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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BOC

[NSW] 拒绝在法庭起立的穆斯林女性将被检方起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2-10 11: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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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来使 发表于 2017-2-10 11:13
这是澳洲的地方,由当地的法律法规做主。

你来之,则安之,适应之。 

你说得很对,基督教教导教徒要服从地上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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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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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17-2-10 10:58
有用。关押14天并罚款后再审,又可以关押14天。

没用的,只有取消救济金才给力。

发表于 2017-2-10 11:0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cdfe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cdfe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博闻:你们还不警惕?下一次就是华人!华人不带面纱也可能因为皮肤不白被同样起诉,华穆联盟才是王道!
软件工人:这能说明穆斯林有问题?藐视法庭的白人比穆斯林多了去了,据资料,2015年中因为藐视法庭被起诉的穆斯林只占比。。。。。,我不是维护穆斯林,我只是见不到你们歧视和污蔑穆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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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6积分 +12 收起 理由
fademark + 2 你太有才了
mlstring + 2 偶对你的景仰如滔滔江水
liveforlove + 2 哥,你太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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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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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ji 发表于 2017-2-10 11:50
学南澳驱逐出境

人权组织会来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打官司不花钱,要花也是纳税人的钱。
信公知,变白痴。Never argue with stupid

发表于 2017-2-10 1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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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滚

发表于 2017-2-10 11: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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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digua 发表于 2017-2-10 10:58
有用。关押14天并罚款后再审,又可以关押14天。

下次应该加倍,28 天, 然后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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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0 11: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海棠吾乡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海棠吾乡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发表于 2017-2-10 11: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ushuang717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ushuang717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管什么信仰,不能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不然就不要来。

发表于 2017-2-10 11:2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JEANNE1983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JEANNE1983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管什么信仰,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就不要来。

发表于 2017-2-10 11: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7j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7j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在YSL教法法庭上丫也敢不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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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发言

发表于 2017-2-10 11:34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韦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韦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很好奇真要被抓进去了,那身大袍子还能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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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1:3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tsou899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tsou899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tsThere 发表于 2017-2-10 11:06
不认可澳洲的价值观,
不认可澳洲这个国家,
你们来澳洲就是来喝血的吗?

2019年度勋章

发表于 2017-2-10 11:5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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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min2k 发表于 2017-2-10 12:14
下次应该加倍,28 天, 然后 56。。。。。

这又何必呢?不过可以把罚款数目加倍。
舆论自由意味着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的存在。
我的观点当然可能是错误的。可以拉黑,无权屏蔽。

发表于 2017-2-10 11:5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ngji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ngji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孤独马夫 发表于 2017-2-10 12:04
人权组织会来提供义务法律援助,打官司不花钱,要花也是纳税人的钱。  ...

要是真能驱逐出境花点钱也值啊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发表于 2017-2-10 12: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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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ji 发表于 2017-2-10 12:58
要是真能驱逐出境花点钱也值啊

这个就要驱逐啊?
信公知,变白痴。Never argue with stupid

发表于 2017-2-10 12: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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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马夫 发表于 2017-2-10 13:00
这个就要驱逐啊?

你找个小留先试试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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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2:1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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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ji 发表于 2017-2-10 13:02
你找个小留先试试

以身试法?你这个算不算恐吓啊
信公知,变白痴。Never argue with stupid

发表于 2017-2-10 12:3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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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马夫 发表于 2017-2-10 13:13
以身试法?你这个算不算恐吓啊

哪需要啊,那天看看新闻就知道了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发表于 2017-2-10 12: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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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ji 发表于 2017-2-10 13:30
哪需要啊,那天看看新闻就知道了

拜托,哪里还能等到那天!这一会儿,我已经去了好几次厕所。
信公知,变白痴。Never argue with stupid

发表于 2017-2-10 12: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acificbluem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acificbluem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dfei 发表于 2017-2-10 12:03
博闻:你们还不警惕?下一次就是华人!华人不带面纱也可能因为皮肤不白被同样起诉,华穆联盟才是王道!
软 ...



