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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BOC

[NSW] 擅自占据排屋的男子欲利用法律漏洞从华人房东手里夺走房屋所有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6-9 15:2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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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別上班了,快去找廢屋吧,話說我家旁邊有房子至少20年沒人住了,除了牆體沒問題其他都坑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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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0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1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3年度奖章获得者 2014年度奖章获得者

发表于 2016-6-9 15:2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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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格 发表于 2016-6-9 15:00
好像是英国那边的法律就这样,这家伙是不是英国人。

这条法律就是照抄英国的

发表于 2016-6-9 15:4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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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耸人听闻了吧?这不是domain的风格呀。倒象是微信上的海外奇谈。
相信党,相信政府,不会让坏人得逞的!
虽然本人不大懂法,但觉得法律现在已经越来越健全了,想钻空子也越来越难了。
我赌20刀,事实要是真象这故事里说的那样,这厮占不了这房子!

发表于 2016-6-9 15: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omoha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omoha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它可以强占那个building, 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他应该是拿不走的, 要是这样的话我在一个私人拥有的林场住12年不也可以强占土地了。 如果谁敢对我干这个事情, 我就趁他打官司的时候一把火把土地上的建筑烧掉, 夷为平地。  叫你12年光阴白费。

发表于 2016-6-9 16: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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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行 真够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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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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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1000 发表于 2016-6-9 15:01
房东可能已经不在人间

关起来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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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0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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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图好诡异

发表于 2016-6-9 16: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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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叫James的可能知道房主已死, 所以大胆的占有房子。

这个叫James的也许正是让房主死亡的知情者或之一, 所以大胆的占有房子。

这个叫james的也许是知道房主情况的人雇用的来占有房子的。

总之, 事情绝对不简单。

发表于 2016-6-9 16:4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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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什么奇葩法律,不是鼓励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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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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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好奇这条法律是什么年代通过的,以及有多少年没有被使用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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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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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ouiz 于 2016-6-9 16:57 编辑
momohan 发表于 2016-6-9 15:56
它可以强占那个building, 但是土地的所有权他应该是拿不走的, 要是这样的话我在一个私人拥有的林场住12年 ...


是可以拿走土地的。不是什么新闻了。这条法律早就有了。
你赶紧去占山为王去。12年啊。别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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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6:5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engruiju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engruiju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Adverse possession, 没那么容易。需要申诉到高等法院,然后被批准的可能几乎为零。不是你占了多少年 就是你的。

发表于 2016-6-9 17:01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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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好像有类似案例,有很多房子被海外投资者买了后空关,然后当地政府就号召大家,特别是无家可归的人,去逆袭。

发表于 2016-6-9 17:0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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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ruijun 发表于 2016-6-9 16:56
Adverse possession, 没那么容易。需要申诉到高等法院,然后被批准的可能几乎为零。不是你占了多少年 就是 ...

可能的,特别是针对外国投资者买下来空关的物业。

法院很高兴,又赚了钱又给本国百姓发了福利。

发表于 2016-6-9 17:1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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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行。。无语了。。

发表于 2016-6-9 17:2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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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图片有点吓人,我以为自己见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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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7: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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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去哪里了?

发表于 2016-6-9 17: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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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还真没王法了?

发表于 2016-6-9 17: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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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有好多几百年前的法律需要修改废除了。

发表于 2016-6-9 18:0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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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率太高惹民怨,在哪个国家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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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8:0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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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8:1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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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也挺合理,要不然比尔盖茨可以轻易把他不喜欢的地方变成鬼城。

发表于 2016-6-9 18: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oppstuu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oppstuu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好像美国就有类似的法律 主要因为有些房子空置 时间达到多久 然后谁进去住就属于谁的

发表于 2016-6-9 18:1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aulaoda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aulaoda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发表于 2016-6-9 18: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mistyisland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mistyisland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2GB上采访的律师说,如果主人没有驱赶现住户警察也不可以下强制令让住户搬走。而且如果连续12 年都住里面按时交纳费用等可以申请自己为房屋的主人,历史上又成功的例子,所以赶快找到业主才是上策阿。

发表于 2016-6-9 18:2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ucyliu8472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ucyliu8472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whocares2014 发表于 2016-6-9 17:01
加拿大好像有类似案例,有很多房子被海外投资者买了后空关,然后当地政府就号召大家,特别是无家可归的人, ...

加国太多中国富豪买房造成当地居民靠工资根本买不起房子 已经引起民愤了
房奴 孩奴 猫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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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8: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大象鼻子长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大象鼻子长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也就是说只要偷偷干掉了房东,然后到他房子里住12年,房子就是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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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飞翔 + 1 我是给楼下yl19加分的
yl19 + 1 這訊息量太大了 你何時要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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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9:3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Lovemonkey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Lovemonkey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逆權侵佔」在香港也有,我也識人成功的。詳細不淸楚,好似要業主失蹤了,嘗試找也找不到,佔據的人代業主交齊所有的地稅⋯⋯總之是業主責任內要交的,很多年後,便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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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9 19:3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yczf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yczf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中国有类似这样的法律吗?

发表于 2016-6-9 19:3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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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w 发表于 2016-6-9 19:34
就是连土地的所有权一起占去,你如果到一个林场搭个房子住12年,其间地主没来赶你,那么房子所占的地就是 ...

土地是宝贵资源,不能浪费,我觉得这法律很对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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