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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小青年

[买卖手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6-28 00: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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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vil_Star 于 2012-6-27 23:19 发表


最怕是糊里糊涂已经委托了地产商的人做了自己的律师签了~
不少华人地产分销商都大力“友情”推荐律师给买家的~ 美其名曰: 熟能生巧~


Where a 66W certificate is given
There will be no cooling off period where the purchaser (or their solicitor or agent) gives the vendor (or their solicitor or agent) a 66W certificate before or upon exchange.

In order to be a compliant a 66W certificate must:

be in writing
be signed by a solicitor, barrister or licensed conveyancer (but not one who is acting for the vendor)
indicate that the purpose of the certificate is to waive the cooling off period
state that the solicitor, barrister or licensed conveyancer explained to the purchaser the effect of the contract and that in giving the certificate to the vendor, the cooling off period would be waived.
For residential sales contracts, the certificates are commonly called ‘section 66W certificates’, named after the section of the Conveyancing Act 1919 (NSW) which prescribes the content for the certificates.

A section 66W certificate can be given by facsimile.

签署66W的律师必须得有向买家当面阐述66w的效果,除非有律师敢帮开放商或者中介撒谎。而且这个律师也绝对不能是为开放商出合同的律师或者和开发商有任何利益关系。这样的话我觉得还不至于有律师敢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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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0:26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d66 2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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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感激拔刀相助的同胞

[ 本帖最后由 小青年 于 2012-6-28 00:05 编辑 ]

发表于 2012-6-28 00:31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eng42796 23#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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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找了Sales 说不买了
我妈下午1点左右签的字

我下午3点半已经说不买了,还发了短信
但是中介的sales说已经交换合同,字都签了,怎么能反悔,

他们说这么好的东西一定赚钱,后面多着人排队抢,幸运的狠给你挑到好的,

我说既然这么好,一定有人要,让给别人,
中介说都已经签字,交换合同,怎么能随便改,
然后什么现在销售预售都是给银行看,要是这么折腾,对开发商不利
反正中介就是一个劲的说当初是你自己签字的!

发表于 2012-6-28 00: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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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妈妈先cooling-off拿回大部分定金肯定是可以的。至于剩下的那总金额的0.25%,说实话如果楼主妈妈真不懂英文的话,这合同根本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所有定金都应该全退。只不过这个得上法庭判决,但是因为有先例,按case law楼主妈妈是一定赢的,律师费也可以让对方付。只不过看愿不愿意耗这时间了。

是我的话,让自己的律师出个notice给这垃圾中介,指出上述问题,要求全额退款,不认为华人同盟雇佣的这种低水平无资质垃圾中介敢不退。律师信最多两三百块。

知道华人同盟是什么货色,但连大妈的钱都骗,也太下三滥了。(paopaobing(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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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0: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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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一套用到这了。

发表于 2012-6-28 00: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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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青年 于 2012-6-27 23:01 发表
老妈被华人同盟hard sale忽悠,糊里糊涂签字了,怎么办
我打电话那些中介的sales小青年说楼花没有cooling off period
说我妈自己签了名,交了订金¥5000,要是不成交,¥5000就泡汤了

我妈说那帮子人,一直说我妈挑的那个怎么怎么的 ...


这个绝对可以打官司的,如果你说你妈没有完全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就给他们误导签下了合同,他们的行为就是属于欺诈。这个属于我们公司每年必学习必考的科目,我刚刚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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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0:40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dd66 28#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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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没倒就找公司啊。

发表于 2012-6-28 00: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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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pepsico 于 2012-6-27 23:37 发表


这个绝对可以打官司的,如果你说你妈没有完全清楚他们说的是什么,就给他们误导签下了合同,他们的行为就是属于欺诈。这个属于我们公司每年必学习必考的科目,我刚刚考过。


如果你妈不懂英文,那个合同又是英文写的话,1000%告赢他们,还要判罚,就怕他们最终不敢跟而已。什么签合同不能变只能吓吓不懂法的人。

如果真想要的话,可以明天上班查查培训资料看看这个是什么罪名条款。

[ 本帖最后由 pepsico 于 2012-6-27 23:43 编辑 ]

