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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哇哇哇

[NSW] Bondi事件:凶手带有“妄想”的性工作申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4-19 18: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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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蝴蝶 发表于 2024-4-19 16:38
你讲的道理都是正常人的思维,这个罪犯可是很多年就有精神病的人。不在一个频道上,理解不了各自的想法。 ...

不错,我作为正常人的确理解不了一个精神病人的思维,我比较奇怪的是,显然在足迹上有人能理解,或者说部分理解凶手的思维。理解也罢了,但透露着同情才是我真真是令我这个正常人惊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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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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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9 18:5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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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 发表于 2024-4-19 17:30
是的,关于殉职身亡的保安Faraz Tahir:

男,30岁,巴基斯坦籍,阿赫迈底亚派穆斯林。此教派是少数派, ...

是啊,如果在天有灵,他怎么想得通?在老家那么个奇葩地方都活下来了,想着来到富裕平安的澳洲,已经找到工作,马上能过上平静祥和的生活,结果被个疯子无端端的捅了,你换了是我,死了都能再呕死一次。

还有10个月大的小婴儿,这么小就挨刀子了,还永远失去了母亲;憧憬着未来幸福生活的准新娘,来澳洲留学的同胞,这么多无辜受害者,没有去危险地带,没有做出任何出格的事,莫名其妙的被偷袭杀害,这完全可能发生在你我任何一个人身上。
凶手是死了,但他死也不能赎罪,死了再曝光他的丑陋过往,天经地义。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19 19:0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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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些人对社会的运作一点概念也没有,完全无法理解,而社会对他们也根本无法理解,所以这样的人放在社会上,到底好不好呢?

发表于 2024-4-19 19: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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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19 18:46
不错,我作为正常人的确理解不了一个精神病人的思维,我比较奇怪的是,显然在足迹上有人能理解,或者说部 ...

没有人会同情罪犯,正常人都是谴责这样行为。不只是你自己作为正常人理解不了一个精神病人的思维,而是所有的正常人都理解不了精神病人的思维, 正常人的思维和精神病患者不在一个频道里。

发表于 2024-4-20 16: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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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是一场悲剧,政府更应该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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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16:5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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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ki 发表于 2024-4-19 12:41
有一说一,是不是正好是这位老板来自女性的直接拒绝,从而才会有针对女性的大屠杀的可能性发生。 ...

又一个落榜艺术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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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0 17: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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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s 发表于 2024-4-19 13:44
所以新闻标题应该是:中年男子求职受挫 对女性泄愤大开杀戒持刀杀人?

大家都是新华社的编辑来的澳洲吗……XD这标题起的6

发表于 2024-4-20 17:3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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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_VT 发表于 2024-4-20 16:58
又一个落榜艺术生吗……

lol

发表于 2024-4-20 20: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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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理解不了精神病人的思维。这个真是人间悲剧。这个人17岁起就被确诊了精神有问题的,是个精神病患者。不过我觉得人家都死了,这么来挖掘和报道病人的私隐还是不对的。还有一些新闻,把受害者照片都登出来等等,我觉得都不太道德。
I hope the best, not the worst. I steer my ship with hope leaving fear behind. ---Jefferson

发表于 2024-4-20 23: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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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 发表于 2024-4-20 20:53
正常人理解不了精神病人的思维。这个真是人间悲剧。这个人17岁起就被确诊了精神有问题的,是个精神病患者。 ...

媒体追求流量,脸都不要了

发表于 2024-4-21 05:5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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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19 16:10
他的父亲作为他最亲近的人,虽然是猜测,但结合现实行凶,应该是无限接近事实了。这类型的案件在全世界非 ...

他有多重人格,杀人一个人格,在父亲面前又是另外一个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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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06:1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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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孔明

发表于 2024-4-21 06:38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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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ki 发表于 2024-4-19 11:41
有一说一,是不是正好是这位老板来自女性的直接拒绝,从而才会有针对女性的大屠杀的可能性发生。 ...

