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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dootbear

香港学联愿意重开和政府的对话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10-7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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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不明白, 每次运动, 成功便是合法的革命,不成功被定性为非法的反革命暴乱,请看看共产党初期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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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4: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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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you 发表于 2014-10-7 14:50
你去墨尔本堵一下Parliament试试看?揪着头发给你提溜出去。。。

谁管你是为了民主,正义,还是世界和平 ...

Parliament 里有着一人一票选出来的代言人,还需要去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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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4:5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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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03505 发表于 2014-10-7 15:57
你还不明白, 每次运动, 成功便是合法的革命,不成功被定性为非法的反革命暴乱,请看看共产党初期历史。 ...

人家明白的很

发表于 2014-10-7 15:0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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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衲 于 2014-10-7 15:03 编辑
chenyunsun 发表于 2014-10-7 09:48
美國那個是關於如何點算誰勝出大選的。而香港的提名委員會是決定誰可以作為候選人給選民選擇的。 ...


Sorry,忘了回你了, 忙了一天,刚喘口气。

选举人制度根本就是限制人参选,除了两个大党和少数有钱人根本没人有这个能力去各州推出自己的选举人。道理很简单,你可以自己登记选总统,但是你有这个能力去各州推出自己的选举人吗?不能登记选举人,别人怎么选你?所以按照象驴两党的党员基数和美国人口基数,美国实际有可能参与总统提名的可能连4%都没有。

当然选举人制度可以有效避免资源浪费,不然万一哟有人故意捣乱,发动几十万人登记选总统,那全国人民不得投几年票来选个总统
Never argue with stupid people. they will drag you down to their level then beat you with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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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5:0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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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 发表于 2014-10-7 16:00
Sorry,忘了回你了, 忙了一天,刚喘口气。

选举人制度根本就是限制人参选,除了两个大党和少数有钱人根 ...

不能推自己为候选人,不怪自己得不到大众支持,却去赖东赖西。

发表于 2014-10-7 15:22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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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 发表于 2014-10-7 15:05
不能推自己为候选人,不怪自己得不到大众支持,却去赖东赖西。

别和我吵,我以前支持香港争普选,现在不但支持普选还支持占中。

但是,我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维护自己,人人有责
Never argue with stupid people. they will drag you down to their level then beat you with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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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5: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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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 发表于 2014-10-7 16:22
别和我吵,我以前支持香港争普选,现在不但支持普选还支持占中。

但是,我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维护自己 ...

 原来你是幕后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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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6: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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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 发表于 2014-10-7 16:22
别和我吵,我以前支持香港争普选,现在不但支持普选还支持占中。

但是,我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维护自己,人人有责 ...


记下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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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6: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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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ien123456 于 2014-10-7 17:00 编辑
老衲 发表于 2014-10-7 15:00
Sorry,忘了回你了, 忙了一天,刚喘口气。

选举人制度根本就是限制人参选,除了两个大党和少数有钱人根 ...


我错了,我原本以为你是在故意装傻,没想到你还是真的无知到了极点,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连google一下都不愿意,就跑来大放厥词,指点江山。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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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17:1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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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洋 发表于 2014-10-7 15:57
 原来你是幕后推手

370是不是你干的?
Never argue with stupid people. they will drag you down to their level then beat you with experience

发表于 2014-10-7 17:33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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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衲 发表于 2014-10-7 16:22
别和我吵,我以前支持香港争普选,现在不但支持普选还支持占中。

但是,我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维护自己 ...

身在澳大利亚, 却没有一人一票选总理的权力. 联邦大选时, 你用铅笔给谁打钩了? 你认识那个人吗? 你认识其他候选人吗? 你知道他们多贪腐吗? 你知道他们小学毕业了吗? 一无所知,但是你却必须投票. 不投票罚款!
享受着这种和香港谱选并无两样的, 几年一次的伟大民主, 我们当然可以嘲笑别人的非民主. 只是,每人敢去占领什么地方.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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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0:2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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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aien123456 于 2014-10-7 20:31 编辑
click 发表于 2014-10-7 13:37
中国政府是否违法基本法,已经有人提出他们的观点。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没办法给你权威的结论,相信你 ...


你对这个议题也发表不少意见了,你到现在还不清楚这些具体细节?

去年底开始咨询期,5个月,各方提出不同的方案。4月底,香港大律师公会对各方方案出具意见书,表示泛民的公民提名,和建制派的提名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50%提名下限,都存在法律问题,不符合基本法或宪法。

到了7月,政府报告出台,几乎全搬建制派的方案。还引用大律师公会的意见,说泛民的方案不符合基本法,但是只字不提大律师公会同样说过建制派方案一样有违法内容。搞得大律师公会第二天马上发声明,表示你这是耍流氓。

然后就是上报人大,人大拍板,什么时候给过别人沟通的机会?

我反问你一句,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用哪一种合法的方式来寻求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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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0:4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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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en123456 发表于 2014-10-7 21:29
你对这个议题也发表不少意见了,你到现在还不清楚这些具体细节?

去年底开始咨询期,5个月,各方提出不 ...

法院也是分上下级的.

大律师公会相当于省级法院. 最高法院在北京, 这个事没办法, 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法院.

下级和上级的意见不合, 就是上级耍流氓?

说到底, 每个国家都有最高权威, 中国的最高权威在北京. 世界的最高权威在白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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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0:5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kaien123456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kaien123456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enrychen 发表于 2014-10-7 20:44
法院也是分上下级的.

大律师公会相当于省级法院. 最高法院在北京, 这个事没办法, 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 ...