退役斑竹

发表于 2012-6-28 00:4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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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artin_2F 于 2012-6-27 23:24 发表


Where a 66W certificate is given
There will be no cooling off period where the purchaser (or their solicitor or agent) gives the vendor (or their solicitor or agent) a 66W certificate before or upo ...


conflict of interest肯定不会摆在桌上的。 地产商不会只认识一个律师。
其实不管任何情况下, 律师绝对是要自己请的, 不能接受地产商的推荐。 但至于一些没有底薪, 全靠提成的人如何办事, 底线如何, 我不好猜测~
而且不一定是律师, conveyancers也行, 这个牌分量要轻许多~
海賊王に俺はなる!
背中の傷は、剣士の恥だ!
生きたいッ!
パンツ見せてもらってもよろしいでしょうか!
It is not the strongest of the species that survives, nor the most intelligent, but rather the one most adaptable to change.
[img][/img]

发表于 2012-6-28 00: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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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华人同盟。。。

发表于 2012-6-28 0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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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应该变成置顶帖,让大家都看看华人同盟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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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0: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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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vil_Star 于 2012-6-27 23:42 发表


conflict of interest肯定不会摆在桌上的。 地产商不会只认识一个律师。
其实不管任何情况下, 律师绝对是要自己请的, 不能接受地产商的推荐。 但至于一些没有底薪, 全靠提成的人如何办事, 底线如何, 我不好猜测~
而且不一定是律师, conveyancers也行, 这个牌分量要轻许多~


合同可能不会出错,但是员工行为很容易找到漏洞

发表于 2012-6-28 00:55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limyae2009 40#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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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怪不怪了

发表于 2012-6-28 0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ialiena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ialiena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我知道很多financial contract最後一頁一定會問簽的人懂不懂英文..

如果真的告, 應該是很有可能會贏.. 當然不要告最好, 真對方無賴, 就說告不止要把錢拿回來 還要中間花的時間和費用你也要負責.

发表于 2012-6-28 01:04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ialienam 44#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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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planner 还要Statement of advice
authority to proceed
买个房子在合同上签了个字,
就一切生效
太不公平了

发表于 2012-6-28 01:0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goodm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goodm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去ChinaTown找个$850的买房律师,让他搞定这些事情,连那0.25%都能要回来!最多你付给你律师$850,万一这律师水平高点,那钱也许要那些骗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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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1:0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海の沙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海の沙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小青年 于 2012-6-27 23:10 发表
急死我了,真的合同在哪我都不知道,看都没看到,

那个合同应该全部是英文的吧? 在澳洲签合同不可能是中文的,是英文的那么就好办了

我以前也是听一个澳洲本地的会计朋友给我讲的:就是在澳洲有个法律条文规定,如果当事人英语能力不足够理解合同的内容, 那么此人所签的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然后她给我说了一个故事“ 一对外国移民老年夫妇(忘了哪个国家的), 在一个公司的销售人员忽悠下,居然神使鬼差的签下一个合同把自己的房子超低价卖给这个公司,等别人上来收房子的时候他们才明白是把自己的房子给卖了, 然后就是打官司, 最后经鉴定, 这对老年夫妇的英语能力根本不足以理解合同的条款,所以这份合同无效,此公司人员涉嫌欺诈
所以我觉得你先咨询下律师或者相关人士, 如果你妈是在根本看不懂合同的情况下签字,应该对方属于欺诈

BTW: 最厌恶在这里的一些华人,尤其卖房子的, 没有本事赚澳洲人的钱,专门欺骗从中国来的同胞,昧着良心做事,哪天就会遭报应的
      我周围的几个朋友买房子遭遇的有几个 良心很坏的华人broker和华人律师 ,想起来就提醒我们: 买房子千万不要找华人!  唉,华人圈子就这么小,你说你们骗了一个还会侥幸觉得你的坏名不远扬吗?