应该不是,按原文说的,都给面试了,自己退却了。
世间生死劫未尽,天下苦乐事不停。(Copy right reserved.)

发表于 2024-4-21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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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1 05:52
他有多重人格,杀人一个人格,在父亲面前又是另外一个人格

没有任何新闻或者消息证实这一点,你这是纯属想象。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21 17:3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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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21 15:26
没有任何新闻或者消息证实这一点,你这是纯属想象。

我的意思是精神分裂

发表于 2024-4-21 17: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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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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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1 18: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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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1 17:37
我的意思是精神分裂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and schizophrenia have some overlapping symptoms, but they are separate conditions. While people with either condition may experience delusions, depression, and suicidal thoughts, people with DID experience multiple identities or personalities, while those with schizophrenia do not.

精神分裂和多重人格分裂是不同的精神疾病,精神分裂不会产生多重人格,也不会觉得自己是不同的人。
当然,人有多面性,但无论如何有其基调,在非常亲近的家人面前,要完全掩饰是根本不可能的。除非这个家人对他完全不在意。但显然,本新闻的凶手有一个很关心他的父亲。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21 18: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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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21 18:20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and schizophrenia have some overlapping symptoms, but they are sepa ...

哈哈,你直接抄Google第一个弹出来的信息再用机器翻译是吧

那好吧
Schizophrenia and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DID) are typically thought of as unrelated syndromes—a genetically based psychotic disorder versus a trauma-based dissociative disorder—and are categorized as such by the DSM-IV. However, substantial data exist to document the elevated occurrence of psychotic symptoms in DID; awareness of these features is necessary to prevent diagnostic confusion. Recent research has also pointed out that schizophrenia and DID overlap not only in psychotic symptoms but also in terms of traumatic antecedents, leading to a number of suggestions for revision of our clinical, theoretical, and nosologic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se two disorders.
精神分裂症和解离性身份障碍(DID)通常被认为是无关的综合症——一种基因性的精神错乱疾病与一种基于创伤的解离性障碍——并且在DSM-IV中被归类为如此。然而,存在大量数据来证明DID中精神症状的高发生率;意识到这些特征是防止诊断混淆的必要条件。最近的研究还指出,精神分裂症和DID不仅在精神症状方面存在重叠,而且在创伤前因方面也存在重叠,从而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修订我们对这两种疾病关系的临床、理论和分类学理解的建议

再说凶手已经多年长时间断药而且没有继续接受精神病方面的治疗, 难道就完全没有这个可能他当时同时患有这两种精神疾病,或者他的精神分裂从一开始就是诊断错误,当然了他爸爸爱子心切故意掩盖他本人真正的性格和症状也是有可能, 你单纯地否决他爸爸的证词不也是武断和”纯属想象吗“
DID and schizophrenia are two mental health conditions that may be confused for each other, but they aren't the same. It's also possible to have both conditions at once or other overlapping conditions that make diagnosis difficult.
DID和精神分裂症是两种可能会被混淆的心理健康状况,但它们并不相同。同时患有这两种状况或其他相互重叠的状况可能会使诊断变得困难



记得上reference像我这样,不是你自己研究的东西不是你拿来显示自己高大上严谨的依据
reference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edn 4. Washington DC: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1994.

Ross CA, Miller SD, Reagor P, et al.: Schneiderian symptoms in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 and schizophrenia. Compr Psychiatry 1990, 31:111–118.

oseph SM, et al. (2020). Delusional disorder.
https://www.ncbi.nlm.nih.gov/books/NBK539855/

Ellason JW, Ross CA: Positive and negative symptoms in 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and schizophrenia: a comparative analysis. J Nerv Ment Dis 1995, 183:236–241.

发表于 2024-4-21 19:2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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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1 18:53
哈哈,你直接抄Google第一个弹出来的信息再用机器翻译是吧

那好吧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是混肴了两种精神疾病?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父亲掩盖了凶手的疾病情况?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的精神疾病被误诊?