你还是先去补习一下中文和基本常识再来讨论这一类话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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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0:57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李十三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李十三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老衲 发表于 2014-10-7 15:00
Sorry,忘了回你了, 忙了一天,刚喘口气。

选举人制度根本就是限制人参选,除了两个大党和少数有钱人根 ...

我看來目的不是限制人參選。限制參選可以算副產品。即使是直選也是两大黨及有錢人的游戲。
我認為此法對於香港無參考價值。但是如果中央認為此法可以,就抄這個方法。相信反對聲音不會如現時大。最起碼可以有建制及泛民两個候選人。

发表于 2014-10-7 20:5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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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en123456 发表于 2014-10-7 21:55
你还是先去补习一下中文和基本常识再来讨论这一类话题吧。

推荐你周末上新金山.

先上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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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0:5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pink_maoma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pink_maoma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Henrychen 发表于 2014-10-7 20:44
法院也是分上下级的.

大律师公会相当于省级法院. 最高法院在北京, 这个事没办法, 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 ...

     高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只有业务指导关系,REVIEW的权力,而不是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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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otorno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otorno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hotornot 于 2014-10-7 22:01 编辑
s003505 发表于 2014-10-7 13:21
中国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的自由。一群被亲爱的党阉了自由的太监,在兴高采烈地批评 ...


你在澳洲也天天游行吗

占领悉尼,占领墨尔本,你去了吗

还有一群老太太天天在中国驻澳洲领事馆门前静坐、示威,你加入了吗

发表于 2014-10-7 21:0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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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ublefree 发表于 2014-10-7 17:33
身在澳大利亚, 却没有一人一票选总理的权力. 联邦大选时, 你用铅笔给谁打钩了? 你认识那个人吗? 你认识其 ...

無知。澳洲制度與香港差得遠。不是無兩樣

发表于 2014-10-7 21:00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nrych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nrych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pink_maomao 发表于 2014-10-7 21:59
高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只有业务指导关系,REVIEW的权力,而不是行政权。

你还是先去补习一下中文和基本常识再来讨论这一类话题吧。

发表于 2014-10-7 21:04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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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chen 发表于 2014-10-7 20:44
法院也是分上下级的.

大律师公会相当于省级法院. 最高法院在北京, 这个事没办法, 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 ...

一塌糊塗。大律師公會怎會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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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1:04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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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ublefree 发表于 2014-10-7 17:33
身在澳大利亚, 却没有一人一票选总理的权力. 联邦大选时, 你用铅笔给谁打钩了? 你认识那个人吗? 你认识其 ...

可能还不止这些,澳洲有拨票制度,没有直接赢得席位的候选人可以把自己的票给别人,所以好多选民最后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票最后投给谁了。

发表于 2014-10-7 21:1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vivian20135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vivian20135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chenyunsun 发表于 2014-10-5 19:00
資料來源?

我也看到了,这个话是张德江那个家伙说的。

发表于 2014-10-7 21:16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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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nsun 发表于 2014-10-7 22:04
一塌糊塗。大律師公會怎會是法院?

啥机构?民间机构?

对基本法有解释权吗?有释法权吗?是不是和终审法院一样是最高机构?

发表于 2014-10-7 21:19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songfast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songfast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boxoz 发表于 2014-10-7 08:39
本来争取民主是一件好事,可是这次以学生为主的运动,让争取民主变质,让不少香港市民反感,完全是反方向走 ...

我很赞同。

发表于 2014-10-7 21: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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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chen 发表于 2014-10-7 21:16
啥机构?民间机构?

对基本法有解释权吗?有释法权吗?是不是和终审法院一样是最高机构?

不懂多學習。機構不是線性分高低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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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21:23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wishpolo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wishpolo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wishpolo 于 2014-10-7 21:24 编辑
Henrychen 发表于 2014-10-7 20:44
法院也是分上下级的.

大律师公会相当于省级法院. 最高法院在北京, 这个事没办法, 下级法院必须服从上级 ...


你把律师当法官了。律师是律师,只能提供参考意见,证据,没有任何审判权。也没有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在中国,基本法和宪法的解释权在人大。

其实白皮书也同时强调了香港司法的独立性。爱国者当然是政府官员的前提条件,这个对于任何国家而言都是这样的。可惜很多人把爱国和爱党故意混淆在一起。中国的宪法确实有坚持共产党领导,还有社会主义,而基本法只需要香港尊重这一政体就可以了。白皮书里面解释的也很清楚。可是大律师工会非要做另外一种解读,是否算行使了不该有的权力呢?
治疗后的老鼠,33%死亡,33%康复,最后一只逃走

发表于 2014-10-7 21:2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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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ien123456 发表于 2014-10-7 21:29
你对这个议题也发表不少意见了,你到现在还不清楚这些具体细节?

去年底开始咨询期,5个月,各方提出不 ...

确实对之前的细节不了解,不过依照你的描述,占中派有没有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呢?

发表于 2014-10-7 21:25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章由 Henrychen 原创或转贴,不代表本站立场和观点,版权归 oursteps.com.au 和作者 Henrychen 所有!转贴必须注明作者、出处和本声明,并保持内容完整
本帖最后由 Henrychen 于 2014-10-7 22:28 编辑
chenyunsun 发表于 2014-10-7 22:20
不懂多學習。機構不是線性分高低這麼簡單。


wishpolo给了你答案,多看两遍,搞搞懂.

发表于 2014-10-7 21: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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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chen 发表于 2014-10-7 21:25
wishpolo给了你答案,多看两边,搞搞懂.

你們的立場比較相近。但是明顯你很多基本的問題都沒有搞懂。不妨向他多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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