[ 本帖最后由 海の沙 于 2012-6-28 0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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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1:13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海の沙 47#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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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都到他们自己的口袋
当然出国被出国中介忽悠
现在买房中介

发表于 2012-6-28 01:1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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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同盟是出了名的各种洗脑, 想当年, 也是说的我们一愣一愣的. 差点就买了paramatta的楼花... 一点不便宜..

只是说的天花乱坠...

发表于 2012-6-28 01: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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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海の沙 于 2012-6-28 00:09 发表

那个合同应该全部是英文的吧? 在澳洲签合同不可能是中文的,是英文的那么就好办了

我以前也是听一个澳洲本地的会计朋友给我讲的:就是在澳洲有个法律条文规定,如果当事人英语能力不足够理解合同的内容, 那么此人所签的合 ...


这不是特殊案例,澳洲一直就这样的。我们的教材一直强调这个

发表于 2012-6-28 01:3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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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办法直接找中介老板,老板一般都不想惹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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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1: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海の沙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海の沙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pepsico 于 2012-6-28 00:26 发表


这不是特殊案例,澳洲一直就这样的。我们的教材一直强调这个

你是什么专业的?
因为我不是相关的专业人士, 听朋友说过有这么个法律条款,如果你进一步确认 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那么能不能给LZ一个链接或者给个出处, 也好让LZ找律师的时候 有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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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1: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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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d66 于 2012-6-27 23:05 发表
如果条款清楚,签字了就签字了,我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可以取消合同。除非你能证实他可以隐瞒,欺诈?


不懂条款签署(外语) 就可取消合同。有案例的。

这个事情你也可以投诉到fair trading (执照)

发表于 2012-6-28 01: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mwbull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mwbull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难得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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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1:4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年轻时代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年轻时代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dd66 于 2012-6-27 23:08 发表
如果按楼主所说,那么中介可能在合同上表明了没有COOLING OFF


NSW是不可能的。

发表于 2012-6-28 02: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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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海の沙 于 2012-6-28 00:34 发表

你是什么专业的?
因为我不是相关的专业人士, 听朋友说过有这么个法律条款,如果你进一步确认 确实有这样的规定, 那么能不能给LZ一个链接或者给个出处, 也好让LZ找律师的时候 有个依据


我不是学法的,是我们内部的企业教材,每年都要考试,避免员工出错给人告了。

刚才上公司VPN查了一下,这部分法规叫: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由 ACCC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监管。

华人同盟这种销售行为属于:Unconscionable conduct 是违反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的一种,主要特点包括销售人员和公司针对以下人员进行非公平获利:
1. has poor reading or writing skills
2. has poor English language skills
3. is at a disadvantage because of his of her age
4. is ill or has a disability
5. lacks business know-how or intelligence
6. is in a vulnerable financial situation or
7. is unable to access independent advice

这个处罚最多可以达到个人罚款220K和企业罚款1.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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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bao + 2 ACCC 只适用于 $40K一下的商品交易。房产有另外一套法律约束。
benny2002 + 2 谢谢奉献
夜游神 + 4 哥们 你太牛逼 ~~~看着真给力 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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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8 0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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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同盟违反了:1,2,3,7,5可能,可以告到他脱裤子

发表于 2012-6-28 03:17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ndydeng12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ndydeng12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You have cooling off time, go to ACCC to lodge the case and let agent know you already got ACCC case number

发表于 2012-6-28 03: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greentree6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greentree6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原帖由 小青年 于 2012-6-27 23:18 发表
我妈妈说那个合同像砖头一样,很厚很厚的
就几秒钟,就签了字,搞定了,
然后那帮子人拍胸说,阿姨相信我没错的,真的帮你赚钱

无语,真的价格贵,不便宜,然而楼花,3年后谁知道怎么,那帮子Sales 赚了你钱,还管你,早就逃之大吉

我妈何去何从呢?

这老人家做事情这么冲动。随便签字,还给5千定金。

发表于 2012-6-28 03:4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沧浪之水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沧浪之水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爸妈年纪大了,确实容易犯糊涂。这样的销售手段实在太缺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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