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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prilpoon 于 2012-5-9 12:27 发表 
谢谢几位组织者的努力,非常佩服你们!
有一个小建议,mm的意思好像是收到大家的照片后造成一张海报然后发给议员是不是?一张海报发给一个议员好像没有什么用呢。而且MP代表他选区的,你发给哪个呢?还不如发到最相关的minister, and the Race Discrimination Commissioner, Helen Szoke. 另外大家各自发,发它壹千几百的,是不是比只发一份好?
是发给相关部门的议员,我不建议大家用邮件淹没议员,有点恶搞的性质,最后可能导致议员的收发室,看到同样的就丢掉。
如果群发的话,那不如正式签个PETITION,现在MQ,USYD 和UNSW在做一个万人签名PETITION,大家可以去参加。
我想说的是,每次革命,都是从各种各样小小的革命组成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到处都有各种各样抗议的活动,我建议大家都去参加。抗争的活动,并不是非你即我,而是应该同时并行,才能壮大声势。就好像屡次有人拿我们的行动和游行比较,我觉得并不冲突啊,如果组织规范的游行,大家也应该参加。从各个渠道表达声音,而不是在统一行动的争吵声中内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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