两个专业洗手以后难度更大了

发表于 2017-2-10 12:3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葱和葱花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葱和葱花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这种宗教出来的人根本不配来民主国家,应该被他们的男人如此对待。建议那些对这些msl抱有幻想的人看看一个视频,在yutube上,犹太裔作家 DAVID HOROWITZ@UCSD (Q&A)和一个阿拉伯裔女人的对话(从第17分钟开始),这个女学生听口音应该是美国生长的人,竟然大庭广众之下说她赞成真主党说的犹太人都应该聚在以色列,这样穆斯林就不用满世界追杀他们了。这恐怖基因是深刻在伊斯兰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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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2:38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nis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nis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今天法庭搞了这个案例,明天就会搞到华人头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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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2:3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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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fei 发表于 2017-2-10 12:03
博闻:你们还不警惕?下一次就是华人!华人不带面纱也可能因为皮肤不白被同样起诉,华穆联盟才是王道!
软 ...

不全面阿。还有一个呢。

发表于 2017-2-10 12:4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anm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anm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ItsThere 发表于 2017-2-10 11:58
警察把她儿子按在壁橱上,我还以为按在地上了呢,这都能告。。。

警察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们到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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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2:51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unray71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unray71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不雅ing letter box

发表于 2017-2-10 12:52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唐三马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唐三马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首先转一篇“穆斯林路线图”

  雅可夫先生有著名的关于“穆斯林路线图”的论断:

  1、他们首先宣称自己是“和平的宗教”,通过经商、避难的方式零星迁徙到一个新地方,很低调,很和善,很遵纪守法——除了对吃某种食物有点神经过敏,除了干涉婚姻自由之外(不过我们总是想,哎,不吃什么食物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内婚虽然很讨厌,但不跟他们接触不就行了嘛)——谁能拒绝这么一群可怜巴巴的外来人呢?于是,他们站住了脚。

  2、既然站住了脚,那么第二步就是形成社区了。这个进程会持续几十年,他们的繁殖速度异常迅速,几十年之后人们会发现,周围已经到处是“他们”。“他们”游走于我们的开放社会中,而“我们”却对“他们”的圈子针插不进——除非“我们”也皈依了“他们”。

  3、第三步,你会发现身边的暴力和犯罪现象突然增加,就象1995年前后人们惊讶地发现周围突然到处是某族小偷一样。即便是犯罪,也是在不断地发展:1995年我抓住第一个某族小偷,在把他扭送派出所时他用刀片自残了;2000你年我抓住第二个某族小偷,立刻围上来几个人跟我对峙,尽管我没能把他扭送派出所,但他们也没敢对我暴力相向;而现在,据说这些家伙已经动不动就砍人了。

  4、第四步,犯罪行为会升级到群体性暴力,“他们”十分善于结为一体对付单个的“我们”,侵占财产,强占耕地,让“我们”生活在威胁的阴影中。

  5、第五步,群体性暴力会变得越来越频繁,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动不动就出动几十、几百殴打、骚扰“我们”。在这种情形下,“我们”面临选择:如果有可去的地方,“我们”就得背井离乡;如果没有可去的地方,“我们”要么继续在惊恐中度日,要么不如皈依“他们”,以免遭迫害。

  6、OK,至此,某个特定地域的绿化已经接近完成,其标志是,“他们”占了局部人口的简单多数,或者是相对多数(即成为多民族中最大的族群)。这时,“他们”就要闹独立、闹分裂了,“他们”闹独立时既有“温和派”(文的),也有“激进派”(武的),还有“犯罪派”(无间道)。你兴兵围剿,“温和派”就来宣扬和平;你罢兵休战,“激进派”就来杀人防火;而“无间道”是不管文武,片刻不歇。

  7、此时的“我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屈膝投降,看着那块地方分裂出去,眼睁睁地看着留在那里的“我们”的同胞被迫害、被驱赶、被屠杀、被同化(无论在车臣还是科索沃,当“他们”控制了该地之后立即都对当地其他民族实行了抢劫、屠杀、迫害和清洗);要么,奋起反抗。

