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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onlysesia

[QLD] 妻子为自保而率先拿刀,所以丈夫谋杀罪名不成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31 11: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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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上,一个弱小者碰到了一个强壮很多的人,发生了口角。弱者觉得强者要动手打了,又逃不掉,所以捡了路边一个棍子自保。最后这个强者抢过棍子残忍的往死里打这个弱者,最后又找来一个水泥柱子打弱者的头部致死。
这算啥?误杀还是谋杀?强者先动手的,而且下的死手,最后还找来致死的凶器非要置弱者于死地!这是失手伤人麽?
可笑的澳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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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1 11: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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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rel 于 2021-10-31 11:57 编辑

标榜的保护弱者,实际上还是丛林法则,谁狠谁赢。体力不如别人的,大概就只有拿枪自卫了。总之活着最大。死了,就啥也不是。

发表于 2021-10-31 12: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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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1 13: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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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武

发表于 2021-10-31 18:1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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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撞水泥柱子是则么回事?

发表于 2021-10-31 18:4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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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1 20: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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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不能理解,应该是男的说要杀死女的才让女的拿起刀自保,然后借机把女的杀了。难道男的不是故意这么说的吗?

发表于 2021-10-31 20:1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司徒正清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司徒正清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lindalili 发表于 2021-10-31 20:00
简直不能理解,应该是男的说要杀死女的才让女的拿起刀自保,然后借机把女的杀了。难道男的不是故意这么说的 ...

怎么说呢,一个人的反应需要适当。比如一个人口头说要杀人,那么你拿起枪一枪崩了他,那么显然口头的说法和开枪相比不成比例。
但是假设一个人手持刀具说要杀了你,那么你拿起枪一枪崩了,那么相比上述,稍微适当一些。
如果假设一个人手持刀具,说要杀了你,而且已经做出攻击姿态甚至已经划伤了你,那么你拿枪一枪崩了,就相应比较适当了。
如果一个人手持枪支,说要杀了你,那么你也拿枪直接崩了他,那么也会相对比较适当。

这个案例里面,没有看具体细节,不好判定。但是既然陪审团认为谋杀不成立,那么可能是因为妻子拿刀的时候,和丈夫的暴力行为不够成比例。

发表于 2021-10-31 20: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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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天理
头像被屏蔽

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21-10-31 20: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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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法官定的是陪审团认为谋杀不成立。

发表于 2021-10-31 21:3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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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正清 发表于 2021-10-31 19:10
怎么说呢,一个人的反应需要适当。比如一个人口头说要杀人,那么你拿起枪一枪崩了他,那么显然口头的说法 ...

就是觉得这个男的好残暴,才关这么几年就出来了,挺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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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31 21:3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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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lili 发表于 2021-10-31 21:30
就是觉得这个男的好残暴,才关这么几年就出来了,挺吓人的

所以怎么说呢,遇到暴力走为上策,申请禁止令。

发表于 2021-11-1 00: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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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了29刀,不叫谋杀?
啥子玩意。

发表于 2021-11-1 05:2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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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亭 发表于 2021-10-30 21:52
为罪犯辩护的律师,不知道老了以后会不会有罪恶感。

祝他活不到老。

发表于 2021-11-1 07:59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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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正清 发表于 2021-10-31 21:38
所以怎么说呢,遇到暴力走为上策,申请禁止令。

不,应该自己买把枪。

法律是需要武力来强制执行的,没有武力的话,法律也是text

发表于 2021-11-1 09: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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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HELPPLZ 发表于 2021-11-1 07:59
不,应该自己买把枪。

法律是需要武力来强制执行的,没有武力的话,法律也是text ...

那么恭喜你喜提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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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 09:1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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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正清 发表于 2021-11-1 09:07
那么恭喜你喜提牢狱之灾。


活着绝对比死了好,

活着坐牢比死了要好。
如果自己不在身前,给自己报仇的话,还会拖累家人,如果家人去给自己报仇,还得多损失一个,那还不如自己动手。

如果一定要死的话,尽最大程度给伤害自己的人最大伤害才是正确的。

发表于 2021-11-1 09: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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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杀人吧,误杀我的理解应该是正当防卫然后不小心要了命,而且是一下子致命的

这以后弱者是不是都不能拿个刀自卫啥的,否则被对方夺过去杀了还算误杀!

说句实话,如果我面对强大的对手,是不会去拿武器的,除非是枪,能远距离威慑的那种,否则就是给对方递刀子。。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发表于 2021-11-1 09: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12345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12345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外国的法律都是这样
由陪审团裁决,陪审团成员不懂法律,就很可能产生这种问题
之前看过一个华人老婆出轨,结果被杀的案例,最后也是以女方激怒对方动手·,被轻判了

发表于 2021-11-1 09:5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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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了

发表于 2021-11-1 10: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撕裂城市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撕裂城市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什么鬼 没有陪审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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