全部是你在幻想。还有,你单纯地否决他爸爸的证词不也是武断和”纯属想象吗
你是不是有阅读障碍?我引用了凶手父亲的证词证明凶手是因为求偶失败而报复杀人,什么叫我单纯否决他爸爸的证词?你自己否认凶手父亲的证词还要倒打一耙?

基本的论点论据都靠自己瞎编,你再搜集一堆资料来干嘛?证明阁下您是资料收集高手?这与本案有关系吗?

事实上是昆州警方早就有凶手的疾病记录,新洲警方已经证实凶手在行凶之前已经有预谋,我的所有结论都来自公开的新闻证据,你的呢?可能?或许?这算个毛?不是你的臆断是什么?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21 23:1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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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21 19:24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是混肴了两种精神疾病?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父亲掩盖了凶手的疾病情况?
你从哪里 ...

是我的猜想,从他父亲的访问中判断,这当然有可能是错有可能他父亲故意只是好的不说坏的,你直接就否决就完全是对的吗,你直接抄Google发的第一条信息就是对的吗?
你连猜想和幻想都搞不懂对你来说判断一个的精神状态应该会更难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是混肴了两种精神疾病?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父亲掩盖了凶手的疾病情况?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的精神疾病被误诊?
你这些问题我早就表明了是有可能,不过我不怪你看不到,因为你的判断能力就不太能应付得了不然你也不会连看都不看只会抄Google第一条弹出来的信息啦
还来个英文,再翻译哈哈哈

还有你说的啊 “父亲的证词证明凶手是因为求偶失败而报复杀人” 这更搞笑这也是他父亲的猜想,他自己也不知道他儿子为什么只针对女性只是凭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猜想而已啊,按你逻辑警方直接采用就行了不需要继续调查了?你太搞笑了

所有我说你观察能力真的很欠缺,我从来没有否决他父亲的在媒体上的话,请你再看一遍我的原话,我都是说有可能,而且我同时说了如果他父亲说的是真的就怎样怎样,说的是假的就怎样怎样,请你再留意一遍。

猜想就是瞎编?我那一堆资料来告诉你这两个病之间的联系啊,为什么会有很多精神科医生误判啊,你看你这就是你不懂得观察的后果了只会Google copy and paste, 完了。

你说的“事实上是昆州警方早就有凶手的疾病记录,新洲警方已经证实凶手在行凶之前已经有预谋,我的所有结论都来自公开的新闻证据,你的呢?可能?或许?这算个毛?不是你的臆断是什么?”
按你说的可以结案了,新州政府那1千多万用完了是吗,就查查记录直接判定都是对的,有预谋,本案完结,我靠如果你是调查本案的调查员,这个国家怎么办啊? 如果在中国就没事你很适合调查着种类型的案凭着你那卓越的洞察力,不到一个月就水落石出

发表于 2024-4-22 05: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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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兔 发表于 2024-4-20 20:53
正常人理解不了精神病人的思维。这个真是人间悲剧。这个人17岁起就被确诊了精神有问题的,是个精神病患者。 ...

不要用中国人的思维套用全世界,西方国家受害者从来都是公布照片的,他们觉得这是对受害者的尊重,就像空难之类的受害人姓名也都是要公布的,反正怎么也比某个出了事不透明信息的国家强百倍,有时候受害人最后是死是活你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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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06:5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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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1 23:11
是我的猜想,从他父亲的访问中判断,这当然有可能是错有可能他父亲故意只是好的不说坏的,你直接就否决就 ...

看来你非常无知,还非常自傲自己的无知。不但是充满幻想,还喜欢把猜想变成妄想。

我判断案情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报道新闻,如果有新的证据被报道,自然会更新判断。

而你的判断力就是自己想象中的判断对吧?没有基于现实的能力。只有可能,也许,还振振有词,就算推理,也必须根据已经存在的证据,而不是自己瞎编,而你就是典型的瞎编,最最基本的科学素养就是要有基本的证据才有结论,至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任何观点,这个简单的逻辑,你也不懂,你还有脸舔着来叽歪?
凶手父亲对凶手的理解,不比你的猜想更可靠,你是谁啊,难道同凶手也有交往过?