  8、同意他们分裂出去就能乞求来和平吗?就能结束这绿化步骤吗?谁要相信这个,那他的智商不会高于60。这个分裂过程永远不会停止,过段时间你就会发现,现在的进程重新进入了“步骤一”,或者“步骤二”,只不过换了个地方……

 另有人这样说:

  一、初期,非穆斯林占绝对多数,有少数的穆斯林殖民者,他们人数很少,和周围邻居都能和睦相处,由于人口较少,也会和本地人通婚,只是对婚姻的要求很严格,必须让非穆斯林入教才与之通婚。通过通婚和较高的生育率以及传教,穆斯林人口渐渐增加。

  二、发展期,穆斯林殖民者进一步增加,但是在当地还是少数,围绕着清真寺出现了一定的聚居人口,依然通过通婚和高生育率以及传教传播。和周围邻居还是能够和平相处,但偶尔会有些小摩擦。

  三、扩散期,穆斯林繁殖民人口已经大量增加,虽然占总人口的比例还是少数,但是在局部,穆斯林人口已经能够占到多数了。围绕着清真寺成为一个团结的群体,和当地的非穆斯林人口经常发生冲突。原因当然是非穆斯林不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没有组织的当地非穆斯林往往不是他们的对手。这时候他们会试图让当地的元首信仰伊斯兰教。如果成功,就通过税收等行政手段迫使非穆斯林入教。如果不成功,就等待时机起事,夺取政权。

  四、晚期,已经夺取了当地的政权,通过政权对顽固不肯入教的非穆斯林予以打击,部分就直接给予消灭,通过回教法,也采用税收等其他行政手段,压力和暴力并用,非穆斯林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一个新的伊斯兰化地区就诞生了。

结合这两年我在欧洲的经验来看,这个路线图的前四步,已经证明是完全正确的。这里再插一个例子:

  2004年11月2日﹐在荷兰发生了一个意外的事件﹐使欧洲人感到震惊﹐他们好像突然觉醒。

  欧洲著名画家的孙子特奥·梵高(Theo van Gogh)是一位著名的电影导演﹐出身书香门第﹐因为对穆斯林的生活方式非常不满﹐制作了一部纪录片电影《屈服》。

  电影中汇集了许多穆斯林国家妇女不自由的落后画面﹐并且借用电影中的角色谩骂伊斯兰是人类的文化“垃圾”。

  导演梵高在这部本来应当是具有客观学术性的纪录片中﹐表现了个人过分的情绪﹐例如他在一个裸体妇女的肉体上显现《古兰经》的经文﹐这个举动也许对于其它宗教不算过份﹐可以被容忍﹐但对于穆斯林绝对不可能宽容。

  电影播放后﹐激起了穆斯林的广泛愤怒。11月2日﹐两名年轻的枪手在商场附近打死了电影导演梵高。

  更可悲的是事情处理的结局:

  杀害梵高的凶手对两位议员发出死亡威胁,令当局惊恐万状。当局自认为无力保护他们,只好把其中一位女议员送到美国去了6个月,把另一个议员送进牢房一段时间!

  也就是说,在荷兰的土地上,梵高的孙子被白杀,自己的议员都要去坐牢,就是因为穆斯林觉得他们的主受到了侮辱。

 另外再加一些数字和例子:

  1、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三分之一的人口如今是外国裔。

  2、土耳其裔青少年的犯罪率比地地道道的荷兰年轻人高2到3倍,而摩洛哥裔青少年的犯罪率要高出5到6倍。

  3、在游泳池或海滩上,少女或少妇被阿拉伯男青年掐屁股或乱摸一阵的事并不罕见。莱德市中心一周延长一天商店打烊措施以失败告终。因为一到晚上,顾客再也不敢出门,成帮结伙的摩洛哥青年把他们吓坏了。

  4、在梵高遇害周年日前几天,他的好友叹息道:“恐怖分子赢了。他们杀害言论自由的领袖人物梵高,比引爆几列火车还要有效。如今没有一个幽默家再敢对古兰经开一句玩笑。然而,放弃一点点言论自由,就等于放弃了整个民主。

