年9月17日,一个名谓“樱妃”的人发表在《榕村下》网站内的《主题:所谓棉被人──笑楚自述(转)》文章,以及网友们在阅读该文后发表的跟贴,计打印稿15页。
  打印稿显示,截止打印时,该文章的阅读量已达334次。
  该文网址: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 ... d=4666&aid=3693
  
  5)2005年9月23,从《西祠》网站“胡同品/文学草坪/其他/男人帮”页面下打印的第一页页面,内容均为网友在阅读两被告的该文后发表的跟贴,计打稿2页。该两页打印稿反映,该页面共有104页。
  该文网址:http://vip.xici.net/board/xici_b ... ageNo=2&type=21
  
  6)2005年9月23,从《西祠》网站“胡同品/文学草坪/其他/男人帮”页面下打印的第一页页面,内容均为网友在阅读两被告的该文后发表的跟贴,计打稿2页。该两页打印稿反映,该页面共有105页。
  该文网址:http://vip.xici.net/board/xici_b ... ageNo=1&type=21
  
  
  第三组证据 证明第一原告在沪具有职业,并签有演艺合同的证据
  
  证据3-1 第一原告与上海逸影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演艺经纪协议书》;
  证据3-2 第一原告与上海逸影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签订的《上海逸影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模特卡拍摄预约单》
  证据3.3 第一原告与上海标程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德尚律师事务所 汪敏华律师制
  
  二OO五年十月二十六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4 收起 理由
rabbitpoint + 4 感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2-11-14 17:0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aixinbaob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aixinbaob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就转这个吧,其他的不敢转帖,怕被封杀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12-11-14 17:3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ck70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ck70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ttp://blog.sina.com.cn/u/1244181464
棉被人的博客,李阡陌曾经的闺蜜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2-12-11 08: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jaulxj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jaulxj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李芊墨是有问题的,一点都不喜欢她。

发表于 2012-12-11 21:5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binfen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binfen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binfen99 于 2012-12-11 20:59 编辑

李芊墨走了?走了!可算走了!!!!!!

发表于 2012-12-11 22:4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oala41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oala41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另一个我希望赶快走的人是骆琪  我怎么那么不待见她

发表于 2012-12-12 23:0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魅影妖瞳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魅影妖瞳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棉被人这个ID好熟悉啊,西祠男人帮也好熟悉,不过05年我不混西祠了开始混足迹了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