还一幅好得意的嘴脸自己多谷歌了点精神病资料,笑死人,你搜集的资料与案情有关系吗?有关吗?能证实任何问题吗?证据呢?你有吗?

我还是那句话: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是混肴了两种精神疾病?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父亲掩盖了凶手的疾病情况?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的精神疾病被误诊?

你不要跟我来说可能,你是谁啊,你说了算吗?你的可能关我屁事?你的可能一文不值啊,这你都不懂,你有啥资格来对我叽歪?
当然,幸好你完全没资格参与案子的调查,否则的话不知道要害死多少人,一开口就是可能也许,先预设猜测一个答案,再盯着这个答案,连现实证据一丁点都没有就来喷,把警方的调查完全置之不理,可笑,可悲。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22 07: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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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1 05:52
他有多重人格,杀人一个人格,在父亲面前又是另外一个人格

这是你第一次对我回复。你连可能也许都没有,直接下的结论。你好意思提猜想幻想?

无凭无据全靠捏造,你也好意思说我看不到猜想,你的猜想这两个字在哪里?你这是教科书式的瞎编。
你的猜想是一文不值,你的这个臆断更是荒诞无聊。

凶手17岁被专业医生诊断为精神疾病,我不信专业医生的判断,信你的鬼话,您哪位啊?就算专业医生不是百分白准确,也比你这种网络“高手”可信百倍,笑死人,哈哈哈。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22 1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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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_VT 发表于 2024-4-20 17:01
大家都是新华社的编辑来的澳洲吗……XD这标题起的6

新华社用字精简多了

悉尼持刀刺女案罪犯ABC被击毙

http://www.news.cn/legal/2024041 ... c6c960bd85ab/c.html

我非礼拿衣服 请有话好好说

发表于 2024-4-22 19:1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imikud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imikud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22 06:50
看来你非常无知,还非常自傲自己的无知。不但是充满幻想,还喜欢把猜想变成妄想。

我判断案情是根据现有 ...

算了,你这种文革式的回答只会不断的重复在重复,你除了抄袭和陷害还会什么,我没说过的你就硬要说是我说的,幻想是你自己提出来的,现在又变成是我说的,你真的太适合在中国生活了。原来在网上提出案子的可能性都不可以我还是现在才知道作为普通的公民还要代替警方去查找证据,我连说说有没有可能他也有多重人格都不行,我现在是在中国吗?

你当然只能是那三个问题,你的思想早已停在了1960年

你不要跟我来说可能,你是谁啊,你说了算吗?你的可能关我屁事?你的可能一文不值啊,这你都不懂,你有啥资格来对我叽歪?(哈哈你不要那么生气啊,小心你的血管年纪大了,现在网络上是可以提出一些猜想的,不用你管的,当然也不关你屁事,是你自己硬要关我的屁事,对啊你为了这一文抄袭那么多Google真是幸苦你了,我有资格对你陈述事实而已)

“我判断案情是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报道新闻,” 还你判断案情是你抄袭案情吧,谁不会看新闻啊,还用你判断,你直接抄袭新闻而已,我想请问你一个调查员一个警察如果只看表面证据不会合理的怀疑就直接能够判定案情的话,这个世界就不需要法庭,律师,可能警察也不需要了,一部电脑就够了,因为按你的逻辑就是所有人只能说已经公布的消息,没有公布的任何可能和猜想都是造谣寻衅滋事,这种思想方式好熟悉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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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19: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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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2 19:11
算了,你这种文革式的回答只会不断的重复在重复,你除了抄袭和陷害还会什么,我没说过的你就硬要说是我说 ...

他有多重人格,杀人一个人格,在父亲面前又是另外一个人格

这个是不是你说的,网络是有记忆,张口就来,说了不认账,你除了会死不认账,你还会什么?