  这个是很可怕的。刚来的时候,我住在穆斯林社区有半年,虽然没有受到大的伤害,可还是零零星星受到过小孩子的骚扰。让我逐渐开始对这些人有厌恶感的问题是,他们觉得自己骚扰别人,是天经地义的。小孩子随便去砸人家的玻璃,拿雪球扔路上的行人,大街上调戏个姑娘,在他们眼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然而这在白人小孩中,是非常非常罕见的事情。即使发生了,家长也一定会教育。

记得在民主湖灌水时候,印象中有这么一回事:

  是说在A区中门那里,有一伙穆斯林的小孩,专门偷人东西,大家都深恶痛绝,一天一个女同学特意把手机放在明显的地方,引诱小孩小偷上手。果不其然,手机被偷了,埋伏在周围的男同学一拥而上,准备将小孩带到派出所。可是牛逼的是,周围的店铺里,出来十几个拿着砍刀的维族人……

  这个其实是很严重的一个问题,虽然汉族人口占了绝对多数,但是发生冲突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你是绝对少数,或者说你没有对方更狠。你不敢杀人,对方敢,并且杀了人,他们会振振有词,不会觉得内心有愧。

  在欧洲,你会发现有大片的穆斯林聚集区,经常出现包着黑头巾,穿着黑长袍,身材便便的穆斯林大妈,带着一帮看着就很凶狠的小孩,在大街上招摇过市。穆斯林绝对不会让自己融入当地社会,也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信仰。在大学尤其是研究生和博士生,你会发现几乎是没有穆斯林的。对于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他们是没有一点正面贡献的。相反,他们的繁殖速度,是相当惊人的,而在欧洲这种高福利的地方,孩子多就意味着你可以从政府领导更多的抚养费,于是他们拿着别人的纳税,心安理得的偷窃,抢劫,甚至杀人。最后归结的理由就是,我们有宗教信仰。

  我始终无法理解这种蛋疼的解释。一方面,你自己是用宗教信仰的,你需要别人的承认,那么另一方面,别人也是有信仰和言论自由的,当别人对你的信仰提出异议,穆斯林会群起而攻之,这算不算侵犯别人的信仰呢;第二,穆斯林不融入当地的文化,习俗,反而强迫别人接受他们,有消息说一个华裔女曾经拒绝在上班时间佩戴穆斯林特有的面罩,而后便收到死亡威胁;第三,暴力在穆斯林的文化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甚至穆斯林将他们的信仰凌驾于法律之上。你胆敢侮辱我的主,我就要杀你,而警察在面对这种局面时,通常会感到很棘手,因为一般这个时候,穆斯林的人口已经占有了相当的比例。如果处罚不当,会立即招致更大规模的极端行为。

  还听说过一个故事,在德国一个穆斯林女孩在公交车上打了一个当地德国女孩,警察闻讯之,穆斯林女孩给出的解释是:我讨厌她的样子。

  极端,不尊重别人的利益,甚至生命,只重视自己的信仰。拿着别人的纳税可以心安理得,回报社会更是天方夜谭。我猜或许也正是基于这样的特点,基地组织大部分都是穆斯林吧。

  最后说一下,这只是这两年来我在欧洲的经历,让我产生对穆斯林的态度变化。以后怎么样,我不知道。而且我说的只针对于欧洲和有这些特点的穆斯林,国内的同学请不要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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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2:5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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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马夫 发表于 2017-2-10 13:33
拜托,哪里还能等到那天!这一会儿,我已经去了好几次厕所。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发表于 2017-2-10 13: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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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m 发表于 2017-2-10 13:45
警察得恭恭敬敬地请他们到法庭!

俗话说得八抬大轿。。
别君去兮何时还,白鹿已老青崖间。。。

发表于 2017-2-10 13: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我的电脑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我的电脑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东北兔子 发表于 2017-2-10 11:01
当然有用了,起诉的时候还不起立,然后继续判,最后死循环,她就住里面了。 ...

那得浪费纳税人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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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0 13: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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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三马 发表于 2017-2-10 13:52
首先转一篇“穆斯林路线图”

  雅可夫先生有著名的关于“穆斯林路线图”的论断:

言论自由是自由的底线。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任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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