一个澳洲的案件,死拖着中国不放,你这么放不下中国咋不回国呢?太平洋又没加盖子?我是澳洲人,我根本不关心中国如何断案,你这么感兴趣,你去中国啊?

这里是足迹论坛发言,不是大学写论文,你又不是版主,你又没有资格下定义来如何引用谷歌信息,怎么,你这么急啊,跳来跳去这么介意我引用谷歌信息,还抄袭,笑死人,你当你是教授来了,哈哈,谁鸟你呀?自己主动跳出来找骂?死缠烂打非得要追着我贩卖你的观点,可惜啊,不值钱,臭不可闻。

难怪你这么与凶手心有灵犀啊,凶手是幻想自己是万人迷,可以客似云来,结果无人问津。
你也一样,到处猜想臆想,觉得自己猜想该多么警世惊人,哈哈哈,可惜没人请问你的意见啊。

谁不会看新闻,你不会啊,你的理解力低下,判断力全无,连这么直白的新闻都看不懂,只会猜测也许可能。

另外说到诬陷,我什么时候提到了造谣滋事,你看看你,这种中国公安最擅长用的语言用得这么纯属,张口就瞎编,你不是国内来的小粉红吧?明明只是澳洲的案子,澳洲的内政,你动不动就要联系到中国,对中国如此念念不忘,啧啧啧啧,你该不是中共党员吧?别急啊,这只是猜测,猜想,可能,也许,我可没说你一定是啊。

尽人事,听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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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2 19:4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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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ikudo 发表于 2024-4-22 19:11
算了,你这种文革式的回答只会不断的重复在重复,你除了抄袭和陷害还会什么,我没说过的你就硬要说是我说 ...

还是这句话: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是混肴了两种精神疾病?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父亲掩盖了凶手的疾病情况?
你从哪里来的证明凶手的精神疾病被误诊?

没有证据,只会瞎猜?这种水准,也配出来献丑为凶手洗地?
尽人事,听天命。
人生苦短,且乐今朝。

发表于 2024-4-22 21:1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idayNightPl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idayNightPl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泥巴潭#2 发表于 2024-4-19 18:55
是啊,如果在天有灵,他怎么想得通?在老家那么个奇葩地方都活下来了,想着来到富裕平安的澳洲,已经找到 ...

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遇到车祸的 患了不治之症的 命运面前没有什么公平可言

发表于 2024-4-22 21:16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FridayNightPl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FridayNightPl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小白兔 发表于 2024-4-20 20:53
正常人理解不了精神病人的思维。这个真是人间悲剧。这个人17岁起就被确诊了精神有问题的,是个精神病患者。 ...

这个我也想不通 受害者的隐私不应该被保护吗 之前被杀害的同性恋couple 也是照片满天飞 受害者也没同意

发表于 2024-4-23 00:3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eteordu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eteordu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FridayNightPlan 发表于 2024-4-22 22:16
这个我也想不通 受害者的隐私不应该被保护吗 之前被杀害的同性恋couple 也是照片满天飞 受害者也没同意 ...

法律层面上来说,人分为自然人、法人,法律追究的情况涉及到自然人或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死人不具备通常意义上的人权,也不具备肖像权。(但是有侮辱尸体罪,受侵害方为死者家属或违背公序良俗,比如在公共场所暴露生殖器,受侵害方为谁?也是违反公序良俗,受侵害方为大众。)

民事纠纷中受侵害方需要起诉并举证,死人显然不具备这个能力。

对于死人的肖像的使用,怎么可能构成对死人的侵害?而公布死者的肖像和生平,也未违反公序良俗,无受侵害方。

但在特殊情况下,对于死人的肖像使用,可能构成对于其亲属的侵害,这个情况下亲属可以发起民事诉讼。

可是公布死者照片及生平,怎么侵害了亲属的合法权益?亲属对于死者的肖像和生平也不具备任何权利。

这下想得通了吧?

争取每次唤醒几个人去独立思考,把希望的种子传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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